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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二十 攝道之總義▪P6

  ..續本文上一頁二次串習,同

  時勤行四攝:布施、愛語、利行、同事(爲補足緣起說此)之菩薩行。說菩提道次

  ~P 1380

  釋義竟。此依頗、康二公傳承。說馬車亦竟,乃依頗公傳承。諸君聽此,經長久時

  間,所起善心,爲不令唐捐,于明日作供回向。先誦六加行,次授菩提心律儀。午

  後作上師供養,尚須開示總修要略。茲供廣曼達。明日供曼達後,誦發菩提心頌。

  十月二十二日

  今日講叁界法王宗喀巴大師所說教義,以大乘根本發菩提心爲主。無此,則施

  等六度,皆不成爲大乘資糧。故諸佛皆贊歎此菩提心,以爲一切大乘法樞要。若具

  菩提心,雖施畜生一抟之食,皆成成佛資糧。若發此心,十方佛土皆爲震動。諸佛

  過去一切勤苦行,皆爲求發菩提心。此心堪受天人供養,諸趣敬禮。培福忏罪,較

  此心更勝者無有。經雲:以充滿叁千大千世界七寶,上供下施所積之福,不及以菩

  提心攝受而供一燈之福之大。若發此心,雖無間重罪,一時皆得清淨。若無此心,

  雖精通五明,具足五通,尚不能跻于大乘行列。故須速發此心,方得成爲如來之子

  ,菩薩之弟兄。此心贊歎不盡。菩提心以大悲爲根本而生,大悲由觀苦而生。生死

  之苦,是細苦;由此而生出離心。觀叁惡趣業果之苦,是粗苦;由此生起怖畏,是

  ~P 1381

  爲粗分出離心。學佛目的在爲利有情願成佛;菩提心爲成佛命脈,欲成佛須行廣大

  佛子行,故須先生起菩提心。而菩提心又由悲而生,悲心由粗細二苦之出離心生,

  由自苦而推之,不忍一切有情生死流轉之苦,是爲菩提心因。故欲生菩提心,須先

  認識叁惡趣苦,生起願出離心。而此心又須先能深信業果;又須知死無常之理,知

  此理自能于叁惡趣苦有所認識。如何方能生起修死無常及業果之欲樂,又須先知暇

  滿大義,不可令其空過之理,方能生起取受心要之心。聽衆當善思惟,最難得之暇

  滿人身,今日已得,尤勝牟尼寶千百萬億倍,以縱有萬億牟尼寶,亦不能爲我解脫

  叁惡趣苦。而依此人身能解脫生死,或生淨土,或生兜率,乃至證得圓滿佛位,皆

  依此人身而得。南贍部洲之人身,又能依之而得即身成佛,此則尤爲殊勝,爲余處

  所無。故若枉費此身,實大可惜。藏中常雲:若一袋沙金失落水中,不憚煩勞,以

  諸方便而撈取之。此人身之貴重,較彼何止百千萬倍,其可珍惜又當如何。如寂天

  入行論雲:「得此暇滿,至可珍惜。若令空過,愚無過此。「故須眼光放遠,爲長

  久打算。常人就暫時微少安樂,多將此生枉費。吾人于此,即應善爲抉擇,把握此

  生,以求究竟利樂。常人亦間有回憶已過半生,毫無意義,而生歎惜者。但彼所發

  ~P 1382

  心願,不過爲來世再得大好人身,以便勤修,經實可笑。藏中大德雲:此若窮人得

  一袋金,本爲難事。而于河畔傾之。複發願將來再得金一袋,此爲何等難事,何如

  不將現金傾去之爲愈也。吾人得此人身,皆由夙善所感而現在檢討自身,爲惡甚易

  ,爲善最難。如岩上薄沙播種,欲其結果,談何容易?故欲再得人身,實不取必。

  故須把握此生,即時取受成佛心要。以此生不能久住,須有最大警覺故。遍觀世人

  有幾人壽過百歲者乎,即過去佛、菩薩及大成就者,無一不示現此有形身,不能不

  壞而入涅槃。故若說有有情不死,無有是處。吾人亦決定是死,而死來又無定期。

  常人多自恃少壯,而不知少壯轉瞬即是中年。中年人多恃強健,而不知中年轉瞬即

  入衰老。且壯健而先父母死者,不知凡幾。死緣甚多,不必盡由疾病。故不可以世

  間健壯之念,而存不死之心,推诿之意。常有自謂尚可耐過數年,而忽死于旦暮間

  者,有食未及終而氣已絕者,有今日興高彩烈,方作長享久安之計,而明日即披毛

  戴角。或滴水不得入口,或飲烊銅鐵汁,亦不可知,迨至彼時,始知所積之資財與

  眷屬等,一切盡非所有。于是痛惜悔恨,交集一時,致死時靈識之去,所受痛苦亦

  ~P 1383

  隨之延長。等于酥油中拔毛,既無一毫保持不拔,而又必絲絲拔之至盡。迨至命盡

  ,立成中有。斯時毫不自在,惟有隨業力支配。但亦不出善惡二途,如磁石之吸鐵

  然。吾人試檢討此生作業,以具惑故,決定作善之力弱于作惡。縱有善行,其動機

  亦多雜染。如念彌陀或嘛哩,非爲自身福壽,即爲子孫利益;而且在天念時,又多

  散亂不放逸,即疲倦。反之爲惡之心情,則特別興奮;造業之力量,則異常強大,

  正行時雖昏夜亦所不懼。如是比較反省,不難自知,故當生起恐怖。痛苦之極,莫

  過地獄,所受最酷,曆時最長。次則餓鬼之苦,備受內外障難,經曆長年,滴水不

  得入口。試思吾人偶受微傷,或逾時不得飲食,即感不堪。比之鬼獄,則又何如。

  再次畜生之苦,尤爲人所易知。故凡以畜生之名詈人,人且不甘,何況其身變爲畜

  生。吾人若不欲永離叁塗苦趣而求解脫則已,若欲求解脫,舍依叁寶,余皆無此救

  護功能。但僅事皈依,亦屬不足。須依彼所開示業果取舍之理而行,如是方能完成

  下士道,遮止叁惡趣之苦。然此亦不過僅有得解脫生死之機會而已。以由下士道,

  故能得暇滿人身,然若遇惡緣,複造黑業,則又墮入惡趣。吾人過去得暇滿人身者

  ,不知凡幾,率皆空過,今世所得,亦極偶然,亦由多生善業而來。若複補造惡業

  ~P 1384

  ,則仍墮惡趣,倘不速自猛省,則于解脫生死,實不能決定。由如此動機發心,仍

  屬不足,如經說,此僅閉惡趣之門,而未閉生死之門故。又當觀吾人在生死海中,

  過去亦曾屢爲天王,多受五欲,飲用甘露無量,不轉瞬又墮入地獄,受劇苦,如斯

  往複,不知幾度經過。故得生善趣,亦不究竟。以未能出離生死輪回,過去劇苦,

  又將複至。且縱得人身,八苦六苦,亦所在難免;如修羅已具神通,亦有煩惱鬥爭

  之苦;欲天享受,亦多報盡還墮;上界諸天,雖無現行之苦,比及定力衰退,仍複

  墮落。故佛雲:「叁界如火宅。」謂下至地獄。上至有頂,無非是苦。于此審谛思

  惟,心中生起感動。發起不能不求出離之動機,由此動機而求出離方法,其法維何

  ?即戒定慧是也。依之而取受學行,以求出離生死,此爲中士共道。然此雖能出離

  生死,而于自利尚未達圓滿,遑言利他。若欲自他共利圓滿,則須學佛子行,而此

  又須以發菩提心爲根本。如何能生起菩提心?先由知母,吾人過去受無量生死。即

  有無量父母。吾人亦曾流轉六道,故六道中亦有過去父母。輾轉計算,吾人受生無

  量,父母亦無量,故六道中一切有情,實無有不曾作過我之父母者。如謂過去父母

  ~P 1385

  既不相識,即可置之不問,試思世間有少小離家,老大方回,不複認識父母者亦多

  ,不能謂不相識便非其母。又當知現世之母,于我有恩;過去之母亦然,不能以已

  經過去,即謂無恩。例如幼年父母之恩,于今已成過去,不能謂其無恩也。故不惟

  知母,尤須念恩。念此身,乃父母所施。其中所經過生長疾苦,爲父母者之心,無

  一不視如自受;一飲一食,一言一動,無一非父母恩德潤澤而有;由少而壯而老。

  無一刻不在父母殷憂體念中。念如此之深恩大德,如何方能報答。又當思世間一切

  所稱爲報恩者,皆屬支分,無論服勞奉養,衣食住行如何圓滿,亦不過得暫溫飽,

  終非究竟安樂,以無補于生死流轉故。又當思避苦求樂,爲世間一般之常情,一切

  如母有情,亦複如是。不過以業力顛倒,其所造因。總不出苦苦樂苦之外。亦如父

  母之乘舟將沒,爲之子者,尚在酣歌嬉舞而莫之顧。揆之世間法,亦當诃責而共棄

  之矣。故當發願如母有情,皆得具足樂及樂因,永離苦及苦因。但僅此願心,猶爲

  不足,應于此種作業,我皆願作,並應立作。因一切如母有情,正在惡趣水深火熱

  中,縱間有少分尚未墮入,又複如狂如醉,如瞽如迷,如遭魔祟,正往險處驅奔,

  已臨懸岩邊際,瞬將墮入。故拯救之行,刻不容緩。又須念此種責任,此時正臨我

  ~P 1386

  頭上,責無旁貸,不可稍存遲疑推诿,俟諸異日,或期待別人,應速速生起負荷責

  任之增上心。茲爲得菩提心戒之賢善因緣,最上應真實生起此心,最低限度,亦應

  生起相似之感動,方能符此法會緣起。願一己荷擔之增上心生起後,應反觀此功能

  誰方能有,當知惟佛獨具。應思佛之身語意業功德,一毛孔放光化身,皆能隨類度

  化有情,我爲利益有情故,而願成佛之心,應懇切堅定,油然生起。有此心後,方

  爲受持發菩提心律儀,應隨文宣誦。一九四五年即民國叁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授竟。

  願恩師速來、慈悲攝受

  願宗喀聖教久住常明。

  願自他一切有情依止速證圓滿菩提。

  公元一九七八年叁月十八日

  集錄竟

       歲次戊午農曆二月初十日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二十 攝道之總義》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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