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慧通達空性。則不異說無漏慧乃空性之有境。無漏慧既爲
任何亦不成之有境,即無漏慧任何亦不成其有境。換言之,即無漏慧既爲任何亦不
成之有境,即無漏慧任何亦不成其有境。換言之,即無漏慧不成其爲空性之有境。
亦即無漏慧不能見空性矣。)此下爲宗喀大師所釋論義。「于此所說之義,雲現證
之所作者空性。有境之慧者,能證之作用也。圓滿受用身者,能證之作者即智者(
知者)是也。由彼能作證彼之理者,如前所說即心與心所之行遮除之理也。」現證
句,謂所作之事業(即所證之空性)初地菩薩于正淨邊際,已能通達而未能作證。
佛地方能于空性作證。有境之慧句,謂內智爲能證之作用者。圓滿受用身,爲能證
之作者。智者句,謂空性爲所見,慧爲能見(有見)。受用身爲見者,證彼之理,
顯教未明說(欲善了知,須入密乘。)謂即前釋明顯句論所說心與心所分別之行不
轉,非無心心所也。說惟彼身作證者,謂唯報身作證法身。成佛時報身先熟。先證
得報身時,心心所分別已淨,故唯報身作證法身。(詳密法。餓默信康,即色究竟
天。)佛將成道時,應在彼處入空性定者,以其爲報身故。先起相似報身,住彼刹
土。證法身時,方成真實報身。佛專注空性時,若謂心心所皆遮止,則謗佛無一切
智,謗佛無意功德。佛心應如木石,是大誹謗。當知入中論說遮心心所行者,謂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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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心所行之一切分別。以心心所之分別行,方是應遮分。任運俱生現前證得空性,
可謂作證空性。依顯教文字僅能如是解釋。欲求究竟了知須依密法。既遮止心心所
分別行後,如是繼續安立(住)空性定中情形(或安住之量),亦可說爲報身作證
空性。「入中論釋雲:『以何身證彼之身,彼由說爲離心與心所(分別)具寂滅自
性而知也。若謂佛不見蘊等,則是謗佛盡所有智及盡所有義。以有與佛智不能知,
成相違故』。」總上诤論主要四點:(一)彼說任何亦不見,即見空性。(二)說
勝義谛乃超出一切智之境。(叁)說于空性心與心所不轉,如是則佛不見蘊等。(
四)若佛不見蘊等,如何說佛具十力時爲一切智。具一切智而不見蘊等,即成相違
。若許佛爲一切智,應許佛見蘊等,則非任何亦不見。彼謂汝許由究竟理智量而獲
得之義,稱爲勝義谛相,由世俗名言量而安立之義,稱爲世俗谛相,是即如所有智
(即究竟理智勝義谛),證得空性,則應于空性有所見。有所見則與入中論釋任何
亦不見之義相違。盡所有智(世俗谛相),若佛不見蘊等,則有與佛智不能知相違
。關于如所有智叁點,已如前所釋。應說佛見空性,非任何亦不見而見空性。關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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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所有智一點,應說佛見蘊等,以盡所有之一切法,若有,則佛應知。若佛智有未
知,則盡所有之一切法應成非有。「以故于盡所有智中,須有盡所有事顯現。于無
相中而知,非此宗之規。(若謂由無相中而知,非本宗之規。)須顯現其相也。」
此明應成自宗之規。顯現有二:一、知之顯現,二義(事)之顯現。既有盡所有事
顯現。則盡所有智當有所知。其他宗派,則有許無相而知者。依自宗說,有境中若
無境相顯現則不能知。無相之知,他宗如說一切有部即如是,彼謂心緣瓶時,心中
並無瓶相顯現。意謂心緣瓶時直取前境,如日舒光,親照外境。不須瓶相反映于自
心中。彼說如依應成見,盡所有智須一切盡所有法之相顯現方知。則一切智與一切
相,成爲對立之二相。(過去藏德于佛智見佛智時,須不須佛智之相顯現問題,有
說須,有說不須。又于佛智見佛智時,究竟見其爲一,抑見其爲異?及佛智見佛智
時,是否境與有境對立。對立則成異,不對立則成一。均未能決定。)因彼等不知
佛智見佛智時,若說由沈沒二現(境與有境)之門而見,則成爲見勝義谛矣。故說
佛智由二現沈沒之門而見佛智者,其二現,乃謂世俗之二現,非謂境與有境之二現
也。說二現依世俗顯現而說者,因世俗顯現,雖非實有顯現,然是實有顯現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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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所有智,由二現沈沒之門而見勝義谛。(見如所有性,即空性。)盡所有智、由
具二現之門而見盡所有法。(盡所有法,謂世俗谛。)佛之如所有智,盡所有智,
其體是一,而立名爲二。猶之一人作二事,而得二名然(如官吏之兼差是)。設問
:此之二智,究爲有二現與無二現?若佛如所有智無二現,則應無世俗顯現,即不
見一切世俗。答:當說佛通達勝義時,彼時二現不起,通達世俗時,彼時二現現起
。又此處所謂時者,非謂先後,乃謂一智體具兩方面之作用,以佛一刹那雙緣二谛
故。「顯現之盡所有境,有未被無明習氣所染,現佛之相好等;及染無明習氣所現
之未清淨情器等之二類。此中初者,于正覺無遮除之義。次者于彼地中,以顛倒因
是遮除者。」(宋抄本:初者佛地毋須滅除,次者由佛無此倒因,故無彼果。)佛
之相好非由惑業所感,佛之叁十二相。每相皆是佛之自性體,以佛已離無明習氣故
。文殊真實名經雲:「佛一一支分皆是佛。佛之一一毛發,皆能見一切法。」有問
:佛著之衣是否即佛?此則未免過于穿鑿。其說器世間染無明習氣者,謂器世間乃
由染無明習氣有情業力之所顯現,如地獄境界乃地獄有情業力所感而來。有說地獄
有情,由無明習氣損害其識,令其顛倒妄見地獄境界。如此說,即壞緣起。當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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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明習氣發起而造惡業,由此惡業而成地獄境界,方合。或問:盡所有之顯現,既
有此相好,又有未淨情器二者,如是則佛智之前,紅鐵熾燃,烊銅鐵汁,諸于佛不
應顯現者,亦顯現耶?若此皆顯現,如何說佛唯見無量清淨。又烊銅鐵汁,乃有情
業力所感之果,佛既未造此業,如何顯現此境?叁大寺終年辯論不辍者,欲以理智
磨練,令得解決,不許少許疑惑存留胸中。說佛唯見清淨者,謂佛以能受用之報身
,于所受用之刹土,唯見無邊清淨。佛之顯現地獄境界,乃見衆生造業如是顯現而
顯現。與衆生之身受侵害痛苦者不同。以佛不成爲具苦者故。佛之顯現地獄境界,
雖非清淨之顯現,然無未清淨之執著。佛顯現未清淨刹土時,亦不能說其見爲清淨
。以佛智無惑,淨則久淨,不淨則見不淨故。至顛倒因,乃未淨情器世間由惑業因
之所成。
以上明如所有智之诤論。此下明盡所有智之诤論。
「顯現之理者,若佛之相好,于未離無明之有情前,顯現實非自相而現彼(自
相)者。彼境之生因,非由離無明習氣之力而來。彼有境是由無明習氣染汙之力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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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而顯現。」此謂非自相成就之相好,而凡夫見爲自相成就之相好。「非由他有情
,(離染汙無明之佛),如是顯現,而彼心(凡夫)如是顯現。(謂凡夫心中顯現
有自性),乃由其自己方面如是顯現故。」此謂非由佛顯現有自性,而凡夫如彼顯
現有自性,乃由由其自力之顯現也。「于未斷無明者,見色聲等境,實無自相現有
自相,于諸佛之盡所有智,亦如是現。此則由于具無明染汙之有情如是現故,于佛
始現,若不觀待他如是顯現,諸佛自身必不如是顯現。」佛之盡所有智,如有自相
成就顯現之現見,則是佛智成有惑。若佛智無自相成就顯現之現見,則自相成就之
顯現應無。此若有,則佛應見。此乃盡所有智中诤論之要點。依應成派說,佛之盡
所有智不顯現自相成就。或問:如是自相成就之顯現,究有與否?答:有。吾人皆
有實有顯現故。佛見吾人實有顯現之義,以佛智本無自相成就之顯現,然于凡夫之
自相成就之顯現,佛亦現見,以佛之無惑智,亦見吾人之有惑顯現,而見其爲顛倒
。佛智于自相成就顯現之現見有,而于自相成就之顯現則無。由凡夫知前有自相成
就之顯現,故佛方有自相成就之現見,佛本無貪鎮顯現,然因衆生有貪鎮顯現,故
佛有貪鎮現之現見。「諸佛了知色聲等實無自性,現有自性,是因具無明者如是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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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而知。非不待他有情如是顯現,佛智亦如是顯現。」一切有情之一切顯現,佛亦
顯現。然有情之顛倒顯現,于佛無害。「故佛雖如是顯現,亦無錯亂之失,以佛須
通達一切所知故。而非佛智有染汙如是顯也。以是當知,佛之盡所有智本身,見一
切法皆虛妄如幻,無我無性不見實有。然于具無明者所現之一分,佛智亦能見之。
以唯見他有情見爲實有也。」此謂吾人顯現實有之情形,亦顯現于佛智中。如人面
有汙穢,鏡中亦現汙穢之面,然非鏡上有汙穢也。以上明佛之盡所有智如何見盡所
有法之理如是。「六十正理論雲:『善巧法性者(謂佛),見諸法無常,欺诳無義
,與空無我,名爲見寂滅。』其釋論說雲:『由所作究竟,故見如是。』」善巧法
性指佛。欺诳無義,猶言毫無趣味。釋論之意,謂于諸事物之應斷分已斷,故見寂
相。如是「二谛論雲:『遍計性遠離,唯如是顯現,一切依緣生,一切智現見。』
此說盡所有智,明見一切法也。」上謂由觀察而離實有體性之盡所有法,亦由名言
量唯名安立爲世俗谛,而不安立爲勝義谛。以盡所有智,由名言如是顯現,唯有此
性。又解謂由觀察自性不成之理,盡所有法于佛智前如是顯現,彼即唯有此性。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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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智明見一切法句,乃宗喀大師總釋前引之六十正理論及彼論釋,及二谛論之辭
。明佛不起于定,則作諸業補處菩薩,亦不起于定而即成佛,作諸功德。故知佛自
住于如所有等持中,而開演盡所有之一切法,此唯佛爲能。如燃燈佛左手入定,右
手說法印,即表此法。獅子吼王佛亦然。「又雲:『若時都不見,能所知自體,彼
不生諸相,堅住故無起。』此說佛住寂滅二相之叁摩地定中,永不起定。若未如實
了解彼二說之理趣,則說僅能許一理。若俱許,則成相違。然實不相H,以見, 如所
有性智,與見盡所有性智,體雖是一,由觀待各別二境而成理智與名言智,無少相
違故。」又雲者,仍指二谛論。若時之時字,謂佛安住如所有之等持定時,能所知
,即境與有境。雲彼不生者,謂二現之自性沈沒。雲如實了知二種理趣者,謂前引
二谛論之前頌,是說盡所有智現見盡所有法。後頌是說安住二現沈沒之叁摩地不起
。如于此二種教理,不能如實了知,則謂既許二現沈沒,如何能見一切法。必須起
定,方能見彼相。因彼不知二智體是一,因立名回遮爲異也。如所有智觀待于如所
有境,稱爲理智、或究竟智、或勝義智;盡所有智觀待于盡所有境,稱盡所有智,
或說爲世俗知。同是一切智,觀待于空性境,則稱爲抉擇究竟智。觀待于世俗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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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稱爲世俗知。佛一時雙見二谛,不成相違。「此于因位見時要能善知,于一法上
理智與名言量所得不同,而無少相違。」因位謂基本境。抉擇此境,如何合于世俗
谛,如何合于勝義谛。果,依行中之方便與智慧二道而成。而行又依基本境上抉擇
二谛而成。在因位基本境上,不能僅抉擇空性,如前已說。至抉擇具如何體相始爲
世俗谛,具如何體相始爲勝義谛。及心中如何顯現始爲世俗谛相顯現,心中如何顯
現始爲勝義谛相顯現。又心中如何顯現執實之相,是應斷分。又于一瓶上如何具足
二谛體相之理。又說瓶之實有自性空,乃抉擇究竟理智所獲得之勝義谛相。瓶之名
言有,乃世俗名言量所獲得之世俗谛相。同于一瓶上而不相違。實有成就空,與名
言有,二者不違,二者雙具。若缺其一,則二谛中,必有一谛不能安立。關于此,
均須善了知也。「果位二智緣境,猶不止此。若能善知于彼境二量成何量,則亦能
知境雖不定,二種有境仍各別不同。」二量謂世俗名言量,及抉擇究竟理智量。如
所有智見如所有境。若抉擇究竟理智量,于彼境有所不知,則不足稱如所有智見如
所有境。盡所有智見盡所有境亦然。若世俗名言量,于彼境中不往,則亦不足稱爲
盡所有智見盡所有法。又如所有智,亦非僅見如所有境,而不見盡所有法。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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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亦然。以此二智皆是一切種智故。然境雖不定而有境則似各別決定。雖無明文然
含有此意。如于一畜不能同時(既謂)爲馬,又謂爲鹿故。或問:佛之一切種智,
究說之爲如所有智耶?抑說之爲盡所有智耶?任說爲一皆有顧此失彼之過,若謂二
智皆是,則二智之根本應相順同。與此論中宗喀大師說二有境根本不順,又當如何
解釋。答:如所有智觀待于如所有法(勝義)方爲如所有智,而非盡所有智。盡所
有智觀待于盡所有境(世俗)方爲盡所有智,而非如所有智。二智皆觀待其境而顯
現,故根本不同。「二谛體相之細分,亦由此應知。」此宗謂知此理,方能知二谛
體相之詳細,否則僅識梗概而已。安立二谛體相有粗有細,如前所說抉擇究竟理智
量所獲得之義,爲勝義谛。名言量所獲得之義,爲世俗谛。又如前引入中論說:于
一切法隨見真境即真谛,見妄即俗谛。此皆二谛粗相。其細者,如雲瓶柱非抉擇究
竟理智所獲得之義是。然則瓶柱非如所有智之所見耶?曰:否。隨于一法,其見自
己之量,須觀待于自己。若由抉擇究竟理智量去,則自己亦即勝義谛。其自己見自
己,若由世俗名言量去,則自己即成世俗谛。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十八》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