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寶如何能救,因叁寶功德不
同故,由是從心孔中生起誠敬皈依,譬如有人在後執刀臨頸,從異常恐怖心中,深
知前面叁寶具救護功能,決能救我,如是發起皈依,心思口念,決得加持。故皈依
……雲者,即具有希望力在內。心如是皈依,口自然隨念,陳明祈禱,或不陳明,
但心念誠敬,懇切而誦皈依文亦可。所謂皈依體者,亦即此恐怖與誠信希求依怙之
心,如死囚希求一與己相識,有權能救之官長,身心立刻全體投付,即爲合量之皈
依。博多瓦雲:「此等內心變動之皈依,不特在家人,即出家年老者,亦恐多未生
起。」故皈依依量,內涵雖有多種,而以此種心境爲主,即不論違緣順緣,一心依
靠叁寶爲心。又有因皈依與果皈依,知叁寶確有能救護功德而皈依者,是因皈依,
自己方面,爲救解自他生死苦、叁途苦,欲得叁寶果位而皈依者,是果皈依。又認
佛是皈依大師,是因皈依,法爲正所皈依,是果皈依,僧爲皈依助伴,是因皈依。
〖九月十叁日講〗
四、皈依勝利,如道次分八,即入佛子數等八種:(一)入佛子數,須照皈依
量所說,內心變動已經生起,方爲入佛子數。否則縱有修習禅定、空性、風息、脈
絡等成就,亦不得爲佛子數,以所修雖爲內法,而能修者未發至誠皈依故。據古德
雲:「內心變動之皈依,以寸香供諸佛,比修習風脈等,其功德爲大」。(二)諸
戒之本。此如耕者,先有田土,始有禾稼,禾長成谷,谷仍落于土。故一戒之得否
,與得後之生否,皆關于有無內心變動之至誠皈依。(叁)昔劫諸障,得減輕微,
或永消除,如天子變豬故事。至罪障永盡,全賴四力,四力之中,最要爲依止力,
因含有菩提心在內。但菩提心不易生起,至少總要皈依心生起,乃能說到依止力。
昔康薩大師,每對于因病或事來求蔔者,多半開示勤修皈依。又阿底峽最初到藏,
一時人心均望開示深法,尊者辄以殷重修皈依,殷重修業果爲教導,藏人因呼尊者
爲皈依喇嘛、業果喇嘛,尊者聞之欣然,以爲此是藏地佛法將宏之緣起。(四)集
廣大福德。因所皈依境之功德力無量無邊,故能皈依所感之福德力,亦無量無邊。
(五)人非人不能爲災。藏中許多大德開示,如至誠皈依,心生變動,即不須佩護
身符咒,自無災害。證以所聞所見,事實甚多。丁傑,佛在重慶遇空襲時,即一心
念皈依。又口頭皈依,亦能免非人之災,昔有盜僧布者,被捕,僧以悲憫心予以叁
拳,心系念叁寶,第一拳念皈依佛,二念皈依法,叁念皈依僧,已,即釋之。盜歸
臥于橋下,回思此事,幸皈依僅叁,若多于此,將被打更多,因心思此事,不覺口
亦隨之而念,遇大力鬼至,誡其徒曰,此處有念叁皈依者,勿過此橋。故凡至誠皈
依者,除業熟外,絕不受災,經有明文。(六)不墮惡趣。如前述天身變豬事。縱
或墮于惡趣,亦速得出離,可以幾事證之。昔印度有犯別解脫戒比丘,誦皈依不斷
,死時墮入地獄,聞獄卒雲,速縛速打,心怖,念皈依,甫受一系擊,即舍報身,
生叁十叁天。又播多瓦家鄉捧波地方,有名貢波者,因家資中落,售般若經而食,
後心生怖畏,依千佛名經忏悔。將死時,覺到一黑洞中,洞旋變爲紅鐵熾然大地獄
,獄卒來捕雲,此售經而食者,投之大釜,見釜中鐵水沸騰,猛憶念千佛名號,見
諸佛在空中來救,遂蘇。(七)隨願皆得熟。熱振寺附近,有染訟者,因短于言詞
,恐不得直,每到案,辄向阿底峽像前供燈求加,訟卒得直。(八)速得成佛。因
皈依不墮惡趣,多生善趣,常值叁寶,聞法修行,故易成佛。頗邦喀大師雲:「晝
叁夜叁常誦皈依,其人絕對不墮惡趣。即屬屠兒,臨命終時,如有人教誦皈依,亦
可此生不致遽墮惡趣。」以故能知皈依,即生善趣,經謂善趣即鄰近解脫道,故可
由此漸進而入于佛陀。複次,皈依佛之善根,爲善根之最大者,前講六加行時,曾
說凡作善法,須具有出離心與菩提心,否則雖作善法未必入于佛道。但能真誠皈依
佛,縱有煩惱惡業,亦能入佛道。如法華經雲:「對于如來像,或塑或雕者,有人
以染心,一念而供養,以此善根力,終當成佛道。」又雲:「或塔或舍利,對之合
掌,或單掌,或頭微俯,或躬微屈,心雖散亂,口稱佛名,皆爲成佛之因。」此以
所依之境過大,故所種善根亦特殊。大悲白蓮花經雲:「如水土種子,日光風雨,
因緣具足,唯以語敕(即咒),祝彼田中苗不生長,無有是處。世間凡夫,雖猶貪
著世間福利,然以念叁寶故,對境力大,縱以咒力咒彼不成佛道,亦不可能。」故
皈依者,縱遇何緣,終當向成佛方向而去也。
九月十四日講
五、皈依學處。如道次分各別學處、共同學處。各別學處中,又分應遮應行二
分。皈依後雖自然有種種功德,但不依學處,亦將生出種種過失。如有怨仇者,奔
投鄰國之王,自可遠避怨仇之加害,然對于彼國之王,如不念其恩,故違其令,則
又將獲罪焉。故對叁寶方面,所有學處及業果,不可不知。
別學處之應遮應行,亦如道次,慈再分析言之,皈依因、皈依境、皈依法,在
座間修,皈依勝利,皈依學處,平時(下座)亦應思惟,以使不忘。
(一)應遮學處。皈依佛,不皈依天神外道;皈依法;不損害有情;皈依僧,
不與謗佛法者共住。此重在認識內外道之不同處,不如是,則犯知差別一條。天界
中以遍若天爲最高,乃世間道教所宗,以爲彼能賞善罰惡。一般傳說,遍若征服修
羅,世間善法得以增長,然在內道視之,遍若之伏修羅,系以嗔慢爲因,非如佛之
降修羅,則純用慈悲,故天神外道之不可皈依,即在彼顛倒錯亂,以不善爲善。彼
謂修羅以大力,于虛空中建叁大城,常爲世害,經遍若征服,世界方安,不知彼等
乃以驕慢嗔怒而爲此,此屬惡業,彼等反以爲功德。皈依法之「法」字,印度文爲
達摩,意即引導,謂引導有情入于解脫道,故皈依法,即以不害有情爲體。損害有
情,即屬非法,既皈依法,而複損害有情,即失皈依功德。佛昔授記「未來世,有
多相似法出現,使有情心生憂惱,身受痛苦。」現在世間許多學說,自謂與佛法相
似,學人應依理依量,持與龍樹、無著所說,觀其是否相合,否則恰犯皈依學處。
古德雲,現世最可怖者,爲谟底外道,用相似語解釋佛法。此種欺诳有情,比于以
刀殺害有情,罪猶過之。苦樹苦海,僅害其身,而邪見伴侶,則並害及身心。故皈
僧後,戒與外道及邪見者共住,即在避免此種毒害之源。
(二)應行學處。對佛像,即有殘毀,亦當敬重。供時先將完好者置前,爲防
外人見時生輕毀心故。法典、殘卷片紙,亦應尊重。又凡具僧相,皆應尊重。譬如
紙花,雖舊猶堪作供,非同鮮花,一萎即卸。又如象死有牙,獐死有麝,與鹿豕不
同。僧雖破戒,然有戒可破,尚具戒因,即此已勝外道群衆。再則末法以後,佛法
將滅,諸阿羅漢以叁衣悉置塔中而入涅槃,彼時即僧相亦不可見矣。此時尚見僧相
,即屬幸運,故當尊重。
二,共同學處,即照朗忍晝叁夜叁常念皈依等六項,修時思死無常,死無定期
,死歸何所,若墮惡趣,當如何受苦,而生怖畏,念惟叁寶爲能救護,至誠皈依。
又當對于業果生起決定信,如前說死囚,見大力宰官能救己者,于此宰官之所說,
應行應止,當敬慎唯命是從,如是始能得真實救護。又思如病者遇良醫,真正得愈
,關系于良藥。心信業果,不能無因而生,故須于業果理趣,審谛思惟。業果關系
,又非眼所能親觸,橫遍世間,豎曆永劫,須依教所開演,不紊不亂,依教依喻而
後了達。喻如種佳則果佳,種劣則果劣。事,如善和尊者故事,及十萬釋種等事,
皆須先了達。又苦樂本無常相,外道許苦樂之因爲常、爲自性,如大自在天等,如
以常因而得無常果,則爲不順。如無因而有苦樂,則苦樂應成常有。若以不順因果
爲合理,則日光亦當生黑暗矣。如是種種思惟,了達無余。主要仍以恐怖心生起,
而後勤修是等學處。馬車竟。
《菩提道次地略論釋 卷之六》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