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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菩提道次第廣論 下冊 學毗缽舍那法 依止毗缽舍那資糧▪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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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對于這段說話是怎樣解釋呢

  

  (自宗回答:)這句說話的意思是說,假如你們承認「實有」(藏:rdzas yod)的「生」或「自相有」的「生」,那麼即使于名言之中,也可以用這種論證來把它破除,這絕對不是破除「唯生」。由于這段論文的結合文(即是《入中論疏》)說:

  (反駁:)作爲染法和淨法之因的事情,必須由實體産生。

  (問答:)假如是這樣,你們的言詞就不應該存在。

  爲什麼呢

  月稱論師在此處引用上述的頌文(「于勝義真實而言,自生和他生的論點皆不能成立,即使于名言之中,生亦不能成立。」)並作出解釋:

  所以,即使你們不願意,但是也要承認這種「自相有」的「生」于二谛之中均不存在。(見《入中論疏》)

  由此可知,「自性生」就是「勝義生」。承認這種事情的人,即使他們是于名言之中承認它,你們亦必須像破除「勝義生」一樣,適當地把它破除。由于這是月稱論師的殊妙睿見,所以你們即使在名言之中也不應承認「有自性」的「生」。《入中論》說:

  如同石女的兒子一般的自生,于真實或世間均不存在。同樣,一切諸法于世間或真實皆沒有自性的生。

  有人認爲「自性無生」或「生無自性」的意思必定是指「生」不存在,他們質疑「緣生」與「無自性生」兩者是互相矛盾。月稱論師(于《六十正月論疏》)曾說他們是無耳和無心的人。「無耳」是指我們說及「自性無生」時,他們卻聽不見「自性」(這個簡別語),竟然錯認爲我們是說「無生」。「無心」是指他們即使聽見「自性」這個字眼亦不能理解它的意義。《六十正理論》說:

  通達真實的無上士曾說:「緣生即是無生」。

  它的意思就如《六十正理論疏》所說:

  若見緣起便不會妄認諸法是自性有,因爲仗緣而生的事物就如同(鏡中的面孔)影像一樣,不是自性所生。

  (反駁:)仗緣而生不就是「生」嗎

  又怎能說它是無生

  若你們說某些事物是無生,就不應說它是緣生,因爲它們是互不兼容的,所以你的觀點並不合理。

  (回答:)太可憐了!你們無耳無心竟然對我提出質難,實在令我爲難。我是說仗緣而生的事物,就如影像一般,自性無生。因此,你們又怎會有反駁的余地呢

  

  所以,對于其中的差別切莫掉以輕心。《無熱龍王請問經》(梵: Anavatapta-naga-raja-pariprccha-sutra)亦說:

  凡是從緣而生的事情便是無生,它是沒有自性的生。依仗衆緣的事情,我便說它是空。了解空性的人是不放逸的。

  (據格魯派大師妙音笑所說,「不放逸」,梵:apramada。戚: bag yod 的意思是指「安住于解脫道」,藏:thar lam la nas pa。見《廣論》英譯本。)

  在第一句之中,佛陀是說明:「凡是從緣而生的事情便是無生」,而第二句:「它是沒有自性的生」是顯示「無生」的道理。所以佛陀是在所破事加上簡別語來說明沒有自性的生。有一些聞言而不解其義之輩專門高唱:「生即是無生,依即無依」的悖論,他們顯然以爲出言愈狂妄,見地便愈高上。《明顯句論》亦引用《入愣伽經》(梵:Lankavatara-sutra)明申此理:

  大慧!應知道我說「一切諸法無生」的意思是指它們沒有自性的生。

  (大慧,梵:Mahamati,是《愣伽經》初會的上首菩薩。)

  雖然經文事實已回答了應否在破除「生」等事情時加上簡別語的問題。但是,我在下文會更明確地解答這個問題。

  以上這些論點顯出問難者所提出的「能破」,是沒有一者能破除于「無自性」之中安立因果等法。總之,最極致的「似能破」便是一種可以把遮破論敵的觀察完全抹殺的論證,而你們的說法正是最極致的「似能破」,因爲你們是以「觀察正理能否破除」來遮破論敵的立論,但這種方法也可以反過來破除你們自己的立論。(能破,梵:dusanasamyak。藏:sun ”byin yang dgag。似能破,梵:dusanabhasa。藏:sun ”byin Itar snang。因明學用語。具有能破斥論敵或問難者的立論,稱爲「能破」。「能破」又可分爲「真能破」與「似能破」兩種」1真能破,略稱能破,意即正確的反駁論據,它又可分爲:a立量破-提出正確的論式來破斥論敵之論題。b顯過破-不提出論式,僅指出論敵在論式上的錯誤。凡「立量破」必定包含「顯過破」,因爲提出論式來破除論敵時,便會同時指出對方的過失。相反「顯過破」卻不一定包合「立量破」。2 似能破,意即似是而非的反駁論據,亦可分爲兩種:a 對方的論式本無過失,卻妄加批駁,反令自己陷于過失。b 對方的論式雖有過失,但自已並不知道對方的過失何在,而對沒有過失的地方妄加指責,編造過失而進行駁斥,于是反令自己陷于過失。)

  (反方诘難:)你們既承認「色」等事情存在,所以用四句來觀察它們才會對你們的「宗」有影響。但是我們沒有自己的「宗」,所以這種觀察對我們沒有影響。(「宗」即是立場或主張。在本論之中,「宗」有時是指宗規或宗派,有時是指「叁支」的「宗支」,視乎不同情況而定。)

  (自宗回答:)這種理由並不能免除那些過失。在後文以「應成派」的論式還是「自續派」的論式來成立正見一節,便會解釋這個道理。

  

  天四有事無事等四句破不能合理破除世俗法:

  (反方诘難:)各大中觀教典是把某種事物或自性是:有(存在)、無(不存在)、亦有亦無(既存在亦不存在)、非有非無(既不存在亦非不存在)等四句完全破除。既然沒有任何法不歸屬于這四句之中,所以,正理能夠破除一切事物。

  (自宗回答:)正如前文所說,「事」(又作有事或事物。藏: dngos po)是有兩種意義(即是「自性」及「作用」)。在這兩種意義當中,我們是要破除認爲:「于二谛之中是有“自性有”的事物」的主張,但是,我們在名言之中是不會破除「有作用」的事物。而在「無事」之中,倘若你們認爲無爲法(梵:”dus ma byas kyi chos。藏:astaasamskrtadharma)是「自性有」的「無事」,那這種「無事」也要破除。同樣,「自性有」的「亦有事亦無事」及「自性有」的「非有事非無事」也要破除,所以,你們應知道所有一切破四句的方法也是這樣的(即是必須以加上「自性」作爲簡別)。

  假如在破四句時沒有加上這類的簡別語,那你們在破除「有事」或「無事」的立場時便會這樣說:「它們不是亦有亦無」。再繼續破斥時又會說:「它們亦不是非有非無」。這樣顯然就是「自宗相違」(自己的立場自相矛盾),假如你們仍堅稱這樣也沒有過失,那就不必辯論了,因爲我們是不會跟蠻不講理的人辯論的。

  還有,若你們破除「蘊」的「體性」、「自性」或「我」,便會生起一種思維「自性」或「我」並不存在的智慧,假如你們這時連這種智慧的境,亦即「無自性」也破除的話,那便是在破除中觀的正見,因爲你們已把能通達「法無自性」的智慧的「境」破掉。

  所以,我要請問那些認爲「自性」和「無自性」兩者皆要破除的人,請告訴我,你們是怎樣把確定諸蘊非自性有的智慧的「境」,亦即是「無自性」破除的。

  (反方诘難:)《中論》曾說:

  「非空」若有絲毫蹤迹可尋,那空性亦應有迹可尋。同樣,假如「非空」是無迹可尋,空性又怎會有迹可尋

  

  所以,由于沒有任何事情是「不空」的,所以亦沒有「無自性」的「空性」。

  (自宗回答:)在《中論》這一段所說「空」和「非空」是指「自性空」及「自性不空」,而且在整部《中論》之中,它們的用法自始至終也是這樣。由此可知,「自性不空」的意思就是「有自性」。假如你們認爲:「由于沒有自性,所以也沒有“無自性”的“空性”」,那還有什麼會比這種說法更爲荒謬可笑!

  又如認持苗芽等事物無自性的定解只會認持在苗芽之中沒有自性,而不會認爲:「這種無自性是“有”」又或「這種無自性是“無”」。你們閉上眼睛向內反觀,便會知道它是極易了解的,因此不應認爲「無自性」是以這種方式存在。

  假如真是這樣的話,那爲了要斷除「無自性是“有”」的執著,就應該運用正理來破除有「空性」的存在,雖然你們仍會認爲自己只是在破除另一些把「無自性」執爲某種存在的心境,但是若把通達苗芽無自性的智慧境破除,那就極爲錯誤了。

  當我們破除苗芽的自性時,便會存有「苗芽沒有自性」的定解。之後,即使另一些覺心把「無自性」執爲「有」但是正理也不會破除這種心的境。但是,假如這種心認爲「空性」是「有自性」,那正理便要破除這種看法。

  (反方诘難:)爲何會産生這種「無自性是有自性」的執取呢

  

  (自宗回答:)在認知苗芽的無自性時,雖然不會執持苗芽是有自性,但是卻會産生「無自性」是苗芽的「自性」的想法。譬如,我們雖然不會對「無瓶」生起「確實有瓶」的想法,但是卻會生起「確實無瓶」的想法。

  因此,若說「由于沒有“自性不空”的事情,所以苗芽的無自性空也是沒有自性」,這樣也是完全合理的。《四百論疏》亦提到破除空性的自性:

  假如所謂的「空性」是有絲毫的自性,那麼諸法亦應會有自性,可是它們卻沒有。爲了顯示此理,《四百論》(梵:Catuh-sataka)說:

  假如一無所有便是「不空」,空性又從何而生

  假如沒有所要對治的事情,又怎會有能作對治的方法

  

  假如你們不認同而把無自性的空性的存在破除,這樣,無自性亦不會存在了。既然如此,就應該有實體或自性存在,這樣,自性就完全不可以破除了。正如《回诤論》所說:

  我所說的無自性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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