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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譯·菩提道次第廣論 下冊 學毗缽舍那法 依止毗缽舍那資糧▪P36

  ..續本文上一頁安立的事情相悖,否則我們于名言不承認大自在天等事情但卻承認色、聲等事物的差別便完全不能成立了。這樣便沒法安立:「正道、邪道」,「正宗、邪正宗」等世間和出世間的說法。這樣,便不能成立于自性空之中能建立一切輪回和涅槃的獨特方法。

  若把和正量不相悖的事情遮破,必定爲智者恥笑,所以你們若要破除「色」等諸法,便一定要加上簡別語。(月稱論師的)《四百論疏》和《六十正理論疏》在破除「所破境」時加上簡別語可說司空常見。這些簡別語亦常常出現在(怙主龍樹的)《中論》、(佛護論師的)《中觀根本論佛護疏》、(月稱論師的)《明顯句論》、《入中論》及《入中論疏》之中。由于這些論師認爲要重複加上簡別語實太冗贅,又即使在某處不加上簡別語亦不難明白它的意思,所以在沒有加上簡別語的地方也要加上,因爲在這些地方加上簡別語或不加上簡別語是不會有分別的。

  此外,他們亦常常會加上像:「作觀察時,它便不存在」的觀察簡別語。正如前文所說,假如某些事物是「自性有」就一定會被觀察它的存在方式的「理智」所發現,但由于沒有發現,所以「有自性」的事物並不存在。由此可知,這跟「它並非有自體或有自性」的說法是同樣意思。正如《四百論疏》所說:

  假如諸法如同旋火輪或變化等事情一般欺诳,才會成爲「無事」。否則,在精密的正理觀察之下,他們的體性便會像金匠檢驗黃金一樣纖毫畢現。但由于這些事物是由顛倒因産生,所以若爲觀察的火焰燒煉,其體性便會不存在。

  酉叁應否對所破境加上勝義的簡別語:

  認爲在所破境加上「勝義」的簡別語只是「中觀自續派」的做法是極爲錯誤的。《入中論疏》引《佛母般若經》(此處是指《二萬五千頌般若波羅密多經》梵:Panca-vimsatisahasrika -prajnaparamita。即漢譯《大品般若經》此經爲《大般若經》的第二分。本經的同本異譯尚有《光贊般若經》、《放光般若經》。印度稱之爲「中般若」。龍樹菩薩的《大智度論》便是本經的釋論):

  長老須菩提,這豈不是無得,無證嗎

  須菩提說:長老舍利弗,雖然是有所得亦有所證,但不是就二相的意義而說。長老舍利弗,得、證是在世間名言之中存在,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獨覺、菩薩也是在世間名言之中存中。在「勝義」之中,無證亦無得。

  (須菩提,梵:Subhuti。意譯爲善業、善現、善見、空生。佛陀十大弟子之一。原爲印度舍衛國婆雖們之子,智慧過人,然性惡劣,嗔恨熾盛,爲親友厭患,遂舍家入山林。得山神引導往詣佛所,佛陀爲說嗔恚過患,師自悔責忏罪。先後證得須陀洹果及阿羅漢果。是佛陀弟子中最善解空理者,被譽爲「解空第一」。佛陀說法時,須菩提常爲法會上首正機。)

  由此可知,月稱論師的《入中論疏》是說你們應遵從這種說法。難道你們認爲《入中論疏》所引用的是自續派的經典嗎

  所以,各大了義經添加這類「勝義」簡別的情況實在不少。《七十空性論》說:

  佛陀是依世間名言而說住、生、滅、有無及下品、中品、上品。而非依真實(勝義)而說。

  《寶鬓論》說:

  雖說有「我」和「我所」,但兩者于勝義是不存在的。

  同論文說:

  假如能産生某種事物的種子是虛妄不實,這種事物又怎會是谛實

  

  又說:

  同樣,在這個猶如幻化的世間雖然是有生和滅的顯現,但是在勝義之中是無生無滅的。

  由此可知,這些教典常會在所破境加上「勝義」、「谛實」、「真實」,即使沒有加上這些字眼時,亦多會加上「無自體」、「無自性」、「無自相」等簡別語。《中觀根本論佛護疏》說:

  《中論》有言:「諸佛是依于二谛,亦即世間世俗谛及勝義谛而宣說正法。」所以,若依世間世俗谛而言,可說是有瓶子或有竹席,亦同樣可依這種世俗而說瓶子和竹席是無常,像:「瓶子破碎」,「竹席燒毀」。但是,在思維真實時,說瓶子和竹席是假名安立的事情尚且不合理,說它們破碎或燒毀呢又怎會合理呢

  又以世間世俗而言,即使如來也可說是無常,像「如來已老」,「如來已般涅槃」。但是,在思維真實時,說如來尚且不合理,說如來年老或離苦涅槃又怎會合理呢

  

  月稱論師又說他雖然破除谛實的「生」,但並非破除唯「生」。《六十正理論疏》說:

  對于某種緣生及虛妄的所執影像,我們絕不會說它是無生,而是說它不是依本性而顯現。只有在這種意義上,我們才說它是無生。我們是依什麼本性而說它是無生呢

  這就是你們能確認爲谛實的本性。但不是說它是無生那就是一種虛妄的事物。

  所以,月稱論師並非遮破如同幻象般虛妄的「生」,而是遮破谛實的「生」。所以他說緣生與自性無生並無矛盾。同論又說:

  「生」和「無生」兩者的範圍各不相同,所以怎會互相矛盾呢

  

  又說:

  我們是認爲緣生諸法猶如影像,自性無生。你們又怎有機會作出诘難呢

  

  這是回答「緣生」與「自性無生」有矛盾的質疑。《入中論》又說:

  所以,透過這種次第便會知道諸法于真實本來無生,而是于世間生。

  所以,月稱論師要在「無生」加上「真實」的簡別語。《入中論》又說:

  正如瓶等事物于真實之中並不存在,但是就世間的認識來說,它們確實存在。一切諸法也是這樣。所以,它不會犯上像石女兒這樣的過失。

  月稱論師的意思是說,內外諸法于真實之中並不存在,但是在名言之中確實存在。所以他不會把所破境的「勝義」簡別語省卻。

  總之,若你們決不同意對「所破境」加上「勝義」的簡別,便無法區別二谛,這樣便不可以說:「在勝義上是如此這般,在世俗上是如此這般。」這樣解釋中觀是完全沒有的,純屬邪見。

  《明顯句論》是就破除「自生」而遮破于所破境加上「勝義」的簡別,非就破除唯「生」,在此論的疏釋之中已有清楚說明。《入中論疏》又說:

  龍樹阿阇黎沒有使用簡別語,而是總說「無自生」而破除「自生」。

  但是,有人(指請辨論師)卻加上簡別語而說:「諸法于勝義是不自生,因爲它們是存在,就如有情衆生。」我認爲加上這種「勝義」的簡別語是毫無意義的。

  因此,我們不會以「是否于所破境加上簡別」來區分「自續中觀」和「應成中觀」,它們的分別乃是在名言之中是否破除「自體有」或「自性有」。所以,應成派認爲在破除內法和外法的「自體」或「自性」時,是不必重新加上「勝義」、「真實」、「谛實」等簡別語,因爲若有自體或自性便已經成立「勝義」等一類的意思。自續派認爲若不加上「勝義」等諸如此類的簡別語,便不能把它們破除,所以便加上「勝義」、「真實」、「谛實」。但是,兩派中觀均不認同不加「勝義」或「自性」等類的簡別語而能破除生、滅、系縛、解脫等(于世俗名言是存在的)事情。

  那麼,「勝義無」(藏:don dam par med pa。即是于勝義之中不存在)是什麼意思呢

  「義」(梵:artha。藏:don)是指某種所知事。「勝」(梵:parama。藏:dam pa)是指「第一」。「勝義」(梵:paramartha。藏:don dam)就是兩者同屬一事。「勝」亦可指「無分別智」,這種「勝」(亦即無分別智)的「義」(亦即所知事)便是「勝義」,因爲它是這種「智」的「義」或「境」。還有,與現證「勝義」的「無分別智」相順的「慧」亦稱爲「勝義」,(清辨論師的《中觀心論》)有:

  地等大種均非勝義。

  《分別熾然論》對它的解釋是:

  由于「勝義」是「所知事」,所以稱爲「義」,它是「所觀事」及「所識事」的同義詞。「勝」是「第一」的別名。「勝義」便是由「第一」和「義」兩詞合成,由于「空, 性」是「義」亦是「第一」,所以稱爲「勝義」。

  「勝義」又可指「第一」的「義」(梵:paramasyaartha。藏:dam pa”i don),因爲「空性」是「第一」亦即「無分別智」的「義」,所以稱爲「勝義」。

  還有,「勝義」亦指「與勝義相順」,因爲與現證勝義相順的「慧」是具有這種「勝義」,所以稱爲「與勝義相順」。

  所以,當他們說某些事物是「勝義無」或「勝義非有」時,

  便是上述叁種意義之中的最後一種。因爲同論(《分別熾然論》)又說:

  (诘難:)「勝義」是超離一切心識,而破除諸法自性卻屬于文字範疇,這樣,豈不是無可破除嗎

  

  (回答:)「勝義」是有兩種:第一種是不依分別活動運作,它是出世間、無漏、沒有種種戲論。第二種是依與福慧二資糧相順的分別活動運作,它又名爲「世間智」,而且具有種種戲論。我們在這裏是取後者作爲立「宗」(勝義無)的簡別,所以沒有過失。

  這就是指如理觀察其實的聞、思慧及它們之上的慧,而非僅指聖者的「後得智」。《中觀光明論》亦說:

  所謂「勝義無生」的意思是指:由聽聞、思維、修習真實所成的慧,皆是不顛倒的有境心,所以它們被稱爲「勝義」,因爲它們是這些慧的「勝義」。雖然它們是有現前或非現前的分別,但是它們的思維勢力能令其了知一切諸法悉皆無生。所以,「勝義無生」的意思是指證知真實是不會成立諸法是「生」。這種說法與前論(《分別熾然論》)的說法頗爲一致。《中觀莊嚴論釋難》(梵:Madhyamakalamkarapanjika。蓮華戒論師造)亦說:

  法無自性的,性質是什麼

  寂護論師對于這個問題的答複是:「于真實之中」。所謂「真實」是指某些由事勢比量而證知的真實性。這就如同觀察真實性時說諸法是空,而解釋「于真實之中」及「于勝義之中」等等。

  又「真實」等術語亦可單指「真實智」,因爲這是它的所緣境。真實智的力量能令我們獲得宣說諸法無自性的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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