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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菩提道次第广论 下册 学毗钵舍那法 依止毗钵舍那资粮▪P36

  ..续本文上一页安立的事情相悖,否则我们于名言不承认大自在天等事情但却承认色、声等事物的差别便完全不能成立了。这样便没法安立:「正道、邪道」,「正宗、邪正宗」等世间和出世间的说法。这样,便不能成立于自性空之中能建立一切轮回和涅槃的独特方法。

  若把和正量不相悖的事情遮破,必定为智者耻笑,所以你们若要破除「色」等诸法,便一定要加上简别语。(月称论师的)《四百论疏》和《六十正理论疏》在破除「所破境」时加上简别语可说司空常见。这些简别语亦常常出现在(怙主龙树的)《中论》、(佛护论师的)《中观根本论佛护疏》、(月称论师的)《明显句论》、《入中论》及《入中论疏》之中。由于这些论师认为要重复加上简别语实太冗赘,又即使在某处不加上简别语亦不难明白它的意思,所以在没有加上简别语的地方也要加上,因为在这些地方加上简别语或不加上简别语是不会有分别的。

  此外,他们亦常常会加上像:「作观察时,它便不存在」的观察简别语。正如前文所说,假如某些事物是「自性有」就一定会被观察它的存在方式的「理智」所发现,但由于没有发现,所以「有自性」的事物并不存在。由此可知,这跟「它并非有自体或有自性」的说法是同样意思。正如《四百论疏》所说:

  假如诸法如同旋火轮或变化等事情一般欺诳,才会成为「无事」。否则,在精密的正理观察之下,他们的体性便会像金匠检验黄金一样纤毫毕现。但由于这些事物是由颠倒因产生,所以若为观察的火焰烧炼,其体性便会不存在。

  酉三应否对所破境加上胜义的简别语:

  认为在所破境加上「胜义」的简别语只是「中观自续派」的做法是极为错误的。《入中论疏》引《佛母般若经》(此处是指《二万五千颂般若波罗密多经》梵:Panca-vimsatisahasrika -prajnaparamita。即汉译《大品般若经》此经为《大般若经》的第二分。本经的同本异译尚有《光赞般若经》、《放光般若经》。印度称之为「中般若」。龙树菩萨的《大智度论》便是本经的释论):

  长老须菩提,这岂不是无得,无证吗

  须菩提说:长老舍利弗,虽然是有所得亦有所证,但不是就二相的意义而说。长老舍利弗,得、证是在世间名言之中存在,预流、一来、不还、阿罗汉、独觉、菩萨也是在世间名言之中存中。在「胜义」之中,无证亦无得。

  (须菩提,梵:Subhuti。意译为善业、善现、善见、空生。佛陀十大弟子之一。原为印度舍卫国婆虽们之子,智慧过人,然性恶劣,嗔恨炽盛,为亲友厌患,遂舍家入山林。得山神引导往诣佛所,佛陀为说嗔恚过患,师自悔责忏罪。先后证得须陀洹果及阿罗汉果。是佛陀弟子中最善解空理者,被誉为「解空第一」。佛陀说法时,须菩提常为法会上首正机。)

  由此可知,月称论师的《入中论疏》是说你们应遵从这种说法。难道你们认为《入中论疏》所引用的是自续派的经典吗

  所以,各大了义经添加这类「胜义」简别的情况实在不少。《七十空性论》说:

  佛陀是依世间名言而说住、生、灭、有无及下品、中品、上品。而非依真实(胜义)而说。

  《宝鬓论》说:

  虽说有「我」和「我所」,但两者于胜义是不存在的。

  同论文说:

  假如能产生某种事物的种子是虚妄不实,这种事物又怎会是谛实

  

  又说:

  同样,在这个犹如幻化的世间虽然是有生和灭的显现,但是在胜义之中是无生无灭的。

  由此可知,这些教典常会在所破境加上「胜义」、「谛实」、「真实」,即使没有加上这些字眼时,亦多会加上「无自体」、「无自性」、「无自相」等简别语。《中观根本论佛护疏》说:

  《中论》有言:「诸佛是依于二谛,亦即世间世俗谛及胜义谛而宣说正法。」所以,若依世间世俗谛而言,可说是有瓶子或有竹席,亦同样可依这种世俗而说瓶子和竹席是无常,像:「瓶子破碎」,「竹席烧毁」。但是,在思维真实时,说瓶子和竹席是假名安立的事情尚且不合理,说它们破碎或烧毁呢又怎会合理呢

  又以世间世俗而言,即使如来也可说是无常,像「如来已老」,「如来已般涅槃」。但是,在思维真实时,说如来尚且不合理,说如来年老或离苦涅槃又怎会合理呢

  

  月称论师又说他虽然破除谛实的「生」,但并非破除唯「生」。《六十正理论疏》说:

  对于某种缘生及虚妄的所执影像,我们绝不会说它是无生,而是说它不是依本性而显现。只有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才说它是无生。我们是依什么本性而说它是无生呢

  这就是你们能确认为谛实的本性。但不是说它是无生那就是一种虚妄的事物。

  所以,月称论师并非遮破如同幻象般虚妄的「生」,而是遮破谛实的「生」。所以他说缘生与自性无生并无矛盾。同论又说:

  「生」和「无生」两者的范围各不相同,所以怎会互相矛盾呢

  

  又说:

  我们是认为缘生诸法犹如影像,自性无生。你们又怎有机会作出诘难呢

  

  这是回答「缘生」与「自性无生」有矛盾的质疑。《入中论》又说:

  所以,透过这种次第便会知道诸法于真实本来无生,而是于世间生。

  所以,月称论师要在「无生」加上「真实」的简别语。《入中论》又说:

  正如瓶等事物于真实之中并不存在,但是就世间的认识来说,它们确实存在。一切诸法也是这样。所以,它不会犯上像石女儿这样的过失。

  月称论师的意思是说,内外诸法于真实之中并不存在,但是在名言之中确实存在。所以他不会把所破境的「胜义」简别语省却。

  总之,若你们决不同意对「所破境」加上「胜义」的简别,便无法区别二谛,这样便不可以说:「在胜义上是如此这般,在世俗上是如此这般。」这样解释中观是完全没有的,纯属邪见。

  《明显句论》是就破除「自生」而遮破于所破境加上「胜义」的简别,非就破除唯「生」,在此论的疏释之中已有清楚说明。《入中论疏》又说:

  龙树阿阇黎没有使用简别语,而是总说「无自生」而破除「自生」。

  但是,有人(指请辨论师)却加上简别语而说:「诸法于胜义是不自生,因为它们是存在,就如有情众生。」我认为加上这种「胜义」的简别语是毫无意义的。

  因此,我们不会以「是否于所破境加上简别」来区分「自续中观」和「应成中观」,它们的分别乃是在名言之中是否破除「自体有」或「自性有」。所以,应成派认为在破除内法和外法的「自体」或「自性」时,是不必重新加上「胜义」、「真实」、「谛实」等简别语,因为若有自体或自性便已经成立「胜义」等一类的意思。自续派认为若不加上「胜义」等诸如此类的简别语,便不能把它们破除,所以便加上「胜义」、「真实」、「谛实」。但是,两派中观均不认同不加「胜义」或「自性」等类的简别语而能破除生、灭、系缚、解脱等(于世俗名言是存在的)事情。

  那么,「胜义无」(藏:don dam par med pa。即是于胜义之中不存在)是什么意思呢

  「义」(梵:artha。藏:don)是指某种所知事。「胜」(梵:parama。藏:dam pa)是指「第一」。「胜义」(梵:paramartha。藏:don dam)就是两者同属一事。「胜」亦可指「无分别智」,这种「胜」(亦即无分别智)的「义」(亦即所知事)便是「胜义」,因为它是这种「智」的「义」或「境」。还有,与现证「胜义」的「无分别智」相顺的「慧」亦称为「胜义」,(清辨论师的《中观心论》)有:

  地等大种均非胜义。

  《分别炽然论》对它的解释是:

  由于「胜义」是「所知事」,所以称为「义」,它是「所观事」及「所识事」的同义词。「胜」是「第一」的别名。「胜义」便是由「第一」和「义」两词合成,由于「空, 性」是「义」亦是「第一」,所以称为「胜义」。

  「胜义」又可指「第一」的「义」(梵:paramasyaartha。藏:dam pa”i don),因为「空性」是「第一」亦即「无分别智」的「义」,所以称为「胜义」。

  还有,「胜义」亦指「与胜义相顺」,因为与现证胜义相顺的「慧」是具有这种「胜义」,所以称为「与胜义相顺」。

  所以,当他们说某些事物是「胜义无」或「胜义非有」时,

  便是上述三种意义之中的最后一种。因为同论(《分别炽然论》)又说:

  (诘难:)「胜义」是超离一切心识,而破除诸法自性却属于文字范畴,这样,岂不是无可破除吗

  

  (回答:)「胜义」是有两种:第一种是不依分别活动运作,它是出世间、无漏、没有种种戏论。第二种是依与福慧二资粮相顺的分别活动运作,它又名为「世间智」,而且具有种种戏论。我们在这里是取后者作为立「宗」(胜义无)的简别,所以没有过失。

  这就是指如理观察其实的闻、思慧及它们之上的慧,而非仅指圣者的「后得智」。《中观光明论》亦说:

  所谓「胜义无生」的意思是指:由听闻、思维、修习真实所成的慧,皆是不颠倒的有境心,所以它们被称为「胜义」,因为它们是这些慧的「胜义」。虽然它们是有现前或非现前的分别,但是它们的思维势力能令其了知一切诸法悉皆无生。所以,「胜义无生」的意思是指证知真实是不会成立诸法是「生」。这种说法与前论(《分别炽然论》)的说法颇为一致。《中观庄严论释难》(梵:Madhyamakalamkarapanjika。莲华戒论师造)亦说:

  法无自性的,性质是什么

  寂护论师对于这个问题的答复是:「于真实之中」。所谓「真实」是指某些由事势比量而证知的真实性。这就如同观察真实性时说诸法是空,而解释「于真实之中」及「于胜义之中」等等。

  又「真实」等术语亦可单指「真实智」,因为这是它的所缘境。真实智的力量能令我们获得宣说诸法无自性的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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