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在《般若灯》及《分别炽然》两论常会对「无自性」加上「真实」等简别语。《般若灯论》在解释(《中论》)第十五品时更说:
假如诸法没有自性,它们又怎会是诸法
假如它们是诸法,便不是没有自性。所以你的说话是有毁谤自宗的过失。
这是质疑清辨论师立宗所说的「诸法无自性」是犯了自语相违的过失。(自语相违,梵:svavacana-viruddha。是因明三十三种过失之中的「宗九过」之一。即是在因明辨论时,立宗者或立论者所在的「宗」或「命题」的前陈与后陈互相矛盾乖违之过失。例如:「我母是石女」。由于「宗」的所依者便是「法」及「有法」。「有法」是体,「法」是其义,「义」须依「体」,两者相顺不违。但「我母」的意思是指有子,但石女却表示无儿。「体」-我母与「义」-石女,相违不顺,自语前后矛盾,故属过失。)请辨论师在同论作出以下的答复:
我们不承认诸法于胜义之中有自性,然后又立宗而说诸法无自性。所以我们没有毁谤自己的宗义。由于这并非「因不成」(因明用语,即是理由不能成立),所以没有过失。
清辨论师认为他并没有因为承认诸法于胜义之中无自性而否定诸法,所以他显然认为若说诸法于名言之中无自性便是毁谤。同论又说:
种种内法于胜义之中皆无自性,因为它们是被造作的。又由于这种「被造作」的特殊说法是指诸法是观待所依,如同幻师所变的幻人一样。
(据妙音笑论师所说,「被造作」或「所作性」是指诸法皆是依仗因缘。见《广论》英译。)
所以,请辨论师在遮破自性时必定会加上「胜义」的简别语。
所谓「胜义无」的意思是指以如理观察的理智观察某种事物的本性时,这种理智是不会成立它的存在,这是各大论师一致认同的。所以,即使清辨论师在论中安立世俗时亦这样说:「不从事与观见真实相符顺的观察」。他在破除自性时常说:「以正理观察便不存在」。所以这些说法与上述各大论师所说相同。
然而,这些论师对于有自性的事物是否一定经得起观察本性的正理考察,并没有一致的看法。正如前文所说,佛护、月称二师认为有自性的事物,就必定经得起观察真实的正理考察,所以亦必定是胜义成立。
二、以应成规还是以自续规作为能破:
应以应成规还是以自续规来在遮破「所破境」是分为两部分:(一)应成和自续的意义。(二)应依哪一派的教规在心相续中引生正见。
申一应成和自续的意义:
佛护论师的疏释并未明确建立应成派,把「应成」(梵:Prasangika。藏:thal ”gyur pa)和「自续」(梵:Svatantrika。藏:rang rgyud pa)作出区分。但是,他在解释《中论》开首所说的:「诸法非自生,非从他生、既非共生、亦非无引因生。在任何情况皆不会有“生”」时,是举出其它宗派的过失来破除四种「生」。清辨论师认为佛护论师的论点无力成立自宗或驳斥他宗,所以便遮破佛护论师的论点。月称论师详尽解释佛护论师的宗是没有犯上这种过失,又说明中观师应以「应成」而非「自续」的论理来作为引导别人生起中观见的方法。所以月称论师以遮破自续的论据来显示应成的宗。
安立「应成」和「自续」的分别又分两部分:(一)遮破他宗。(二)安立自宗。
酉一遮破他宗:
「遮破他宗」分二:(一)陈述他宗的观点。(二)遮破这些主张。
戌一陈述他宗的观点:
界定「应成」和「自续」的道理是这么多,试问有谁人能尽言
所以此处只是略说一二:
(第一种错见:)先说胜喜论师(梵:Jayananda。旧作庆喜)所持的观点。在他的《入中论疏》(梵:Madhyamakavataratika)说:
(问:)若认为「应成」的论理是「因」,那这种「因」是由正量成立(旧作「量成」) 的吗
假如是由正量成立,对于(自他)双方亦应成立,这样你们又怎能说它是「他方」所承认。假如不是由正量成立,「他方」便不会承认不成立的事情,这样你们又怎能说写它是「他方」所承认
(能立,梵:sadhana。藏:sgrub byed kyi。是指因、喻二支。而「宗支」是「所立」梵:siddha。藏:bsgrub bya。因为,在因明对论中「因支」与「喻支」是用于证成「宗支」能否成立,所以称为「能立」。相对而言「宗支」是有待证明的主张命题,故「所立」。)
(答: )也许有人会这样回答:「凡是由正量成立的事情于双方皆能成立」,但这明显是我不知道的事情。当一方安立某些事情为「能主」时,即使对于安立的一方来说是由正量成立,但他又怎能确定另一方也是认为由正量成立呢
毕竟,他人的心思特征并不是「现量」和「比量」的「境」。而且,你们又如何能确定自己才是由正量成立呢
由于你们长久以来也被错谬操控,所以你们也有可能是欺诳的。因此,我是基于立敌双方认同的量而承认诸法的本牲,所以我是就他们的主张来破除他们的「宗」。
(现量,梵:pratyaksa。藏:mngon sum。或作现前知、现识。此量,梵anumana。藏:rjes dpag。又作推比知。)
胜喜论师的意思是说,立论者并不知道论敌的因(理由)是否由量成立。因为两种「量」(现量、比量)均不能让立论者了解论敌的想法。还有,即使你们也不能确定自己是由正量成立,因为就算你们肯定自己是由正量成立,但仍然有可能是欺诳的。既然没有正量成立的因,所以便要基于双方承认为「量」的事情而进行辩论。因此,虽然任何一方均非正量成立,但是可因应立论者所承认的事情来破除他们。同论又说:
按照「自续因」的一方来说,令某种事情成为自续的「能立因」便是能成立「因」与「所立」的「周遍」的「量」,然而,这种「周遍」并未成立。能成立「周遍」的「量」便是「现量」或「比量」,以下便要逐一说明。
「现量」不能成立「周遍」,透过可现见的事情及不可现见的事情,你们才能得知于灶上的烟和火是有着必然的关系,于是便可以说此有即彼有,彼无即此无,但你们却不能推断一切有烟的地方便会有火。
你们不能运用比量来成立周遍,因为它同样是局限于某些范围之中。比量的范围并不普遍,为什么呢
以认识某种事情是无常的智为例,这种智只会由与「所立」有关的「因」产生,并非在一切时间或地方也能产生。所以「周遍」只是依世间的认许而成立,并非由量成立。所以运用应成因来破除论敌的宗,又怎会不合理呢
(周遍,藏: khyab pa。因明用语,亦即「同品定有、异品遍无」,意指在同类事情必定具有而不同类的事情决不会有的普遍关系。)
所以,假如「量」确能成立「凡有烟即有火」又或「凡是被造作的事情便是无常」等「周遍」时,这样才可以接受自续的论理,但是它们并非由量成立。假如以「量」成立「周遍」那么亦必须要在一切时间和地方成立「凡有烟即有火」又或「凡是被造作的事情便是无常」的「周遍」。然而,由于「现量」和「比量」只会在灶和瓶子等特殊范围之内才能成立「周遍」,所以这些「周遍」的范围亦是有限。因此即使「周遍」亦只是由认许成立,而非由「量」成立。所以胜喜论师显然是认为运用以量成立的「三相」为因而作证成,便是自续派,假如只是完全使用他方认许的三相而作证成,便是应成派。(三相,梵: tri rupa。藏:tshulgsum。又作三性。为了能如实领悟所量未知的事物,其列举的正因必须具备三支:1宗法,梵:paksadharma。藏:phyogs chos。又作遍是宗法性。2 随遍,梵:anvayavyapti。藏:rjes khyab。又作同品遍、同品定有性。3倒遍,梵:vyatirekavyapti。藏:ldog khyab。又作异品遍、异品遍无性。)
(第二种错见:)某些为胜喜论师之徒的译师说中观师没有自己的宗,他们只会遮破别人所宗的观点。因为这些「有法」(藏:chos can,指「宗」或命题的主词)双方并不一致认同,所以自续派的论理不能成立。正理观察的结果只会令别人放弃他们的宗。除此以外,由于中观师没有自己的看法,所以在任何情况之下均不可使用自续因,只能使用应成的论理。事实上,能成立应成的论理即是究竟的自续因。所以只能允许使用能遮破论敌观点的应成论理。由于应成是一种「因」及「周遍」仅为双方承认又或从双方观点衍生的归谬论证,所以「因」和「周遍」并非由正量成立。应成便是基于这种归谬论证来破除别人的主张或戏论,它的破法是有四种:
(1)举相违应成(举出相违矛盾的应成论理)-
例如,论敌若承认「生」是有意义及有穷尽,又假如他们认为诸法是「自生」。「举相违应成」便会这样说:「假如诸法是由自己产生,也就是说已存在的事物是被造作,这样“生”就应该是无意义及无穷尽,所以认为它是有意义及有穷尽便不合道理。」如果他们认为诸法是「自生」但却认同这一点,这样亦会不合道理。当论敌者了解其中的矛盾后,唯一结果便是放弃这种宗见。
(2) 他许比量应成(举出他人所认同的比量的应成论理)-
意指以论敌所承认的有法及因等来破除论敌。例如,若你们承认「自生」的芽苗不是「自生」,因为它自体有。虽然中观师说它不是「自生」,但这只是破除他人认为诸法是自生,而不是中观师自己要成立「无自生」的观点,所以中观师没有成立自己的宗见。
(3) 能立同所立应成(举出能立与所立相同的应成论理)-
举出论敌为证成自己的「宗」而举出的…
《新译·菩提道次第广论 下册 学毗钵舍那法 依止毗钵舍那资粮》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