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叁、修微妙佛刹以吠琉璃等而爲自性;四、爲欲觀擇諸法文義故親近承事諸佛;五、由天眼故知諸根利鈍;六、于自當來成佛國土淨治有情所有過失;七、出定入定一切如幻而住;八、由悲願故故思受生叁有。此是第八不動地中八修治業。由此八事圓滿證得第八不動地。
醜九、九地修治
經雲:“複次,善現,諸菩薩摩诃薩住第十(九)地時(藏文經爲第九地),應圓滿十二法,雲何十二?一者圓滿攝受無邊處所大願,隨有所願皆令證得;二者應圓滿隨諸天龍及藥叉等異類音智;叁者應圓滿無礙辨說;四者應圓滿入胎具足;五者應圓滿出生具足;六者應圓滿家族具足;七者應圓滿種性具足;八者應圓滿眷屬具足;九者應圓滿生身具足;十者應圓滿出家具足;十一者應圓滿莊嚴菩提樹具足;十二者應圓滿一切功德成辦具足。善現,諸菩薩摩诃薩住第十(九)地時,應勤圓滿此十二法。善現當知,若菩薩摩诃薩住第十(九)地已,與諸如來應言無別。”
頌曰:無邊諸誓願,了知天等語,辨說如懸河,入胎最第一。
種性族圓滿,眷屬及生身,出家菩提樹,圓滿諸功德。
第九地中有十二修治:一、謂由圓滿九種波羅蜜多,無邊大願皆成辦;二、又能了知天等一切有情語言差別;叁、由得辨說無礙解故,說法辯才無盡猶若懸河;四、遠離一切婦人過失,爲一切人共所稱贊,入此母胎最爲第一;五、若刹帝利若婆羅門種族圓滿;六、若日親若甘蔗等姓氏圓滿;七、母等七族圓滿;八、自所教化令住菩提之眷屬圓滿;九、若帝釋天及人王等稱贊而生;十、由諸佛及淨居天人勸令出家;十一、成辦大菩提樹,如大師之阿輪他樹,慈尊之龍華樹,燃燈佛之諾翟陀樹;十二、圓滿十力等一切功德。由此十二種修治,圓滿第九善慧地。
子二、釋果位第十地相
經雲:“善現,雲何菩薩摩诃薩住第十地趣如來地,善現,是菩薩摩诃薩方便善巧,行六波羅蜜多四念住乃至十八佛不共法,超淨觀地、種性地、第八地、具見地、薄地、離欲地、已辦地、獨覺地及菩薩地。又能永斷一切煩惱習氣相續,便成如來應正等覺住如來地。善現,如是菩薩摩诃薩住第十地趣如來地。”
頌曰:超過九地已,若智住佛地,應知此即是,菩薩第十地。
超過九地智已,後則名十地,菩薩應說唯佛,但非正等覺佛。此中所說超越九地,謂超越:種性地、八人地、見地、薄地、離欲地、已辦地、聲聞地、獨覺地及菩薩地九地合爲一菩薩地,此即聲聞八地及一菩薩地,共成九地,是說超過叁乘九地。前八地由智見超,其後一地由住處超,一來、不還和阿羅漢叁向合一聲聞地。經說超過九地安住佛地,謂菩薩瑜伽究竟爲第十地的體。此分:十地無間、一生補處和叁有最後智叁種。
若爾,因住九地皆說修治,于果位第十地何故不說修治而說十地相耶?謂由第十地圓滿以下諸地之斷智功德種類,故不別說也。
小乘八地者:一、謂聲聞種性地,如聲聞加行道;二、預流向是居四雙八單之最初智德名八人地,如預流向現觀;叁、預流是斷叁結所顯之智德故名見地,如預流果現觀;四、一來是多分離欲所顯住果之故名薄地,如一來現觀;五、不還是斷下五分結[17]所顯住果之智德故名離欲地,如不還現觀;六、聲聞阿羅漢,是斷上五分結[18]所顯小乘之智德名已辦地,如聲聞阿羅漢現觀;上五分結者謂色無色貪、掉舉、慢、無明。七、余一來、不還及阿羅漢叁聲聞果前之叁向,是聲聞果向所余智德故,同名一聲聞地,如余叁向現觀;八、獨覺聖現觀以是中乘現觀故名辟支佛地。(對于十地有廣解釋,見《華嚴經·十地品》及如《地道建立》,十地各功德增長數及修治等功德,文繁不錄,見《入中論》釋十地)
若自具足的地,能遣除彼地的過失,並能圓滿功德的功德,是修治地的定相。九地有九修治,是正說爲增上。第十地非無修治,因爲第十地有能力遣除過失並能圓滿第十地的智故,所以此處不正說第十地的修治,是依止第九地所顯能力證得故。
釋果位第十地的定相分二:
一、經雲:“善現,住第十地菩薩摩诃薩說爲如來,雲何菩薩摩诃薩住第十地即名如來?菩薩摩诃薩一切圓滿,彼圓滿如來十力”乃至“善現,應如實了知菩薩摩诃薩。”
二、由論解釋分叁:
一)結合:就因位九地修治所顯,果位第十地不說修治的因由者,因爲由因位九地修治,意密是說有能力通達此第十地修治,是就此處第十地定相門正說故。此爲結合。諸因地修治如是決定所顯,故不說果地修治,就攝一切地門即是第十地的定相。
二)根本:釋彼經義頌曰:“超過九地已,若智住佛地,應知此即是,菩薩第十地。”
叁)解釋分二:
(一)就第十地所相門認識:即事相、性相所表名事相,如雲金瓶,即是瓶的事相。如是超過九地已于第十地菩薩摩诃薩唯應言佛,但非正等正覺,誰能住佛的智願,應知彼即是第十地。
(二)釋所超過九地的自性:聲聞等的種性地,預流向、預流、一來、不還、阿羅漢六種,及余叁向攝爲一聲聞地、獨覺地,如其次第爲:種性地、八人地、見地、薄地、離欲地、已辦地、聲聞地、獨覺地及菩薩九地攝爲一菩薩地。
第十地的後得智(有法),是菩薩第十地。因爲所超越九地的智,住第十地之補特伽羅所作事業自在,于第十地菩薩應說爲佛,但非正等正覺。于第十地說名佛地的因由者,謂由此第十地者在後得位就息滅粗功用門,能作利他獲得與佛相等的因由故,說名非正等正覺,因彼斷證還劣故。
此處所說超越九地,謂越過種性地、八人地、見地、薄地、離欲地、已辦地、聲聞地、獨覺地,及如前所說菩薩九地攝爲一菩薩地故。即:種性地如聲聞加行道;二、八人地如預流向現觀;叁、見地如預流果現觀;四、薄地如一來現觀;五、離欲地如不還現觀;六、已辦地如聲聞阿羅漢現觀;七、聲聞地如余叁向現觀;八、獨覺地如獨覺現觀;九、菩薩地如前所說九地攝一菩薩地。彼第十地的智,此中所說謂超過叁乘之理,初二種由智見起,其後能從住處超故。余叁向現觀(一來向、不還向及阿羅漢向)攝一聲聞地者,謂此中所說是所超越乘:即聲聞乘、獨覺乘及菩薩乘有叁乘,是爲應了知故,是故自己所超,所超過九地圓滿後所生,經說名佛地,是菩薩究竟瑜伽第十地的體,分爲:得第十地無間、由一生補處和叁有最後的智叁種。
今依叁寶無畏王大師所造《地道建立》中,釋十地功德增上之特法分七:
一、波羅蜜多增上差別。
初地獲得布施波羅蜜多增上,乃至十地獲得智波羅蜜多增上。
二、功德數量增長差別(此數量須校十地經改正)。
初地後得智時,一刹那中能見百佛、得知百佛加持、往百佛刹、能照了百佛刹、能震動異類百佛刹、能住百劫、能于過去未來百劫正智見轉、能如異類百叁摩地、能辨異類百種法門、能正成熟一百有情、能變百身、于一一身有百菩薩眷屬圍繞。如是十二種功德,二地有千,叁地有十萬,四地有百億,五地有千億,六地有百千億,七地有百千那由他億,八地有佛刹極微塵數,九地有百萬佛刹極微塵數,十地有不可說不可說轉佛刹極微塵數,十二類功德。
叁、受異熟生之差別。
初地菩薩受贍部洲轉輪王生;二地菩薩受四洲王;叁地菩薩受忉利王;四地菩薩受夜摩王;五地菩薩受覩史王;六地菩薩受化樂王;七地菩薩受他化自在王;八地菩薩受小千主大梵王生;九地菩薩受中千主大梵王生;十地菩薩受色究竟天大梵王生。此等皆依多分而言,非定如是。
四、叁學及果增上差別。
初地菩薩由證法性,得行叁學功德;二地菩薩得增上戒學;叁地菩薩得增上定學;四五六地菩薩得增上慧學。其余四地亦得叁學殊勝功德。
五、後得引生定智之差別。
十地從證法性根本定起,後得智時,于緣起無實如幻,引生定智有十不同。謂初地菩薩通達唯遮法我所顯法性,普遍一切自他故,證遍行法性(即遍行真如)。二地菩薩通達證法性之大乘道,勝出小乘道,故證最勝義法性。叁地菩薩了知聽聞教法,是證法界等流之因,故證等流義法性。四地菩薩由無愛著教法之慢,故證無執持義法性。五地菩薩由知自他一切,無自立實體補特伽羅,故證無異體法性。六地菩薩通達染淨非無因生,非邪因生,故證染淨無異義法性。七地菩薩由知法性無契經等法相,故證無異義法性。八地菩薩通達染淨無增減義,及無分別智淨,佛國土自在義所依法性。九地菩薩由得四無礙辯,故證智自在義所依法性。十地菩薩由得事業與佛平等,故證業自在所依法性。
六、遍淨之差別。
初地有十遍淨;二地有八;叁地有五;四地、五地各有十;六地有十二;七地有二十;八地有八;九地有十二遍淨。(廣如《大般若經》及《現觀莊嚴論》說)
七、將得地相之差別。(如紮迦大師所造《地道建立》廣說)
將得十地之時,各有不同之夢相。有作是念:得暖頂已,尚無睡眠等五蓋,得十地時雲何有夢耶?藏師有雲,內心忽現彼相,猶如夢境。有智者雲,真實睡眠是由現前錯亂因緣所染汙識,淨地中無。皆不應理,于彼雖無染汙睡眠,而有清淨睡眠故。《現觀莊嚴論·除意暗釋》雲:“睡眠有二,雖無大種收攝不自在之隨煩惱眠,然爲加持滋養身體善隨行眠,淨地亦有,故無過失。”《金鬘論》雲:“睡眠有二,謂心于境不自在轉染汙睡眠,與滋養身善隨行眠,前無後有,故無過失。”此答順理。
癸叁、別釋對治資糧
別釋難通達對治資糧分二:一經說;二論釋。
一、經說分八:見所斷有四:一、見所斷雜染所取分別之對治。經雲:“複次,善現,汝問如是大乘,從何處出,至何處住者,善現,如是大乘從叁界出,至一切智智中住,然以無二爲方便故無出無住。”二、清淨所取分別之對治。經雲:“善現,諸有欲令無相之法有出住者,則爲欲令法界空亦有出住(布施波羅蜜多空〈藏本〉)。…
《現觀莊嚴論·選集要義釋(任傑 藏譯漢)》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