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出家心,爱乐见佛身。
开阐正法教,谛语为第十,彼性不可得,当知名修治。
“由十种修治,当能得初地。”此为略示,下为广释。一、谓修治于一切事无谄诳的意乐心;二、能饶益自他需要之事谓受持大乘;三、于诸有情修四无量其心平等;四、能舍内身资财善根等不生悭结;五、三业至诚亲近承事诸善知识;六、寻求三乘正法所缘;七、常发出家之心不乐居家;八、念佛不舍爱见佛身;九、开阐教法全无悭吝;十、誓愿究竟发诸谛实语。初极欢喜地之十法,当知由大悲与不可得自性之空慧所任持故名为修治。由此十法当生起一切行相故,修治的因殊胜体性,即以不可得而为差别相修治清净,当得初地欢喜故。
丑二、二地修治
经云:“复次,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二地时,当于八法思维修习,令速圆满。云何为八?一者清净尸罗;二者知恩报恩;三者住安忍力;四者受胜欢喜;五者不舍有情;六者常起大悲;七者于诸师长,以敬信心谘承供养,如事诸佛;八者勤求修习波罗蜜多。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二地时,于此八法应思应学,令速圆满。”
颂曰:戒报恩安忍,极喜及大悲,承事敬师闻,第八勤施等。
第二地中有八修治:一、谓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律仪戒等戒;二、谓酬报他恩;三、谓安忍怨害;四、谓最极欢喜修诸善行;五、谓于诸众生起大悲愍;六、谓恭敬承事邬波陀耶等;七、谓敬重师长诸善知识听闻正法;八、修治谓精进修习布施波罗蜜多等。由此八种能修治当得第二离垢地,以能摧彼所治品圆满对治故。
丑三、三地修治
经云:“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三地时,应住五法,云何为五?一者勤求多闻常无厌足,于所闻法不着文字;二者以无染心常行法施,虽广开化而不自高;三者为严净佛土植诸善根,虽用回向而不自举;四者为化有情,虽不厌倦无边生死而不骄逸;五者虽住惭愧而无所著。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三地时,应常安住如是五法。”
颂曰:多闻无厌足,无染行法施,严净成佛刹,
不厌倦眷属,及有惭有愧,五种无着性。
第三地中有五修治:一、谓勤求多闻闻法无厌;二、不求利誉等无诸染着为分说法;三、于自将来成佛国土净治情器世间诸过;四、虽见眷属邪行等过而不厌利他;五、观待自法不造诸恶名曰有惭,观待世间不造诸恶名曰有愧,于彼一切无执著心。由通达无我慧所摄持故,由修治此五法即能证得第三发光地。
丑四、四地修治
经云:“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四地时,应于十法受持不舍,云何为十?一者住阿兰若常不舍离;二者常好少欲;三者常好喜足;四者常不舍离杜多功德;五者于诸学处常不弃舍;六者于诸欲乐深生厌离;七者常乐发起寂灭俱心;八者舍一切物;九者心不滞没;十者于一切物常无顾恋。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四地时,于如是十法应受持不舍。”
颂曰:住林少欲足,杜多正律仪,不舍诸学处,
诃厌诸欲乐,寂灭舍众物,不没不顾恋。
第四地中有十修治:一、谓常住林丛阿兰若处远离愦闹;二、未得利养无诸贪欲名为少欲;三、已得利养不求多妙名为知足;四、誓行常乞食等十二杜多功德故正律仪。(十二种杜多功德者谓:常乞食、一坐食、一受食,此三对治饮食贪;住阿兰若、树下坐、露地坐、冢间坐,此四对治处所贪;常三衣、毳毛衣、粪扫衣,此三对治衣服贪;常端坐、随宜坐,此二对治卧具贪);五、所受学处乃至断命故皆不舍弃;六、观五欲乐过患深生厌离;七、称所化机令住寂灭;八、一切财物如欲而舍;九、修诸善法心不滞没;十、于一切物心无顾恋。如是十法修治当得第四焰慧地。
丑五、五地修治
经云:“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五地时,应远离十法,云何为十?一者应远离居家;二者应远离比丘尼;三者应远离悭;四者应远离众会忿诤;五者应远离自赞毁他;六者应远离十不善业道;七者应远离增上傲慢;八者应远离颠倒;九者应远离犹豫;十者应远离贪瞋痴。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五地时,应常远离如是十法。”
颂曰:亲识及悭家,乐猥杂而住,自赞及毁他,十不善业道。
骄慢与颠倒,恶慧忍烦恼,远离此十法,证得第五地。
第五地中有十修治:一、谓不求为获得利养乐与居家往还亲识,常乐出家;二、嫉他利养悭诸居家(远离诸比丘尼不与共住,不依具信之家);三、不爱与大众猥杂而住;四、若自称赞;五、若毁咨他;六、由此增上十不善业道;七、恃自多闻等不恭敬他令心高举;八远离于取舍处颠倒执著;九、执持邪见等恶慧;十、忍受趣向贪等烦恼。若能远离此十法,依止十种对治,即能证得第五难胜地。
丑六、六地修治
经云:“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六地时,应圆满六法,云何为六?所谓六种波罗蜜多,即布施乃至般若。复应远离六法,云何为六?一者声闻心;二者独觉心;三者热恼心;四者见乞者来不喜愁戚心;五者舍所有物追恋忧悔心;六者于来求者方便矫诳心。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六地时,常应圆满前说六法,及应远离后说六法。”
颂曰:施戒忍精进,静虑慧圆满,于弟子麟喻,舍喜舍怖心。
见求无愁戚,尽舍无忧悔,随贫不厌求,证得第六地。
第六地中有十二修治:谓由圆满布施、持戒、安忍、精进、静虑、智慧(般若)六种波罗蜜多。而远离六种所治:一、谓由圆满持戒与静虑故,于声闻弟子;二、于麟喻独觉地能远离喜乐;三、由圆满安忍波罗蜜多故,于怨害等能远离恐怖心;四、由圆满布施波罗蜜多故,见求者来心无愁戚;五、由爱乐布施静虑圆满故,舍一切物心无忧悔;六、由圆满般若波罗蜜多故,虽极贫乏而终不舍求者。由此十二修治证得第六现前地。
丑七、七地修治
经云:“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七地时,应远离二十法,云何二十?一者应远离我执乃至见者执;二者应远离断执;三者应远离常执;四者应远离相执;五者应远离见执;六者应远离名色执;七者应远离蕴执;八者应远离处执;九者应远离界执;十者应远离谛执;十一者应远离缘起执;十二者应远离住着三界执;十三者应远离一切法执;十四者应远离于一切法如理不如理执;十五者应远离依佛见执;十六者应远离依法见执;十七者应远离依僧见执;十八者应远离他戒见执;十九者应远离依空见执;二十者应远离厌怖空性。”
颂曰:执我及有情,命与数取趣,断常及相因,蕴界并诸处。
住三界贪著,其心遍怯退,于三宝尸罗,起彼见执著。
诤论于空性,违空性过失,由离此二十,便得第七地。
断除此说二十种过失即成二十种修治,由如前说空慧任持便能证得第七远行地。谓执我、执有情、执命者、执补特伽罗、如是执断边、常边、相、因、蕴、界、处,执三界真实应住,着为真实应舍,自觉不能得胜上功德心遍怯退,于三宝及戒起彼见而执著,妄执空性为破坏有事而与诤论,执彼空性与世俗相违,是为七地应离之二十种过失。
经云:“复应圆满二十法,云何二十?一者应圆满通达空;二者应圆满证无相;三者应圆满知无愿;四者应圆满三轮清净;五者应圆满悲愍有情,及于有情无所执著;六者应圆满一切法平等见,及于此中无所执著;七者应圆满一切有情平等见,及于此中无所执著;八者应圆满通达真实理趣,及于此中无所执著;九者应圆满无生忍智;十者应圆满说一切法一相理趣;十一者应圆满灭除分别;十二者应圆满远离诸想;十三者应圆满远诸见;十四者应圆满远离烦恼;十五者应圆满止观地;十六者应圆满调伏心性;十七者应圆满寂静心性;十八者应圆满无碍智性;十九者应圆满无所爱染;二十者应圆满随心所欲往诸佛土,于佛众会自现其身。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七地时,常应远离如前所说二十种法,及应圆满如后所说二十种法。”
颂曰:知三解脱门,三轮皆清净,大悲无执著,法平等理一。
知无生知忍,说诸法一相,灭除诸分别,离想见烦恼。
奢摩他定思,善毗钵舍那,内心善调伏,一切无碍智。
非贪地随欲,等游诸佛土,一切普现身,共为二十种。
由其所治有二十种,故第七地亦有二十种修治对治:一、二、三谓知诸法因果自相皆真实空故知三解脱门;四现证能杀所杀杀业三轮皆非实有故皆清净;五缘一切有情起大悲心;六于诸法上无真实执;七知一切法平等皆真实空,了知究竟唯一乘理;八知一切法胜义无生;九于甚深空性不起惊怖了知深忍;十宣说发心所摄诸法皆无实一相;十一摧毁一切实执分别;十二无有执著常乐我净等相之想;十三远离萨迦耶等五见;十四远离贪等烦恼;十五由奢摩他门决定思维一切相智,于毗钵舍那胜慧了知缘起如幻之方便获得善巧;十六调伏内心实执;十七于一切所知成就无障碍智;十八通达一切皆非贪著之地;十九随自所欲平等游历诸佛刹土;二十由于自身获得自在普于一切时会能自现其身。由此二十种修治能得第七远行地。
丑八、八地修治
经云:“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八地时,应圆满四法,云何为四?一者应圆满悟入一切有情心行;二者应圆满游戏诸神通;三者应圆满见诸佛土,如其所见而自严净种种佛土;四者应圆满供养承事诸佛世尊,于如来身如实观察。”
“复次,善现,诸菩萨摩诃萨住第九(八)地时,应圆满四法,(此四法藏文《般若经》为第八地,故第八地即成八法,与论文同,因此将此四法乃归第八地)云何为四?一者应圆满根胜劣智;二者应圆满严净佛土净治有情;三者应圆满如幻等持数入诸定;四者应圆满随诸有情善根应熟,故入诸有自现化生。”
颂曰:知诸有情意,游戏诸神通,修微妙佛刹,观故亲近佛。
知根净佛土,安住如幻事,故思受三有,说此八种业。
第八地中有八修治:一、于诸有情意有贪离贪等能如实知;二、于诸(佛)国土游戏神通…
《现观庄严论·选集要义释(任杰 藏译汉)》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