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他故,需要受生叁有之因。如《海慧問經》及《吉祥鬘經》所說有二。如《海慧問經》雲:”彼等生死之因,與善根相應之煩惱雲何?(1)由遍尋求福資糧而不滿足;(2)思念受生叁有爲衆生遍攝持(善知識);(3)希求與佛相遇;(4)爲成熟有情事業故而不厭倦;(5)精進受持正法;(6)隨欲成辦一切有情事業;(7)不離貪愛法的意樂;(8)不舍棄一切波羅蜜多諸加行。名聖者菩薩爲利他故受生叁有之八因。”
如《吉祥鬘經》雲:“世尊,如是譬如以取緣有漏業因受生叁有,世尊,以無明習氣地爲緣,從無漏業因所生,阿羅漢、獨覺及得自在菩薩意自性出生叁種身”。是說由業煩惱習氣地,或無明習氣地,及無漏業自因,依止唯所知障生微細等起功用之心心所生,聲聞獨覺阿羅漢等,及住叁清淨地菩薩爲利他故,說爲受生叁有之因。
是故由欲地所攝的貪欲,及色地所攝的貪欲,彼等未入小乘道的聖者菩薩希求不斷之因,即是此處所說的煩惱,因彼欲界受生時,自身中之欲貪,如轉輪王生千子等,轉成能作利他之支分;色界受生時,自身中之叁有漏,能轉成利他之支分故。未入小乘道的聖者菩薩(有法),汝身中的道相智,就勝出聲聞獨覺之道智自性門特別超勝,因汝自身中的欲漏叁有漏,能轉成利他之支分,即是聖佛子故。
3事業:釋作用之差別者,如上所說,具足自性之道相智,非時不作證實際等事業殊勝。自性之業者不作證實際,及由善巧般若與方便,未遍攝有情能作遍攝等。先未入小乘道之聖者菩薩(有法),汝身中之道相智者,就勝出聲聞獨覺作用門說,是特別超勝者,因汝未遍攝有情眷屬,能遍攝取安立成熟解脫,是佛子聖者故,因爲不作證自利實際,及通達一切無谛實般若慧,是具足方便大悲的佛子聖者故。
已二、釋道相智之本性分叁:庚一、知聲聞道之道相智;庚二、知獨覺道之道相智;庚叁、知菩薩道之道相智
庚一、知聲聞道之道相智分二:辛一、自性;辛二、順抉擇分因
辛一、自性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二·知聲聞道之道相智
《般若經》四二五卷六頁六行至四二五卷十七頁十九行
第二、釋有支分之道相智:論身建立:“令其隱暗等,弟子麟喻道”。釋道智之支分後說道智之因由者,謂未得道相智之支分即不能得道相智,以是因由如是說故。此分:一、釋聲聞道智之道智;二、釋獨覺道智之道智;叁、釋菩薩道智之道智。
一、釋聲聞道智之道智分二:一、道智法;二、彼聲聞道智之因順抉擇分。
一)道智法分二:
(一)經所說:如《般若經》中,具壽善現告天帝釋言:“憍屍迦,汝問何謂菩薩摩诃薩般若波羅蜜多者,汝等谛聽,吾當爲說。憍屍迦,若菩薩摩诃薩發一切智智相應之心,以無所得而爲方便,思惟色乃至識,若無常若苦,若無我若空,若如病若如癰,若如箭若如瘡,若熱惱若逼切,若敗壞若衰朽,若變動若速滅,若可畏若可厭,若有災若有橫,若有疫若有疠,若不安隱若不保信。”等。
(二)論釋分:一、結合;二、根本;叁、解釋。
1、結合:如上所說道相智所依身等之支分後說聲聞道智之道智的因由者,謂在道智處菩薩身中生起一切叁乘道後,必須了知圓滿一切道,以是因由如是說故,名爲結合。是說如是所依後于道智處必須應圓滿一切道,故說“聲聞道”。從叁道智之內,先說聲聞道智之道相智之因由者,謂顯修叁士道次第相順故,因爲于自身中生起上士道,必須了知共中士道修治心爲前行故。
2、根本:就釋經義門說聲聞道智之道相智。
頌曰:道相智理中,由諸四聖谛,行相不可得,當知聲聞道。
3、解釋分二:一、當知之道;二、論證彼道之理(道智作用之理)。
(1)當知之道分二:一、雜染品之谛相;二、清淨品谛相二種。
1雜染品之谛相分:各各行相、共相二種。
〈1〉各各行相分:苦谛四相,集谛四相二種。
一、明苦谛四相:經雲:“思惟色乃至識,若無常若苦,若無我若空。”釋彼經義,謂彼經義,謂苦谛如其次第,無常、苦、空、無我,彼等之性相謂寂滅四相。
二、明集谛四相:經雲:“若如病若如癰,若如箭若如瘡。”釋彼經義,謂集谛之因、集、生、緣之體性,“若如病若如癰,若如箭若如瘡。”
〈2〉共相:明共相,經雲:“若熱惱若逼切,若敗壞若衰朽,若變動若速滅,若可畏若可厭。”釋彼經義,謂厭離,應離貪欲,及是趣向滅故。以苦集谛彼等各各厭離的定相,謂熱惱逼切有法行相之體性,離貪欲清淨體性,謂變動速滅之清淨行相,滅的體性謂可畏可厭之行相。
2清淨品之谛相:
一、明滅谛四相:經雲:“發一切相智相應之心,以無所得而爲方便,思惟無明滅即行滅者謂無我,思惟寂滅、靜、空性、無相、無願、無行。”釋彼經義謂滅谛之滅的自性名無我,寂靜,妙相謂自體寂靜,離相謂空無相無願無行之清淨相。
二、明道谛四相:“菩薩摩诃薩發一切相智相應之心,以無所得而爲方便,修四念處,乃至十八佛不共法。”釋彼經義,謂道理行出之相。
(2)明論證彼道之理:謂就體性不可得門,道智處于聲聞諸道,菩薩應如是遍知,故頌:“由諸四聖谛,行相”是說當知是明聲聞之道智。頌“道相智理中,不可得,當知聲聞道。”是說明聲聞道論證之理,謂大乘發心與回向二力所顯。
是故自宗分四:一定相;二差別;叁界限;四聖者菩薩于聲聞道智論證之理。
一、定相:菩薩以發心、回向、通達般若慧叁法任持門。爲隨順攝持所化聲聞種性故,應知是現證住種性的大乘聖智者,是聲聞道智之道智的定相。
二、差別:此中分:菩薩聖者身中的彼聲聞道智、佛聖者身中的聲聞道智二種。
叁、界限:從大乘見道乃至佛地。
四、由菩薩聖者于聲聞道智論證之理:謂由此現證無常等十六的智,于自身中生起加行時的發心,于正行之時通達彼等體性谛實皆不可得,及結尾回向叁差別法皆能具足了知故。
論義是說:就菩薩聖者發心、回向、通達空性般若慧叁法任持門,修現證無常十六之智(有法),有所爲者,因爲是爲隨順攝受所化聲聞種性故。
二)彼聲聞道智之因順抉擇分(分)二:
(一)依經所說:“爾時世尊贊善現曰:善哉善哉,汝善能爲諸菩薩摩诃薩宣說般若波羅蜜多,亦善勸勵諸菩薩摩诃薩,令生歡喜,勸修般若波羅蜜多。具壽善現白言:世尊,我既知恩不應不報,何以故?過去如來應正等覺,及諸弟子爲諸菩薩摩诃薩衆,宣說六種波羅蜜多,示現教導,贊勵慶喜,安撫建立令得究竟。”
(二)論釋分叁:一結合;二根本;叁解釋。
1、結合:聲聞道智之道智之後,釋彼聲聞道智之因順抉擇分的因由者,謂現證四谛無常等十六行相之智,得彼聲聞道智之道相智,彼的因必須得順抉擇分爲先(前行),由此因由如是說故,名爲結合。是說遍知四谛者謂以通達順抉擇分爲前行,宣說的道即是順抉擇分。
2、根本:就釋此經義之門,謂明聲聞道智之道相智的因,即四順抉擇分。
頌曰:聖聲聞道中,由色等空故,空無別爲暖,由彼無所得,
許爲至頂位,忍位于色等,破住常等理,依于十地等,
由廣說無住,即名第一法,由佛以現智,不見諸法故。
3、解釋:經說色等蘊及由自性空等,謂于聲聞道智之道智因,即是順抉擇分:暖頂忍世第一法之初:
(1)明暖:“憍屍迦,色,色空,受想行識,受想行識空。菩薩,菩薩空,若色空,若受想行識空,若菩薩空,如是一切皆無二無二處。”經義是說:“聖聲聞道中,由色等空故,空無別爲暖。”是說色等蘊各各皆由自性空故,諸空性相互不異。
(2)明頂:“時天帝釋,問善現言,雲何菩薩摩诃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所不應住。善現答言,憍屍迦,諸菩薩摩诃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不應住色,不應住受想行識。”經義是說:“由彼無所得,許爲至頂位。”如前所說色等無所得。
(3)明忍:“諸菩薩摩诃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不應住色常。”經義是說:“忍位于色等,破住常等理”是破除住色等若常若無常,有如是住者則有所得。
(4)明世第一法,“複次憍屍迦,諸菩薩摩诃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不應住初地乃至不應住第十地。何以故?憍屍迦如是住者有所得故”乃至“舍利子,諸菩薩摩诃薩修行般若波羅蜜多時,雖住般若波羅蜜多,而于色非住非不住。”經義是說“依于十地等,由廣說無住,即名第一法,由佛以現智,不見諸法故”何以故?如來圓滿正等菩提,不見諸法,就量士夫不以可得因亦合理,廣說不住初地等,以彼諸行相如其次第于四谛之所緣,而生順抉擇分。
論義是說:聲聞道智之道相智的因,即順抉擇分(有法),于汝有多種,因爲于汝聲聞現證住種類的大乘加行道暖等有四種故。是故,聲聞現證住種類之大乘義現觀者,聲聞道智之道相智的因,是順抉擇分的定相。差別有四種。
庚二、知獨覺道之道相智分叁:辛一、所依差別;辛二、如何了知彼道;辛叁、釋順抉擇分因
辛一、所依差別分二:壬一、正說;壬二、斷诤。
壬一、正說
能表道相智十一法之叁·知獨覺道之道相智
——《般若經》四二五卷十七頁至四二六卷五頁
二、釋獨覺道智之道相智分叁:一、行者所依之差別;二、釋所行之道體;叁、釋彼道之因順抉擇分。
一、行者所依之差別分二:一、差別法;二、斷诤。
一)差別法分:結合、根本、解釋叁種。
1、結合:若與論體建立之次第相順,說聲聞道智之道相智後,接著就說獨覺道智之道相智理,如是不說獨覺道之差別是何因由?聲聞道與獨覺道二者有無差別,若無,旁處解說不合道理;若有,如何差別?就勝出聲聞道有多種差別門,特別超勝故,名爲結合。聲聞道之後接著說獨覺道,如何勝出諸聲聞,誰于彼等道別有之疑暫說差別。
2、…
《現觀莊嚴論·選集要義釋(任傑 藏譯漢)》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