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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觀莊嚴論·選集要義釋(任傑 藏譯漢)▪P43

  ..續本文上一頁釋):此叁十七說名順菩提的因由者,謂盡無生智是菩提,隨順彼生起之因由作如是說故。如《俱舍論》雲:“覺分叁十七,謂四念住等,覺位盡無生,順此故名分。”[30]

  (二)釋各各體分七類:1、于法尋伺道;2、從精勤所生道;3、定淨治道;4、現觀加行道;5、現觀聯系道;6、現觀道;7、出離道。

  第一類于法尋伺道又分:四念住,首先于遍尋伺(觀察)法道,是所趣入四谛故。身、受、心、法,以自共相遍觀察念住有四種。

  論義是說:于法遍觀察道(有法),有多種者,謂有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等故。

  觀察分八:1、所緣境;2、修法;3、修習之所爲;4、體性;5、差別;6、界限;7、釋名;8、修大乘念住殊勝。

  1所緣境:念住的所緣境者,謂身受心法四種故。于身有叁,如非所依根的色聲等五境爲外身;如眼等五根爲內身;根所依色等五二俱是身故。受有叁種,有苦樂舍叁種故。心者作爲識,法者謂非受的一切心所有,及不相應行和無爲諸法。[31]如《集論》雲:“四念住所緣者,謂身受心法。”

  安立彼四種所緣的因由者,謂諸愚(凡)夫于身執爲我所依事;于受執爲我受用事;于心執爲我事;于法貪著我等雜染,是爲斷除貪著等信等清淨故。如《集論》雲:“我所依事,我受用事,我自體事,我染淨事。”

  2修法分:共與不共二種。一共:如何修法者,于身受心法,以自相共相各二觀察,是能修故。如《俱舍論》雲:“爲觀修念住,以自相共相,觀身受心法。”是說以止觀修四念住,觀無常苦空無我是共相;及一切有爲法無常,一切有漏皆苦,一切法空名無我,于差別事與差別法結合說爲共相。《俱舍論》雲:“依已修成滿勝奢摩他(止),爲毗婆舍那(觀)修四念住。如何修習四念住耶?謂以自共相觀身受心法。身受心法各別自性名爲自相,一切有爲皆非常性,一切有漏皆是苦性,及一切法空非我性,名爲共相。身自性者,大種造色,受心自性如自名顯,法自性者,除叁余法。”是故,自相亦于身大種及大種成身的體;于受是領受的體;心是能緣的體;法是心所等各各的體。二不共分叁:1所緣:諸聲聞獨覺唯緣自身等;諸菩薩緣自他二身故。2作意:由諸聲聞獨覺作意無常等,諸菩薩于一切法相能修不可得等故。3諸聲聞獨覺唯修離有漏身等故,諸菩薩與彼有漏離與不離二俱皆非,爲成辦不住涅槃,能作修習故。

  3修習之所爲:如是修習有所爲者,是爲趣入四谛取舍故。由修身念住了知有漏身粗重苦性;由修受念住,謂苦樂受者,是欲離和不離之愛因故,就果門分別,愛亦是集的主要,彼是能斷除;心念住我執所依事,由觀心無常等遮止貪著。是故,由斷我無疑能作證滅而不畏懼;由修法念住,若了知一切雜染法爲所治,及一切清淨法是彼所治之能對治,了知遮止損害的方便後,能生起之理趣,由彼趣入四谛故。如《辨中邊論》雲:“粗重愛因故,事故不愚故,所入于四谛,修習于念住。”

  4體性:于身受心法,由自共相二二觀察後能修之念與般若慧隨一所攝入道的智,是念住的定相。《集論》說體爲慧念,《俱舍論》說念住慧。

  5差別:若分有身念住等四種。

  6界限:從資糧道乃至佛地。

  7釋名:由般若慧所緣念境安住不忘,名爲念住。

  8修大乘念住殊勝:大乘念住(有法),勝出小乘念住最殊勝者,謂修彼大乘念住以十四種殊勝故。1、所緣大乘;2、依般若慧;3、能對治十六種邪行;4、入修四谛;5、緣自他一切身等;6、身等空性作意;7、離有漏身已當得無漏身;8、受持六波羅蜜多相順;9、攝受聲聞獨覺等相順;10、知身如幻;11、知受如夢;12、知心如虛空;13、知法如雲;14、思念受生叁有作轉輪王等,若自性利根修念住則不同于小乘作意等修法,當成就無余涅槃等具足故。如《莊嚴經論》中所說[32],廣知別處所說。如《大般涅槃經》卷第十二,聖行品第七所說。《大般若經》卷四一五,念住品所說。

  第二類從精進所生道,四正勤(斷),遍觀察法道之後,說從正勤生起道的因由者,謂就身等法自共相門觀察,能生起趣入斷與對治取舍的精進故,即彼念住之後由生起精勤,從勤生起之道。不善與善,已生與未生等如其次第正斷與不生,增長與生起之因,有四種正斷。

  論義是說,從勤所生之道(有法),有多種者謂善法未生令生,已生增長,不善法未生令不生,已生令斷除之正斷等故。

  觀察分八:1所緣境;2如何修法;3所爲;4體性;5差別;6界限;7釋名;8修大乘正斷殊勝。

  1、所緣境:善法清淨與不善法雜染,已生未生有四種。即是彼之所緣境。

  2、如何修法:謂不善法未生令不生,已生令斷除;善法未生令生,已生等爲增長故生起希求,精進勤奮,善持于心,能善安立于心故。經說:生起欲樂,發起精進,善持于心,善安住于心。如《集論》雲:“生欲策勵,發起正勤,策心持心。”

  3、所爲:能壞無余所治品;能增長無余對治品;淨治念住之垢染;速疾引發神足是有所爲故。

  4、體性:于斷與對治能作取舍,喜發精進入道之智,是正斷的定相。是說精進爲體,如《集論》雲:“何體性謂精進”,《俱舍論》說:“安住正精進。”

  5、差別:差別有四種。

  6、界限:從資糧道至佛地。

  7、釋名:若由正斷所斷,即名正斷。

  8、修大乘正斷殊勝:大乘正斷勝出小乘正斷,特別超勝。如《莊嚴經論》雲:“諸堅固正斷,諸有身無等,由于修念住,諸過能對治。”

  叁、第叁類定淨治道四神足:正勤所生之道後,說定淨治道之因由者,謂具足斷與對治能做取舍之精進具足者,由定令心堪忍,能引生殊勝功德事故。具足精進者能令心業堪忍,是定遍淨治之道。分爲欲、勤、心、觀之行相應的神足有四種。

  論義是說:定遍淨治之道(有法),有多種者,謂有欲神足、精進神足、心神足、觀神足故。

  觀察(分析)分八:1所緣境;2修法;3所爲;4體性;5差別;6界限;7釋名;8修大乘神足殊勝。

  1、所緣境:一身變多身、多身變一身等神變事業,即是彼所緣境。如《集論》雲:“四神足所緣者,謂已成滿定所作事。”

  2、修法:能依八斷行對治五過患。如《辨中邊論》雲:“五過八斷行,從依止因生。”五過患者:1謂趣入修定時的懈怠障礙;2修加行時忘失教授過患;3正修時昏沈掉舉;4沈掉生起時不能作對治;5離沈掉後于定不精勤,入任運時能對治行故。如《辨中邊論》雲:“懈怠忘教授,昏沈與掉舉,不行與能行,許彼過有五。”

  八斷行者謂有:欲、精進、信、輕安、正念、正知、思惟、舍等故。初四種是對治懈怠,後四種是後四過患的對治。彼四如其次第,建立能依所依及因果關系。欲樂者謂以勤爲前行,即是彼之所依;是故勤者是能依;所依欲的因是信,因爲深信因果若有信心,許爲等至作業故,能依勤的果者,即是輕安。因由精勤造作,令身心輕安生起安樂故。

  3、所爲:能作種種變化,獲得一切世間出世間一切富饒有特殊所爲故。如《慈氏問品》說:“世尊,彼等是何果?佛言:是慈心清淨的果、般若清淨的果。”

  4、體性:依對治五過患,修八種斷行成爲定的入道之智,是神足的定相。如《集論》中說:“體性是叁摩地。”《俱舍論》說是“神足定”。

  5、差別分:欲、勤、心、觀四神足。1依身加行精進,觸心一境性叁摩地;2依相續加行精進,觸心一境性叁摩地;3依前行修習定,觸心一境性叁摩地;4依此生由他所教的般若慧,觸心一境性叁摩地。如《集論》雲:“助伴者謂欲勤心觀。”

  6、界限:從資糧道至佛地。

  7、釋名:就神變門說具足能往無量佛刹的功能神足,名爲神足。

  8、修大乘神足殊勝:大乘神足勝出小乘神足特別超勝。如《莊嚴經論》雲:“堅固諸神足,性相殊勝四,自體及他等,諸義成就生。”

  四、第四類現觀加行道五根:淨治叁摩地道後,說現觀加行道的因由者,謂所淨治欲等心能得谛現觀,由生起暖頂作如是說故。所淨治心由出生暖頂加行,于現觀加行道是暖頂體性,即是信、精進、念、叁摩地、般若慧根的行相。

  論義是說:現觀加行道(有法),是多種者,謂有叁十七菩提分之內的信等五根故。此中亦如前有八種:

  1、所緣境:彼即是四谛故。此等以聖道加行所攝,即是四谛的行相故。如《集論》雲:“五根所緣者謂四聖谛。”

  2、修法:依修所生瑜伽,以忍可四谛取舍之信,于所緣行相受持不忘之念,相續能修故。如《集論》雲:“修習者謂信根于諸谛起忍可行。”

  3、所爲:謂速疾圓滿暖頂,速疾獲得上品忍有所爲故。如《集論》雲:“修果者謂速發谛現觀,及能修暖頂引發忍世第一法。”

  4、體性:能生起自果聖道自在智,是叁十七菩提分法內根的定相。

  5、差別分:信根、精進根、念根、叁摩地(定)根、般若慧根有五種故。如《集論》雲:“自體者謂信、精進、念、定、慧。”1忍可四谛取舍之信;2精進所通達四谛;3由彼爲緣于所緣行相受持不忘;4于彼四谛義心一境性;5揀擇彼等各各行相。

  6、界限:從加行道暖位至佛地。

  7、釋名:于生起自果聖道,若成自在即名爲根。

  8、修大乘五根殊勝:修大乘五根勝出小乘五根特別超勝。

  五、第五類現觀聯系道五力:現觀加行道後,說與現觀相系屬之道的因由者,謂得暖頂體性五根,以生起忍及世第一法之體五力,作如是說故。已得暖等以生起忍與世第一法,即是與現觀相屬之道,即是忍與世第一法的體性,謂有信、精進、念、定、慧力五種。

  論義是說,與現觀相屬之道有多種,謂有叁十七菩提分之內的信等五力故。

  觀察(分析):1所緣境者如前;2修法者謂以前前因,趣入後後故;3所爲者謂生起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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