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及速圓滿加行道後二忍與世第一法有所爲故;4體性者謂由自己的所治品不能屈服的智,是叁十七菩提分法之內清淨力的體性故;5差別者分:信力、精進力、念力、定力、慧力;6界限:從加行道忍位至佛地;7釋名者問:何故名力?謂不能由自己所治品所屈伏義,即名爲力。根力二者是有差別,清淨根能對治不信等所治品相互生起,另外與彼不混合生起能對治體性故。如《廣釋》雲:“五根五力有何差別?謂不信等所治品,與信等能對治二者相互和合生起者名根,以所治品不混合,唯獨生起能治者名力。”
六、第六類現觀道七覺支:聯系現觀道後,說現觀道的因由者,謂得現觀與加行相屬道的體性暖等有四,現觀道的體性是新生起谛現觀的見道,如是說故。由通達暖等四生起見谛之道。于現觀道有: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舍覺支七種。
論義是說:此處所說的現觀道(有法),有多種者,謂念菩提支、擇法覺支、精進覺支、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舍覺支等故。此中分九:1所緣境;2修法;3所爲;4體性;5差別;6成爲支理;7界限;8釋名;9支喻結合。
1、所緣境:四聖谛即是彼的所緣境。如《集論》雲:“七覺支所緣者,謂四聖谛如實性。”
2、修法:由念覺支所緣苦谛,尋求彼之寂靜(遠離)而住;緣集谛尋求遠離貪欲而住;緣滅谛尋求作證而住;緣道谛能尋求修習而安住故。如《集論》雲:“修習者謂依止遠離、依止無欲、依止寂靜,回向棄舍修念覺支。如念覺支乃至舍覺支亦爾。”
3、所爲:斷見所斷一切有所爲故。如《集論》雲:“修果者謂見所斷煩惱永斷。”
4、體性:能作自果菩提因,聖者身中的智,是菩提支的定相。
5、差別:此中有七。如《集論》雲:“自體者謂:念、擇法、精進、喜、安、定、舍。”
6、成爲支理:彼七支亦合爲五者:1住(所依)支;2自體支;3出離支;4利益支;5最後叁支是無煩惱(不染)支故。如《集論》雲:“念是所依支,擇法是自體支,精進是出離支,喜是利益支,安定舍是不染支。”如《辨中邊論》雲:“自體支住支,第叁出離支,第四利益支,叁種無染支。”
7、界限:從見道至佛地。
8、釋名:若是成爲自果菩提的因,即名爲菩提支。
9、支喻結合:此七支喻轉輪王七寶與法相等者,謂如其次第:1諸未戰勝所知境能勝;2能摧毀一切相執分別;3能成辦神通等諸功德;4諸法顯現增長能令心歡喜;5解脫勝粗重障礙生起輕安樂;6依止叁摩地成就一切所欲義;7依止根本定摧毀諸所斷,依止後得智受持正理功德故,如《莊嚴經論》所說。
七、第七類出離道八聖道支:現觀道後說清淨出離道的因由者,謂先未見谛新得真實見道,生起修道清淨體性出離道,作如是說故。由遍知見谛以生起修道,于清淨出離道分八:1正見、2正思惟、3正語、4正業、5正命、6正精進、7正念、8正定,此即八聖道之八種。
論義是說,清淨出離道(有法),有多種者,謂正見道支等有八種故。此中如上分九:
1、所緣境:四谛即是彼所緣故。如《集論》雲:“八聖道支所緣者,謂即此後時四聖谛如實性。”
2、修法:如前故。如《集論》雲:“修習者如覺支說。”
3、所爲:斷除所斷煩惱,及根本智所見義,後得位能遍觀察;能了知正法;能令他信;能清淨根本煩惱障;能清淨功德定自在障的果具足故。如《集論》雲:“修果者謂分別誨示他信。”
4、體性:成爲自果聖道的因,聖者身中的智,是聖道支的定相。
5、差別:謂正見聖道支、正思惟聖道支、正語聖道支、正業聖道支、正命聖道支、正精進聖道支、正念聖道支、正定聖道支有八種。如《集論》中說“正見”等故。
6、集合支理趣:彼八種集合爲四者,如《集論》雲:“正見是分別支;正思惟是誨示支;正語、正業、正命是令他信支,見戒命清淨性故;正精進是淨煩惱障支;正念是淨隨煩惱障支;正定是能淨最勝功德障支。”後叁支合爲一支。當見《辨中邊論》及《莊嚴經論》所說。略義:謂正見者是分別(觀察)支,是觀察通達根本定故。誨示支者,由彼爲等起以語能(誨示)令他了悟故。彼後叁支是令他信支者,謂由名言相屬言說教誨能令見清淨,由不作非業能令戒清淨,由命(生活)以依如法允許法衣等受用,能令他信用具減缺故。後叁合爲能對治支者,謂由精進能對治修所斷煩惱,以念能對治隨煩惱昏沈掉舉,及以定引發神通最勝功德,能對治自己的所治品故。
7、界限:大致從修道(至佛地)。
8、釋名:成爲自果的聖道支,若由能行即名聖道支。
9、支喻結合:此聖道八支分二:(一)如經說:如轉輪王的輪寶是與法相等者。謂彼于所化衆生身中漸次轉移,彼輪從他境轉移他處與法相等,正見、正思惟、正精進和正念四者,合爲增上慧學,由彼若摧毀自己的所治品,則能斷的車輪輻條與法相等。正語、正業、正命叁支合爲增上戒學,彼叁者能作一切功德事所依,即是能令所依輪的中軸與法相等。正定者是增上定學,由彼若能攝收心所緣,即是能收集的毂辋與法相等故。
(二)如《寶性論》中所說:八支具足水者,由流入水器之差別,轉成爲甜酸苦味皆具足。此八聖道支以大乘中乘小乘聯系之差別,成爲妙(上)中後(下)叁種。如《寶性論》及《莊嚴經論》中所說。七覺支與八聖道支,此二雖正建立在見修二道,但從見道當獲得圓滿叁十七菩提分。解說彼等略義,如是于諸聲聞弟子,是一切智的道所依,即叁十七菩提分法。
二、廣釋隨順菩薩一切相智相有叁十四:明道相智的行相分二:一各各解釋;二略義。
(一)各各解釋說道相智等;(二)略義:如是于諸菩薩道相智之道所依的行相有叁十四種。
(一)各各解釋分六:1對治道;2變化道;3現法樂住道;4出世間道;5斷道;6佛道。
1、(第一)對治道分叁:1以道相智對治的道由見作爲對治;2以彼因由思惟的對治;3于叁界願的對治。如是體性如其次第謂空無我相之體性者是解脫門爲第一;滅與道谛之體性者爲第二;無常、苦、集谛行相之體性爲第叁。如是叁解脫門有叁種。
文義:自所遣除增益執,就通達無境門,自所遣除由能摧毀增益執所顯的智(有法),是此中所說對治道的定相、是彼之能立叁法具足故。此中所說的對治道(有法),汝有叁種者,謂于汝有叁解脫門的智有叁種故。
1、觀察分:《俱舍論》、《莊嚴經論》和《集論》所說理。初如《俱舍論》:“空(空叁摩地)謂空非我,無相謂滅四(滅谛四相爲無相叁摩地),無願謂余十(無願謂緣十谛行相),谛行相相應。此通淨無漏,無漏叁脫門。”即緣滅谛四相,緣余十谛謂色等五,男女二種,叁有爲相(除住相),緣十相叁摩地者謂無相解脫門;緣苦空無我叁摩地者謂空解脫門叁摩地;緣其余諸谛行相叁摩地者謂無願解脫門叁摩地。[33]
2、如《莊嚴經論》卷十一雲:“叁叁昧行境,二種無我相,我見所依者,彼等名寂滅。無分別背舍,恒常具歡喜。”是說空解脫門、無相及無願解脫門。叁叁昧有叁種所行,一人法、二無我,是空叁昧所行;二彼人法二執所依五取蘊,是無願叁昧所行;叁彼依畢竟寂滅,是無相叁昧所行。彼叁種所取體爲叁種境界,彼叁能取體爲叁種叁昧。其義謂空定無分別,是空叁昧義。無願厭背生者,厭背義是無願叁昧義。無相恒常具歡喜樂,彼依常寂滅者,樂得義是無相叁昧義。
3、如《集論》雲:“十六行相中,空攝幾行相謂二,無願攝幾行相謂六,無相攝幾行相謂八。”是說緣苦谛有空無我二行相,緣苦谛下無常、苦,及緣集谛下的因集生緣四行相有六,緣滅谛下的滅靜妙離,及緣道谛下的道如行出總有八行相。如其次第謂空解脫門,無願解脫門,無相解脫門,此說與釋相順。通達一切法的體性、因、果叁法谛實空的叁摩地,名空叁摩地解脫門、無願叁摩地解脫門和無相叁摩地解脫門,說明了知叁解脫門。
2、(第二)變化道分爲:于變化道有色想相不壞,行相壞故,如其次第有內色,及由非色,名見諸外境色,能對治變化的障礙,此解脫有二;于色淨與不淨變化,如其次第,謂喜與不喜,雜染等對治的淨解脫門,身作證已圓滿安住,名一解脫,如是解脫門有叁種。
論義是說:變化(有法),有叁種,謂于有色(具體的色)觀色解脫,于無色觀色解脫,遣除障礙淨解脫故。
觀察分五:一解脫所依;二能依解脫的自性;叁彼之修法;四釋名;五所爲。
1、解脫所依:謂身所依,由得大乘資糧道的菩薩,及不還身作證,俱分解脫的聲聞羅漢修習解脫,因爲由此等爲得色靜慮八解脫故色叁解脫,依色身修習後,修無色四解脫皆依叁界身修(修八背舍轉名八解脫)。如《俱舍論》雲:“無色依叁界,余唯人趣起。”是說滅定解脫,通依叁界所依身修起故,余唯人趣起,由教力故異生及聖者皆能現起。心所依者謂依極邊際四靜慮等生起。
2、能依解脫的自性分叁:一定相;二差別;叁界限。
(1)定相:依自己增上緣極邊際定,隨類解脫定障,能示現種種變化所顯的智,是此處所說變化道的定相。
(2)差別:差別有叁種。
(3)界限:以大乘爲緣從資糧道皆有。
3、彼之修法:依極邊際根本靜慮,于自己瑜伽建立有色想,如欲能修諸色好壞大小等,于自己瑜伽建立非有色想者如前修法,緣外色貪瞋分別,觀待淨不淨等諸色,以自體成就遣除分別後,能修隨欲顯現一切淨色,如欲修無色解脫滅解脫定五種。
4、釋名:此中說解脫的因由者,謂解脫一些定障作如是說故。
5、所爲:如是修習(有法),有殊勝所爲者,因解脫能障變化的障礙等,自他利益易于成就有所爲故。
3、(第叁)現法樂住道:住解脫相順道的自性,無色定有四種;住寂滅道的自性,滅受想定一…
《現觀莊嚴論·選集要義釋(任傑 藏譯漢)》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