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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觀莊嚴論·選集要義釋(任傑 藏譯漢)▪P57

  ..續本文上一頁無谛實,由彼二刹那總合,即無有應不生自果菩提之過。彼二刹那雖無谛實,但前後刹那如其次第相互觀待而生,能生自果叁身故。譬喻是說,互相觀待前後刹那燈焰能燋炷故,就譬喻答有法,有所爲者,謂依汝則易于通達生滅甚深等八種甚深即是所爲故。所以由大乘發心生起自果叁身之喻,而說燈焰有所爲故,于汝易于了知八甚深故。

  二、平等義分叁:

  (一)結合:說生等有法,有所爲者,謂“顯八深法性”。前僅說名言甚深八法,何爲彼境有法?爲答彼故,作所緣故,所說菩薩住修道不退轉狀貌的性相是所爲故,各結合說住修道菩薩不退轉諸定相故,何爲甚深八境?

  (二)根本:分八:謂生甚深、滅甚深、真如甚深、所知甚深、智甚深、行甚深、無二甚深、方便善巧甚深,如其次第有八種。經雲:

  1“善現白佛言,世尊,如來所說緣起理趣,極爲甚深,謂諸菩薩摩诃薩,非初心起,能證無上正等菩提”又2“佛告善現,于意雲何,若心已生,有滅法不,善現對曰,如是世尊,善心已生,定有滅法。”3“佛告善現,于意雲何,心住爲如心真如不,善現對曰,如是世尊,如心真如,心如是住”4“佛告善現,于意雲何,即真如是心不,善現對曰,不也世尊”5“佛告善現,于意雲何,真如爲能見真如不,善現對曰,不也世尊”6“佛告善現,于意雲何,若菩薩摩诃薩,能如是行,是行深般若波羅蜜多不,善現對曰,如是世尊,若菩薩摩诃薩,能如是行,是行深般若波羅蜜多。”7“佛告善現,于意雲何,若菩薩摩诃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爲何所行,善現對曰,若菩薩摩诃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行勝義谛,此中現行及現行處,俱無所有,能取所取,不可得故”8“佛告善現,是菩薩摩诃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雲何不遣相,亦不遣相想。善現對曰,是菩薩摩诃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不作是念,我當遣相及遣相想”乃至“善現,是菩薩摩诃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如是入此叁叁摩地,隨其所應,方便成熟一切有情”。釋彼經義,是說生與滅等。

  (叁)解釋分:甚深性及通達彼甚深狀相二種。

  [一]甚深性:1、亦非由前後刹那,亦非無有體性,由修習生起殊勝所通達義,即名緣起;2、一切法生起皆由自性無,世俗中亦滅說名爲滅;3、一切分位雖修真如,但不作證即名真如;4、于真如自性一切法,隨順修行施等諸多行相,名爲所知;5、由真如自性不可見即是見即名爲智;6、以法性于一切無行即是行名爲行;7、修一切法無二性名爲無二;8、于一切法圓滿,圓滿彼佛果不可得名爲善巧方便。

  醜二、不退轉相

  頌曰:生滅與真如,所知及能知,正行並無二,巧便皆甚深。

  [二]甚深狀相:就得不思議解脫門,由修習相互相違義即是甚深。

  論義是說,住第八地後得位菩薩(有法),是圓滿菩提不退轉,因爲由了悟(通達)生甚深等八種甚深引發的後得智,是得身語殊勝行的菩薩故。此處所說的有八種甚深者,謂有爲、無爲、境與有境、行甚深爲增上有八種故。第一爲緣,生或緣起甚深,及滅甚深;第二爲緣,真如甚深;第叁爲緣,所知甚深,及智甚深;第四爲緣,行甚深,及無二甚深,以及有方便善巧甚深故。安立生等八種是甚深性者與義不相違,但在有貪著心前生等則相互相違和合顯現故。由菩薩修道則通達彼等不相違的因由者,謂由彼有邊執不思議獲得解脫故,是故由證悟八種甚深所引發後得,獲得住隨現觀身語殊勝行的菩薩,是獲得不退轉狀相菩薩修道的定相。自己具足菩薩修道深信不退轉無上圓滿菩提,能修清淨者,是修道不退轉狀相的定相。若分有根本智通達甚深八種,及隨順後得智身語名言殊勝有八種。

  住第八地後得位的菩薩(有法):1、是證悟生甚深者,謂由發心前後一一刹那,及多刹那同時集合等不生菩提,不依彼雖不生菩提,但由發心修習通達所得殊勝義,通達(領悟)生無上菩提之後,是住現觀位的菩薩故。彼(有法),2、是通達(領悟)滅甚深者,謂在名言中一切但從自身中生起以滅任持,不複再滅,由勝義中無自性,雖勝義無滅,但世俗名滅,是名通達(領悟)彼故。彼(有法),3、是通達(領悟)真如甚深者,謂以般若慧于道的一切分位,雖能修真如,但以大悲心不作證自利真如即是彼故。彼(有法),4、是通達(領悟)所知甚深者,謂于一切法真如自性中雖無修施等,但在世俗中能隨順施等六波羅蜜多修習即是彼故。彼(有法),5、是通達(領悟)智(能知)甚深者,謂一切法遠離一切戲論即是真如性,以無分別智不見戲論即是見真如,即是通達(領悟)彼故。彼(有法),6、是通達(領悟)一切行甚深者,謂住法性,即是一切法無行相,彼在名言中修施等行,即是通達(領悟)彼故。彼(有法),7、是通達(領悟)無二甚深者,謂以相與無相想,通達無二行體性,所修能修雖然無二,但能修一切道,即是通達(領悟)彼故。彼(有法),8、是通達(領悟)善巧方便甚深者,謂在世俗中積集福德智慧資糧圓滿,勝義中亦無得佛果,即名通達(領悟)之後住現觀的菩薩故。(以上文長義廣,難于理解,日後選其重點,以明論義,令他通俗易解而作備用,不必全用上文)

  壬叁、引發叁身之殊勝道分叁:癸一、法身因生死涅槃平等加行;癸二、受用身因嚴淨佛土加行;癸叁、化身因善巧方便加行。

  癸一、法身因生死涅槃平等加行

  

  圓滿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九·生死涅槃平等加行

  ——《般若經》卷451-451·3頁

  第九、釋生死(叁有)涅槃平等性加行

  叁、殊勝加行在身中生起的補特伽羅,由此以釋修道之次第分叁:一、釋能依得佛的因;二、釋能作彼等所依刹土的因;叁、釋佛刹土能作義利的因。

  一、釋能依得佛的因分:經說與論釋二種。

  (一)經說:住方便善巧甚深叁解脫門,能成熟一切有情之余,經雲:“爾時具壽舍利子問善現言,若菩薩摩诃薩夢中行此叁叁摩地,于深般若波羅蜜多有增益不。善現答言,若菩薩摩诃薩晝時行此叁叁摩地,于深般若波羅蜜多有增益者,彼夢中行亦有增益”乃至“圓滿無上正等菩提”。

  論釋分叁:

  [一]結合:論身建立謂“有學不退衆,有寂靜平等。”是說不退轉相後,說生死涅槃平等性加行等的因由者,謂已得不退轉相的菩薩,爲了當成佛故,應知需要精勤修習叁有涅槃平等性加行,名結合已得有學衆,爲當成佛故精勤,成佛之因由即是生死涅槃平等性。

  [二]根本:釋彼經義

  頌曰:諸法同夢故,不分別有靜,無業等問難,如經已盡答。

  [叁]解釋:就詞義門釋,是說生死與清淨。此中亦分:正義與問難二種。

  1、正義:“諸法同夢故,不分別有靜”是說證得生死與涅槃清淨,所治與對治諸法如影像如夢幻故,若生死與涅槃異體皆無分別,即名平等性。

  2、問難分:一、诤;二、答。

  (1)诤:難雲:勝義中應:無業,無果,與理相違,夢中應有業等,四種問難,此即“無業等問難”,若是如夢即無十不善及布施等,若在未熟睡分位,豈不如同熟睡分位。

  (2)答:“如經已盡答”是名答諸問難。

  論義是說:叁清淨地的智(有法),是生死涅槃平等性加行者,謂以現證生死涅槃谛實空的般若慧任持門說,在後得分位滅盡生實執現行之機緣,即是清淨地的智故。生死涅槃(有法),皆無谛實者,謂是緣起故,譬如以夢任持門,後得分位滅盡生實執現行之機緣,是清淨地的智故。生死涅槃(有法),無谛實者,是緣起故,如夢。實事師說中觀師晝時積業應不合理,因爲業果在勝義中無故,如夢,名引發此應成有法,汝中觀師應非真破,因中觀師說,汝不成立遍之答其義相同故。此中觀察(抉擇)分:法義與斷過二種:

  (一)法義:就現證生死涅槃谛實空的般若慧任持門,後得位滅盡生實執現行的機緣,是清淨地的智,是生死涅槃平等性的定相。

  (二)斷過分:斷無業果,勝義中應有業果,與教相違,及夢中積集業的過。

  [一]斷無業果分诤與答二種:1、诤:“時舍利子問善現言,諸菩薩摩诃薩,夢中造業,爲有增益有損減不”。其義是說,若一切法無谛實如夢,是爲斷除執空與緣起相違的邪分別,在晝日亦以加行正行和結行叁種所攝的業道應不圓滿,因業果在勝義中無故,如夢。2、答:“時舍利子問具壽善現言,世尊說一切法如夢,如是無增減。何以故,夢中諸法等增減無所緣故,然在覺時起分別乃有增減。”其義是說,舍利子的破應非正破,要對待勝義許答,觀待世俗則非完全答故。成立第一,由夢無谛實,彼法在勝義中不作增減故。成立第二,夢中亦在醒覺時所行業有增減故,是故因遍與喻亦不成立。

  勝義中應有業果分:诤與答二種。(經已盡答不錄)

  癸二、受用身因嚴淨佛土加行

  

  圓滿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十·嚴淨佛土加行

  ——《般若經》卷451·4-451·9頁

  第十、釋嚴淨佛土加行

  二、釋能作彼等所依刹土的因分二:一、經說;二、論釋。

  一、經說:(451·4-451·9頁)“爾時佛告具壽善現,有菩薩摩诃薩修行布施波羅蜜多,見諸有情,饑渴所逼,衣服弊壞,臥具乏少,所欲資財皆不如意。見此事已,作是思惟,我當雲何拔濟如是諸有情類,令離悭貪無所匮乏。既思惟已,作是願言,我當精勤無所顧戀,修行布施波羅蜜多,成熟有情,嚴淨佛土,令速圓滿,疾證無上正等菩提,我佛土中,得無如是資具匮乏諸有情類”乃至“爾時世尊告慶喜曰,令此天女,于未來世當成如來應正等覺。”

  二論釋分叁:

  (一)結合:論身建立:“有寂靜平等,無上清淨刹”。叁有涅槃平等性之後,說嚴淨佛土加行的因由者,謂由修叁有涅槃平等性,爲莊嚴自己未來成佛的佛刹,如是說故,名結合。修二俱平等行相者,謂自己當來成佛的佛刹,所以在彼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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