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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觀莊嚴論·選集要義釋(任傑 藏譯漢)▪P58

  ..續本文上一頁嚴淨佛刹。

  (二)根本:釋彼經義謂

  頌曰:如有情世間,器世未清淨,修治令清淨,即嚴淨佛土。

  (叁)解釋:就詞義門釋有:于有情與器世間之差別及佛刹清淨有二種。如其次第,若有由饑渴與修行,及塊石與荊棘等未清淨,就彼的能對治修天受用,及純金爲地等出生清淨門而清淨者即是佛刹清淨。

  論義是說:第八地智(有法),是嚴淨刹土加行者,謂當成就佛的情器世間,刹土殊勝的願等善根,強盛有力的清淨地瑜伽故。當成就佛弟子自己的佛刹殊勝,成爲願等因善根能力清淨地的瑜伽者,是嚴淨佛土加行的定相。若分有:器世間刹土清淨加行,及有情世間刹土清淨加行二種。

  癸叁、化身善巧方便加行

  

  圓滿一切相加行十一法之十一·善巧方便加行

  ——《般若經》卷452·1-452·14頁

  第十一、釋方便善巧加行

  叁、釋佛刹土能作義利的因分:經說與論釋二種。

  一·經說(452·1-452·14頁):“爾時具壽善現白佛言,世尊,修行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多,諸菩薩摩诃薩,雲何習近空,雲何入空叁摩地;雲何習近無相,雲何入無相叁摩地;雲何習近無願,雲何入無願叁摩地;雲何習近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雲何修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謂彼顯示善巧方便的境,顯示善巧方便的加行。“佛告善現,修行如是甚深般若波羅蜜多,諸菩薩摩诃薩應觀色空。”

  二·論釋分叁:

  (一)結合:論身建立謂“無上清淨刹,滿證一切相,此具善方便”。是說嚴淨佛土加行之後,說善巧方便加行的因由者,謂佛弟子修習自己的佛刹清淨,成辦利他的善巧方便,于所化衆生如是根性,需要作佛事業,如是說故,名爲結合。修成辦自己的佛土清淨者,以善巧方便需要以如實機緣(善根),作佛事業,即名善巧方便。

  (二)根本:釋彼經義

  頌曰:境及此加行,超過諸魔怨,無住如願力,及不共行相,

  無著無所得,無相盡諸願,相狀與無量,十方便善巧。

  (叁)解釋:就詞義門釋是說超過諸魔法等障難。此中分四:一、加行境;二、有境加行體性;叁、各各差別;四、就境與事門攝義。

  [一]加行境:《二萬頌光明論》及《八品釋》中說:叁解脫、七菩提分法爲十種,及如來十力、十八佛不共法等境。釋彼之義謂“境”。

  [二]有境加行體性:以般若慧雖能修一切法,但以悲心等不作證自利果,不住二邊修行,如前所說的境即是加行者。經中說:非根本定于諸有有情界隨大悲心轉,不壞佛法事業。釋彼之義謂“此加行”。

  [叁]各各差別:于此善巧方便加行,就境門分有十種。

  1、明真實中超過諸魔怨的善巧方便加行,經雲:“善現,如有壯士,形貌端嚴,威猛勇健,見者歡喜,具勝圓滿,清淨眷屬,于諸兵法,學至究竟,善持器杖,安固不動,六十四能[42],十八明處,一切技術,無不善巧,衆人欽仰,悉皆敬伏,善事業故,功少利多。”釋彼經義謂“超過諸魔怨”是說以真實中超過諸魔業,即能超過諸魔怨。

  2、明住無住:經雲:“善現,如堅翅鳥飛騰虛空,自在翺翔久不墮落,雖依空戲而不據空,亦不爲空之所拘礙。”釋彼經義謂“無住”,是說由修一切法平等性,住于無住。

  3、明由往昔願力引發利他:經雲:“善現,如有壯士,善閑射術,欲顯已技仰射虛空,爲令空中箭不墮地,複以後箭射前箭栝,如是輾轉經于多時,箭箭相承不令其墮。”釋彼經義謂“如願力”是由成就誓願利他威力,皆以往昔願力引發。

  4、明不共行相:經雲:“爾時具壽善現白佛言,世尊,諸菩薩摩诃薩甚爲希有,能爲難事,雖學諸法真如法界法性實際,雖學諸法皆畢竟空,乃至自相空,雖學苦集滅道聖谛,雖學四念住乃至八聖道支,雖學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而于中道不墮聲聞及獨覺地,退失無上正等菩提。”釋彼經義謂“及不共行相”是說由修一切最難行事而不共。

  5、明無貪著:經雲:“複次善現,諸菩薩摩诃薩,于甚深處常樂觀察,謂樂觀察內空,外空”乃至“無性自性空”。釋彼經義謂“無著”以一切白淨法,于一切法無執著。

  6、明無所得:經雲:“複次善現,若菩薩摩诃薩,常作是念,諸有情類于長夜中,爲諸惡友所攝受故,其心常行四顛倒,謂常想倒心倒見倒,若樂想倒心倒見倒,若我想倒心倒見倒,若淨想倒心倒見倒,我爲如是諸有情故,應趣無上正等菩提。”釋彼經義謂“無所得”是說由解脫門空而無所得。

  7、無相:經雲:“複次善現,若菩薩摩诃薩,常作是念,諸有情類于長夜中,爲諸惡友所攝受故,常行諸相,謂執男相,或執女相,或執色相”等。釋彼經義謂“無相”是說以無相解脫門名爲無相。

  8、明無願:經雲:“複次善現,若諸菩薩摩诃薩,常作是念,諸有情類于長夜中,爲諸惡友所攝受故,常行諸願”等。釋彼經義謂“盡諸願”,是說以無願解脫門名爲無願。

  9、明不退轉相:經雲:“複次善現,若諸菩薩摩诃薩,已善修行菩提分法”等。釋彼經義謂“相狀”,是說由先所說不退轉法,即名不退轉相狀。

  10、明境無量方便善巧:經雲:“爾時善現複白佛言,多有菩薩摩诃薩,修行無上正等菩提,少有能如實答,如不退轉地菩薩摩诃薩”“善現,少有菩薩摩诃薩,得受如是不退轉地微妙慧記”“善現,若能于此如實答者,當知是菩薩摩诃薩,善根明利,智慧深廣,世間天人阿素洛等不能引奪”。釋彼經義謂“無量”,是說由了知一切境無量。

  [四]就境與事門攝義:謂“十方便善巧”是說般若波羅蜜多作爲十現量境,了知時非時加行者即是方便善巧。論義是說,方便善巧加行有十種,此中就境門分有十種故。方便善巧加行境十種者,謂此中有叁解脫,及七菩提分故。

  觀察抉擇分二:一、略示方便善巧加行;二、別釋摧伏四魔規則。

  一、略示方便善巧加行:就寂滅粗精進門,圓滿事業任運的淨地瑜伽者,即是方便善巧加行的定相。若分有十:1超過四魔現行的方便善巧加行;2安住無住加行;3利他所化衆生由往昔如是願力引發加行;4不共聲聞獨覺加行;5于一切法無實執無貪著加行;6無所得加行;7無相加行;8盡諸願加行;9如前所說八種不退轉相狀由彼能表加行;10無量方便善巧加行。

  二、別釋摧伏四魔規則分四:一四魔各各的體:二安立四魔的因由;叁釋名;四摧伏四魔界限。

  (一)四魔各各的體:1、四魔內部,依自因業煩惱所生的有漏蘊,及依無明習氣地隨一所需,是蘊魔的定相。若分有細粗二種,細者如依無明習氣地所生的身意;粗者如五取蘊。2、主要能障礙得解脫障住種類,是煩惱魔的定相。若分有細粗二種。細者如煩惱種子,粗者如六根本煩惱,及二十種隨煩惱。3、能滅命根自無主宰分之住種類,是死主魔的定相。若分有細粗二種,細者如不可思議的死亡,粗者如由業煩惱能滅命根自無主宰之分。4、超過其它叁魔障礙,屬欲天種類,是天子魔的定相。如他化自在天歡喜自在王,由此有障礙規則者,謂于所化衆生成就解脫及一切智,以神通窺視,各各射出:煩惱貪瞋癡慢疑五箭故,是故于此立爲:具花箭者、具花弓者、及五箭等名(俱名欲天異名),如《聲聞地》說。

  (二)安立四魔的因由:凡以死爲增上名蘊魔;由誰死爲增上即名煩惱魔;以死性爲增上名死主魔;超過其它叁魔障礙爲增上,安立爲天子魔故。

  (叁)釋名:若能障礙涅槃即名爲魔。

  (四)摧伏四魔界限:《金鬘論》雲:“煩惱魔至第八地;于死魔由業煩惱爲緣,至初地雖無,但身意死亡乃至未成佛,皆不能遮死主魔;蘊魔乃至未成佛中間;天子魔雖能障礙余叁,乃至隨彼叁種轉皆爲叁有。”若依自宗《疏》中所許,以小乘爲增上,得見道後摧伏天子魔者,因于歸敬處(佛)能親對治疑難之懷疑故。已得阿羅漢摧伏煩惱魔者,因斷盡煩惱障故。已得俱解脫阿羅漢摧伏死主魔者,因永斷粗用功生死故。已得無余涅槃,摧伏粗蘊魔者,因永斷由業煩惱爲緣所生的有漏蘊故。《注疏》中說:“已得小乘見道超過天子魔;已得阿羅漢超過煩惱魔;已得俱解脫阿羅漢摧伏死主魔者,因獲得壽行加持故。已得無余涅槃超過蘊魔。”若以大乘爲緣,已得不退轉相,摧伏天子魔,因爲已得堅信叁寶的信心,獲得不退轉身語殊勝行故。已得第八地摧伏粗煩惱魔,因彼已斷煩惱障故。于彼摧伏粗死主魔,因就有粗用功門說永斷能死的死主魔故;于彼摧伏粗蘊魔者,因有粗用功,依無明習氣地及無漏業所生的身意永斷故。《注疏》雲:“已得大乘不退轉相即超過天子魔,已得第八地即超過其它粗叁魔,摧伏一切四魔者唯佛陀。”又雲:“第七地以下雖然精進修行,但依無明習氣地及無漏業意能自性受取身,由自然任運力成就者,應知與聲聞獨覺羅漢相同,是獲得自在的菩薩。”摧伏一切四魔與同時成佛者,因爲若摧伏死主魔,不可思議的死亡完全永斷,若摧伏蘊魔,即依無明習氣地及無漏業所生的身意,完全不受取故。

  

  己二、自在果頂加行分四:庚一、加行道頂加行;庚二、見道頂加行;庚叁、修道頂加行;庚四、無間道頂加行。

  庚一、加行道頂加行分四:辛一、暖頂加行;辛二、頂頂加行;辛叁、忍頂加行;辛四、世第一法頂加行。

  果頂加行品第五

  二、廣釋所自在果頂加行支分叁:一說聯系結合;二廣釋能表頂加行法;叁品略攝。

  《一》說聯系結合:論身建立:“一切相現觀,至頂”。是說圓滿一切相加行之後,說頂加行的因由者,謂爲叁智行相獲得自在義而修圓滿一切相加行,當出生叁智行相獲得自在的頂加行,以是因由如是說故。由現前獲得圓滿通達一切行相,當生起通達最極究竟,爲應易于了知故,說狀相等爲前行的頂現觀。就頂加行狀相所說(有法),有所爲者,是爲易了知所爲故。

  是故于自宗分二:一釋頂加行之所依;二釋能依頂加行的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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