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佛共行之道。(十八)大悲與毗缽舍那相應如車乘的發心,是說大悲、毗缽舍那和車乘,易于趣入不墮生死涅槃。(十九)總持與辯才相應如泉水流的發心,是說總持辯才如泉水流,能持已聞未聞諸法無盡。(二十)與說法歡喜相應如和雅樂聞聲的發心,是說說法雅音韻聲,能發揚所化衆生樂于解脫。(二十一)與唯一共道相應如河流的發心,是說唯一共道與河流饒益所化衆生等無有異。(二十二)與法身相應猶如大雲的發心,是說法身與大雲能示現住覩史多天,及從彼沒等隨機應現說一切法,普降法雨,猶如大雲。
如是二十二種大乘發心的界限,從大乘資糧道乃至佛地。初叁發心,如其次第由大乘資糧道下中上品所攝;其後一種發心由趣入初地之加行道所攝;其後十種發心由初歡喜地等十地所攝,因爲是見道和修道所行之有境心;再次神通相應等五種發心,由叁清淨地所攝;最後叁種發心,由佛地加行、正行和結行所攝。(加行謂最後心的作用,正行謂佛地根本智,結行謂得佛地。)此二十二種大乘發心的譬喻,出自《莊嚴經論》,最廣者如《華嚴經》七十八卷,以一百一十八種譬喻,此論與經二者都是聖彌勒菩薩所說。第二會《般若經·歡喜品》雖未說譬喻,但佛說“當學般若波羅蜜多”義等與喻相同。
觀察分析此品的大乘發心可分爲二:一、大乘發心的所依身;二、釋能依大乘發心的體。
第一、大乘發心的所依身分二:一、釋所依身;二、釋所依心。
一、釋所依身:大乘發心者謂信解大乘,有正新生起樂欲成佛的六道衆生所依身,都能發大乘心。如經雲:“爾時百千天人皆發菩提心。”又《道智經》雲:“所有天子未發正等正覺菩提心者,彼等當發無上正等覺心。”又如《海龍王問經》雲:“二萬一千龍皆發殊勝菩提心。”《寶箧莊嚴經》雲:“聖觀自在菩薩說,安立諸惡鬼見谛義。”經義是說見谛的因,應說爲安立于大乘發心。我們的大師往昔依地獄的所依身發菩提心,此乃《報恩經》中所說故。如有些異生菩薩由業自在受生惡趣亦有故。如《莊嚴經論》雲:“諸具慧者業,複次願清淨,叁昧及勢力,許是自在生。”(唐譯:“生住及願住,亦猛亦淨依,余巧及余出,六勝複如是。”釋雲:“第一義發心,複有六勝:一生位勝、二願位勝、叁勇猛勝、四淨依勝、五余巧勝、六余出勝。”)又如《道次第》雲:“天龍等身就其意樂堪能生起一切願心。”總之,六道衆生之所依身,皆有可能發大乘菩提心。
二、釋所依心:大乘發心之所依心,許爲心者謂近分靜慮、根本靜慮,如其次第皆有者,因爲若得大乘發心,悉是得近分靜慮故。若是得彼近分靜慮,悉得止觀雙運故。如《莊嚴疏》雲:“名加行者謂顯止觀雙運義。”若得圓滿一切相加行,不應說悉得止觀雙運,主要是就密意故。
第二、釋能依大乘發心的體分五:一、因;二、體性;叁、差別;四、利益;五、發心理趣規則。
一、因:發心的因者,如寂天菩薩的《集學論》中所說有四種:1、見佛身相好,欲得如此相好之身而思念發心;2、見聞諸佛菩薩威力不思議功德而發心;3、見大乘教法衰沒不忍而發心;4、見一切衆生痛苦所逼不忍而發心。
又如《菩薩地》中所說有七:1、種性圓滿;2、由善知識攝受;3、由大悲心憫諸有情;4、怖畏生死苦而不厭患生死難行者,依此四因而發心;5、見聞如來及諸大菩薩神變;6、聞大乘藏;7、見大乘藏法將近沈沒不忍而發心。
就此品所說,見諸衆生被煩惱所損而發心者有四種因緣,及由自力、他力、因力和加行力,從此四力而生起大乘發心。如《寶燈經》雲:“深信佛陀及佛法,淨信諸大菩薩行,能信菩提無上已,諸上士夫而發心。”這是說緣佛的信心,淨信諸大菩薩行,已見圓滿菩提功德利益而生信心,由此叁種清淨信心而發菩提心者,是觀察因相的支分。但此品中所說的大乘發心,是自所領受,唯一需要的是從大悲心生,如《莊嚴經論》雲:“許彼根本爲大悲。”(唐譯:菩薩發心以大悲爲根。)
二、體性:大乘發心的體性,謂成爲自己助伴爲利他故,從希求圓滿正等菩提的欲樂相應心而生,是爲入大乘道門,住道大乘種性的主要殊勝意識者,即是大乘發心的體性。如《心要莊嚴疏》雲:“爲利他故,生起希求圓滿正等菩提欲樂相應的殊勝心。”《答問佛子津徑》雲:“大乘發心的定相者,爲利他故,希求圓滿正等菩提的欲樂相應心。”是說未入道的補特伽羅身中,有利他欲樂相應的殊勝心,主要意識需要有大乘勝解。
是故大乘發心具有四大差別法(特點或優點):1、利他難行事爲意樂大;2、就加行精進門爲精進大;3、修習自他意樂爲義利大;4、修菩薩摩诃薩真實行爲出生力大。如《大乘莊嚴經論》雲:“大喜大精進,大義大力生,菩薩摩诃薩,具二利心生。”
叁、差別分六:一就譬喻門分;二就界限門分;叁就生起規則分;四就粗細門分;五就體性門分;六就言诠(所解說)門分差別有六種。
一)就譬喻門分:如“地”至如“雲”二十二種喻,謂“如地金月火”等。如《莊嚴經論》雲:“發心地相應,余者如純金,猶如初弦月,當知余如火。”(唐譯:如地如淨金,如月臺增火,如藏如寶箧,如海如金剛。)此二十二種發心喻出自《莊嚴經論》。
二)就界限門分:在勝解行處名勝解行發心;在七未清淨地(初地至第七地)名增上意樂清淨發心;在叁清淨地名異熟發心;在佛地名斷障發心。此四種者,如《莊嚴經論》雲:“發心于諸地,勝解意樂淨,許余爲異熟,後永斷諸障。”(唐譯:信行與淨依,報得及無障,發心依諸地,差別有四種。)
叁)就生起規則分有叁種:1、許自己先成佛,然後安立一切衆生于佛地,是名如國王發心;2、許先安立一切衆生于佛地,然後自己成佛,是名如牧童發心;3、許自己與一切衆生同時成佛,是名如渡河舟子發心。
四)就粗細門分:粗謂從語表所生的發心(語表謂名句文身);細謂由法性力所得的發心。前者如《莊嚴經論》雲:“助力因力根本力,聞力修力善法業,不堅及與堅固生,他說教法之發心。”這是說助伴從善知識力所生的發心不堅固;因力從種性力所生的發心爲堅固;及由往昔修善法力爲堅固;由多聞力爲堅固,此生修習善法力所生的發心等。最細者,如勝義發心。
五)就體性門分二:一、願發心;二、行發心,即願菩提心與行菩提心二種。彼二種之差別,不能按得地與不得地來安立,因爲未得地者身心中有行菩提心故,彼身心中有行戒相應故。初者如《集學論》雲:“諸未悟入某地,是否有由菩薩戒爲增上?應知爲有,譬如說迦陵頻伽的幼鳥從蛋內出。”是說彼二之差別,並不安立得不得行戒,因爲壞行戒的菩薩身心中之發心,雖是得行戒的發心,但是屬于願菩提心故。修習行戒事業所攝與不攝皆不能安立,因爲聖位菩薩身心中的願心,是以修習行的事業所攝故。如《疏》雲:“得地之後的發心,沒有離開行。”是說行戒于身心中具足與不具足都不能安立,因爲大乘見道無間道身心中的發心,是具足行戒相續補特伽羅身心的發心,是願心故。
六)就言诠門分有:勝義發心及世俗發心二種。
1、勝義發心分五:
一、定相:勝義發心與世俗發心隨其一種,都是圓滿菩提真性,息滅二現(內識外境),並是殊勝慧所證住種類的大乘聖者之主要意識,是勝義發心的定相。是說未證聖位的凡夫發心,皆是世俗發心,因爲未證勝義發心故。
二、差別:從初地乃至佛地有十一種。
叁、界限:從初地建立者,如《莊嚴經論》雲:“彼極喜超勝。”《疏》雲:“若得見道後乃有,于異生無。”
四、釋名:由緣勝義法,彼名勝義發心,這僅是釋名,並不全面。
五、殊勝法分二:
(1)就釋義門略標:勝義發心(有法),名勝義的地,因爲圓滿成佛爲極大歡喜;福智二資糧極喜積集;已生起法無分別智故。《莊嚴經論》雲:“圓滿佛極喜,福智資糧集,于法無分智,生故許最勝。”勝義發心(有法),具足極歡喜超勝者,謂法、有情、自他所作事業、所得殊勝心平等。初法者謂通達一切法無谛實故;二有情者謂隨順一切衆生利益故;叁自他所作事業者謂盡自他諸苦故;四所得殊勝平等者,謂證得自己與佛我法二空體性無分別故。如《莊嚴經論》雲:“于法諸有情,彼所作佛勝,得心平等故,彼極喜超勝。”
(2)就建立門廣說:勝義發心(有法),具有六種殊勝者:1、謂生殊勝;2、廣大殊勝;3、歡喜殊勝;4、意樂清淨殊勝;5、善巧其余諸地殊勝;6、出離所斷殊勝故。如《莊嚴經論》雲:“生廣大歡喜,意樂亦清淨,善巧余地淨,應當知出離。”是故,大乘發心(有法),具有多種殊勝法:1、謂因殊勝;2、謂意樂殊勝;3、謂勝解殊勝;4、謂所緣殊勝;5、謂行法殊勝;6、謂所依殊勝;7、謂所緣過患殊勝;8、謂所治品殊勝;9、謂功德利益殊勝;10、謂出離所斷殊勝;11、謂具足究竟諸殊勝故,有十一種。初者根本從大悲心生故,如《莊嚴經論》雲:“許彼根本爲大悲”。二者心常饒益有情故。如上論雲:“心常饒益于有情”。叁者勝解大乘法故。上論雲:“勝解大乘法”。四者所緣尋求大乘智故。上論雲:“如是,所緣尋求于彼智”。五者由樂欲力輾轉向上地行故。上論雲:“樂欲輾轉向上行”。六者依廣大菩薩戒故。上論雲:“依廣大戒爲所依”。七者大乘滅道緣彼過患故。上論雲:“滅道”。八者多取小乘等爲等起心(出發點),即是彼的所治品故。上論雲:“多是所治品”。九者福德智慧體性增長善法利益故。上論雲:“福德智慧之體性,增長善法彼利益”。十者于六波羅蜜多加行能修持故。上論雲:“常修加行于六度,說爲彼者名出離”。十一者以各各自品,及加行皆成爲究竟故。《莊嚴經論》雲:“是此究竟地,各各自修行,是菩薩發心。”…
《現觀莊嚴論·選集要義釋(任傑 藏譯漢)》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