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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觀莊嚴論·選集要義釋(任傑 藏譯漢)▪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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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利益:大乘發心具有多種殊勝利益:1、入此大乘道即是智者善士;2、依彼大乘道福德相續出生;3、往昔所集惡趣因而後當斷絕;4、新積樂趣因並能令先所積因向上增長;5、往昔所積諸善法轉成金數,如千重鐵圍而轉成金輪,成爲圓滿無上菩提之因盡無邊際;6、如是劣根補特伽羅所依身,從發大乘菩提心的第二刹那,當成爲一切天人衆生所禮拜供養處故,有此六種。

  (一)如聖龍樹菩薩的《釋菩提心論》雲:“不發菩提心,終不能成佛,生死修利他,方便余非有。”又如《寶鬘論》雲:“欲自及世間,得無上菩提,菩提心爲本,堅固如山王。”

  (二)如寂天菩薩的《入行論》雲:“誰攝衆生界,解脫無邊故,由不退轉心,彼心受真實。故攝取熟睡,放逸福德力,諸多常相續,虛空平等性。”

  (叁)《入行論》雲:“若作大罪力不忍,馮依勇猛大怖畏,誰能依止頃解脫,于彼謹慎何不依。”又雲:“大力極重罪不忍,彼非圓滿菩提心,其余善法何映蔽。”又雲:“此如劫火一刹那,定能燒毀諸罪惡。”

  《彌勒解脫經》雲:“善男子,譬如破碎金剛寶石,然金莊嚴特別超勝,映蔽一切亦不舍金剛寶名,能除一切窮困。善男子,如是一切相智發心的金剛寶石者,雖無精勤,但能映蔽聲聞獨覺一切功德金莊嚴,亦不舍菩提薩埵名,能遮止一切生死窮困。”

  (四、五)《入行論》雲:“成金精華相殊勝,舍不淨身成佛身,轉變成爲無價寶,持菩提心極堅固。”又雲:“余善猶如芭蕉樹,由生行果即當盡,菩提心樹果常在,恒常無盡能增長。”《吉祥施經》雲:“菩提心福德,設若有色相,滿諸虛空界,是故彼殊勝。”

  (六)《入行論》雲:“發菩提心刹那頃,諸囚系縛生死獄,然應稱爲善逝子,世間人天堪禮敬。”

  五、發心理趣規則有叁:一發菩提心規則;二發菩提心的量;叁依儀軌受持規則。

  (一)發菩提心規則分二:

  1、阿底峽尊者法規:修七種因果教授修心法。

  1知母:先修慈悲平等心,次觀從無始以來,在生死輪回流轉中,無一衆生不是曾爲自己作過母親。

  2念恩:應修與母親安樂,因爲母親生我養我之深恩,願除母親一切苦,以念母恩。

  3報恩:如《弟子書》雲:“諸親趣入生死海,現見沈沒大水中,易生不識而棄舍,自脫無愧何過此。”是說自己與一切有情安樂,除苦之方便需要努力精進,應修予一切有情之安樂,除一切苦是唯一報恩。

  4悅意慈心:緣一切有情于我有恩,願常遇安樂,如是修慈心功德。如《叁摩地王經》(《叁昧王經》)雲:“遍于無量俱胝刹,盡其無量衆供養,以此常供諸勝士,不及慈心一數分。”

  5大悲心:應修如是緣一切有情有恩,此諸有情由苦逼惱,以悲心意猛勵役使,憶念雲何令離此苦而與安樂。

  6增上清淨意樂:隨後觀修彼等一切有情之痛苦,此應唯一由我急切滅除之意樂心。此六是因的教授。

  7果大乘發心:如是修心之後,爲除一切有情之苦,及引發安樂之方便,如是于我唯有發大乘菩提心,現證圓滿正等菩提,乃能解脫一切有情生死苦惱,安立于佛地。是故應當獲得無上正等菩提,如是思維作誓願。(以上七義菩提心,當見《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八卷九,別有專論修習。)

  2、佛子寂天菩薩教規:思維自他相換而修心,棄舍執愛自己而換成執愛于他,自己的一切安樂,願于一切有情身中成熟,一切有情的苦,願于自己身中成熟。思維自他相換的利益,與不換的過患者,《入行論》雲:“若有欲速疾,救護自及他,彼應自他換,密勝應受持。”又雲:“盡世所有樂,悉從利他生,盡世所有苦,皆從自利起。此何須繁說,凡愚作自利,能仁行利他,觀此二差別。若不能真換,自樂及他苦,非僅不成佛,生死亦無樂。”此爲修自他相換的菩提心。

  (二)發菩提心的量:依如法修習菩提心教授,其心意若已能生殊勝受持者,是生起大乘發心的量。彼如嘗甘蔗皮內的甜味,若未生起殊勝受用,爲利他故,欲得圓滿菩提之意樂者,如同嘗甘蔗皮味。如《增上意樂憶念經》雲:“蔗皮心無有,喜味在內中,人食甘蔗皮,不能得甜味。如是說皮者,彼味是心義,是故離喜說,恒常勤想利。”

  (叁)依儀軌受持規則分叁:

  1、所受的境:具足以上諸願心,住彼學處並不滿足,還需要一行戒具足。

  2、所依的補特伽羅:就天龍八部等身及意樂門,堪能生起一切願心,此所依身亦堪能受持,如《道燈論釋》中說:“厭離生死輪回,念死無常,爲般若慧與大悲心。”

  3、如何受持儀軌分叁:

  1加行:應作殊勝皈依,莊嚴住所,散布香花,供養忏悔,祈求加持,于皈依之所學,如法修學。

  2正行:于阿阇黎耶前,端身正坐或右膝著地,合掌恭敬:“祈請十方一切諸佛菩薩意念于我,祈請阿阇黎耶意念于我,我名某甲,若于今生若于余生,所有施性、戒性、修性善根,自作教他見作隨喜,以此善根如往昔如來應正等覺,及善住大地諸大菩薩,于其無上正等菩提而發其心。如是我名某甲,從今受持乃至菩提之間,當發無上正等菩提心,有情未度者令度之,未解脫者令解脫,諸未安者令安慰,未涅槃者令涅槃樂。”如是叁說。阿底峽尊者所造《發心儀軌》雲:“若無如是阿阇黎耶,自發菩提心之儀軌者,自當心想釋迦牟尼如來,及十方一切如來,修習禮拜供養諸加持儀軌等,除舍其請白詞,及阿阇黎,皈依等次第悉如上說。”

  3結行:阿阇黎應爲弟子宣說願菩提心及諸學處。阿阇黎所說諸學處,次複閱讀《菩薩藏密意釋》。如法聞思,斷除一切惡行,自己修積一切善法資糧,並安住于彼善法,修習一切善業,並意念隨喜自他一切善法,爲未得菩提者令得,已得令不失壞,並令向上增長。如是說叁次,叁啓白,然後回向發清淨菩提大願,廣修供養。

  

  能表一切相智十法之二·大乘教授

  《般若經》四O二卷十七頁至四O八卷十頁

  已二、釋爲成辦彼誓願顯示方便之教授分二:庚一、正釋教授;庚二、修教授義。

  庚一、正釋教授分二:辛一、結合;辛二、釋義。

  辛一、結合

  論身建立:“發心與教授”。問:發心之後說教授是何因由?答:其因由者,謂已生起大乘發心欲樂境,引生得一切相智,需要獲得教授實修,應當了知是所爲故,名爲前後結合。附說差別,是說初生起菩提心時的菩薩,能如實希求已生的菩提心,及由此成爲自己生法故,以護持所得的功德利益,爲現前增長故而開示教誨者名爲教授。

  辛二、釋義分二:壬一、總示教授;壬二、別釋難通達。

  壬一、總示教授有十種

  頌曰:修行及諸谛,佛陀等叁寶,不耽著不疲,周遍攝持道。

  五眼六通德,見道並修道,應知此即是,十教授體性。

  一、“修行”:教授修行自性,開示二谛。

  二、“及諸谛”:修行所緣境,開示四谛。

  叁、“佛陀等叁寶”:修行所依,開示叁寶。

  四、“不耽著”:斷除貪著惡事,開示不怯弱。

  五、“不疲”:對治退屈,開示不疲勞。

  六、“周遍攝持道”:對治自輕懈怠,開示攝持。

  七、“五眼”:教授修行不依仗他,開示五眼。

  八、“六通德”:教授修行一切功德圓滿之因。

  九、“見道”:教授修行究竟之因。

  十、“並修道”:教授修行究竟之因。

  總此十種教授:“應知此即是,十教授體性。”

  觀察抉擇聽聞教授有五種:

  一、聽聞大乘教授的所依身:總之,能聽聞大乘教授有未入聲聞道補特伽羅的菩薩,已得大乘上品資糧道能親聞佛的教授。如是初發大菩提心時的菩薩,能如是希求無上菩提,如《莊嚴經論》雲:“得靜慮神通,現前修行者,往一切世間,于無量諸佛,供養故聽聞。”是說親自聽聞勝應化身佛的教授,亦有未入道的補特伽羅,如《道智經》雲:“諸天子,未發無上正等正覺菩提心者,當發無上圓滿正等正覺菩提心。”

  二、依何因聽聞:若已得大乘上品資糧道,依法流叁摩地即能親聞勝應化身佛的教授,如《疏》雲:“由以下諸道親見佛,及于聞佛說法的粗障礙一般皆能淨治,能親聞勝應化身佛的教授,特別是生起止觀雙運叁摩地者,是法流叁摩地的定相。但彼之因要具足在多劫中積集資糧;戒律清淨;大乘種性具足;多聞;一般需要遠離種性四種過失所緣。”(一緣煩惱過失,二緣熏修過失,叁緣依止惡友過失,四緣衰損貧困不自主過失。)

  叁、聽聞何境:經中所說住十方諸佛,是說宣說大乘法者有:佛、菩薩、及未入道的善知識、聲聞、獨覺有多種。

  四、教授的體性:爲大乘發心,所求方便宣說不錯的大乘語者,是大乘教授的定相。可分爲:教誡大乘之教授,謂已得功德爲令增長,是教誡大乘教授的定相。及隨教典說法的大乘教授,謂先未得功德爲令新得故,是隨教開示大乘教授的定相。

  五、界限:若就得大乘發心爲緣,從大乘資糧道乃至佛地。

  第一、釋大乘教授十法之一·教授修行自性

  第一、修行自性,開示二谛之教授。

  釋世俗谛及勝義谛爲修行的自性,即是開示二谛之教授。釋彼經義,謂“修行”。就詞義門釋,是顯示菩提差別,教授般若與教授方便二種,是故此處分析二谛有七種:一、二谛的差別事(事物本特征、屬性或狀態依存之處。);二、數決定;叁、各各差別自性;四、釋名;五、觀察一與異;六、了知的利益;七、不了知的過失。

  一、二谛的差別事:二谛的差別事者,謂是所知境(任何事物均可爲有情之心,及至佛心所,皆可了知的共同境界),即是彼故。

  二、數決定:于所知境決定爲二谛數者,如《父子相會經》雲:“如來說證悟世俗勝義二谛者,亦當了知世俗勝義二谛此中盡已。”

  叁、各各差別自性分二:一、勝義谛,二、世俗谛。

  (一)勝義谛:謂由自己親證的現量境,以息滅二現爲方便所證的境,即是勝義谛的定相(有內心外境分別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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