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趣----忏悔之後,內心開朗,理解力加強,讀誦經典,即知其義。
‧ 故知忏悔可得戒、定、慧之功德,因此法喜,內心安定、無憂悔,如是等種種因緣,即是破戒障道罪滅之相。
‧ 忏悔已後,應堅持禁戒,亦名屍羅清淨,可修禅定,猶如破壞垢膩之衣,若能補治浣洗清淨(忏悔),猶可染著(生起禅定、智慧)。
庚二、 理忏
‧ 事忏偏于有相行,而理忏屬無相行,雖爲無相,仍有有相之境界。
若人犯重禁己,恐障禅定,雖不依諸經修諸行法,但生重慚愧,于叁寶前,發露先罪,斷相續心,端身常坐,觀罪性空,念十方佛。若出禅時,即須至心燒香禮拜,忏悔誦戒,及誦大乘經典,障道重罪,自當漸漸消滅,因此屍羅清淨,禅定開發。
故【妙勝定經】雲:「若人犯重罪已,心生怖畏,欲求除滅,若除禅定,余無能滅。」是人應當在空閑處,攝心常坐及誦大乘經,一切重罪,悉皆消滅,諸禅叁味自然現前。
‧ 若犯殺、盜、淫、妄等重戒,則心與清淨之佛法,無法相應,易昏沈、掉舉,障礙禅定,若不依諸經修諸忏法,但生重慚愧,于叁寶前,發露先罪,斷相續心,于禅堂端身常坐,觀一切法空,能造罪之心爲畢竟空,所造之罪業亦爲畢竟空,並念十方佛(阿佛陀佛或釋迦牟尼佛…..皆可),求佛力加被。若出禅堂時(有相行),即須至心燒香禮拜,忏悔誦戒,及誦大乘經典(例如楞嚴經、金剛經、法華經…..),障道重罪,自然漸漸消滅,因此屍羅清淨,禅定開發。
‧ 理忏雖爲無相行,但除理觀之外,亦有事修,只是偏重有所不同。事忏以有相行爲主,無相行爲輔;而理忏雖以無相行爲主,有相行爲輔。
‧ 引證:智者大師引用【妙勝定經】來啓發我們的信心。若人犯重罪,心生怖畏,唯恐將來隨叁惡道,欲求除滅罪業,除禅定(止觀之力量)外,無法能滅。並且在空閑處,攝心常坐及誦大乘經,一切重罪,悉皆消滅,諸禅叁味自然現前。如此,有相行、無相行互相配合,即能除滅罪業。
‧ 智者大師于【釋禅波羅密】中指出,忏悔有“複本”及“不複本”之別,可分爲叁類:
1. 複本:恢複本狀,「如冷病人,服于姜歸,所患除差」,好比感冒(冷病)之人,服用姜湯,感冒即除。譬喻小乘之做法忏。
2. 過本:忏悔之後,比原本好,「如冷病人,服于石散」,好比感冒(冷病)之人,服用石散,不但感冒去除,身體比原來更健康。譬喻取相忏(有相行),如此忏悔,不但開發戒波羅密,亦開發禅波羅密。
3. 增上過本:忏悔之後,比原本更好,「如無病服于仙藥」,不但病除,還得種種仙術,譬喻無生忏(無相行,理忏),不但罪消除,亦開發般若波羅密之功德。
戊二 衣食具足二
‧ 修習止觀的第二個條件,至少衣食要具足。
己一 明衣法具足相狀
第二衣食具足者,衣法有叁種:
一者如雪山大士,隨得一衣蔽形即足,以不遊人間,堪忍力成就。二者如迦葉常受頭陀法,但畜糞掃叁衣,不畜余長。叁者若多寒國土及忍力未成之者,如來亦許叁衣之外,畜百一等物,而要須說淨,知量知足。若過貪求積聚,則心亂妨道。
‧衣具足,可分以下叁種情形:
1. 善根人----「如雪山大士,隨得一衣蔽形即足,以不遊人間,堪忍力成就」----喜馬拉亞山之大修行人,不和人間往來(不遊人間),衣服美醜,無人譏嫌,又由于禅定之功夫,其心力強,堪忍力亦強,故只要有一衣、一布,不論幹淨、汙穢、美、醜,不論春、夏、秋、冬,只要將此布洗淨,能遮蔽身體即可。
2. 善根人----「如迦葉常受頭陀法,但畜糞掃叁衣,不畜余長」----如迦葉尊者,自年輕到年老,一生受持十二頭陀法,從無懈怠,十二頭陀法中,有一法,必須畜糞掃叁衣,其衣非購得,必須由墳墓或垃圾堆內拾得,並清洗七遍,補破洞而成糞掃叁衣,不論春、夏、秋、冬,皆由此叁衣調配,除此叁衣外,別無他衣。
3. 「若多寒國土及忍力未成之者,如來亦許叁衣之外,畜百一等物,而要須說淨,知量知足」----若居住于寒冷處,或非居住于寒冷處但忍力未成,內心既無禅定,又無好的果報,而易生病、感冒,障礙修行,故佛陀特許叁衣之外,畜百一(衆多,非恰好一百)等衣物,並每一種衣物只有一件,例如一件長衫、一件中褂、一個缽…..不論何物,只有一件,若有多余之物,必須說淨,不當爲自己物之轉想,只當代他人暫時保管,以對治貪畜之心,若過貪求積聚,心神耗失于尋求美衣、美物,攀緣尋求,則心亂障道。此外,衣物過多,折損福報,心亦不容易寂靜。<, /p>
己二、明食法具足相狀
次食法有四種:
一者若上人大士,深山絕世,草果隨時,得資身者。
二者常行頭陀,受乞食法。是乞食法,能破四種邪命,依正命自活,能生聖道故。邪命自活者:一、下口食。二、仰口食。叁、維口食。四、方口食。邪命之相,如舍利弗爲青目女說。
叁者阿蘭若處,檀越送食。
四者于僧中結淨食。
有此等食緣具足,名衣食具足。何以故?無此等緣,則心不安隱,于道有妨。
‧因衆生根機不同,食法具足相狀亦分爲四類:
1. 上人----「若上人大士,深山絕世,草果隨時,得資身者」。上人,超越凡夫之人,有禅定,或有證道的境界。上人居處于深山,不和衆生往來,其堪忍力強,以青草水果爲食,不食人間煙火。因有禅定之功夫,故所需的飲食很少。
2. 受持頭陀法,少欲知足之人----常行頭陀,自己辦飲食,接受信施之供養(乞食法)。乞食法,能破四種邪命,依止正命而自活,能引生聖道。邪命有四(針對出家人):
一、 下口食----飲食由地下生起,例如自己種蔬菜、種田。
二、 仰口食----仰首觀察星宿變化,以算命換得飲食。
叁、 維口食----維,房子的四個角落。學習風水、地理、蔔相….
等咒術,以維持生命。
四、 方口食----以谄媚之心,結交王公大臣,討好信徒,而得
之食。
邪命之相,如舍利弗在《大智度論》中,爲青目女說。
3. 阿蘭若處,檀越送食----比丘于寂靜處,例如有病、結夏安居不能出門……等,信施送食。
4. 于僧中結淨食----不乞食、信徒亦不送食,于僧團中結一淨地飲食,將住處與飲食處分開。中國佛教提倡飲食,乞食則信施難免會送葷食,故中國叢林多使用“于僧中結淨食”。
‧ 我們這念心,仍要依止色身而住,色身有病痛、饑餓(食緣不具足),則心不安穩,不能成就道業。
戊叁、 閑居靜處
第叁得閑居靜處,閑者不作衆事,名之爲閑;無愦鬧故,名之爲靜。
有叁處可修禅定:
一者深山絕人之處。
二者頭陀蘭若之處,離于聚落極近叁四裏。此則放牧聲絕無諸愦鬧。
叁者遠白衣住處,清淨伽藍中。皆名閑居靜處。
‧ “閑居靜處”爲修止觀的第叁個條件。
‧ 閑:修止觀時,除僧團中生活必須做的工作外,其它一切雜務(法會、活動…等)必須停止(不作衆事)。
‧ 靜:修止觀必須在甯靜之環境(無愦鬧)。
‧ 智者大師將閑靜的相貌分爲叁:
1. 最好的環境,深山絕人之處。根據戒律,不宜單獨一人在深山居住,否則山神、樹神會阻擾修行,破壞正念,因此,在未得禅定功夫之前,最好幾人同住深山修行。
2. 較深山稍微近人群之頭陀蘭若處,人煙稀少,離人聚落約叁四裏。此則放牛牧羊聲絕,無車聲人聲,無諸愦鬧。
3. 遠白衣(居士)住處,清淨伽藍中。皆名閑居靜處。【瑜伽師地論】指出,由于居士之生活仍不離五欲,故修習止觀者,不可與白衣共住,否則會受影響。
戊四、息諸緣務
第四息諸緣務,有四意:
一、息治生緣務。不作有爲事業。
二、息人間緣務。不追尋俗人朋友親戚知識,斷絕人事往還。
叁、息工巧技術緣務。不作世間工匠技術醫方禁咒蔔相書數算計等事。
四、息學問緣務。讀誦聽寫等悉皆棄舍。《修習止觀坐禅法要》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