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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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條戒是「不爲助伴戒」,它的大意是說:有情衆生有一些所應成辦的事情,比如說他身體上真的有病要去看病、他要去辦事、或者他要去成辦一個法會、成辦一個福業等等,這個人可能是個初學者,身心怯弱,他真的需要別人的幫助、在旁邊從旁助伴,這是第一個因緣。第二個、菩薩他有能力堪可這件事情,你有足夠的能力,你的現前對他的確有很大的幫助、有很大的資助,菩薩在這種因緣之下放棄了有情不爲助伴,這就犯到了「同事攝」的戒,也損害了我們曾經在佛前所發的大悲心,這條戒的大意是這樣子。
辛二、無違犯
開緣的情況:
無違犯者:若有疹疾;若無氣力;若了知彼自能成辦;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若知所作能引非義、能引非法;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先許余爲作助伴;若轉請他有力者助;若于善品正勤修習不欲暫廢;若性愚鈍,于所聞法難受難持,如前廣說;若爲將護多有情意;若護僧製:不爲助伴,皆無違犯。
開緣情況有十二種:第一個「若有疹疾」,菩薩本身有重大的疾病現前,實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若無氣力」,這個菩薩本身身體虛弱,也就沒辦法作助伴了。「若了知彼自能成辦」,就是對方有足夠的能力去成辦這個事情,不管是他外表的才華、不管是他的心力都特別的足夠,也就是說他本身是一個老參,不必旁邊的陪伴就能夠把這個事完成。「若知求者自有依怙」,來求助伴的人本身有他依止的善知識來攝受他,這個人他有他的善知識,我們今天如果介入,可能不但不是助伴,反而變成一種沒有必要的幹擾,因爲這個衆生說是「因緣所生法」各有各的因緣,所以這種情況他「自有依怙」,我們就不應該去涉入。「若知所作能引非義、能引非法」,這個有情他所要成辦的事業,對這個有情的生命會「引」生種種的「非義」,「非義」就是他內心會因爲造作這件事而産生顛倒,沒有意義;第二個引生「非法」,不但是顛倒,還會造很多罪業、很多殺盜淫妄的罪業。這條戒我們要注意,「攝衆生戒」攝受衆生當然第一個是助伴,但是攝受衆生的目的是要引導衆生修諸善根,大乘佛法說「開方便門,示真實相」。佛法爲什麼開方便門呢?只有一個目的──引導他悟入真實相。如果這樣的助伴不能引導他悟入真實的道理,你這個方便門就開錯了,就變成隨便了。所以這個地方要注意,如果引生生命當中非義非法的,會讓他産生邪見、産生罪業的,我們一定要拒絕爲他作助伴,所有的慈悲一定要經過智慧的觀照。「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我們不爲他助伴,實在是他有一些過失,我們暫時不爲他助伴,對他産生反省對治的力量,讓他知道你做錯了某種事情。「若先許余爲作助伴」,我們已經答應別人了,剛好這個時間沖突,實在是沒有多余的空間跟時間,我們應該尊重我們曾經許下的諾言,你先答應別人。「若轉請他有力者助」,你自己實在沒有能力,但是你「轉請有」能「力」的人來幫「助」他,起碼你內心已經盡力了。「若于善品正勤修習不欲暫廢」,你對「于善品」,這個善品你正在「修習」佛法的聞思修,或者聽聞、或者在思惟、或者在如理的修學,你不想讓這樣一種內心善品的功德,因爲你的助伴而停止了,你要成辦一個殊勝的內心功德。「若性愚鈍」,你這個人的根性特別的愚鈍,而且心思散亂,不但愚鈍、心思散亂,你對于你自己所修學的「法」門很「難」領「受」,也很「難」憶「持」不忘,也很難通達無礙,換句話說,你自己也是初學者,說實在是自身難保,所以不適合有太多的外緣。(11)「若爲將護多有情意」,就是說你用智慧的觀察,如果你爲這個有情作助伴,會引起衆多有情的嫌恨,「爲」了要保「護」衆「多」有情的嫌恨跟信心善根,我們應該要作取舍。(12)「若護僧製」,這樣的一種事情是僧團所不允許的,僧團製度所不允許的,我們應該尊重僧團製度。以上的因緣,「不爲助伴,皆無違犯」。助伴的條件有二個:第一個是有情要成辦一些如法的事情,第二個是菩薩有能力做得到,我們應該作助伴。「助伴戒」在整個「攝受衆生」是排第一條戒,也就是它的重要性,扮演著重要角色。
我前幾年讀一篇《讀者文摘》,它裏面講一件事:在美國有一個婦女,這個婦女生了一個獨生子,獨生子去從軍,打越戰就陣亡,陣亡以後,美國把他的屍體送到家裏面來。這個婦女是天主教徒,她就請牧師過來,牧師到她家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了,這個牧師在她家客廳裏面一句話都沒有說,就陪著她看著她兒子的相片掉眼淚,就做這件事情。事情過後,這個婦女講出她的感受:這個牧師雖然沒有講話,但是在我最需要的時候陪著我掉眼淚,這件事對我非常重要。就是說我們今天對有情助伴,重點不在你做什麼,而是他這個時候最需要別人在旁邊給他一些精神的鼓勵,可能他剛開始學習佛法,他要去參加五戒、菩薩戒,或者他要去做一個善法,這個時候你在他旁邊,你可能什麼話都沒講,但是你對他已經是意義重大。我們可以舉一個例子來說,我們從另外一個思考來看這件事情,比如說我們今天歸依佛陀,佛有叁身:從自受用的角度,佛陀是法身跟報身,清淨法身、圓滿報身,佛陀安住在祂的大般涅槃,當然這個是最殊勝的功德,但是我們凡夫沒辦法,我們凡夫這個心、這個見聞覺知不能在無相的這種功德安住,不可以,我們的心一定要在色聲香味觸法這個有相的境界活動。比如說我們今天直接歸依清淨法身有困難,肯定有困難,所以我們真正受益的是二千五百年之前在印度受生、示現八相成道的應化身,雖然這個應化身是一個丈六的老比丘相,它比不上報身的無量功德無量相好,但問題是我們真正是因爲應化身而度化的,我們是因爲釋迦牟尼佛示現了生老病死,陪著我們流轉,在流轉當中從皇宮裏面出家、成道、說法、轉*輪、入涅槃,是不是?我們真正受益的是千百億應化身的釋迦牟尼佛,而不是盧舍那佛、也不是清淨法身佛,我們是透過應化身才知道有法身、報身這回事,是不是這回事!所以我們今天自己的受益是如此,衆生的得度也是如此,我們今天如果能夠適當的爲他作助伴,他對你就會生起歡喜心,你以後跟他開演佛法的道理,他就容易接受,他以後能夠悟入諸法實相,剛開始的起點就是你爲他作助伴結下一個善緣。所以佛陀整個「攝衆生戒」第一條戒就是「助伴戒」,因爲牽涉到他未來的得度與否。如果今天我們佛弟子不去助伴,一貫道、基督教去助伴他,他肯定信基督教、信一貫道去了,這個道理就是如此。所以攝受衆生剛開始不是一個很深的道理,也不需要很大的功德,關鍵點就是你有一個想要陪他成長的心情,這樣的心情對他是真實的受益,也爲他以後得度種下一個殊勝的因緣。
34 庚二、不往看病戒二
辛一、于有病者二
壬一、有違犯二
癸一、染違犯
這條戒是說菩薩看到衆生有重大的疾病,不往照顧就犯到這條戒了。這條戒有二科,先看「辛一、于有病者」,這當中又分二科,「壬一、有違犯」,先看第一科的「染違犯」,我們看戒文: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遭重疾病,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往供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一個「安住」在「菩薩」種性的「菩薩」,「見諸有情」,「見」包括見聞覺知,你親眼見到、或者你聽別人說起、或者你有其它的因緣去覺知這件事,總之你見聞覺知一個你所認識的有情,這個有情是你認識的、跟你熟悉的有情,這個有情他「遭重疾病」,這不是一般的病,他有一些特別嚴「重」的「疾病」出現。菩薩「懷」著「嫌恨心」、「懷」著「恚惱心」,可能你看不起對方,有嫌棄的心情;或者你跟這個衆生過去有一些惡的因緣出現,你對他一直不能夠忘懷,還有瞋惱之心。你就「不往供事」,「供」是指一種資具的供養,或者財物、或者生活所需的供養;「事」指的是身體的侍奉,來滿足他生命的需要。這樣子「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因爲違背你的大悲心的緣故。
癸二、非染違犯
若爲懶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違犯。
我們今天「不往供事」,不是嫌恨心或者是瞋惱心,實在是事物繁忙,一時的「懶惰懈怠」,這樣子是犯輕的突吉羅罪,就是有過失,但是這個過失的當中並沒有汙染煩惱的活動,對菩提心的傷害是比較輕微的。
壬二、無違犯
無違犯者:若自有病;若無氣力;若轉請他有力隨順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病者自有勢力,能自供事;若了知彼長病所觸,堪自支持;若爲勤修廣大無上殊勝善品;若欲護持所修善品令無間缺;若自了知上品愚鈍,其慧鈍濁,于所聞法難受難持、難于所緣攝心令定;若先許余爲作供事。
開緣的情況有十種:第一個「若自有病」,說你不去照顧他,實在是你身體有病。「若無氣力」,就是你的身體虛弱。「若轉請他有力隨順令往供事」,你實在沒有這種能力去看他,但是你「轉請有」能「力」者,這個人有照顧病人的能力,前「往」去作一些資具的「供」養、或者作一些身體的侍奉,希望因爲這樣而減輕他的病痛。「若知病者自有依怙」,有依有怙,這個病痛的人已經有人照顧了,而且已經有人去供養他種種生活的資具,衣食無缺,所以他也就沒有什麼欠缺了。「若知病者自有勢力能自供事」,他有能力照顧自己,換句話說,他病得不是很重,還不太須要親自去照顧的情況。「若了知彼長病所觸堪自支持」,這個人他得病也不是一天二天,他得了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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