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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菩薩戒本》講記 第十叁卷

  第十叁卷

  《瑜伽菩薩戒本》,和尚尼慈悲,諸位法師、諸位居士,阿彌陀佛!(阿彌陀佛!)請大家打開《講義》第二十四頁,「辛二、性罪中不共」。

  這一大科是講到「障持戒度」。持戒的體性簡單來說就是一種增上慚愧,就是說我們透過對業果道理的深入思惟,我們真實的相信「善業決定招感安樂的果報、罪業決定招感痛苦的果報」,基于這樣的一種信心,我們內心當中就會很強烈的去诃責排斥罪業,我們也同時會很強烈的去贊歎好樂善法,也就是說當我們內心當中真實的開始「崇重賢善,輕拒暴惡」,這樣一種增上慚愧功能生起的時候,我們安立你是安住在持戒種性。持戒種性在《瑜伽師地論》當中提出二個內涵:增上慚愧從自利的角度,它就是一種「雖作惡業,速疾能悔」。我們在凡夫位的時候,偶爾也會有一些身口意的過失出現,但是因爲增上慚愧的緣故,我們會産生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馬上能夠忏悔改過,這個是從自利角度我們會産生一種調伏力。第二個從利他的角度,就是「于諸有情不極損惱」,就是說我們不但是能夠自我調伏,我們還能夠善巧方便的教化衆生,使令衆生也能夠防非止惡,這就是一種善巧方便的攝受力。所以持戒種性在大乘的角度,自利的成分就表現出一種內心的調伏,從利他的角度就是對衆生的攝受,這個都是屬于安住持戒種性。這一科的「障持戒度」總共是有七小科,前面一科是屬于「與聲聞共學戒」,就是說佛陀在聲聞戒裏面,有關「將護他故」所製定的遮戒,佛陀爲了保護衆生的善根,在聲聞戒裏面製定聲聞人美好的威儀,使令衆生「未生信心者令生信心,已生信心者令增長」,所謂的護世譏嫌戒這一部分,菩薩必須要跟聲聞人共學,這是前面一科的內涵。

  第二科是「與聲聞不共學戒」,這部分分二科,第一個是「遮罪中的不共」,就是菩薩有利益衆生的因緣,在衣缽乃至于珍寶這一部分不應該跟聲聞共學,因爲聲聞人內心當中安立在出離心,所以他對事情的看法是「少事、少業、少希望住」,他等于是少管閑事;菩薩安住在菩提心,應該是要廣設方便,所以應該要在利他的因緣當中,積集衣缽財物來做利他的事業之用,所以這一點上是不共聲聞來修學的。

   辛二、性罪中不共二

  

  壬一、總明不共因緣

  現在是講到「與聲聞不共學戒」當中的第二科「性罪中」的「不共」。「性罪」指的是殺盜淫妄的事情,殺盜淫妄爲什麼叫「性罪」呢?因爲它的體性就是惡法,不必等待佛陀的製戒,它的體性就是惡法,所以叫「性罪」。在這個地方,有些是不共聲聞來修學的,也就是說在菩薩戒的特殊因緣當中是有所開緣的,這當中我們分成二科,先看「壬一、總明不共因緣」,先說明爲什麼在這種情況是不共學,說明它的因緣跟理由。好,我們看戒文: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善權方便,爲利他故,于諸性罪少分現行,由是因緣,于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一個「安住」在「淨戒律儀」的「菩薩」,等于是他安住在菩薩種性,內心當中具足了菩提心跟正知見,這當中開緣的理由有二個條件:第一個、從他內心的意樂來說,意樂方面他有「善權方便」跟「爲利他故」。先說明「爲利他故」,就是說他之所以會去開緣作殺盜淫妄,完全是爲了利益衆生的緣故,而不是爲了放縱、或者是滿足個人的私欲,所以他的動機必須完全是爲了利益有情的緣故,這是第一個條件。第二個「善權方便」,前面的爲利他故是一個慈悲,「善權方便」是依止智慧,你在整個事件當中,必須透過很冷靜的一種智慧觀察,觀察事情的因緣。換句話說,你事實上是別無選擇,除了這樣子做以外沒辦法利益衆生,這個衆生的因緣只有因爲這樣而得度了。雖然我們今天爲了利他,但是也決定不能爲了一時的沖動,所以佛陀在製這一條戒的時候特別的說明,你不但是「爲利他故」,你還必須安住在「善權方便」,你在整個事情的因緣、衆生的因緣,是透過一種很冷靜的觀察,而在這當中你幾乎是別無選擇。透過你智慧跟慈悲內心的意樂以後,下面還有另外一個條件叫外在的情況。什麼樣的情況呢?「于諸性罪少分現行」,這是講到外在的境緣,這種「性罪」指的是殺盜淫妄的身口七支,這當中有所謂的「少分現行」,什麼叫「少分現行」 呢?蕅益大師解釋說:是在一種很特殊的情況之下偶一爲之的。換句話說,這種性罪的開緣不是普遍的常法,是在一種很特殊的情況出現下,這當中有利益衆生的因緣,菩薩依止智慧慈悲的緣故而作殺盜淫妄。所以這個地方的「少分現行」,是偶一爲之的特殊情況,在這樣一種內心的意樂,依止「善權方便,爲利他故」,在外在的境緣有「少分現行」的情況現前,這樣的「因緣」具足之下,菩薩去造這種所謂的殺盜淫妄的身口七支,「于菩薩戒」不但是「無所違犯」,而且「生多功德」。

  這個地方開緣的條件,所謂的「善權方便,爲利他故」,古德的解釋有叁種差別,這個地方提供給大家作參考。第一種說法、道宣律祖認爲:身口七支的性罪開緣,只通于法身以上的菩薩、初地菩薩,法身菩薩證得我空法空的真理,他所作的一切都是清淨的方便,所以道宣律祖認爲「性罪的開緣只限製于初地以上的菩薩」。第二種說法、法藏大師說:只要是安住在我空真理的初住菩薩,他證得我空,一個人沒有我、沒有自我意識,他就沒有煩惱、沒有私欲了,他就能夠真實的做出利益衆生的事,所以法藏大師認爲「證得我空的初住以上的菩薩也就可以了」,這個是第二個說法。第叁種說法、蕅益大師認爲「這樣的一種情況是通于凡夫也通于聖人」。蕅益大師說:雖然他是個凡夫,但是他內心當中依止著「善權方便,爲利他故」,而且在一種特殊的境況之下有「少分現行」,這樣也是可以列入開緣。不過蕅益大師在這個地方特別強調:就是說這種情況不是我們主動去追求的,而是境緣現前了,菩薩依止「善權方便,爲利他故」的一種慚愧心,偶一爲之,但是不做功德之想,完全是以慚愧心來做這個事,這樣子于菩薩戒是「無所違犯」,而且「生多功德」。

  這個地方爲什麼是「無所違犯」而「生多功德」呢?這個地方就談到所謂的業,業的一個問題了,對業性的判斷。在《瑜伽師地論》當中講到這個業有叁種的內涵:第一個是意樂,第二個是加行,第叁個是究竟。這種所謂殺盜淫妄的開緣,他的意樂是清淨的,因爲他內心當中安住在「善權方便,爲利他故」,是一種悲智雙運的菩提心,所以意樂是清淨。但是他加行是染汙,你表現出來的行爲是染汙的行爲,所以爲什麼有的祖師會判得比較嚴格,因爲他的加行是染汙。蕅益大師比較強調「因爲他意樂是清淨」依止意樂的清淨,換句話說他這樣子做事實上增長他的菩提心,菩提心當然是一切功德的根本,他菩提心增長以後,對他成佛的速度是加快的,所以叫做「生多功德」,因爲一切功德的根本在菩提心。蕅益大師的意思就是說:雖然加行上有所過失、在枝葉上有所過失,但是在根本上他依止菩提心,所以他的功德超過他的過失,對他的成佛速度是有加速的作用,所以叫做「生多功德」。這個地方是先說明開緣的理由跟開緣的條件,必須是「善權方便,爲利他故」,而且是在特殊的情況下偶一爲之。到底是在什麼特殊的情況才能偶一爲之呢?以下的第二科就正式的來說明:

  壬二、別明不共戒相七

   癸一、殺生叁

  子一、明殺生境

  說明在身口七支當中,是在什麼樣的境緣之下才能開緣,這當中有七科,先看「癸一、殺生」。「殺生」的意思就是斷絕有情衆生的生命,不管你用什麼方法把這個有情衆生的生命斷絕了,就叫殺生。這當中有叁科,先看「子一、明殺生境」界,就是所謂的少分現行,這種少分是在什麼情況之下?這個地方說明殺生的情況,我們看戒文:

  謂如菩薩見惡劫賊,爲貪財故,欲殺多生,或複欲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或複欲造多無間業。

  這一段是說明殺生的一種特殊境緣。比「如」說「菩薩」親眼看到一個「惡劫賊」,內心特別暴惡,而且是無慚無愧。這個「惡劫賊」,當然我們用一般的道理要勸谏他是不可能的,他不能以正常的道理來加以勸谏改過。這個「惡劫賊」他爲了「貪」求「財」物的緣「故」,准備要做以下的叁件事情:第一個「欲殺多生」,他准備要去殺害很多的衆生,比如說恐怖分子要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安置什麼*等等,他爲了要得到這種財物,他准備要殺害很多很多的衆生,很多衆生可能因此而犧牲死亡,這是第一種境緣;第二個「或複殺害大德、聲聞、獨覺、菩薩」,「聲聞、獨覺、菩薩」是叁乘的聖人,就是說整個佛法的住持是有賴叁乘聖人的住世,才能夠使令佛法的光明代代的相傳,所以這叁種人的死亡會影響正法的住世,這是第二個,他有意要傷害叁乘的聖人;第叁個「或複欲造多無間業」,這個盜賊想要造很多的「無間業」,「無間業」有五種,就是出佛身血、殺父、殺母、殺阿羅漢,乃至于破和合僧。無間地獄的果報我們解釋一下。無間在佛法的意思有五種的意思:第一個是趣果無間,趣果果報,就是說造無間業的罪人,他臨命終的時候,前一剎那死亡的時候,下一剎那馬上受生,他沒有經過中陰身,所以要超度是不可能,罪業太重了,所以他去得果報的時候是沒有間斷的;第二個是受苦無間,一般的地獄罪人在受苦的時候是局部的,可能是頭部、或者腳部,無間地獄的罪人在受苦的時候,是從頭至腳、從腳至頭,沒有一個地方可以幸免,受苦無間;第叁個是時間無間,他受苦的時間是沒有休息的,每一個剎那每一個剎那都必須要承受痛苦的果報,所以叫做時間無間;第四個是壽命無間,他在無間地獄當中,他的壽命是隨死隨生,比如說罪人被丟到油鍋裏面去炸,炸到肉都幹掉了、死亡了、剩下骨頭,這個時候春風吹又生,一陣春風吹過來,他那個骨頭又長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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