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瑜伽菩薩戒本》,和尚尼慈悲,諸位法師、諸位居士,阿彌陀佛!(阿彌陀佛!)請大家打開《講義》第十叁頁,「丙二、明諸輕戒」。
菩薩的戒法主要是引導菩薩的修學法門。菩薩是一個覺悟的有情,就是我們既然已經覺悟了生命的真實相,我們應該如何去做?對于生命真相的覺悟,從佛法的教義當中是告訴我們「莫向外求」,就是我們想要觀察生命到底是怎麼回事,我們應該要回光返照我們內心的世界,所謂的「現前一念心性」,從內心的觀察,我們就知道整個生命的變化是怎麼樣的一個情況。像《大乘起信論》當中,就是告訴我們如何來觀照心性,基本上在《起信論》當中是分成二門,從二個角度來觀察我們的心性:第一個是心真如門,第二個是心生滅門。我們剛開始先觀照心真如門,心真如門就是我們每一個衆生的本來面目,我們的本來面目就是「絕待圓融不可思議」。就是說我們每一個人雖然現在是有很多的差別,你的長相跟別人不一樣,你的個性、想法也跟別人不一樣;但是這些都不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本來面目,是後天的造作熏習所成,我們衆生的本來面目是絕待圓融的,就是在這個真如門的境界當中,我們是一種整體的生命──一真法界,沒有我相、人相的對待,沒有我跟你的差別,沒有這回事情。所以當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都回歸到原點的時候,其實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是清淨本然的,而且具足無量無邊的功能德用,沒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這種時空的障礙,在古德的批注當中安立說「這個是一種整體的生命」。後來在真如門當中,因爲我們有情衆生生起一念攀緣心,我們總是覺得「我們不願意安住在這樣絕待圓融的境界,歡喜向外攀緣」,所謂的真如不守自性,一念的妄動,我們總是覺得「在這樣如的境界是不歡喜,應該要到外面去走走看看才好」。當我們的心一動的時候,這個時候心就有變化,就從一種整體的生命轉化成一種個體的生命,就有你、我、他,有時間相、空間相,有業力、各式各樣的生命就出現,我們生命就是這麼回事出現的。這個時候整個真如門變成一個個體的阿賴耶識,阿賴耶識是一種藏識,我們現在的生命就是以阿賴耶識爲自體,我們離開我們原來的家已經是相當的遙遠。當然我們想要回家,就應該要就著原來的路回去,就路還家。阿賴耶識是一個什麼樣的相貌呢?在《大乘阿毗達磨經》上說:「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T31,14a)先講它的因相、因地的相貌,就是「無始時來界」:我們每一個人的阿賴耶識、內心深處的倉庫,它含藏很多的界,這個界是一個界限的界,不過這個地方的界是種子的意思。我們內心當中有很多很多的種子,就是很多的功能,有些人善良的功能大、有些人邪惡的功能強;但是總體來說,只要我們是凡夫:你再好的人也會有邪惡的功能,只是你沒有表現出來;再壞的人也有善良的一面,只是他沒有因緣表達。所以在我們的個體生命當中,我們每一個人內心當中都有善良的一面,也有邪惡的一面,這個種子是潛伏的功能,它沒有表達出來。等到因緣成熟的時候,「一切法等依」,這個時候我們內心的功能就會表達出來,這個表達的因緣是由環境來決定的,我們唯識學上說是「心隨境轉」。說一個人他有善良的功能、他也有邪惡的功能,怎麼知道他是起善起惡呢?就是環境決定。當我們來到叁寶的地方,當我們唱起了爐香贊,我們內心生起道心;但是當我們到染汙的因緣,跟染汙的境界接觸,我們就很可能造殺盜淫妄,因爲我們作不了主。是誰作主呢?我們心中的妄想作主,妄想引導我們去造善業,也是由妄想引導我們造罪業,我們對妄想一點辦法都沒有,一點調伏的力量都沒有。所以在我們的個體生命當中,我們內心的世界是隱藏很多善良的功能、邪惡的功能,遇到染汙的境界會造善或造惡,這就是爲什麼我們生命有很多很多的業力,就是來自于功能。這樣的因地等到臨命終的時候,就「臘月叁十算總帳」。到最後的果地是怎麼回事呢?就是「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臨命終的時候,當你的善業勢力是強大的時候表現出來,你就在人天得果報;如果你今天是一種惡的功能強盛,你就到叁惡道去受卑賤痛苦的果報:就是你那個業力現出來。換句話說,基本上我們從阿賴耶識的觀察,我們的個體生命是作不了主的,是由內心的煩惱跟業力來引導我們生命在六道當中上上下下,所以這個叫做不定種性的衆生,不決定,譬如空中的羽毛,可上可下。空中羽毛它自己不能決定它是什麼方向,如果風往上吹,這羽毛就往上飄蕩,如果風往下吹,它就往地下下墜。就是每一個人生命在流轉當中,如果我們今天依止一個好的環境、清淨的環境,就把這個善的菜單現出來;當我們不幸遇到一個不好的家庭、不好的環境、社會的引誘,我們就把惡的菜單達出來:這就是我們凡夫一個苦惱的情況,在叁界流轉當中我們完全作不了主。這個時候大智慧的佛陀出世了,爲了挽救我們的生命,祂安立了菩薩戒法引導我們,我們應該要在佛前先發個願,以願導行。就是說雖然我心中有強大的妄想勢力,但是不要怕,你先跨出第一步,你先試著在叁寶的面前很堅定的許下叁個誓願:我從今以後要誓斷一切惡、誓修一切善、誓度一切衆生。你內心當中先立定一個清淨廣大的誓願,這個時候我們很鄭重的受到叁寶的感動,在叁寶面前許下這樣一個清淨的誓願,這個時候在我們的妄想當中出現了一朵蓮花、出現了一分的光明。這個時候我們的內心跟境界接觸的時候,當然妄想還是會出現,但是這個時候我們的願力也會出現,告訴我們「不可以,這件事不能做、那件事應該做」,就是在內心當中有另外一個聲音會出現,來引導我們的生命,而這個聲音就是我們非常珍貴的菩薩戒體,也就是我們的菩提心。當然這個菩提心剛開始栽培是非常的羸弱、非常的脆弱,所以佛陀告訴我們:發了菩提心以後是一種願力,要付諸行動,使令菩提心增長廣大。所以佛陀在引導我們成就菩薩戒體以後,安立了菩薩四重四十叁輕的戒法,就是要使令我們把你所發的願實際的付諸行動,所謂的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衆生戒,明白的開出一條道路,告訴我們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透過這個戒法的實踐,一次一次的把我們心中願力的光明慢慢的擴大、慢慢的擴大,這個時候隨著光明的擴大,黑暗慢慢的消失,總有一天就把這個阿賴耶識虛妄的相完全消滅了,所謂的「如是展轉,能盡妄源」。所以當我們今天很認真的去思惟生死流轉的痛苦、很認真的思惟無上菩提的功德,我們立定一個生命的目標以後,我們應該學習菩薩的戒法,我們才知道什麼樣的作法是隨順菩提心,什麼樣的作法是違背菩提心。
丙二、明諸(四十叁)輕戒叁
丁一、總舉令知
前面的四重戒法是偏重在斷惡,斷除四種惡法,所謂的自贊毀他、悭惜財法、瞋不受悔跟謗亂正法,這個是應該斷。這四個法如果在我們的身口意出現,是嚴重的傷害我們的菩提心。前面的四條戒是屬于攝律儀戒;這以下的四十叁輕戒就廣泛的說明攝善法戒跟攝衆生戒,所以叫「明諸輕戒」。這當中有叁科,先看「丁一、總舉令知」,先把輕戒犯相的差別總標出來,我們看戒文:
如是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于有違犯及無違犯,是染非染,軟中上品,應當了知。
當我們妄想的心「安住」在「菩薩」的「淨戒律儀」,就是安住在我們的菩提心跟正知見的時候,我們應該要去了解,在菩薩戒法當中有些是「有違犯」跟「無違犯」的情況。「有違犯」就是說你違犯你的菩提心,你當初在佛前發下了「誓斷一切惡,誓修一切善,誓度一切衆生」的誓願,有些行爲是會「違」背你的誓願,有些情況是「無違犯」的、是開緣的情況,這個你應該了知。在「有違犯」當中又分成「染」汙犯跟「非染」汙犯:染汙就是煩惱違犯的情況,有的是依止煩惱所引生的;有的只是你一時的懶惰懈怠你沒有去做,你內心當中不是依止煩惱,只是暫時沒有因緣去做,這樣子是比較輕微,叫「非染」汙犯。在染汙犯當中,染汙的煩惱也隨著你內心慚愧心的有無而分成「軟中上品」,分成下中上品,這些都是我們學習菩薩戒法「應」該要確實「了知」的差別相。
攏總來說,有違犯事實上就是突吉羅,以下的四十叁輕戒都是突吉羅罪。突吉羅罪在律上分成二類:一種是由身業引生的,身體的造作叫做惡作;一種是由口業引生的叫做惡說。在輕重方面也分成重的突吉羅罪跟輕的突吉羅罪。就是說你是依止煩惱引生的,你故意去這樣做的,這個是重的突吉羅罪;你不是依止煩惱,你是依止懶惰懈怠不去做,這樣子是輕的突吉羅罪。重的突吉羅罪必須對首忏,輕的突吉羅罪責心忏就可以。對于「違犯」、「無違犯」,「染」汙犯跟「非染」汙犯,乃至「軟中上」品的情況,我們在以下的戒文當中應該要如實的了知,所以在正式進入戒文之前,先標犯相的差別層次。
丁二、廣顯戒相二
戊一、攝善法戒六
己一、障布施度七
這以下「廣」泛的說明輕「戒」的「相」貌,這當中分二科:先看「戊一、攝善法戒」,再說「戊二、攝衆生戒」。菩薩的叁聚淨戒:前面的攝律儀戒是偏重在止,遮止我們惡法的出現;以下是屬于作持,鼓勵我們應該修習善法,在菩薩的善法當中有六度的善法,這六度的善法都應該去做,假設沒有做就違背了菩提心。這當中有六科,先看「己一、障布施度」。首先我們解釋布施的體性,我們看《講義》的後面「附表」第「一」:
○附表一─布施度
(一)布施自性
以下我們根據《瑜伽師地論》跟《菩提道次第略論》來解釋「布施」的「自性」跟「差別」。「布施」是菩薩所修的法門,「度」是指這個法門所産生的功能德用,「度」就是波羅蜜的意思,就是到彼岸。就是說我們透過布施的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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