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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淨宗學苑·答疑解惑第005期▪P5

  ..續本文上一頁的教法互相毀謗,中觀的人批評天臺,天臺宗的人看不起唯識。

  其實我們這樣講:所有的教法都是戲論,沒有一個教法能夠代表真如,沒有一個教法;那說方便門,如果從方便的角度,所有的教法都不可思議;但是你要執著這個教法的時候,所有的教法都是戲論,因爲真如是不可思議的,你落入言說相就是對立相。但是這個人這樣子講他能夠受益,那個人這樣講能夠受益,結果方便有多門,進入到二空真如的時候,歸元無二路,這個成佛之道的確是真妙,每一個人的過程不同,結果卻一樣,這個只有佛陀做得出來。這個只有大智慧的佛陀,能夠施設這麼多的教法,來引導這麼多顛倒的衆生,結果到最後,大家碰面的時候,結果是一樣。這個就是所謂的「不可思議爲相」,真如是離開言說戲論的。

  四無畏

  能說智及斷,出離能障礙,自他利非余,外道伏歸禮。

  這個地方是說明佛陀的內心,有堅定的信心,無所畏懼。我們看佛陀對四件事情,充滿了自信。「能說智」:佛陀可以在大衆當中宣說「我得一切智」,而心中無所怖畏,佛陀的智慧是圓滿的。「能說斷」:佛陀可以在大衆宣布:我已經斷盡一切的煩惱,沒有剩余了,也能夠無所怖畏。這二個是成就自利的功德,能說智、能說斷。第叁個「能說出離」,這個是約利他。佛陀可以在大衆當中宣說一切離苦得樂的法門:布施能夠離開了貧窮的痛苦、持戒遠離卑賤果報的痛苦,開演種種出離痛苦的法門。第四個「能說能障礙」:這個是宣說障道法門。

  這個障道法門有時候我們會忽略,就是說,你雖然修行一個正道法門,但是這個功德一直沒有出現,就是這個衆生有障礙。好像說你生病吃藥,但是你沒有禁口,吃了一些跟藥相抵觸的東西,這個藥效就表現不出來。我們舉一個例子來說:比如說我今天很努力地拜佛持戒,但是好像這個解脫的出離心,一直沒辦法生起,那就是有貪愛,貪愛的煩惱是障道,障礙出離。你說我整天發大乘的心,但是我這個菩提心一直不能成就,那是有瞋恚,瞋恚是障礙大悲。所以佛陀能夠善說這個障道法門。「自他利非余,外道伏歸禮」:成就這個自利利他的功德,不是其余外道所能夠製伏的,這一個清淨法身的四無所畏,我至誠地「歸禮」。

  我們弘揚佛法的時候,除了身相莊嚴、善巧方便、破邪顯正,你內心的一個真實功德是很重要的,因爲你要有功德,你才有自信。比如說:你說「願代衆生受無量苦,令諸衆生畢竟大樂。」你對這個法,如果你心中還有疑惑,你講出這句話的時候,有所畏懼;如果你深信不疑,這句話是真理,你真實地歸依這個法,你講出這句話的時候是無所畏懼的。所以佛陀他的內心,他在整個自利利他的時候,他有真實的功德,所以他具足真實的信心,無所畏懼。

  

  如何通理大衆一切無礙?

  不護念住

  這個「不護」指的是叁不護,「念住」指的是叁念住。

  處衆能伏說,遠離二雜染,無護無忘失,攝禦衆歸禮。

  這是講到佛陀調禦衆生的方法。佛陀是怎麼樣來統理大衆呢?統理大衆一切無礙,這當中有二個方法:第一個,佛陀成就叁不護,就是「處衆能伏說」,佛陀處在大衆當中,能夠降伏衆生種種的譏嫌,這個「說」就是譏嫌。爲什麼呢?因爲佛陀成就叁不護的功德,也就是說佛陀的身口意自然跟清淨的聖道相應,不必刻意地掩飾。我們有時候身業、口業要稍微掩飾一下,否則會有譏嫌。這個如理如法的身口意叁業,這是第一個叁不護。第二個,「遠離二雜染」,佛陀在大衆宣說佛法的時候,有人生起贊歎的心,佛陀不生愛著;有人生起毀謗之心,佛陀不生瞋恚;有人不贊歎、也不毀謗,佛陀不生舍離:佛陀能夠遠離這個愛、瞋二種的雜染,成就叁不「護」,成就「無忘失」的功德,以此來調禦衆生,我至誠地「歸禮」。前面是偏重在說法,這個地方是講統理大衆。這個當然也是告訴我們一個方法,當然每一個人在菩薩道的規劃各式各樣,有些人他立志做個法師、有些人立志做個方丈(哈哈)。如果你立志要做一個方丈和尚,從這個地方來看,有二種功德要成就:第一個,你的身口意要如法,你的身業、口業、意業要如理如法,你這個身教勝于言教;第二個,你的心要平等,你不能夠有太嚴重的愛憎取舍,不可以,你太嚴重的愛憎取舍,你很難做大家的導師,平等心是成就大衆導師的一個根本條件。這個地方講到你如何來統理大衆,一個是平等的心,一個是如法的善業。

  

  爲什麼不遍念十方諸佛?

  安立數業甚深

  這個地方有叁段的甚深:第一個「安立」,第二個「數」,第叁個「業」。我們看論文:

  無異亦無量,無數量一業,不堅業堅業,諸佛具叁身。

  首先我們看安立甚深,這個「無異」,就是說在這麼多的法界諸佛當中,他們所依止的體性──這個二空真如是沒有差別的;沒有差別當中,又産生無量差別,「亦無量」,就是諸佛因爲過去本願的不同,而創造不同的名號,有不同的國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說,無量諸佛都是依止同一個清淨法身;但是因爲他心中所發的願不同,就變現了不同的變化身出來:叁世諸佛這樣地來成就他的作用,的確是甚深。「無數量一業」,這個是講數量的甚深。叁世諸佛他們的因緣雖然不同,産生了本師釋迦牟尼佛、藥師佛;但是他們所造的業,卻是完全一致的。這個完全一致的意思,就是說諸佛造業他的體性是相通的,沒有這種──這是你造的業、這是我造的業,沒有這種自他的差別,就是釋迦牟尼佛造的業,就是阿彌陀佛所造的業;阿彌陀佛所造的業,就是釋迦牟尼佛所造的業。這個地方,在後面的論文會說到「譬如大海」,你說很多的江河流到大海,但是卻同一個法味;諸佛造業亦複如是,在「無數量」的佛當中,每一個人造的業都是互相融通的。第叁個業甚深,「不堅業堅業,諸佛具叁身」。佛陀他的業,有堅固跟不堅固的差別,比如說佛陀的變化身,是不堅固的,他八相成道要示現死亡;但是佛陀法性身跟受用身的生命是無止盡的,所以叫「堅業」。既然能夠在同一尊佛當中,具足了「堅業、不堅業」這樣的一個情況,這也是甚深的。

  這個地方,「無數量一業」值得我們注意。「無數量一業」,在《彌陀要解》當中,有人問蕅益大師說:你一直叫人家念阿彌陀佛,這個有違背大乘佛法的根本思想。他說:我們歸依佛的時候,是歸依十方諸佛,我們不能夠只是偏心地歸依阿彌陀佛,這樣是不對的。有人就問蕅益大師:我們應該遍念十方諸佛,能夠跟十方諸佛結緣,來成就十方諸佛的加持,這樣才合乎整個菩薩道的本質。蕅益大師說:你這樣講就錯了!你念一佛就代表念十方諸佛,你得到一佛的加持,就代表十方諸佛的加持,是沒有差別的。就是說,你今天遇到阿彌陀佛,阿彌陀佛爲你做了一件事情;你遇到其它的諸佛,他也是爲你做這件事情,不可能有差別。我們如果遇到菩薩,遇到觀世音菩薩、文殊菩薩、地藏王菩薩,可能他對你所施設的加持是有差異的,菩薩是有差異;但是你只要遇到其中一尊佛,他對你所做的事情,就代表了十方諸佛對你所做的事情是沒有差別的。所以我們對于佛陀的了解,要知道他的相貌是「一爲無量,無量爲一」的,他沒有個體的差異,你見到了阿彌陀佛,就代表見到了十方諸佛,是沒有差別的。所以這個地方,他的道理就是「無數量一業」,在無數量的諸佛,他們造了種種的業,但是業業之間是相通的,這個地方也是甚深的。

  了知欲無欲 悟入欲法性

   離欲甚深

  非染非離染,由欲得出離,了知欲無欲,悟入欲法性。

  這個是講到佛陀他在成佛的過程當中,他斷除欲望的方法,是善巧甚深的。「非染非離染」,佛陀的內心是「非染」的,佛陀所有的欲望都斷除了,所以從作用來說,佛陀跟色聲香味觸法的境界接觸,佛陀沒有貪欲之心;但是「非離染」,佛陀真實欲望的體性,是沒有斷除的。爲什麼呢?「由欲得出離」,也就是說,所有的菩薩都是觀察欲的清淨體性而成就出離的,也就是說他不是斷除欲的體性,是觀察到欲的清淨體性而成就出離。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菩薩在過程的時候,應該了知欲非欲,而悟入欲法性;我們應該了知這個貪欲的作用,它的本性是清淨空寂的,悟入貪欲真實的平等法性。這個地方,等于說出了菩薩斷欲的方法。在行菩薩道的時候,這個斷惡是我們要做的第一個功課,就是你沒有修善度衆生之前,你開始要先學習怎麼斷除心中的欲望;但是這個地方要注意,就是說你斷除欲望的方法,會影響到你未來的結果,你的過程會影響到你的結果。在斷除欲望的時候,我們應該要先了解到煩惱即菩提的一個概念,就是說煩惱的體性就是菩提的體性,這二個是沒有差別的。如果我們剛開始的概念,是煩惱跟菩提是對立的,你用這種生滅的角度來斷煩惱,你就會采取比較偏激的手段,就把這個煩惱的作用,乃至這個煩惱的體性、這個明了的功能全部消滅了,最後的結果就進入到灰身泯智;這個時候你會發覺你要發菩提心有困難,因爲菩提心的體性也被你破壞,錯損菩提了。所以你在斷煩惱的時候,你要知道轉識成智,我們是轉它顛倒的作用,而成清淨的妙用,這個轉是很重要的,轉煩惱成菩提。所以這個地方的意思就是說,「了知欲無欲,悟入欲法性。」這個地方,是說明叁世諸佛在成就斷欲的時候,他所采用的方法也是甚深的。不過這個地方的「欲」是說,你要采取斷惡的方便之前,你要先了解到生命的根源,我們講這個所知依,整個生命的根源是來自于現前一念心性,它的體性是清淨的。貪欲是一念心性一時的顛倒而産生的作用,所以我們今天所要對治的是那個顛倒、那個遍計執,不是要斷那個依他起的明了心性。我們在斷惡的時候,這個地方你一定要弄清楚,否則你雖然達到了斷惡的效果,但是也可能錯損到你未來法身的菩提,所以這個地方是很重要的,「離欲甚深」。

  報身非法身

  這一段是講開迹顯本。這個「本」就是佛陀的真實身,我們講清淨法身,這個清淨法身是常住不變的;但是這個「迹」,就是佛陀有利他的因緣所變現出來的色身。有利他的因緣,當然是約著某一種因緣的需要而變現的:或者爲了攝受十地菩薩而變現受用身;爲了攝受凡夫外道而變現變化身八相成道。這個地方是把佛陀從本門所變現的報身的迹門,把它作一個簡別。怎麼知道這個受用身的報身不是佛陀的清淨法身呢?主要的理由是:報身他是有相的因緣,《金剛經》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所謂的虛妄就是它會變化。第一個報身本身就會變化,他在不同的法會,他就變現不同的身相出來;第二個隨衆生內心的不同,所見的報身又産生了變化。這種變化身跟法身常住不變是相違背的,所以當然不是清淨法身,因爲法身他本身沒有變化。任何一個人他能夠證入法身,也是一念不生的,也是不能有變化的。十方諸菩薩只要親證法身,都是同一個相貌,不能有差別的感受。所以這一點就說明,這個報身跟法身是有差別的。前面是約著事相來說明,這以下約著理論。「六、阿賴耶識與諸轉識,轉依非理可見故。」這個地方是反證。說假設報身就是法身,這樣子講,阿賴耶識跟前七轉識這樣轉依的道理就不能建立了,因爲我們說轉第八識成法身,轉第七意識成平等的受用身,轉第六意識跟前五識來變成應化身;如果說報身跟法身完全相同,轉八識成四智的道理就不能建立了。這個地方是從理論上來說明這個報身是非自性身。

  佛受用身,即自性身,不應道理。

  這是不合道理。這個開迹顯本,我們看《法華經》的開迹顯本,沒有這麼微細。《法華經》它的開迹顯本,它這個本門,是包括法身跟報身都叫本門,它只是把應化身簡別到迹門。不過本論連報身都把他簡別到迹門去了,這樣子講就更徹底了。

  答疑解惑第005期圓滿

  

  

《般若淨宗學苑·答疑解惑第005期》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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