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果,究其理由,或未認知,或非正因,以非由量成,以于後時,容生懷疑,故成欺诳。是爲思察意也。
丁二 分類 有五
五種思察意 無理由相違
不定及不成 有理未決擇
(1)無理由之思察
如聞說“聲是無常”之宗,便計“聲是無常”,如是思察,並未審思爲何“聲是無常”之理由。
故此實爲“聞所生”之分別識,以僅依名言,能诠,而未審思谛觀其因之認知。
(2)理由相違之思察
如以“無作用”爲因,而計“聲是無常”之宗,其無作用應是常,而與無常相是正相違也。
(3)理由不定之思察
如由“所量性”爲因,而計“聲是無常”之宗,其所量性即可成立彼宗,也可否定彼宗,是不定因也。
(4)理由不成之思察,
如由“眼識所取”爲因,而計“聲是無常”之宗,其眼識所取是色而不是聲,不能成立彼宗。
(5)雖有理由未審決擇之思察
如對于“聲是所作性”及“凡所作性皆是無常”之理,未能以量得其決定,即由“所作性”爲因,而計“聲是無常”之宗,對于此因尚未審谛決擇。
此五種,亦可攝爲無理由及有理由思察兩種,前者爲無理由之思察,後四種爲有理由之思察。
總之,若無理由,非理由,似理由等爲依而生合理之分別,皆是思察意也。叁慧中,聞所成慧即是思察意,以其是從聞所生故。
丙五 現而不定心(現而不定識)分二
丁一 性相
丁二 分類
今初
自所趣境相 雖顯不定解
現而不定心 于境不決定
謂自所趣境之自相法明了顯現,然不能引生定解之了別,是其性相。
所趣境,指顯示彼心所對之境。其能明了顯現自境自相實有法,然卻不能認定自境自相之心。
事相:如眼緣妙色而起染著時,聞聲之根現識。即所謂“充耳不聞”,耳根現識于所趣境――聲,此自相法雖明了顯現,以充耳故,然卻不能引生定解了別,以不聞故,故此耳根現識是爲現而不定識也。其自境雖明了顯現,故爲現識,然由未認定故,非成現量,以其無法引生決定智故。
《釋量論》:“由貪著余義 識則無功能”
丁二 分類 分叁
分根意自證 叁種不定識
(1)現而不定之根現識
由專著一境時,余五根現識上,而成之現而不定識。
眼識轉成所見上現而不定之識乃至身識轉成所見上現而不定之識,共五種。
所謂: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嗅而不知,食而無味(不知其味),觸而不覺。
(2)現而不定之意現識
如凡夫相續中緣色等五處之意現識。以意現識僅一邊際刹那生滅,如此極短時,凡夫無法通達認定也,故此識雖能顯現所趣境,然無認定之力,是爲現而不定。故凡夫緣色等之意現識,非爲量故,故知現而不定皆爲現識,雖能顯現其境,然卻無力認定其境也。
(3)現而不定之自證現識
謂凡夫領受心相續緣色等五處之意現識自證分,是爲現而不定之自證現識。以凡夫心相續緣色之意現識是現而不定,故其上之自證分,亦是現而不定識也。
丙六 疑惑心(猶豫)分二
丁一 性相
丁二 分類
今初
疑惑由自力 猶豫二邊心
疑惑即懷疑,猶豫。謂由自力猶豫二邊之了別,是其性相。
事相 如:于聲是否無常之疑惑心。
“自力”簡別他力。表此識不依于相續中相應之其他識,而是依自力生起。如疑相應之心王及彼心眷屬中受等心所法,雖亦對境有所猶豫,然其等是由疑惑之力而使其猶豫,非是自力對境而生之猶豫也。
不如理疑,即是分別顛倒識。其分別顛倒識與邪分別同義。
丁二 分類
如理不如理 等重等分疑
疑之差別有叁種:
(1)如理疑——如“聲是無常耶?之疑心,偏重傾向于無常。
(2)不如理疑——如“聲是常性耶?”之疑心,偏重傾向于常。
(3)等分疑——如“聲常耶?無常耶?”之疑心,于是常無常,等重持疑,而無偏重傾向。
複次,如于“聲大概是常性”之不如理之疑,此疑也通顛倒識,以是有分別之邪智,邪分別故,屬煩惱也。
丙七 顛倒識(邪智) 分二
丁一 性相
丁二 分類
今初
倒取自境心 顛倒識邪智
謂倒取自境之了別。
“倒取”指顛倒錯亂執取。與真實境成爲顛倒而執故。以是爲非,以非爲是之不符真實實義之顛倒執著。
事相 如執聲是常住之識。
丁二 分類 有二
顛倒有分別 無分別爲二
意識如夢心 根識有五種
戊一 分別顛倒識
戊二 無分別顛倒識
今初
倒取自境(于自感受境倒取)之著智(分別心之異名) 如計“聲常”之分別,及執兔角之分別。
此與不如理分別同義。
戊二 無分別顛倒識
倒取自境,于自感受境倒取顯現之了別,爲無分別顛倒識之性相。
無分別顛倒識與無分別錯亂識同義。
有二類:
(1)無分別顛倒意識
如夢中明見青色之夢心,此心是意識,是無分別識,複是邪智,如其次第,以是夢中心故,是離聲義可合緣著智之了別故;是自境法處所攝色,實無青色,緣爲青色之智故,然這種緣青色心,若就正在夢中之人來說,卻是合理之根識。
(2)無分別顛倒根識
有五:無分別顛倒眼根識乃至無分別顛倒身根識。
如見雪山爲藍色之根識,及見法螺爲黃色之根識等。
錯亂識與顛倒識差別
此中當知,雖分別顛倒識與分別錯亂識皆爲錯亂,不同者,以分別顛倒識爲對所取境之錯亂,而分別錯亂識是對所現境之錯亂。
以若是顛倒識,定爲錯亂識,能周遍成立。而若是錯亂識,皆是顛倒識,則周遍不定。
如:通達聲無常之分別識,是于自顯現境——聲無常之義共相成爲錯亂,然于所著境——聲無常卻非錯亂,故其是錯亂識,而非是顛倒識也。以此分別識,是將本非爲聲無常之聲無常義共相,顯現成聲無常,故成爲錯亂識,然如是分別識,卻于聲無常不錯亂,故是對所著境不錯亂,或爲自所著境,能夠以量成立,故不是顛倒識。
【七心明表】
心明 七分法
| 性相
| 分類
| 性相
| 分類
| 攝頌
| |||||||
【一】現
| 現 前 識
| 現識離分別 不錯亂了別
| 四 差 別 謂
| 【1】 根
根 現 識
| 依不共增上 有色根而生 離分別不亂 了別根現識
| 根 現 識 分 二
| (1)自性門
自性五根識
| 1、緣色之根現識 2、緣聲之根現識 3、緣香之根現識 4、緣味之根現識 5、緣觸之根現識
| 依自增上緣 所緣緣之境 而生離分別 不錯亂之識
| |||
(2)差別門
| 1、現量2、再決識 3、現而不定心
| 現量再決識 現而不定心
| ||||||||||
【2】 意
意 現 識
| 意現識依自 不共增上意 離分別不亂 了他智爲相
| (1)自性門
| 1、緣色之意現識 2、緣聲之意現識 3、緣香之意現識 4、緣味之意現識 5、緣觸之意現識
| 意現識亦五 緣色等五處
| ||||||||
(2)差別門
| 1、現量2、再決識 3、現而不定心
| 差別亦叁種 量已決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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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證
自證 現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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