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之圣者,其既不属声闻乘,又不属余乘,故安立为“其余圣者”。
辛二 分类差别
或分量已决 二许有差别
然佛遍相智 皆量非有余
(1)瑜伽现量——证空性之智,即根本智。
(2)再决识---见道十六刹那。此中有二宗:
一许有再决识,即见道后刹那心。
一许无再决识,以许瑜伽现识皆是量故。
此识必无“现而不定”者,以瑜伽现识于自所量境必能决定通达故
如《释量论》云:“大慧于所见 一切种决定”
瑜伽现识虽有“再决识”,然佛之遍智第二刹那,却非“再决识”,以佛遍智必是量,必是现量故。
以上为经部宗所许之义,若依唯识宗所许,则须再以“依习气所生”,谓
(1)根现识
依自不共增上缘之有色根依习气所生,离分别不错乱之了别。
(2)意现识
谓依自不共增上缘之意根依习气所生,离分别不错乱之了他智
(3)自证现识
谓依习气所生离分别不错乱之能取行相
(4)瑜伽现识
依于自之不共增上缘止观双运三摩地习气所生,离分别且不错乱之圣者心相续之智。
戊二 似现识分二
己一 性相
己二 分类
今初
于自所现境 错乱之了别
于自显现境错乱之识,是其性相。
似现识与错乱现识同义。
己二 分类
六种有分别 错乱与世俗
比度比量生 随念并计度
无分别分二 根四所依处
境及无间缘 意识梦中心
分二
庚一 有分别似现识
庚二 无分别似现识
今初:
如《集量论》:“错乱世俗智 比与比度生
意念及希求 似现有翳膜”
共有六种有分别似现识,及一种无分别似现识,以前六种皆是有分别,非离分别,故不是现识,是似现识也。
无分别似现识与无分别颠倒识同义。
六种有分别似现识:
(1)错乱分别——如计声为常之分别。
(2)世俗分别——如知声是无常之比量。
(3)比度分别——如缘因心之分别。
(4)比量所生分别——如比量后随起之分别。
(5)随念分别——如在今天追念过去事之分别。
(6)计度分别——如在今天预想将来事之分别。
庚二 无分别似现识分二:
辛一 根识无分别似现识
辛二 意识无分别似现识
今初
属于根识---有四种,根识无分别似现识,依着四种错乱根缘,发生错觉,成为似现识。
所谓四种错乱因缘为:
(1)所依上有错乱因——如眼中有翳,由所依眼根有错乱因,以致生起一月为二月之错觉眼识。
(2)处所上有错乱因——如乘船时,由船行动为错乱因,以致生起见岸上树木移动之错觉眼识。
(3)境上有错乱因——如旋转火把,由于火把速急旋转为错乱因,以致生起见火成环形之错觉眼识。
(4)无间缘上有错乱因——如极愤怒时,由怒火烧心为错乱因,以致生起见现前境物都为红色之错觉眼识。
辛二 意识无分别似现识
如:梦中见青色之梦识
《释量论》:“似现量四种(似现识) 三种分别识
从坏所依起 无分别一种
《集量论》云:“错乱、世俗智、比量、比量生、随念与计度,似现有眩翳。”
共说七类似现量。今此论中摄为四种,以说三种有分别识,及一种从染坏所依生起之无分别识故。
七种似现识,又可摄为三种有分别似现识及一种无分别似现识,如是共四种。
丙二 比度识分二
丁一 释义
丁二 分类
今初
依自之正因 所量隐蔽事
而生不欺诳 分别比度识
依自所立正因,于自之所量隐蔽事,而生不欺诳之分别心,是其性相。
事相 如:依所作为因,成立声无常,通达之比度识。
凡是比度识,皆是量。比度与比量同义故。
《总义庄严论》云:“若是比度,则必须是对彼法引生新定解之识;然若是现识,则不必是对彼法引生新定解之识故。”
丁二 分类分二
戊一 自性门
戊二 言诠门
初中分三:
自性谓事势 极成及信许
(1)事势比度:
依自事势正因,而于所量有余隐蔽事,所生不欺诳之分别心,是其性相。
如:以烟为因,成立有烟之山上有火,通达之比度识,此是依于事法之势,间接之因者,如于有烟,则应决定有火,以若无彼火者,则彼烟必不生,以烟从火生故,离火则定无烟生故,谓是二者之自性也(火生烟),若无则不生,以此事相属关系之势,间接是为因,故称为事势之理也。
其事势者,其因与所立法二者,为系属关系,或为同体系属,或为因果系属,由此事物功能或势力而比度,即事势比度也。
(2)极成比度
依自极成正因,以名言或乐于安立之境,新生不欺诳之分别心,是其性相。
事相 如:以“有分别境”为因,而了知“怀兔可称为月”通达之比度识。
以怀兔或具清凉光者,言之为“月”,而有之名,以怀兔上,安立为“月”,是为随欲所起之名,此所谓安立之“月”于世间皆共为所知,依此增上,于世间分别心前,有此“月”也。
如立论式:
怀兔有法 堪称为月者以此分别境是有故。
极成即世许,为世人所共承许,世间人皆共极成之理由。成立此中,是不依于其余之因,而以世间极成为因而以成立也。以此极成正因所生之分别,称为极成比度也。
(3)信许比度
依自信许正因,而于所量极隐蔽事,新生不欺诳之分别心,是其性相。
如:以三观察清净教言为正因,于自圣言所示“施感受用,持戒安乐”之义,新生不欺诳之分别心。
三观察清净圣言者,如佛语量,三分宣说所量事物,于现前者,不违现量;于隐蔽者,不违比量;于极隐蔽者,不与前后自语相违。现量、比量、自语三不相违,过患清净,称为三观察清净圣言。
戊二 言诠门分二
或以言诠门 自义比度识
他义能诠声 为真能立语
(1)自义比度:自依于因推理比度,而于自相续上生起之通达。此与比度识同义。
(2)他义比度:为令他人生起比度智,故名他义比度。此与真能立语同义,谓由敌论者依此清净语于自相续上生起通达之比度,故是因立果名。非比度识,是能诠声也。
自义比度为心法,而他义比度则是声处,虽名皆曰“比度”,而真正比度者唯自义比度也。
丙三 再决识(已决识、再决智)分二
丁一 性相
丁二 分类
今初
通达已通达 了别再决识
通达已通达事之了别,是其性相。
即了知已了知之心。为对于自所生量已了知之法,再行了知之心识。
如缘瓶现识之第二刹那及通达声无常比量之第二刹那。前者为无分别之再决识,后者为有分别之再决识。
丁二 分类有三
分三现识五 根意自证识
瑜伽及俱非 分别现比量
除此再决识 如量后刹那
戊一 现识引生之再决识
戊二 分别引生之再决识
戊三 俱非彼二之再决识
今初
如缘瓶根现识第二刹那,四种现识皆有再决识,故现识再决识又分为五种:
(1)根现识再决识
初如缘青色根现识之第二刹那。
(2)意现识再决识
如他心智通之第二刹那。
(3)自证现识再决识
如领受眼识等自证现识之第二刹那。
(4)瑜伽现识再决识
如见道无间道之第二刹那。
(5)俱非彼四之再决识
如现识第二刹那。是中第五俱非彼四之再决识,是为抽象名词,其实体仍不能超出前四种之一。
戊二 分别引生之再决识有二
(1)现量所引分别再决识
如缘青色根现量所引生之决了青色之合理定解。“合理”一语,即显示再决识,是不错乱之认识。现量为因,再决识为果。
(2)比量所引分别再决识
如通达声是无常比量智之第二刹那。
戊三 俱非彼二再决识
如:量之第二刹那等。
以量是总称,因明中,以许量非是现量或比量随一,以量是总称故,然凡是量,则为二量随一,以除此二量,无有余量故。
丙四 思察意(伺察意、伺察识) 分二
丁一 性相
丁二 分类
今初
思察未领受 不依于正因
定解真实境 新证之着智
谓于自境不经领受及不依于正因,定解真实自境新证之着智,是其性相。
“不经领受”简别现识,以一切现识皆由领受而生。此“不经领受”指“不经缘取外境”,以所有现识皆必经缘取外境方能生起,而此思察意则不经任何缘取而能生起故。
“不依于正因”简别比量,以一切比量皆依于正因生起。而此思察意则不依正因而生。
“定解”简别疑惑心。以疑惑为对境未认同决定故。
“真实自境”简别颠倒识。以颠倒识为于自境错误认知。
“合理”显示思察于所计之义理为正确之认知。其虽非现量比量,然其了别符合实义(客观真实之法)。
“新证”简别再决识,以再决识非新生之认识故。
“着智”简别无分别心。显示思察唯属有分别之觉智,不通无分别心。
此思察意,以未依正因而通达,仅依于自境判断,而对真实对境进行观察之计度心。
如:无正因理由而认定声是无常之分别。
此中分别者,非对于声无常之经验,无任何理由,而是无比度及正因成立故,仅对于自境之声无常之感受是有故。
此思察意虽是新证,以非是量,故为欺诳,其欺诳之义,是显其因或非正因,或因虽正,然未由自身量所抉择,仅是留于表面认知,非是依于正因善巧信解通达,任经几时,亦唯“新证”,非如现量、比量,于第一刹那生起定解通达,随后即非“新证”,而成再决识也。
如:闻他人之言,仅依自心信可而信三世因…
《心明学 第五章 七种心明》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