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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遺教經講解》貪睡令一生空過▪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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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念無常之火,燒諸世間”。無常,是指一切事物都在“遷流變化”之中,沒有一樣事物能隨著時間流逝而保持“原狀”不變。佛經對于無常的解述,非常周詳。其中,關于無常的表現形式,概括起來有叁個方面,這就是(1)從物理上講,則是“成、住、壞、空”;(2)從心理上講,則是“生、住、異、滅”;(3)從生理上講,則是“生、老、病、死”。

  剛才下雪,這雪花落地又化爲水,這水爲雪,雪爲水,就是“無常”。鄉下城鎮剛剛有冰棒時,有個鄉下人,到鎮上集市賣出木柴,買兩條冰棒想帶回家給小孩吃,沒地方放,就順便插在頭上的竹笠上。到家門口,兒子過來,“爸爸!爸爸!”爸爸開心,拿下竹笠,看竹笠上全是水,納悶地說,“這東西還會走?走就走,還尿拉在我竹笠上。”冰棒遇熱熔化,這無常是可以看到的。

  現在,這張木桌,我們肉眼看起來,覺得它還是昨天那個“樣”,其實,這張木桌的物質原子已在“腐壞”變化之中。又比如,我們這個身體,現在肉眼看起來,覺得它還是“這個樣”,其實,身體細胞正在新陳代謝當中。它們好比,我們看時鍾,覺得時針不動,其實,時針在動,只是動得非常之慢,以至我們的肉眼覺察不到。許多事物“遷流變化”的速度比“刹那”還短,我們的肉眼也是無法覺察。根據《仁王經》說:“一念中有九十刹那,一刹那經九百生滅。”“一念”就是一個念頭,一個念頭裏有九十個刹那。一刹那有九百個生滅,一個刹那的時間是非常非常的短。

   《無常經》中說:

   生者皆歸死,容顔盡變衰,

   強力病所侵,無能免斯者;

   假使妙高山,劫盡皆壞散,

   大海深無底,亦複皆枯竭;

   大地及日月,時至皆歸盡,

   未曾有一事,不被無常吞。

  山變爲海,海成爲地,生者必滅,盛者必衰,日月星辰亦複如是。一切事物“遷流變化”、“刹那生滅”。

  佛經中,比喻無常之不實、短暫時,通常用“如夢”、“如幻”、“如影”、“如露”、“如電”等;如果,比喻無常之恐怖時,則說“無常狼”、“無常虎”、“無常刀”等。這裏,則用火來比喻“無常”之可畏。

  “當念無常之火,燒諸世間”。“當念”,有人自作聰明,寫念佛的“念”字時,將“念”字加個“口”寫成“唸”。其實,念佛根本在“今心”的念,當下之念,而不是在口頭上念。“無常之火,燒諸世間”了,世間正在起火災了,我們現在就要想起,我們現在就應當知道,這就是“當念”,當下念及。不要等到世間燒毀了,我們才念到。到世間燒毀了,才想念到“無常之火,燒諸世間”就晚了,就全都完了。

  “世間”,在佛教中一般解釋是,“世”是遷流變化,指時間而言;間是間隔,或者說界限,指空間而言。世間,就是包括時間和空間,也就是世界,用現代通俗的話來講,就是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一切事物的總和。佛學上說,世間有器世間和有情世間兩種,就是這個道理。器世間,器是器具,能盛放東西,它指地球等自然界。有情世間,指自然界中的一切生命。

  世間的一切事物都是無常。我們居住的這個地球,當然也是無常。大家都有見聞,一會兒這裏鬧水災,一會兒那裏出幹旱,一會兒那裏又地震山崩等等。地球從“成”到“住”,逐漸變“壞”,然後成“空”,這便是無常。

  生命界,當然也是無常。據說,人一般只能活一百年左右,大象可以活九十年,牛馬能活十五年上下,老鼠能活叁、四年,蒼蠅蚊子能活五天到七天,蜉蝣朝生暮死等等。衆生的壽命,無論是九十年、十五年、朝生暮死,但都說明了生命無常。我們這個生命無常,特別是生活在現在科技高速發達的世間,我們的生命更是無常,我們的生命隨時隨地都有死亡的危險。上午8點46分前,人們還有說有笑好端端的,客機撞上紐約“世界貿易中心”,這裏的上千條人命就結束了。這印證了佛在《涅槃經》中所說的“人命不停,過于山水,今日雖存,明亦難保。”這也驗證了印光法師的“死”字哲理,和海倫·凱勒的“把活著的每一天看作生命的最後一天”的話語。生命如此脆弱,生命如此無常。無常迅速在“呼吸之間”,一息不來,生命就告終結。

  現在,無常猛火燒已過來了,燒到哪裏了?燒到世間了,世間已經著“火”了,已經著“火”很久了。這一點都不假。就說我們居住的這個地球吧,科學家也說,“這個地球正在老化。”目前,我們的身體也已經著“火”了,身體已經著“火”很久了,身體差不多都要燒焦了,比“如救頭燃”嚴重多了。

  雖然說,能“當念無常之火,燒諸世間”的人,比還沒有想念到“無常之火,燒諸世間”的人強許多,但是,光會想念到“無常之火,燒諸世間”,這還遠遠不夠,這還是不能解決根本問題。要想解決問題,接著必須行動起來,如何叫“行動起來”呢?行動起來就是趕緊滅火。滅火也來不及了!那你就趕快逃亡吧!如何逃亡?經中說的:“早求自度,勿睡眠也。”趕快起床,不要睡覺了,好好修行,離開“火宅”吧,這叫“自度”。

  以上說的,也就是“無常觀”。無常是小乘“叁法印”之一,在《光贊經》中更認爲,無常觀是入佛門的第一要門。因此,古來高僧大德都以無常觀爲發菩提心之根本。

  經中說:“諸煩惱賊,常伺殺人,甚于怨家,安可睡眠,不自警寤?”賊,是偷東西,本來就可怕,現在這個賊子有煩惱,是個心中裝滿“貪嗔癡慢疑惡見”煩惱的“煩惱賊”,是個十足的“惡賊狂徒”,可怕吧!它的惡性是“常伺殺人”,它是個“要”人性命的怪賊。伺,是伺機,察看可利用的機會。“常伺殺人”,這個煩惱賊,一天24小時跟蹤“稅懶覺”先生,察看可乘的機會便下手殺人。

  稅先生一睡覺,煩惱賊就偷走稅先生的時間。俗話說,“寸陰寸金。”你睡一“寸”光陰,煩惱賊就偷走你一寸金。睡一“尺”光陰,煩惱賊就偷走你一尺見方的金塊。真是破大財了。而且,“寸金難買寸光陰”,一寸金還買不到一寸光陰。一寸光陰還不只值一寸金的價錢。

  有位禅師說,“生來坐不臥,死去臥不坐。”死人是“臥不坐”,睡覺,也是“臥不坐”。所以,睡覺從這個方面講,就等于“死”。稅先生爲什麼在白日之下睡覺“臥不坐”“死”了呢?這就是被煩惱賊“殺死”的。一般人一天要睡八小時,就是一天要被煩惱賊“殺死”八小時。

  整天睡懶覺,自然不多時間修行,那麼,本身的“貪嗔癡慢疑惡見”等煩惱,不但沒辦法消除,反而增長,這樣,罪業自然不斷累積,生命必然墮落惡道。失去人身,墮落叁途,這就是人身被煩惱賊殺死,這就是生命被煩惱賊“偷走”。所以,經常伺機殺人的煩惱賊,甚過怨家。怨家只對你有怨言,並不定“伺機殺人”。

  煩惱賊伺機殺人,就喜歡咱們睡覺,咱們睡覺,煩惱賊正好方便下手。所以,經說:“安可睡眠,不自警寤?”寤,是睡醒,引申爲醒悟。道理就這麼簡單明了,怎麼咱們當事人還不能警惕、醒悟,而是安心睡大覺呢?要想出離叁界,就應該少睡眠,爭取時間用功。

   四、以持淨戒對治

  經文:“煩惱毒蛇,睡在汝心,譬如黑蚖,在汝室睡,當以持戒之鈎,早摒除之。睡蛇既出,乃可安眠。不出而眠,是無慚人。”

  上一段經文中,佛就將“心”比喻爲“毒蛇”。心怎麼會是毒蛇呢?原來我們凡夫俗子心中充滿“貪嗔癡”等煩惱,這“貪嗔癡”等煩惱就好比毒蛇。因此,將“心”比喻爲“毒蛇”毫不爲過。

  “煩惱毒蛇,睡在汝心”,煩惱毒蛇,一天24小時就睡在你的心中,就睡在我們的心中。自從我們來到這個世間,煩惱毒蛇就已經住在我們的心中。大家想想,你打那才一兩個月大的小孩,他就哭;你逗他,他便樂,這就是心中的“貪嗔癡”等煩惱在作怪。可見“煩惱毒蛇,睡在汝心”,這話是有根有據的。煩惱毒蛇在你的心裏,這是個非常危險的事。心是我們體內推動血液循環的器官,現在這個心裏有毒蛇,大家說危險吧?!毒蛇隨時隨刻都有咬破心髒的危險,毒蛇隨時隨刻都有在心髒內放毒的危險,真是命在旦夕。心是思想,人的思想裏有“貪嗔癡”等煩惱,有嚴重的“貪嗔癡”等煩惱,這個人必定墮落無疑。明白這個道理了,該怎麼辦呢?請看經文。

  經說:“譬如黑蚖,在汝室睡,當以持戒之鈎,早摒除之。” 蚖,毒蛇的一種。《本草綱目》說:“蚖與蝮同類,即虺也。”虺,古書上說的一種毒蛇。現在,將心擴大,形容爲臥室,一只黑蚖,黑色的毒蛇“在汝室睡”,在你心的臥室裏睡覺,你現在要把它趕出臥室。毒蛇“在汝室睡”,比毒蛇“睡在汝心”就形象多了,宛如一部“引蛇出室”的立體電影。

  如何“引蛇出室”?看樣子,你想輕松地“引蛇出室”,是不可能。“貪嗔癡”等煩惱毒蛇是不會乖乖就範,是不會讓你說引就引出來,就離開你的心。那就沒有辦法?辦法還是有,佛說:“當以持戒之鈎”。引不得,趕也趕不得,要用“鈎”。什麼鈎?應當用“持戒之鈎”將“貪嗔癡”等煩惱毒蛇鈎出臥室。

  具體如何鈎法?譬如,你遵守“不貪”戒,你就不會起貪心,這就是你以“不貪戒”鈎出貪心毒蛇。貪心沒有,而能布施,這是“貪”蛇“鈎出”“摒除”的結果。其他“嗔癡慢疑”等煩惱毒蛇,都以此方法如法炮製。

  “貪嗔癡”等煩惱毒蛇都“鈎出”了、都“摒除”了,這才可以安心睡覺。經說:“睡蛇既出,乃可安眠。”就是這個道理。“睡蛇既出”,這裏,比喻己經斷除煩惱。煩惱斷除,生死了脫,出離叁界,便入聖域。

  “不出而眠,是無慚人。”如果,心中的“貪嗔癡”等煩惱毒蛇還沒有“鈎出”、還沒有“摒除”,就睡覺,佛說,這“是無慚人”!這便是沒有慚愧的人,這便是不知羞恥的人。

  什麼叫“無慚”?無慚,在法相宗“五位百法”中屬于“中隨煩惱”之一。無慚以“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爲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爲業。”意思是,以不顧自尊心和善法,輕視、拒絕賢德之人和善法爲體性;以障礙慚恥心,産生、增長惡行爲作用,這就叫無慚。相反,就是“慚”。

  現在,我們一般是“慚愧”連用,但在佛經中“慚”與“愧”是有區別的。慚,是指自身生起自尊敬仰心,尊重具有賢德的人和善法,能産生“止惡”作用。愧,是指自身厭惡惡法,遵循世間法律、道德等外在力,羞于犯罪,不近惡人,拒絕惡法,能産生“止惡”作用。佛說,沒有將臥室裏的毒蛇趕出去,就在臥室裏睡覺的人,這種人就是“無慚人”。

  “無慚人”,用通俗的話講,就是“無恥之人”,沒有羞恥心,不知羞恥的人。一個人沒有羞恥心,這個人就徹底毀了。幹了壞事,怕人家知道的人,這還有救,因爲還有羞恥心,還有慚愧。作了壞事,不怕人知道,還生怕他人不知道,還十分得意地告訴你,“我昨天作了什麼壞事”,“這壞事就是我幹的,你能把我怎麼樣!”這個人沒有羞恥心,不要人格,這個人徹底完了,無可救藥也!

   五、以慚恥心對治

  經說:“慚恥之服,于諸莊嚴最爲第一。”我們常說,“羞恥之心”,心,是比較抽象。現在,這裏說,“慚恥之服”。將“心”變爲“服”,服,是衣服,說“慚恥”好比我們穿的衣服,這就非常形象,讓我們仿佛看到“慚恥”。這也說明了“慚恥”,雖然是屬于精神層面,但是它卻能通過人的表情和行爲表現出來,猶如一件衣服穿在身上讓人一見而一目了然。這慚恥的衣服,在一切衣服之中是“莊嚴最爲第一”,是第一莊嚴。

  一個人有羞恥心,常穿慚恥的“衣服”,這個人一定人緣好,在大衆的眼目中是最爲莊嚴的。一個佛弟子有羞恥心,身上穿著慚恥“衣服”,這個人一定努力上進,不睡懶覺虛度時光。印光法師就自號“常慚愧僧”,所以,能以“死”字警策自己,精進用功。

  “慚如鐵鈎,能製人非法”,“慚”又像鐵鈎,能鈎住我們而不去作非法的事。什麼是非法的事?貪睡、睡懶覺就是非法事。貪睡、睡懶覺,在社會法律中是沒有被列爲非法,但是,在我們佛法中就被納入爲非法事。有位朋友對我說,他被公司解雇,就是因爲多次睡懶覺遲到上班所致。有個人喜歡睡懶覺,找不到工作,晚上又不睡覺,就作起賊的行當,走上偷東西的不歸路。

  有位法律界的專家對人說,佛法太高妙了!他讀了這段經文,讓他多活了兩年多。原來,他30歲那年讀了這段經文後,明白“睡眠是非法”,于是每天少睡一個小時,到他82歲時,一計算一生少睡眠兩年多時間,多工作兩年多,這叫多“活”了兩年多。

  貪睡、睡懶覺是非法,這在法律行文中是找不到的。學習了佛法,才讓我們知道它確是非法。什麼叫“慚”?在這裏來說,不貪睡、不睡懶覺就是“慚”。

  經說:“是故比丘,常當慚恥,無得暫替。”因此,佛弟子要常常應當、毫無條件地懷存羞恥之心,面帶羞恥之色,這就是“無得暫替”。如果,有人沒有羞恥之心,這個人便失去了種種功德。所以,“若離慚恥,則失諸功德”。經說:“有愧之人,則有善法。”具有慚愧的人,本生就具有善法,更能産生種種善法功德。經說:“若無愧者,與諸禽獸無相異也。”如果,一個人沒有慚愧心,老實說,“這個人跟禽獸沒有兩樣”。禽獸是不知道什麼慚愧不慚愧。說白了,這個是人?是禽獸?就可以貪睡不貪睡來做辨別。要說自己是人,那就不要貪睡了。

  下面引《大智度論》卷十七中的話,作爲學習這段經文的結語。論中示警:

  汝起勿抱臭身臥 種種不淨假名人

  如得重病箭入體 諸苦痛集安可眠

  一切世間死火燒 汝當求出安可眠

  如人被縛將去殺 災害垂至安可眠

  結賊不滅害末除 如共毒蛇同室宿

  亦如臨陣白刃間 爾時安可而睡眠

  眠爲大暗無所見 日日侵诳奪人明

  以眠覆心無所識 如是大失安可眠

  

  

《《佛遺教經講解》貪睡令一生空過》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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