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要往生;說了還不走,這不是真的。這些佛學常識我們要懂,才不至于被人欺騙。我的話只能說到此地,點到爲止,後面你們自己去參,自己去悟。
過去李老師常常告訴我們,魔也會示現佛菩薩的樣子來說法,冒充佛菩薩來度衆生,結果把衆生都度到魔道。他講的法百分之九十九與佛說的沒有兩樣,只有一分與佛說的不一樣,我們凡夫如何能辨別?《大佛頂首楞嚴經》講得最詳細,「一切法從心想生」,這是我們自己的念頭不正,沒有離開名聞利養、是非人我、貪瞋癡慢才會著魔。如果真正遇到善知識,如理如法的修行,決定煩惱輕、智慧長,輕安自在。如果修學之後,煩惱增長,或者帶來一些病痛、恐懼,時常感到外面有無形力量的威脅、壓迫,這就決定不是佛法。
在淨土念佛法門,功夫真正契入軌道,得到「功夫成片」就身心自在。有這樣的功夫就能往生凡聖同居土,不會有生死的恐怖,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真有把握。如果念到「事一心不亂」,生方便有余土;念到「理一心不亂」,生實報莊嚴土。你與諸佛菩薩感應道交,妖魔鬼怪進不了你的身邊。心正、行正就能遠離一切魔障,這是基本的原則。
沒有善知識講經說法,想要真正求解也不難,古大德教導我們「讀書千遍,其義自見」。只要恭恭敬敬的讀上一千遍,就得感應。一千遍念下來,心定了,心定就能起感應;心浮動,不可能有感應。心不清淨,貪瞋癡慢沒有放下,五欲六塵還有貪愛,就與魔感應。唯有清淨心、真誠心,才能與諸佛菩薩感應道交。21-90-42
問:居士升座講經,爲了重法,故在臺上方便呼「頂禮法師」,但在臺下稱某某居士,請問可以嗎?
答:在家居士可以稱法師,他是修學佛法,又以佛法教化衆生,他就是法師。升座時,他是法師;不升座時,他也是法師。我們今天習慣不稱法師,稱某某居士,這是習俗,並不如法。
佛教裏面稱和尚、法師、阿阇梨,不分在家出家,不分男女老少,皆可稱呼。「和尚」的意思是親教師,我跟他學,他直接教導我,不管他是在家出家、男的女的,只要我跟他學,他是我的「和尚」。只有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決定是出家人,在家人不能稱。
禮節,平等的恭敬。我們今天上臺學習講經,升大座的儀規是從右面上,左面下,這有一定的規矩。我們在這裏學習,將來出去不一定用得上,要見機行事。我們到外國講經是站著講的,沒有座位,我們要「恒順衆生,隨喜功德」,決定沒有分別、執著。用當地的禮節,當地人覺得好就好,一切隨順。21-90-50
問:家鄉人民向您致以親切的問候,遙祝法體康泰,盼望您早歸故裏。
答:我從小流浪在海外,對于懷念故鄉的這一份情執,不是親身經曆的人確實很難體會。往年我與趙樸老每一次見面,他都會提到落葉歸根。我想回到家鄉,已經想了幾十年,至今緣還是不成熟。不過我學佛了,佛以宇宙爲家,佛給我指出一條明路,所以對于思念故鄉的情執,我以佛法真實智慧將之融解開了。21-90-67
問:我們此次組團來「新加坡佛教居士林」及「淨宗學會」共修,獲益不少。藉此難得機會,我們代表紐約同修向師父問候,祝願師父身體健康,將佛法弘揚全世界,普度衆生。
答:紐約是世界第一大都市,過去也有不少同修在那個地方弘揚佛法,最早做得最成功的是沈家桢老居士。我跟他也很熟,但很多年沒見面了,你們回去之後,有機會代我向他問候。
這也是緣分問題。這麼多年當中,我們有很深刻的體驗,佛法要專修,才能得到叁寶的加持。以前我們學教,李炳南老師常說:「弘法利生不容易,必須要通達世出世間法。出世間法就不談了,我們舉世間法的例子。世間法還不談全世界的,專講中國的《四庫全書》,你有沒有辦法通達?這是世間法裏面的一部分,你都無法通達了,如何能談弘法利生?」現在弘法利生的事情不通達,我們應該怎麼辦?老師教我們要「至誠感通」。我們唯一的辦法就是「求感應」,求佛菩薩加持。這不是我們自己的力量,是佛的力量讓我們通達了世出世間法。所以,這個通達不是學來的,而是感應來的。要如何感應?誠則靈。我這一生就是得力于老師這句話的教導。
實在講,我對世出世間法涉獵太少了,所以我完全是靠佛菩薩加持,用真誠心求感應。真誠一定要專,專精才能得感應;學的東西太多、太雜,感應就沒有了。所以,一定是「一門深入,長時熏修」,才能得感應。我用這種方法幾十年很有效,我以純真純善的心處事待人接物,確實自己不斷在進步。
縱然是惡人,毀謗、誤會我的人,侮辱、陷害我的人,我都把他當作佛菩薩、老師看待,決定沒有絲毫怨恨心,我憑這一點得感應。我今天如果遇到歌利王來割截我的身體,我也會像忍辱仙人一樣,我會很感謝他,我不會有絲毫怨恨心。爲什麼?我知道死了以後有好地方去,我很有把握,決定比這一生殊勝不知道多少倍!所以,我對于逆境、惡人,絕對不會有一念瞋恚心。
佛在《十善業道經》教龍王,「菩薩有一法,能斷一切諸惡道苦」,這個法就是「晝夜常念、思惟、觀察善法」,善法就是十善業道。廣義的說,就是佛在一切經典裏面的教誨。所以,你念念與此相應,一定會得諸佛護念,龍天善神擁護。21-90-68
道場篇
問:聽經時,聽到浪費常住的水電,這個罪連佛都幫不上忙。我馬上省悟,用錢布施給常住來補過,請問這樣可以免我的罪過嗎?
答:可以。這種浪費,自己知道來補償,應當沒有問題。因爲你這是過失,不是罪。21-90-08
問:我希望全世界各地來參學的同修,能夠把念頭一轉,將新加坡居士林的水電費當作自己的,應當要付錢,這樣自然就不會造成浪費常住的一分一毫。請問這種觀念行嗎?
答:這個觀念不正確,應當時時刻刻養成節儉的習慣,這樣就好。決不是因爲我自己可以拿錢,就能任意使用。總而言之,修行是要修正自己錯誤的觀念與行爲。佛是教我們真修行,常住是提供修行的場所來幫助我們,改我們的習慣,成就我們的德行,懂得這個意思,知道自己節儉、惜福就好。
在唐朝時代,「馬祖建叢林,百丈立清規」,提倡共修。在這以前也有共修,但是沒有規定,也沒有任何約束,多半都是自修。共同在一起,只有研究、討論、學習經教,修行確實是個人的事情。我們能夠想象得到,那時一定有些人懈怠、懶惰,不能克服自己的習氣,祖師大德看到覺得非常可惜,所以才提倡共修。共修是依衆靠衆,大家生活在一起都守紀律,這樣才能克服自己的煩惱習氣。自己沒有能力克服,要藉大衆的力量,這是好事情。當年建叢林、立清規,用意在此地。
所以,我們到道場參學,參是參與,學是學習,就是我們要參與這個團體,跟他共同學習,才能得受用。如果我們到這個道場來,自己用一個特殊的身分,不能與大衆生活在一起,不能與大衆一起學習,那就完全錯了。你不能隨順大衆,這個過失要是從《戒經》裏去結罪,這個罪過很重,這是破壞一個僧團的形象,屬于破和合僧,果報在阿鼻地獄。所以,我常勸導同學,這是個正法道場,每天念佛講經,一切都有規矩,我們自己已經養成了不好的生活習慣,實在無法與大衆一起相處時,自己應當知難而退。離開這個道場,就是護持道場,絕不破壞這個道場的形象,你的功德無量,你做了一樁好事情。你不離開,又不肯隨衆,破壞形象,你的罪過,我們雖然一句話不說,但是你的果報在阿鼻地獄。
叁皈依中,「皈依僧,衆中尊」。衆就是今天所講的團體,社會團體很多,佛門也是一個團體。四個人以上就是一個小團體,就稱「衆」。衆中最爲尊貴、最值得人尊敬的是佛法這個團體。它尊敬在哪裏?它是個和合僧團,就值得人尊敬。僧團裏沒有诤論,能遵守六和敬的戒條,是個和睦僧團,所以是社會一切團體的模範。你要是把模範團體的形象破壞了,這個罪過多重?決定墮叁途,這是不能不知道的。21-90-08
問:一些外道的經常到佛堂來,有些居士不准他們進念佛堂,請問應該怎麼辦?
答:應當先勸導,他要是遵守念佛堂的規矩,隨著大衆一起共修,就歡迎他。佛菩薩普度衆生,也不拒絕外道。世尊當年在世,九十六種外道跟佛學習,依佛作老師,佛都收容,可見得佛並不拒絕外道。如果他要是不遵守念佛堂的規矩,擾亂大衆,我們一定要請他出去,決不能破壞大衆修行。所以,不是說他是外道,我們拒絕;而是守規矩的人歡迎,不守規矩的人請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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