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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入門 叁十二·佛教基本教理▪P2

  ..續本文上一頁中,經過長期的工夫,經過勝義空的洗煉,才建立"八識"的規矩,認爲萬法是諸識所現,所有名相分別,都是虛妄不實,要轉識成智,即能了悟諸法實相。所謂實相,即是無相。一切諸法皆以無相爲性,無相即是無生無滅;無生無滅,則本來寂靜自性涅槃。

  4、法界無障礙——法界即是真如,亦即無分別智相應之真如,如說宇宙,非但指空間時間,實含森羅萬物。法界亦複如是,乃總括萬法而言。萬法中無論任何一法,皆爲諸法之總相,即一法攝一切法,隨舉一法,即是法界;如一棵樹可統一切法,以依衆緣成故,衆緣之衆緣展轉無盡故,由是一攝一切,一入一切,故法界是諸法總相義。又界是因義,即諸法之因爲法界,即是說,法法雖互入,然不失其自相;此不失自相者,以一一法有不同種子爲因,此因種各各不相雜亂,各現行亦各各差別,然此各各差別之因種,又交互相遍,故一一因種,一遍一切,以阿賴耶識中之能力,無方所、邊際。以上法界是真如,法界是諸法總相,法界是諸法各別種因,共有叁義。又以法界之一一法,互攝互入而不相雜亂,故稱爲法界無障礙,因爲諸法衆緣生無自性,是法界無障礙義,又以諸法唯心現故,即從含藏識中一切種子而變現,成爲別別不相雜亂,又互攝互入而無障礙。此大乘一實相印,以遍一切法皆是如此。

  大乘一實相印可說是概括叁法印,叁法印也能貫通一實相印。從叁法印貫通爲一實相印來說,必須從諸法無我去理解,因爲了知諸法無我,即知是緣生無性,緣成互助的緣起之法,從緣起之說,便知因果相生的流轉門通于無常,因果寂滅的還滅門通于涅槃。因此,無我的緣起觀,即能貫通有爲與無爲,統一爲空無我,亦即貫通諸法緣起性空的一實相印。

  【注】

  ⒈叁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稱叁法印,或加上"諸受皆苦",稱爲四法本。由叁法印所含義之"無常"、"苦"、"空"、"無我",已具有"諸受皆苦"之法本。也即是叁法印已包括四法本。佛陀說叁法印,乃欲令學佛人,了知宇宙人生的真相,是無常、苦、空、無我,而不隨流沈迷,空去煩惱,不造惡業,免受苦報。應積極向善行善,培植美德,以無我的精神,作自利利他的事業。故佛教基本教理是積極的自我革命(革除我執法執及貪嗔癡等煩惱),使自己的道德人格健全。唯世人卻有的批評佛教說的無常、苦、空、無我,是消極的思想,這是因不深究佛理致有此錯誤的觀念。

  ⒉分段生死與變易生死——分段生死,是叁界內凡夫的生死輪回流轉,有身分形段可見的;變易生死是叁界外聖者的生死,已無生死輪回的身分形段,只是在心念的生生滅滅不停,是精神上的生死。菩薩斷除根本無明,才無變易生死了。

  ⒊人我見——如計有:我、人、衆生、壽者等,都稱爲人我見。

  ⒋法我見——如執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稱爲法我見。(俱舍論說,蘊,處,界,包括"色""心"一切法。)

  ⒌十二處——即六根六塵稱爲十二處。處是出生之義,即由六根六塵出生六識。則六根、六塵、六識便合成十八界。

  ⒍叁解脫門:

  一、空解脫——觀一切法,由因緣而生,自性本空,無作者,無受者,如此通達的,能悟入涅槃。

  二、無願解脫——又雲無作解脫,于一切生死法中,願求離造作之念,不生希求後世之有,以悟入涅槃。

  叁、無相解脫——了知四大五蘊皆空,根身爲假和合之相離去人我執相,而悟入小乘涅槃寂靜。

  ⒎小乘之涅槃以滅盡妙離爲究竟。滅,謂滅一切煩惱;盡,謂盡生死之業;離,謂解脫叁界諸苦;妙,謂妙應真常。即證無爲法性妙智而與真常契合相應,此即小乘涅槃的究竟。

  ⒏大乘一實相的義理深奧,把空的理性,用:(一)遍一切法即畢竟空(二)遍一切法即五法叁自性,(叁)遍一切法即八識二無我,(四)遍一切法即法界無障礙,說得明明白白;而空的理性,皆不離開因緣法門,由于萬法是緣起性空,顯一切法畢竟空,即色法空,心法亦空。五法的名、相、分別之有爲法空,而正智、真如之無爲法,是智觀上假設的名詞亦空。叁自性的依他起,生無自性空,遍計所執的我法二執相亦空,而圓成實性之無爲法,亦是勝義無自性(空)。八識二無我,即我法二執皆空,能如此理解空義,則心無所執,在法界中,法法互攝互入而不相雜亂,互容納萬法而無障礙。到此境界,煩惱皆空,而現實的人生社會,已淨化成爲極樂世界。

  ⒐法界有"事法界"和"理法界"。事法界之"法"字指諸法,界是分界,諸法各有自因種,而分界不同,名事法界。至于理法中,即十法界唯一真如法界。總合起來說,法界有叁義:①法界即真如,②法界是諸法的總相,③法界是諸法各別種因。

  ⒑諸法畢竟空:

  ①色法畢竟空——有爲法乃因緣所生,唯有假相幻用,空無自性,故色法畢竟空。

  ②心法畢竟空——無爲法是智觀假說名義,亦畢竟空。

  ⒒叁自性

  1、依他起自性——依衆緣起,依諸識現——生無自性。

  2、遍計所執性——無實我相,實法相——相無自性。

  3、圓成實性——破除妄執,得清淨正智——勝義無自性。

  ⒓龍樹——據羅什譯的龍樹菩薩傳:說他生于南印度婆羅門家,天聰奇特,先博學吠陀、術數、天文、地理等。後與另叁個契友,相率學隱身術,出入王宮,淫亂宮女,達百余日,後事敗,叁友被殺,而龍樹僅以身免,因而體悟"欲爲苦本,衆禍之根",遂入佛教出家。先學小乘叁藏,次于雪山塔中老比丘處受大乘經典,因其未得實義而起慢心,故有大龍菩薩見而憐愍,接他入海,在龍宮九十天,讀諸方等深奧經典而體悟佛法真義。于是回到南印大宏佛法,摧破外道,從事著述。當他教化了南印度的國王之後,知有一位小乘法師,對他忿疾,他便退入閑室,蟬蛻而去。龍樹又譯龍猛,或龍勝。據龍樹菩薩傳末所說:"其母樹下生之""以龍成其道",號曰龍樹。他的著作很多,其中大智度論(百卷)羅什譯的,系爲大般若經第二會,即大品般若(二萬五千頌)的譯論。其大智度論,是以中道立場,顯不共般若(非叁乘共學)。

  ⒔大乘一實相印和小乘叁法印的異點——①小乘說諸行無常,大乘于萬法爲不常之外,還認它是不曾斷滅。②小乘說諸法無我,大乘于真谛說無我之外,還于俗谛說化他。③小乘唯以我空而說涅槃寂靜,大乘卻以我法二空而說涅槃無住。大乘之所以異于小乘,都是因爲契著這一實相印的妙用。故辨證大乘的教法,而爲一實相印。

  

  

《佛教入門 叁十二·佛教基本教理》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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