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認爲,我未便說不是。所以說:你是,沒有錯,但初地菩薩有許多功德,但這些功德你是否得到?然後我向他介紹那些功德。他沒有說話就回去了。
西藏有個習俗,可以閉關叁年叁月叁天。有許多人去閉關了,便以爲自己很有證量的樣子;去閉關是可以,但不要顯示那種樣子。大不了是念念咒,讓指甲磨一磨,這是可能的。但並不代表閉關叁年叁月叁天,便有證量了。今天讓你們發心,這顆心好象種子一般,我們要珍惜這種子,然後慢慢培養、滋潤它,讓它成長。
我在十五、十六歲時便很專心攻讀佛法,到叁十歲對空性有點領悟,但我未說證得空性,我是比丘,如果說證得空性,會犯根本罪。在叁十歲對空性有點領悟,也對滅谛的道理有些認識。那時我想如能得滅谛,我一定要好好休息睡一個覺,也不會想到他人。後來到四十歲,看到入行論,就以這論點修持,到現在聽到菩提心這個名詞,會有很接近的感覺。所以從十五歲至六十一歲,慢慢累積下來的,現在才有一點體會。在場當然比我更有善根的人,有這種人是無話可說,如果跟我同善根的人,也要慢慢累積才可以,要一下登天是不可能的。生起菩提心的方法講完,接下講空性。
叁、 不具通達實相慧 雖修出離菩提心
終不能斷生死根 應勤通達緣起法
第九偈至十叁偈是修空性,第九偈是說明修空正見的原因。法相的性質,並不是根識現量,它的性質是法本有體性,就是實相,最究竟的性質就是空。實相同空性意思一樣,所以涉及二谛道理;外道也講二谛,佛教四部論師也講二谛,但是他們二谛的安立都不同的,我們所說是中觀的主張,二谛是異體同一性。無論任何法均爲互依而産生的緣起,因爲是互依的關系,所以本身是無自性的,是空的相,是緣起的相;每一法均具有這二種相,因此認識此二種相的智能,各有個別名詞,即思察真實慧及思察名言慧。因爲衆生根性不同,佛陀所說也分很多種;無我分粗分及細分。佛陀所說經典有些完全依詞義安立,有些是不依詞義安立。所以佛說:我所說的法,不必完全依虔誠心來相信,必須像煉金一樣,觀察後再相信。因此,不能百分之百依佛陀所說的詞義來相信安立,所以成立四不依: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法不依人是佛陀所說的,不要依詞義就相信,主要是佛陀說的內涵,是法的內涵而非詞義,所以依義不依語,因爲不依詞義,所以要依了義,依正理所安立的內涵,所以不依不了義。我們要了解什幺是了義或不了義,必須依空正見,也就是依靠智,所以依智不依識。
佛陀所說依詞義安立的經典分二,了義經及不了義經。了義經是空性的意思,不了義是世俗的意思。以說空性的經典是了義經,以世俗所說的是不了義經,這是中觀的說法。唯識那一派的說法,所謂了義不了義是可否以詞義能安立及不能安立,可以安立及是了義,不可安立的是不了義。這是兩派不同的。
我們常說真實義谛是空性,空是什幺?我們又說無我,那又無什幺我?因爲我們要斷的實執,執著真實存在。無我有粗分及細分,所以要斷的也有粗分及細分。外道所說的我,是跟蘊體毫無關系的,是常、一、自主的我,這種我是要斷的,因爲沒有這種的我,所以稱爲無我,是最粗分的無我。
第二種所斷的我,是同蘊體有關;但五蘊好比仆人,「我」好比主人,「我」控製五蘊。好比國王與百姓,主人與仆人。這種我是可以體會的。有個人老了,身體衰弱,而有個身體強壯的人,要來同他交換身體,如可以交換的話,衰老的人一定答應。這表示身體心識,好象主仆,是隔開可以交換的感覺。這種是比較細分的,稱爲補特伽羅實體我,這種我是所要斷的。這是唯識以下各部所說的粗細人無我。
所斷稍微細的法我,即唯識所說的我,究竟是什幺?是外境我。何謂外境我?我們看到一些事物,均認爲是存在的,但尋找時卻又找不到。能見的識及所見的物是很有關聯的,當事物消失時,我們能見的心識也消失了,這東西便無法接觸到。因此所接觸的事物與心識很有關聯,外境我的存在並非無關,這個我是稍爲細微的,就是所斷的外境我,就是法無我。
現在講更細微的我。龍樹菩薩說:一切法無真實有,無真實存在。他的弟子分爲兩派,雖然都承認一切法是無真實有;但一派認爲見到的境,是自相存在的讓我們見到,就是自續派認爲是實有。一切法必須依心識安在而存在,這種我是假有的,如果執爲實有,是所要斷的。不依其它法安立而存在便是實有,便是自相有,這是自續派所說的。尤其所安立的心識,本身是不顛倒的,是無違害的。所以安立世俗有自相,勝義無真實。
以中觀應成派來說,從境上所見到的,假如是存在的,那就不需依其它法而獨立存在,也不需因緣,因爲他本身就在境上存在了(自相或自性存在)。事實上不是如此,一切法必需依其它法而存在,這是緣起相。佛陀在經上說:此有故彼有。以及龍樹菩薩的論常提及緣起相,以及因果相等。月燈叁昧經說:「種種可愛妙花敷,悅意晶宮相輝映,其意未曾有作者,皆從分別心上生,分別假立諸世間。」一切法均是世間的假相,它不是境上自相存在。我們見到一切法是實有相(自性),那是最深的,最細微的我執。龍樹菩薩說,緣起便是無自性空,因爲無自性,所以空的法是由緣起而成立。一切法是互依的,不依的法就是不存在了。不依的法沒有的,不依的真實也不會存在了,這是斷了常邊、有邊;因爲是空,必需依其它法而成立,是緣起法,是有的,所以斷了斷邊、無邊,稱之爲中觀、中道。
中論說:「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即是緣起性空,性空當然也不是真實了。我們對外面的事物産生的實執,是可以斷掉的,但我們對性空而産生正念,就覺得那是真實的話,如果這樣認定的話,那是無法改變的邪見。一切法必需完全依靠其它法成立的關系,因爲境上本身沒有存在的條件,所以本身沒有自性,也沒有真實的存在。這種我沒有的話,就是最深細的空性,也就是無我。所以我們了解性空,一定要了解緣起的道理,認識性空的話,便會體認到緣起性空,性空緣起的道理,這樣不會墮常邊及斷邊,則我們可以很快的積聚二資糧;以緣起法的概念積聚福德資糧,以性空的概念,積聚智能資糧。
龍樹菩薩的弟子,對于解釋無實有,有粗細的分別。清辨、月稱、佛護、寂天等論師,以他們解釋經論探討,就可知道其中的分別。以清辨論師造的一部論,說到我們的識是「我」的假名施設處,這等于說明心識就是我。清辨論師在破唯識宗的遍計所執無自相,這表示自續派主張遍計所執是有自相的。而且說遍計所執無自相,若是指施設遍計所執的分別心無自相,這是錯誤的,因遍計所執的分別心有自相的。佛護論師在一部論中,提到諸法不自生,這是破外道的論文,清辨論師在他的般若燈釋中,指出這意思是錯誤的,因爲清辨論師主張諸法有自相。月稱論師說,如果名言上有自相的話,則無法安立一切聖法,無法安立所破四生,在迦葉問佛經中的諸法自性空,也無法安立。月稱論師說過,了解外間事物的量,這是錯亂識,因它所現的量,見到一切法,均從自己那方面而産生,事實不是。清辨論師認爲一切法是從自已那方面産生,能測度法存在的心識是不錯亂的,月稱論師認爲能測度的心識是錯亂識。因它這牽涉到是否有共同的有法。所以說一切法唯名言安立,爲分別心安立,不是說只有名言的存在,也不是除了名言以外,名言所诠的意思也沒有,一切法均要依名言來安立。
經說一切法如虛空,虛空是遮自己所遮(依障礙而顯)而成立遮遣分而已,是沒有自相的,一切法是依自己的因緣而成立,所以這些法是無自相的。以應成派來說,執著一切法從自己方面而産生,如同所現而執著,事實上是如此的事,即是所謂無明。自續派來說這執著不是無明,不是顛倒識,一切有爲法是有自性的,如同見到的與事實上是符合的(假名所依的必須實有)。
如果無法了解空性,則最細微的無明無法斷除;因爲無法了解空性,輪回的根本----細微的無明無法斷除,所以應勤通達緣起法;緣起法是可以把現分現爲緣起,而緣起法可以現爲現分。證得緣起法之識,是無法直接害到無明,要認識細微的無自性,要靠緣起法的理由去了解它,能依緣起法了解最深的空性,性空緣起最正確的是無自性。一般空性在自續派、應成派、及唯識派見解均不同,一般空性唯遮所破。成立空性的原因是緣起,所以一切法是無自性的。依緣起法而了解無自性,這緣起性空要雙修,互相運用。
一、 能見世出世間法 果隨因行永不誣
能滅實執諸所緣 此乃正入佛喜道
是說世出世間的因果,是不錯謬的法。要真正了解緣起的道理,以緣起理破無明所執,要了解一切法均是無自性的,這樣才入了佛喜道。
十一、現分緣起不欺诳 空分遠離實執意
若時二者別現見 爾時仍昧牟尼旨
現分和緣起法在同一境上,不去思惟緣起不欺诳的話,則會妨礙法不是空的,如果不了解一切法無自性的話,則無法生起一切法是緣起不欺诳,兩者無法同時用在一境上。若時二者別現見,兩者無法融會在一起,無法雙運,果真如此,那你仍然未得到佛陀的旨意。
十二、現見緣起全不誣 即滅實執取境相
若時同起非更疊 乃圓成正見觀察
能依了解緣起的心,了解法是緣起的話,自然了解這法是無自性的,也很容易了解法是緣起的,要依互助去滅實執所取的境,實執是執著一切法有自相的境。同時觀察一切法均是無自性,一切法均是緣起法,而且了解這些法不是遮其所斷,而是它本身是屬于遮所斷的本性當中,等于自性空的意思,就是說不存在很自主的自性當中。
十叁、此複現相除有邊 及以空性除無邊
若知現空顯因果 不爲邊執見所奪
在下部來說,現相只能除無邊,無法除有邊;性空只能除有邊,無法除無邊。應成派則不同,現相可以除有邊,這些法是心識所顯現的,可以了解一切法無自主的存在,就斷了有邊。因爲自性空,它的有是相依而有,可以斷掉無邊。如果可以這樣了解,自然不會被邊執所影響,而且大小的因果,可以很自然的了解一切均是相依存在的。
十四、如是聖道叁關要 若得如實通達時
子應依靜勤精進 發奮速即修究竟
因爲叁主要道是對昂旺卻巴說的,所以勸醒他好好修持。聖道叁要具足顯教及密教的一切基礎,我們爲了要了解顯密教,要了解這聖道叁要,而且要去修持,爲了修持所以我們要去了解,要證得聖道叁要,應該很精進。依靜是到深山清靜地方修持,希望可以得到最究竟的意樂。子是指昂旺卻巴。希望我們也成爲這個「子」,要了解聖道叁要,通達空性去修行。
《法海集一 第一部分:叁主要道 2 釋正文》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