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質上本自是戒,不僅佛製如此,即使不受戒,犯者亦有罪。性戒不能持,爲叁惡道;性戒圓滿或不圓滿,爲人道;性戒圓滿,我執尚存,爲天道;性戒圓滿 ,且斷我執,是阿羅漢;性戒圓滿,又有大悲心(同體大悲)爲佛。分爲: a. 身叁:殺、盜、淫;b. 口四:兩舌、惡口、妄語、绮語;c.意叁:貪、嗔、癡。
2)遮戒: 止惡爲“遮”,所以又叫“止戒”。止,令其不行,諸惡莫作。必受戒後犯者始有罪。指菩薩叁聚戒。
a. 律儀戒:七衆別解脫律儀(戒),對機而設戒。佛弟子爲七衆,則各有各的不同。故雲別解脫戒。七衆: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正學(又叫式叉摩那,女子小時出家,受沙彌尼戒,待養滿十八,應學戒二年,加受六法,得名“式叉摩那”。年滿二十,方受比丘尼戒戒)。別:種種戒條,對治種種煩惱。——護自戒。
b. 攝善法戒:衆生衆善奉行,積累福德資糧。可分爲
定共戒:靜慮律儀、與定共生、能止惡。
道共戒:證初果,不起煩惱,得道後,與道共行之戒。(無漏律儀)
c. 饒益有情戒:即四攝:布施、愛語、利行、同事。——護他戒。
3、破持戒的邪見
a. 重定共戒,道共戒,輕律儀戒(別)。若無律儀戒,則菩薩戒不完備。
b. 壞戒之見:自己不受戒,但看受戒之人有毀犯,便以爲自己不受便無毀犯,就自覺勝于正受戒者。殊不知,求受戒心就是戒體,其種子將來必有作用。金器雖壞,終是金。鐵器雖好,終非與金可比。
(叁)忍 ——就是忍一切違緣障礙。有忍波羅蜜、行波羅蜜才能圓滿一切功德。
1、耐他怨害忍 ——怨害最難忍。若能于此能忍,則一切易忍
方法如下:
a. 宿生親善想:將一切怨有情觀于對面,作親善想,當作自己的親人。
b. 隨順法無我想:謂一切法無我,無自性,皆因緣生,如夢幻泡影,故無冤親之分。
c. 無常想:縱然有種種思怨。此苦無常,刹那過去。
d. 應令彼安樂想:將怨有情當父母想,願其安樂。
e. 攝受想:對于怨有情,我當攝受教化。在種種的攝受方法中,忍就是其中 之一。當年提婆達多對佛進行種種陷害,佛終不舍棄,終令其得度。
2、安收衆苦忍
方法如下:
a. 爲求菩提,受持戒法而收種種苦能忍,否則不能修慧資糧。
b. 于世八法(利、衰、毀、譽、稱、譏、苦樂)能忍,習修不在境上,而在八法上。
c. 爲供奉叁寶,隨師求法,獨處寂靜,習修止觀的種種苦能忍,否則不能得 禅定。
d. 在家居士從商務農等種種苦能忍,應將在職業上的種種行爲回向在佛法上,即世間法也是佛法。
e. 爲利他故,所以菩薩道,縱然千辛萬苦,也能忍受。
3、得法忍 ——于法上得之利益,應修忍。
a. 功德忍:指修行者,多聞持戒,建立叁寶,所持種種功德,宜隱勿顯,否則輕者招患,重者終身不能成就。故于功德,最應修忍。
b. 證得忍:修證的工夫,不能無故向人宣說,尤要修忍,否則不但不能成就,且有罪過。
c. 修行方便忍:方便指次第。修行之法不宜隨人而說,須視其根性,可說則說。
d. 自他神通忍:雖有神通,但不可隨便賣弄。神通顯示,犯別解脫戒,不顯示又犯菩薩戒,當如何?度生時,應對機,宜顯示時方顯示,平常必修忍。
修忍最重要,忍上無工夫,一切均不成,雖然博學廣聞,亦不過是一“佛學者”,終不爲修行人。
(四)精進 ——精不雜,進不退。
分爲:
a. 離染精進:斷黑法(惡業)之精進,一切煩惱未生不生,已生令斷。
b. 引白法精進:一切白法(善業)未生令生,已生令住,增長廣大。
c. 淨業精進:指忏悔,令身口意清靜。
d. 增長智精進:聞、思、修叁慧增長。
如何精進?
a. 被甲 ——如法持戒
b. 加行 ——次第進修
c. 有勇 ——不懈不倦,以此精神與貪、嗔、癡鬥爭
d. 不退 ——不畏障難
e. 無已 ——無有間斷,煩惱雖難斷盡,但應無間斷地用功,令其斷盡,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五)靜慮(禅定) ——靜即止,謂舍摩他;慮即觀,謂毗婆舍那。
分類:
1)現法樂住靜慮(修法時)。
a. 遠離分別,掉舉、愛味、泯一切相。
分別:禅病;愛味:玩弄禅味、光景;泯一切相:只修止不修觀。
b. 能生輕安,寂靜、不染。
輕安:身心安泰,心不昏沈,掉舉。
寂靜:意無攀緣,心一境性。不染:不起煩惱。
2)能引功德靜慮:斷煩惱功德爲止;生十方功德爲觀。回向功德。
3)饒益有情靜慮:止觀爲靜慮之體,饒益有情爲靜慮之用。
a. 于衆生有利之事,能幫助、相助。
b. 于有苦,能除苦。
c. 于顛倒者,如理正說。
d. 于有恩者,知恩報恩。
e. 于有怖畏者,能救護。
f. 于喪失者,能解憂愁。
g. 于有匮乏者,能施與資財。
h. 于大衆,能善匡禦 (匡:幫人;禦:自作)。
i. 于實有德者,能贊美令人歡喜。
j. 于有過者,能正調伏。
k. 爲現神通,喜怖引攝(方便度衆生)。
(六)般若
名相分類:
1、文字般若:爲表诠義理而設置之般若
2、觀照般若,行止觀時而成般若
3、實相般若,真如實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體用:由般若而生之智慧
1、俗智:通五明:聲明——文字;因明——倫理學;醫方明——拔苦;工巧明——與樂。內明——智慧道德(真俗兩智)。菩薩之所以要學修五明,是因爲要具備度衆生之智慧。
2、真智:實相般若,離戲的智慧。
如何生起般若?
1、聞慧:依止善知識,聽聞正法,而生得智慧。(叁士道前導即是)
2、思慧:從聞而思維,如理作意,不顛倒,而得智慧
3、修慧:依聞而思,由思而修,由修而證得智慧
般若應與前五度相結合,若無前五度,般若也無作用。前五度如電燈,般若爲電,若無般若,電燈不會亮;若無電燈,要電何用?般若就是要使前五度起大作用,而並不是要在五度之外另有一個般若。如理布施,即是布施般若;奉持戒行,即是持戒般若;善修忍行,即是忍般若;勇猛精進,即是精進般若;習修止觀,即是靜慮般若。般若,即清淨見。若只說"般若",而不以般若指導言行,是假"般若",空談玄妙,如造假花,固然好看,卻沒有用途,終不能斷煩惱。
六度中的布施、持戒、忍辱屬于福德門,以修持以上叁種功德可積累大福報;禅定和智慧二度屬于智慧門,要想獲得智慧,必以禅定爲工具,禅定不但是出世間需要它作爲工具與方便,對世間的透視也不能忽視它。以這五度的福慧雙修,都應以精進度作爲推動力。在不斷地警策下勇往直前,方可成就。
四攝:爲利他而行。
1、布施:六度中的布施爲自利。此布施偏于攝他,攝受衆生時,布施種種,饒益其身,令其歡喜,此時教導,必順從,乃令修行。
2、愛語:對機說法,除其無知,斷其疑惑,接受教化。順世語——令人歡喜之語言。正法語——不違背佛法的語言。
3、利行:未接受者,令接受;未成熟者,令成熟;已成熟者,令解脫。遇到難以教化之忍,應行難行利行。有叁種人:1). 少善根 2). 大財富 3). 習外道。
4、同事:教他所修,自亦應修,以身作則,他必從之。自身不行,而叫他做,必會有過患。所謂"調人先調己"。共同習修,是爲同事。
這是一個闡發的一個過程,按照這個方法來一步一步來進行,它的目的在于將悲、愛毫無分別的擴展到每一位衆生的身上,如有分別就不是菩提心,不能站在我們的角度上去起分別心。在平等心的基礎上,把一切衆生當作自己的母親,帶領自己的母親出離生死,成就"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菩提心。
第五步:發起勝義菩提心
勝義菩提心,就是真正的慈悲和空性的統一體。
勝義菩提心發起之時就是菩薩最初直接親見空性之時,也就是說指有親證了人無我、法無我的空性智慧後才能夠闡發出慈悲與空性統一的勝義菩提心,那麼這個菩提心的闡發要和我們後面講的內容——空性正見的樹立和觀修配合起來進行,也就是必須親證了人無我、法無我,而不是僅僅停留在俗谛上的人無我、法無我。我們所能講述的,僅僅是停留在語言文字上産生的最高的思辨範疇,這是遠遠不夠的,要想闡發出勝義菩提心必須要在自己親證了、體悟了“人無我、法無我”的這種空性智慧後才能夠真正闡發出來。而這種空性智慧是離戲的真谛,不是屬于俗谛,也就是說超出了我們的語言思辨的範疇,用語言文字無法表述清楚,只有通過我們自己的習修,在禅定中,在我們的行持中,自己去體悟它、親證它,這個境界是沒辦法用語言描述的,當我們真正悟到了這種“人無我、法無我”的這種空性以後,才能把你所發的世俗菩提心提高,把空性智慧和所發的世俗菩提心結合起來,就是我們所要闡發的勝義菩提心。到了勝義菩提心,就成就了佛菩薩的果位。
從忏悔罪業開始到成就平等心,然後到發起爲衆生的世俗菩提心(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到最終圓滿究竟的勝義菩提心。如果我們這樣做了,就可以得到十方叁世一切諸佛的加持。就可以除去一切的業障,可以避免一切的邪魔。所以菩提心被稱之爲佛門的第一法寶,它也是我們學修的一個核心內容,是密法和顯法的一個共法。如果說我們在習修的時候沒有注意到菩提心的闡發,都不能夠成就究竟圓滿的佛果。
叁、空性正見(清淨見)
清淨見,也就是我們經常所講的空性正見。
宗喀巴大師說:“佛法的核心就是空理”。所以,“佛”被稱之爲空王,而…
《《佛道叁根本要義》的修持(寂雯)》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