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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賢思齊▪P14

  ..續本文上一頁,繼續受此等苦。那個受熾燃利斧砍舌的衆生,亦于過去迦葉佛世,出家作沙彌,于用斧砍石蜜(即冰糖)供僧之時,盜食粘著斧刃的石蜜,由于那次犯盜之故,死入地獄,地獄苦畢,余罪續受此苦。那個雙鐵輪在脅下的衆生,亦從迦葉佛法中出家作沙彌,差他拿餅供僧時,盜取兩番(個)餅,藏于脅下,由于那次犯盜,死墮地獄受無量苦,余罪續受此苦。”讀者讀到此處,或許會懷疑,這叁個沙彌,或僅盜“果七枚”,或僅“餅兩番”,或“石蜜少分”,爲何“俱墮地獄”?盜物少而受苦劇,是什麼道理?須知道:此果餅石蜜,屬常住物,即十方僧寶所共有,若犯盜,應于十方僧寶前結罪。十方僧寶無量無數,故其罪極大。是故華聚菩薩說: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不能救。隋文帝十六年,齊州靈岩寺,釋道相暴亡,靈魂至陰府,見勢至菩薩,引觀地獄。有一榜雲:沙彌道弘,爲衆僧作馄饨,先盜食一缽,當墮鐵丸地獄,返陽後,以告道弘,這時道弘患口瘡已數年,聞道相言,乃爲衆僧設供贖罪。道相于七日中,十叁度死,見菩薩指示罪報相者,叁十余人,以告諸人,即各賠償,獄榜隨滅。詳如《僧鏡錄》。仰望讀者,知所警戒。

  

  錄自《沙彌律儀要略集注》頁二九~叁一

  

  第二十六則:五臺山的人皮鼓

  

  白衣應以僧伽爲福田,供養僧寶。今僧給白衣送禮,是僧以白衣爲福田了,顛倒妄爲,彼此損福。況與者生歡喜,不與者生怨,故不宜也。若將常住物,送白衣作人情,其罪重于阿鼻地獄。五臺山黑山寺有人皮鼓公案。卻說寺僧××任職事,將常住物私給白衣弟子××,爲他娶妻置産。後來死變爲牛,在寺內耕田做工償債,此牛臨死時,報夢寺僧,將它的皮剝來作寺鼓,以贖罪愆。這公案在印光祖師文鈔中有詳細說明。望諸僧尼,引爲深誡。

  

  錄自《沙彌律儀要略集注》頁一七九

  

  第二十七則:因果報應通叁世

  

  《感應篇圖說》雲:明揚州有富人,生一子,甚賢,有二孫,聰慧過人。業南北貨,臨終時,以一秤密付其子曰:“此吾起家物也,宜珍之。”子問之,曰:“此秤烏木合成,中藏水銀,秤出,則注水銀于頭,人見以爲重,而不知反輕;秤入,則注水銀于尾,人以爲輕,而不知反重,是以富耳!”子心訝之,而不敢言。父死,喪事畢,對天禱告,求赦父罪,即將此秤燒毀,但見煙中有物上升,如青蛇狀。未幾二子皆死,遂歎天道無知,因果顛倒,連日昏倦,乃不欲生。一日,夢見金甲神喻之曰:“汝之父,以往世作諸微善,命合富耳,不系于秤,玉帝正以其現生用心不公,故遣破耗二星以敗爾家,家敗之後,繼之以火,今因爾能蓋父之愆,故將二星收回,將以賢子光爾之後,爾當力行善事,無得怨尤。”覺而大悟,爲善益堅,後果生二子,皆成進士。

  

  只此一案,便可證明叁生不謬。試看金甲神對賢子說道:“汝父往世作諸微善,命合富耳,不系于秤。”可證明前生的後報善了;因富人現世用心不公,故遣破耗二星以敗其家,敗後再繼以火災,可證明今生的現報惡了。又因賢子能蓋父之過,作事公平,特將二星收回,將以賢子光後,可證明今生的現報善了。後報和現報如此,生報也可推而知了。那富人一生用秤來欺騙人,使人吃虧,便是大惡,所以玉帝遣二星以敗其家,以昭現報之速。那賢子密禱于天,求赦父罪,便是大善,所以玉帝收回二星,將以賢子光後,豈非受現報之樂麼?因此也就可以明白吉凶禍福之理,相爲倚伏,不過不是俗眼所能見的罷了。

  

  錄自《五戒相經箋要集注》頁八六~八七

  

  第二十八則:天道福善而禍淫

  

  “湛湛青天不可欺,未曾起意神先知”。若問天神得知人們心念之後,又將怎樣?答曰:“天道福善而禍淫”。行善以積陰德爲最善,陰德又以護生及不淫爲上。故見色不動心者必獲福,犯淫行者定遭殃。善惡昭彰,無人幸免,今錄幾則曆史上知名人物陰德獲福的故事,以資激勸青少年朋友。

  

  宇文公諒,少年時有操行。爲富家任家庭教師,夜半有叩門者,問之,乃一女人,公諒厲聲叱去。次日即借故辭歸,終不將此事說出。明年遂登進士第,後官至廉訪司。—見《元史》。

  

  王陽明的父親王華,年少時,借寓居一富翁家,富翁無子。有一天晚上,叫他的小妾去和王華通奸,妾至拿出一紙條說:這是主人之意。紙上寫著:“欲求人間種。”王華提筆在旁寫道:“恐驚天上神。”任她百般誘惑,終不動心。第二天就離開富翁家。後來富翁家修醮,一道士拜呈奏章,伏地久不起,富翁感到奇怪?道士說:剛才送奏章至南天門,巧遇天上迎狀元榜,所以許久才送到。問狀元是誰?道士不敢說,只說道:狀元榜前面有副楹聯“欲求人間種,恐驚天上神”。不久,王華果然狀元及第。後官至吏部尚書。—見《淵鑒類函》。

  

  陸容少年時美風姿,天順叁年應試南京,旅館主人的女兒,夜半來求歡,陸容假裝有病不能行淫,請她稍等幾天,女去。遂作詩雲:“風清月白夜窗虛,有女來窺笑讀書,欲把琴心通一語,十年前已薄相如。”那次便考取了。當陸容快要到入考場時,其父夢人送來賀匾一方,上書“月白風清”四字,他寫信給陸容,容益驚惕。二十四歲登進士,後官至參政。—見《明臣鑒錄》及《小學弦歌》。

  

  明朝羅文毅公名倫,道德學問,四方景從。少時赴蘇州考舉人,夢範文正公來,說道:你某月某日在某某樓中之事,感動上天,明年的狀元屬你的了。倫回憶從前確曾拒絕向他求歡的少女于某樓,這晚聽了範文正公在夢裏告訴他的話,自驚自喜,及廷試果然高中狀元。—見《感應集證》。

  

  《智度論》:“佛說邪淫有十罪:(一)被自己的丈夫或者被妻子所危害。(二)夫婦不和,時常诤吵。(叁)壞事日增,幸福日減。(四)丈夫不愛護或者妻子如孤寡。(五)財産日漸消耗。(六)發生什麼不好的事,旁人總疑心是她(他)幹的。(七)親友日漸疏遠。(八)遭怨恨,種惡業因。(九)死後入地獄受苦。(十)來世爲人,女的和衆多女人共侍一夫,男的妻不貞良。”

  

  本文所舉陰德獲福者,皆屬信史可靠之事;而所錄邪淫犯罪之語,乃出自佛經誠實之言,兩相比照,善惡昭彰,禍福分明。聰明的讀者,當知抉擇自己所應走的途徑了。

  

  錄自《醒世周刊》第叁十六期

  

  第二十九則:生死輪回淫爲首

  

  近年來,色情氾濫,青少年男女同胞,色情犯罪之事,時有所聞。倘苦有一天全島報紙,未見色情犯罪之新聞,那末,這天將成爲絕無僅有的“吉日”。

  

  男女色欲,本是凡夫衆生多生多劫的習性,若是誰個不犯色欲,可能早就超出六道輪回了。佛經說:“生死輪回的根本,欲爲第一。”旨哉言乎!佛教將淫欲分爲正淫與邪淫:正淫指正式的夫婦,在家信徒不犯罪;邪淫指男女野合,那是無論出家在家,皆不可犯,若是犯了,決受到最嚴厲的處罰,儒道兩家的書中皆說:“萬惡淫爲首”,可見淫欲是儒釋道叁教皆懸爲厲禁的。現時一般青年男女,不知道淫欲過害,所以整天談情說愛,撚花惹草。而電影、戲劇、文藝、歌曲等,又在表演愛情故事,播送豔曲情詞,推波助瀾,怎能怨青年男女沈迷欲海,不肯回頭呢!倘若有人,能剀切的宣說耽荒色欲的禍害,讓青年男女知道了,無論如何,亦不敢再犯邪淫了。

  

  呂洞賓警世詩:“二八佳人體似酥,腰間仗劍斬凡夫,雖然不見人頭落,暗裏摧人骨髓枯。”淫欲之劍斬殺凡夫,究竟有多少呢?《印光大師文鈔》說:“世間人民,十分之中,由色欲直接而死者,有其四分。間接而死者,亦有四分,以由色欲虧損,受別種感觸而死。此諸死苦,無不推之于命,豈知貪色者之死,皆非其命,本乎命者,乃居心清貞,不貪欲事之人。彼貪色者,皆自戕其生,何可謂之爲命乎?至若依命而生,命盡而死者,不過一二分耳。”由此可知天下多半是犯淫欲而枉死的人。

  

  淫欲是一切犯罪的根源:第一、犯淫易遭殺身之禍,奸淫有夫之婦,多被其本夫捉奸打殺,若奸淫處女、寡婦或淫女,亦多被情敵拈酸吃醋而殺害,試調查殺人案件,大多數與淫欲有關—“十場命案九場奸”,故曰“淫遭殺”。第二、男女淫樂,必須花費金錢,而錢財有限,欲壑無底,故好淫之人,必犯偷盜劫財以及詐騙等罪。第叁、淫欲過度,身體虧損,于是飲酒食肉滋補,乃及服毒提神等等。一犯上淫,而殺盜服毒衆罪皆犯。故佛說:“雖淫欲而生,不如貞節而死。”

  

  以因果報應來說,犯淫的惡報最重,關聖帝君《覺世真經》:“男盜女淫,近報在身,遠在兒孫。神明鑒察,毫發不紊。善惡兩途,禍福攸分,行善福報,作惡禍臨。”有人和人通奸,以爲行蹤秘密,無人知道。《聊齋志異》說:“人知之,損汝德;人不知,損汝壽。”這損壽一事,便是“神明鑒察,毫發不紊”的明證。試看纣王及陳後主等“拔山蓋世之才,遭此亡身喪國”;司馬相如與柳耆卿等“錦心繡口之士,因茲敗節墮名”古今這許多犯淫的英雄文士,誰能逃出因果惡報?噫,可不戒哉!

  

  錄自《醒世周刊》第叁十四期

  

  第叁十則:貪戀女色墮畜道

  

  《蕅益大師全集》第一一八二八頁見聞錄:姑蘇城南濠街有一人常作陰隸(陰隸是陽人爲陰府皂隸之稱),每數日,辄往值班。鄰有一人語曰:能帶我至陰府遊戲乎?隸曰:可。汝但靜臥室中,敕家人勿開戶,我當帶汝去,仍送汝回。鄰人如命臥室中,隸即攝其魂同至府城隍廟前,囑令站立石牌樓下相待,自乃持文書入廟去,鄰人待久,生厭倦心,見一大車從西過東,載四娼女並二男子,中一娼女,原有舊情,以手招之,遂登車同去。隸出廟覓鄰人不見,轉問旁人,知登車去,乃回陽急至傅門外一居民家,見有新産小豬七頭,其一即鄰人也。以手擲殺之,攝其魂歸房擲醒。因問曰:汝同我遊陰府,頗適意乎?答曰:汝置我于廟前石牌樓下,入廟經久不出,我方厭倦,…

《見賢思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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