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乘十四條根本戒釋
特別提示:准備或已經接受密法灌頂者,一定要學習此《密乘十四條根本戒》,不曾且不打算接受密法灌頂者,請勿閱讀下文。 十四根本墮罪忏悔頌 梵文:班紮兒 亞那 莫拉 巴德 漢譯:金剛乘之根本戒 頂禮大聖文殊童子! 諸法清淨即上師,蓮花足前作頂禮。 十四根本之罪墮,如續所授作忏悔。 總之金剛持明尊,皆雲依師獲悉地。 若于上師作誹謗,此乃罪墮第一條,觸犯一條作忏悔。 違背善逝之教言,此乃罪墮第二條,觸犯二條作忏悔。 嫉恨金剛諸道友,此乃罪墮第叁條,觸犯叁條作忏悔。 若于有情舍慈心,此乃四條諸佛曰,觸犯四條作忏悔。 諸法根本菩提心,舍其即爲第五條,觸犯五條作忏悔。 誹謗自他之宗派,此乃罪墮第六條,觸犯六條作忏悔。 于諸未熟凡庸前,若傳密法違七條,觸犯七條作忏悔。 五蘊五佛之本體,毀損自身爲八條,觸犯八條作忏悔。 自性清淨一切法,若生疑惑爲九條,觸犯九條作忏悔。 若于十惡怨敵者,恒作慈愍爲十條,觸犯十條作忏悔。 超離名言等諸法,分別思量十一條,觸犯十一作忏悔。 侮辱具信之有情,此乃罪墮十二條,觸犯十二作忏悔。 不依受用誓言物,此乃罪墮十叁條,觸犯十叁作忏悔。 智慧自性即女性,若作譏毀十四條,觸犯十四作忏悔。 舍離此等密咒師,定能獲得諸悉地。 倘若違犯叁昧耶,即成邪魔之攝受, 現受種種劇痛苦,未來墮入地獄道。 故應斷除傲慢心,且識自心無迷亂。 平等住之上師尊,所具資財敬供奉。 初由妙聖叁皈依,菩提心等諸律儀, 倘若于己具利益,咒師應依並修習。 此乃阿奢黎阿巴列著述也。善哉! 釋迦牟尼佛曾曰:“吾趨入涅槃後,戒爲汝導師,本師敬鄭重,僧衆前宣說。”《別解脫經》亦雲:“戒爲趨善趣,渡河之橋梁,趨入解脫域,戒如階梯也。”由此可見,持戒乃成就解脫之基石。在諸乘戒律中,違犯別解脫戒固然有過失,但是與違犯菩薩戒相比,則顯得微不足道;如是違犯菩薩戒,已有極大過咎,然若與違犯密乘戒相比,亦不足挂齒。故密乘戒(諸宗均以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爲共同誓言)乃叁戒之中最嚴厲的戒律,萬不可掉以輕心,應嚴格守持。 無上竅訣大圓滿法乃諸乘之極頂,具備根器之弟子依此可捷徑證得佛果。然蓮師曾雲:修持無上密法如蛇入竹筒,若未直上趣入解脫,即爲直下墮入地獄。誠然!修持密乘者若未清淨執守密乘十四條根本戒,亦未及時忏悔,縱如何通達諸宗教理、日夜精進修持,一念之差亦可墮入金剛地獄。譬如一位日殺萬人的衆生,壽命百年,其罪愆深重,命終將墮入無間地獄,亦不會墮入金剛地獄。而金剛地獄之苦遠超于所有地獄,如海難量,求出不得,更難聞佛法。 如今在漢地,雖然學密法者衆,然而很多人唯以貪求灌頂傳承、得不共密法爲炫耀之資本。但是若未細致了解灌頂誓言而盲目受灌,此後未能守持,則反爲墮入金剛地獄之因。因此,受灌頂前應細致了解所依誓言,若暫時難以行持,則萬勿草率從事。如今我等已值遇清淨具德上師與直指解脫之勝妙法寶,身語意叁門已獲上師及諸佛菩薩之殊勝加持,如是依照無上竅訣大圓滿之教授修持,終證菩提不難做到。然而時時護持自心,執守清淨戒律則遠非易事。目前汝等放棄世間利益投入出世間修法,功德故然不可思議,然若因違背密乘誓言自斷解脫前程,反墮入金剛地獄,則無有較此更愚癡者!佛子行曰:“無戒自利尚不成,欲成他利誠可笑,故于叁有無希求,守護淨戒佛子行。”因此,通達密乘戒之含義,清淨執守,護戒如目,勵勵忏悔乃爲至要,由是傳授密乘十四條根本戒。 頂禮大聖文殊童子! 此頂禮句乃譯者(普巴紮西仁波切)所加,依此頂禮句即知本論含攝諸乘之要義。上師乃一切諸佛菩薩之總集,亦爲文殊智慧勇士。“頂禮大聖文殊童子!”可獲得上師與諸佛菩薩無二之勝妙加持。 諸法清淨即上師,蓮花足前作頂禮。十四根本之罪墮,如續所授作忏悔。 1.總之金剛持明尊,皆雲依師獲悉地。若于上師作誹謗,此乃罪墮第一條 曆代傳承祖師無有未依止上師而成就者。第一,一切善知識都是釋迦牟尼佛之化身。釋迦牟尼佛示現涅槃時,爲阿難及一切信衆授記:“末法時代,我呈現善知識之相度化你等衆生。”如是具德善知識已超越輪回,我等依止具德善知識精進行持,亦必趣入解脫正途。第二,上師乃十方一切諸佛菩薩之總集。故上師爲修持密法之根本,上師之相即爲一切諸佛菩薩本體與事業之顯現。如傳承祖師龍薩娘波尊者于《金剛精要 耳悅前行引導文》中曰:“上師身爲僧、語爲法、意爲佛,俱集外叁寶。總集加持之根本、賜勝成就之來源、一切事業之主尊,爲內叁根本。(具備)密意不動之法身、無遮顯相之報身、事業無勤之化身,爲密叁身。上師爲九寶至尊之本體,故應起信念也。”第叁,大恩上師之恩德遠遠超勝于諸佛菩薩。我等現在得以修法,需以諸佛菩薩所造經論爲依,故一切諸佛菩薩的恩德不可思議。然今生能通達從因地成辦果位之理趣完全仰賴于根本上師的慈悲賜予。如無垢光尊者曰:“(上師)于所化衆生前,其恩較佛更大,具如是功德,今生便成熟解脫深道。” 由此可見,上師乃修行是否成就之重要對境,親近具德上師並生起敬信,乃趣入解脫之關鍵。面對如此殊勝的上師,弟子若做少許的供奉乃至令師歡喜,都將圓滿二種資糧,最終獲得解脫;弟子若令師不樂乃至做少許惱害,必將成熟沈痛之惡果。《觀世音金剛橛續》曰:“依止導師得成就,若于彼師起誹謗,其受地獄劇痛苦,如若此境暫脫離,百千俱胝劫之中,亦難見聞佛法也。” 因此初步進入佛門,依止上師以前,應先謹慎地觀察和選擇上師。如蓮師曰:“不察上師如飲毒,不察弟子如跳崖。”若未加辨別而盲目依止非清淨具德上師,則共墮深淵。然而,一旦依止上師,則不能再觀察上師過失,一切皆爲清淨之相。如是持戒尚應恒護自心,善巧方便。往昔,我初到亞青寺時,在一位堪布面前受過不少灌頂。一次,幾位僧衆在我房間裏聊天,話題漸漸轉移到這位堪布身上,幾乎就要談到這位堪布的過失了。此時,我立刻打斷話題,對他們說:“如果你們要談論任何人的過失,請立刻離開房間。這位堪布是我的灌頂上師,他在我心目中永遠是清淨的。” 《功德藏》雲:“自己未調自心前,迷亂觀察無量罪,善星精通十二藏,見師行爲狡詐相,善加思維改自過。”善星比丘雖親近釋迦牟尼佛二十余年,通達佛祖教授之一切法義卻未融入自心,仍以庸俗煩惱心揣度釋迦牟尼佛一切行持,終墮惡趣。有者若未加觀察而依止上師,之後難以平息自心對上師的分別念,則應于信心中暫時離開上師,以免因一念之差造下誹謗上師之重業。 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一條乃最重之戒條,若違犯此條,即違犯一切戒律,故行者當慎之又慎。 2.違背善逝之教言,此乃罪墮第二條 違背上師的教言即爲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的第二條。何謂上師之教言?即恒時調伏自相續。上師不斷爲我們傳講成就解脫之種種方便道,目的就是爲了幫助我們斷除五毒煩惱而獲證菩提。如今,我等已獲上師之圓滿攝受,聽聞無上竅訣法之殊勝法要,若仍疏于依法調伏自心,即爲違師勝教。 3.嫉恨金剛諸道友,此乃罪墮第叁條 嗔恨、嫉妒、誣蔑金剛道友之一切心念及言行皆爲違犯第叁條。吾等修行佛法的目的是調伏自相續,若未持清淨平等心而觀待金剛道友過失,則已經違犯了本戒條。傳承祖師無垢光尊者于《究竟勝義之教言——精要明鏡》中雲:“未修習自過自調伏而觀無邊淨相,以貪嗔之發心故不入大乘法門。” 現今,有者往往口頭自稱凡夫,衆生爲佛;行爲中卻自居聖者,以自己的標准或凡夫對外相的伺察意衡量他人之賢劣,指點導師、道友如何行事。如同自相染汙,卻著力擦拭鏡子,以煩惱心執著于改變外境,不但外境不會隨凡夫的煩惱心而轉,自心的執著反而會以煩惱心造煩惱業,甚至造成金剛道友之間的不合和。若果如此,即使以信心爲出發點,則已經背離聖教。 有些人強調親身經曆、親眼所見抑或聽他人親口宣說如何如何,于是就凡夫心隨凡夫轉,傳播是非,甚至導致金剛道友之間不合和。然而細致觀待,只有釋迦牟尼佛才能夠真正遍知因果。凡夫的伺察怎能了知外相顯現背後真正的密意呢?即便對于外相上對釋迦牟尼佛未生毫許之敬信、甚至百般陷害的提婆達多,《妙法蓮華經》中亦雲:“由提婆達多善知識故。令我具足六波羅蜜。慈悲喜舍。叁十二相。八十種好。紫磨金色。十力。四無所畏。四攝法。十八不共神通道力。成等正覺。廣度衆生。皆因提婆達多善知識故。告諸四衆。提婆達多。卻後過無量劫當得成佛……”因此,是非之正謬並不重要——衆生正因爲執著無明二取分別方成凡夫,現今若以暇滿人身固執于世間瑣事之是非高低,則成輪回之因。我們修行的目的是清淨自心的煩惱而逐漸與上師相應,最終成就解脫。如果仍同往昔般,以凡夫心隨凡夫的煩惱和外相是非輾轉漂泊,那麼永無脫離輪回苦海之日。常言道:是非止于智者。因此,勤觀己過,莫論人非,善調自心,方爲要道。誠如禅宗六祖慧能大師于《六祖壇經》雲:“世人若修道,一切盡不妨。常自見己過,即與道相當。” 以上叁條爲密乘戒之核心,若違犯上述任何一條,則密乘十四條根本戒及基于上師叁門而支分的大圓滿二十七條根本誓言悉已失毀,故當慎之。 4.若于有情舍慈心,此乃四條諸佛曰 誠如無垢光尊者于《究竟勝義之教言——… 《密乘十四條根本戒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