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精要明鏡》中曰:“叁界六趣之有情無一未曾做過自己父母,若未以相續大悲菩提心而發清淨誓願,則不能開啓利他寶藏之門。”此中慈心爲清淨平等無緣之大悲心。無論親朋、怨怼,悉垂慈愍。有者問:“華智仁波切于《屠夫真言》中曾曰:心善身語善。是否隨順衆生一切願望即爲慈心善舉?”此乃斷章取義,亦非究竟。所謂慈心當依佛法正見爲准則,以智慧行持方爲要道。世人若遇世間違緣,常尋求種種護身符對治所謂魔障,然究竟之護身符乃慈悲心。故行者應時時護持正念,勿對任何有情舍離慈心。
5.諸法根本菩提心,舍其即爲第五條
《入菩薩行論》中雲:“珍貴菩提心,衆生安樂因,除苦妙甘霖,其福何能量?”故發菩提心爲大乘之基礎,菩薩戒之學處。此中菩提心主要指世俗菩提心,若因外境煩惱而生舍棄度化某衆生之念,則違背了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的第五條和大乘根本誓言的第一條和第二條。《入菩薩行論》中雲:“菩薩戒墮中,此罪最嚴重,因彼心若生,將損衆生利。雖僅一刹那,障礙此福德,因損有情利,惡趣報無邊。”故應時時守護菩提心。
諸位行者應在守持第叁條根本誓言基礎中恒時淨觀,若是違犯第叁條,則第四條、第五條均易失毀。
6.誹謗自他之宗派,此乃罪墮第六條
佛教乃聖谛,爲清淨、平等、真實之意。釋迦牟尼佛針對不同根機傳授八萬四千法門,後學依此安立衆多支分及門派,行道雖異,原理一如,皆爲調心之方便,故切勿贊自毀他,而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的第六條。吾將紅教華智仁波切《自我教言》、喇嘛仁波切教言、黃教《叁主要道》、薩迦派《離四耽著之教言》、白教米拉日巴尊者教言等彙集爲《諸宗派精要寶藏》, 意令甯瑪派行者既了知諸宗派之要義,又以普遍、無偏袒之信心執萬法攝一之竅訣實修。如今吾等因希冀生生世世快樂而趣入佛門,非爲尋求煩惱。若以世俗分別念評判其他宗派之高下賢劣,既非善法亦非功德,望行者慎之。
7.于諸未熟凡庸前,若傳密法違七條
吾等現前所授無上竅訣大圓滿法乃諸宗之極頂,若于不具根機之凡夫前隨意透露密法教言、儀軌以及調整身心之一切方法,皆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七條。吾之所以將如此深密之法付諸于汝,乃信任汝等皆爲清淨弟子,意願汝等依此獲得恒時安樂。然汝亦應反觀自心,若未惜密法而隨意向他人講授,則不僅斷送自身解脫之前程,亦爲上師帶來違緣,縮短密法住世時間。吾今身體之所以多病固有往昔業力成熟之可能,然法王如意寶和喇嘛仁波切亦曾授記:“汝之病體乃傳講密法過于深廣所致。”故汝等應時時護持密法,謹慎抉擇爲要。
8.五蘊五佛之本體,毀損自身爲八條
“五蘊五佛之本體”乃密宗真實見解,超勝下乘派認爲五蘊不淨、需經修法清淨而能成佛的見解。在執受本體當下,一切顯現皆爲本體之莊嚴, 身體亦爲壇城。如今我等多數已受過灌頂,並聽聞了無上竅訣法的甚深教授。因此,經過上師及諸佛菩薩加持,身體非爲凡庸之軀殼,乃五方佛之壇城,故當愛惜,應避免無義摧殘身體之極端苦行。
9.自性清淨一切法,若生疑惑爲九條
無上竅訣大圓滿固有直指解脫之勝妙,亦當針對根機。若以自性清淨之究竟果位的詞句(如《金剛經》之“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令根機未熟者徒增迷惑,則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九條。因此,即使爲他人傳講正法,亦應針對現前根機,逐步引導,勿令生疑,甚至造成謗法之因。同時,作爲修學密宗的弟子,在眼見耳聞一些自己目前尚無法理解的甚深法義時,亦應以清淨心觀待,一切均爲自己根機、智慧太過薄弱而非法義偏邪,絕不能心生疑惑或誹謗。
10.若于十惡怨敵者,恒作慈愍爲十條
“十惡怨敵”指損害上師、佛法、衆生等怨敵,此等惡性衆生極難調伏。因爲佛教正法旨在利益一切衆生悉得恒時安樂,故損害上師及正法,即損害一切衆生。次第根機行者暫時不具度化之力,當于內心懇切發願不舍棄的同時,以清淨心遠離。成就者具度化能力,故行種種寂靜或忿怒之方便度化。若未以智慧抉擇,僅以相似慈悲心親近、垂愍如是“十惡怨敵”、破戒弟子,實非明智之舉,如是則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十條。
11.超離名言等諸法,分別思量十一條
未證得諸法實相,而以凡夫意念造作、揣度究竟果位之名言如法界、法性、智慧、覺性、本覺等等,自心執著于此,或者以此向他人講授,即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十一條。如自心未了悟空性,而向他人言說:“萬物皆空。”他人面對山河大地等相,難以理解甚至誹謗佛法,即違犯此戒。
12.具足信心有情者,破斥傷心十二條
對于密宗有一定信心者希求正法,汝若斷定此人不夠資格而令其回避、將其排斥在外,甚至障礙其求法,如是令具足信心者傷心,即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十二條。道友之間尤當注意此條,修學密乘固然要求根機、因緣具足,然以凡夫分別之見判斷他人根機、因緣並非妥當,由是障礙他人修法機緣則更爲犯戒之舉。
13.不依受用誓言物,此乃罪墮十叁條
密宗作爲諸乘之頂有諸多殊勝方便,例如會供時陳列酒肉,然此酒肉並非凡夫滿足口腹之欲之食品,與甘露丸等同屬殊勝加持品,故稱之爲誓言物。此時若執著于酒肉之相而拒絕受用,即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十叁條。衆所周知,小乘和因法相乘均有斷絕酒肉之戒條,此因二乘之見解未至究竟。如未具解毒之力而遠離毒性以免受到損害。密乘乃究竟果位之見解,並具備殊勝方便,如同具備以毒攻毒之力,直接將毒性轉爲藥用,故能于執受見解的當下受用少許誓言物,如以手指沾酒塗抹嘴唇等。
然需了知,受用誓言物時仍需謹慎觀待自心,若以貪執之心,無論受用酒肉抑或甘露丸,均不如法。往昔我在高原,一直提倡戒酒。有者就在會供時買大量酒,待加持後再喝,此爲貪心煩惱,故當斷絕。如今我等雖已步入密乘之門,但作爲凡夫,遠未具備密乘究竟之見解和清淨之功德,故尚不能稱爲密宗弟子,因此平時應以顯宗見解行持。如日常以茶供護法,非以酒肉爲供品。在不具備究竟見解和功德的前提下,于諸佛菩薩面前供肉,如同將兒子的肉擺在母親面前,如是非法外相之舉應該摒棄。
14.智慧自性即女性,若作譏毀十四條
密宗見解樹立在內心平等智慧之上,六道衆生本體如來藏功德並無區別,故男女亦無區別,男性代表方便,女性代表智慧。往昔阿難祈請釋迦牟尼佛准許女性出家而縮短700年佛法住世時間,是站在小乘和大乘見解中,將女性作爲産生極大過失之因。如今作爲密乘行道者,若譏諷、毀謗女性,則違犯密乘十四條根本戒第十四條。
妙音龍多加參尊者在《甘露心滴》中曰:“諸佛稱贊淨戒律,根本教法律寶藏,如何教導遵照行,獲得善趣戒爲本,諸乘之基爲戒律。”故作爲一個密宗弟子,守持清淨戒律極其重要,若能如此行持,依靠行爲培養修持而創造見解,則解脫指日可待。
然而,作爲業力沈重的凡夫,行道過程中産生諸多妄念在所難免。而因果毫厘不爽,故應當及時忏悔爲要。《叁昧耶莊嚴續》曰:“倘若其人謗上師,至作七次及十次,以大慚愧忏悔淨。若超自歲作忏悔,金剛薩埵不攝受。”意即平時如果不慎違犯戒律應當天忏悔;如果過夜才忏悔則需要付出數倍的代價;若仍然未及時忏悔,4、5天後就需要通過會供的方式忏悔;如果未及時忏悔的罪業數量超過自己的歲數,即使金剛薩埵亦不攝受,縱然做大忏悔也只能少許縮短苦報時間,決定墮入金剛地獄。因此,作爲密宗修行者,每日晨起必須念誦21遍金剛薩埵百字明或者108遍金剛薩埵心咒,以忏除當下過失及失壞之戒律。
尚需了之,忏悔需以慚愧心行持,若將金剛薩埵心咒當作犯戒之保護傘,一邊念著金剛薩埵心咒一邊行犯戒之事,則不如法。
我等進入佛門的目的是爲了調伏自相續,故當時刻觀待自心,若所修見解並未成爲五毒煩惱之對治力,則是否心行于法很難所言。《屠夫真言》中雲:“調伏自心即佛教。一切時中觀自心,隨時隨處觀自心,刹那不散觀自心,當下當下觀自心。”故吾等應時刻守持十四條根本誓言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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