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無畏施。
“法施”,就是布施的“施”,通常指的是,僧衆以佛法施于衆生。就居士這一塊而言,亦可以隨緣,依隨在僧衆下做法施。應該是通過僧人的講解,了解了佛法,而把這些了解再布施下去,讓更多人知道。以這作爲一個法施。
還有一個“財施”,供養僧衆。這個財,包括財物、人力等等。特別是,這裏要強調一點,就是用種種的金錢供養常住,這個問題是目前最大的一個問題。因爲我們知道佛的戒律上,僧人是不允許畜金錢、捉持金錢的。爲什麼是這樣?因爲金錢在佛教裏稱爲不淨之物,也是萬惡之源。所以說僧團首先建立在不摸金錢的基礎上。不光是比丘不允許摸錢,就是沙彌也不允許。有的人認爲:出家了,受了大戒,才不能摸錢,在做沙彌的時候可以摸。那也是不允許的,因爲沙彌戒裏就有這麼一條。
在家人受的“八關齋戒”裏缺的就是這一條,所以就稱爲居士。“八關齋戒”如果加上“不摸金錢”這一條,就是出家的沙彌戒。出家和不出家,就因爲金錢戒這一條,這就知道是很重要了。
爲什麼在家做居士只能受“八關齋戒”,做一個一天一夜的出家?(如法受持“八關齋戒”,等同于一天一夜出家功德,但還不屬于真正出家。)就因爲他不能行持“不捉金錢”這條戒律,所以他只能受“八關齋戒”,做一個居士。如果我們能舍棄錢財,有信心長久地去做,就可以成爲僧人。所以說金錢的害處是很多的。我們要求居士對這個金錢也要進行舍去,但是要你舍的目的,不是要給僧團、給僧人,而是要布施掉你的貪心。布施掉你的貪心,那就是福報。也不是說,你把金錢給了僧人,讓僧人來貪——僧人更不貪。這樣彼此互相來做。特別是由于樹立僧人不貪的榜樣,使信衆生起信心。這才是一個真正的財布施。
在這個金錢的布施上,佛法有很多的規定。特別我們很多都是作爲大悲寺的長住居士,和長期護持大悲寺的居士,必須得如法去護持。有些長住的居士還能清楚一點,不長住的居士就不清楚了,就是長住的人,也有很多地方不清楚的。前些日子有一回,咱寺院有個居士處理供齋的事。有個外來的居士要供齋,他對要供齋的居士說:“師父不摸金錢,但你供齋可以,這個供齋六百塊錢。”這就很不如法。
爲什麼說不如法?因爲供齋不是用金錢來衡量的,也不允許用金錢來作爲供齋的一種教化,不能有這種說法。因爲供齋有多種形式,比如說一棵白菜、一個鹹菜、一把米、一口飯,這都叫供齋。還有的要供整個齋,這也是我們允許的。但是這個齋指的是米面蔬菜,就是這一頓飯,這叫齋。而這個齋必須清淨,必須建立在沒有金錢的基礎上,才能成爲齋。如果我們建立在金錢的基礎上,說六百塊錢一頓齋,那就不成爲齋了。那可能就成爲飯、那可能成爲錢,就不清淨了!齋,首先是要清淨,必須符合佛製。
所以說居士在這方面,知道僧人不摸金錢,是對的。知道寺院寫著不設功德箱,不收取金錢,這也是對的。但他覺得:僧人都不要,那我來替你收。他以爲這是對的。這是不允許的。怎樣做才能如法呢?就是說,我們必須在保證僧人不捉持金錢,僧團裏不儲備金錢的基礎上,來完成這個齋。
比如有的人准備供養齋飯,又不能親自來,怎樣處理這個問題?他需要一些米面,但又不能及時地買到,或是這一頓需要的什麼東西,不能及時做到。這個問題是由你們倆商量怎麼來完成。是他委托你,和僧團沒有任何關系。首先,你得給人家講清楚了:僧人是不摸金錢的,僧團也不儲備金錢,你也不能代替僧人來收取金錢,只是替他去完成供齋,是你們倆去完成、去協商。他委托你,還得在你願意的基礎上去做,而他也必須認可你。所以說完全是你們兩個人的行爲、互相信任的行爲,在這種條件下去做,在佛製上是允許的。這才可以,否則的話是不允許的。
我們這裏有的居士可能想:“師父是不是太多事,幹嗎搞這麼複雜!”這不是多事,因爲這關系到僧人是否能住世的問題,是否能夠持好佛戒律的問題。如果收取金錢,我們就違犯了佛製。違犯了佛製,就不能弘法。就不清淨了,就不能給衆生種福田。
所以說這條戒律要求是很嚴的,因爲這個鬥爭已經持續了幾千年。因爲佛剛一走的時候,有人就提出這個問題,剛開始就有一個人喊哪,說:“這個老頭已經走了!”——指佛說的。“這老頭走了,這回我們就自由了。他在世的時候,拿種種戒律來約束我們,我們就得不到自由。這回他走了,我們可好了,可以隨便了。”然後什麼摸金錢啊等等的,都生起來了。
後來在大迦葉尊者主持結集的時候,關于這個小小戒可以舍的問題,作了最後的一個規定。那就是說,佛所規定的不能改,佛所沒有規定的不能增加。因爲大迦葉尊者繼承佛的衣缽,把這個法已經定下來了,所以說末法時期必須按照這個去做,才能符合佛法。
等到佛走了以後的一百年,又有人以托缽的形式收取金錢、乞金錢。被一個阿羅漢發現以後,進行製止。這些人不聽,反而把這個阿羅漢做了(非法)羯磨,給驅擯出去了。這個阿羅漢沒有辦法,後來就召集了七百阿羅漢,重新進行結集叁藏。這七百阿羅漢,最後有一個大阿羅漢出來,把佛法整個的戒律又重述了一遍,判定出了十事非法。其中就有一條:儲備金錢是非法,不是佛法。
這個要跟大家講。爲什麼要給講?因爲必須對這條戒律要有深刻的認識,一定要護持好。特別是末法時期,金錢帶來的危害,已經危害到我們整個佛法裏了。佛走後一百年,已經危害到佛法。何況時隔這麼多年,就危害更厲害了。所以說,我們想把佛法變得興盛,首先就要從金錢開始,從僧人不捉持金錢、不儲備金錢開始,佛法才能會興盛。佛法的興盛,要靠居士來不斷地護持。居士要不懂得這條戒律,他就無法去護持佛法。所以說,這條戒律,佛製要求必須要給居士講。
所以說,我們的接待人員對外來居士的這片誠心,要給予肯定。你比如說,有的來說要供養金錢等等,我們首先應該肯定他的這片好心。有的居士不是這樣,一看到誰供養金錢,像看到仇人似的,馬上就橫眉立目,對人家毫不客氣。這是不正確的。首先要知道他的一片心很難得,因爲他發出了一個虔誠的心,所以說,我們應該給予肯定、給予功德的回向。在這種情況下,要給予講解,不是單純的用一種強硬的拒絕。因爲強硬的拒絕,我們的功德會做得不圓滿。
我們不光是僧人不要錢,而且同時也要求居士要明白這條戒律,而生起更大的信心,同時他也從金錢這個纏縛中要解脫出來。居士是要跟僧人學的。不是僧人不要錢就完事了,包括居士,你也要不要錢,也要舍掉這個。只不過你現在舍得少、或舍得多的問題、或是將來舍的問題。這個就是我們的教化任務。
所以說在接待這一塊,還有其他的人,都應該注意這方面。護持叁寶,首先應該懂得有人以金錢財物供養常住,應該怎樣取舍的問題。不能因爲有的信士、有的居士,有了一片虔誠的心,而我們就可以違犯佛的戒律,這是不允許的。但也不能因爲我們不捉持金錢,而去強硬地拒絕,應該給予充分的解釋、理解和贊歎。對他供養的心,要理解、要贊歎!供養的行爲,我們對他不如法的部分,應該耐心地給指出來錯在何處,這樣我們居士做得就如法了。
有的人說:“師父在寺院裏不儲備金錢、不摸金錢,也不讓居士替師父去收取金錢。這行,我到寺院外去給你化緣去!說師父要建塔,大家趕緊來供養金錢。”這也是不正確的。不管在任何時候、任何方面都不能去替僧人儲備金錢。因爲這麼做是一種攀緣心,也是損害叁寶的形象。叁寶的形象,不光是在寺院要保護、要護持好,在寺院外也要護持好。
特別是經常來寺院的居士,有時候可能到外地、或其它寺院、或其它的地方去,有時候就以爲:不在師父跟前,就可以想怎麼做就怎麼做!他認爲這就和師父沒關系了,這是不合適的。應該處處來護持叁寶,不光是咱們僧團需要這麼護持,所有的僧人都應該這麼護持才如法。
像這個問題,咱們有些居士做得還是比較不錯。有的在接待處,接待一些外來居士的時候,有的想供養常住金錢,他就給講了這條戒律,後來怎麼說他也沒有同意。這很好。後來人家轉個話題:“師父,你看看,我能不能供養你一套衣服,供養點糧食等等。”這個居士也回答了,說:“現在挺好!”這都是很正確的。這個語言一定要准確。不能說這個金錢不供養了,說:“師父,我供養你大米、白面,怎麼樣?”你說:“那個好,越多越好!”這話都是不允許說的。只能說“我們挺好。”如果你說:“我們什麼都有,不用供養了。”你也犯妄語。
咱不可能什麼都有,還有很多沒有的。但是呢,也不能說,因爲什麼都不是那麼完整。就任意地說:“我們需要”,這也是不正確的。因爲僧人必須立足于無所求。因爲你在僧團裏也好,在哪也好,作爲一個居士,一定要知道,要修持無所求,永遠不求。不光師父不求,你也不能替師父去求。說,“師父你不求,我來替你求得了。”那也不行,咱就是無所求。所以說,用這個心來做一切事情,我們的事情反而做得更好。越有所求,反而破壞僧人的形象。
特別有的居士到別的道場去了,別的道場一聽說是大悲寺的居士,就要看一看。看看長得什麼樣?一看,和人家沒有什麼兩樣。這都挺好,但是一談話就不行了。一談話就應該體現出無所求來,特別是在接待上,包括在寮房裏,也是這樣。新來的居士和老居士都應該注意這個問題。特別老居士帶新居士的時候,一定要講明這個問題。這個問題成爲很大的一個矛盾,現在逐漸地變好,但是不能掉以輕心。每個居士來,我們都應該給他講解這些事情,因爲每個人都是我們教化的對象。他住一天、兩天,我們也應該講解,應該把這條要說明。
你看僧人每年都要去行腳、乞食生活,就是要把這個不摸金錢等戒律講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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