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能夠了解他的那種用心的人還不多,這個才是我們佛教的可悲!一定要明白!
【對此執法衆生,不得不廣顯法空。而或者又撥無我法的緣起,或取執空性爲實有離言自性。這都是守指望月,辜負佛恩!所以,本經又如實開示:不應取相,如執著法相非法相,即執著我相,是不能得無我慧而解脫的。】
佛陀對執著在我空法有的衆生就要講法空,把這個法是怎麼樣的空,怎麼樣地無實性,還要再講一次,不然大家把它執著在法有實性。而或者又撥無我法的緣起,或取執空性爲實有離言自性,這都是守指望月,辜負佛恩。佛陀不得已講法,是爲了讓你能看到月亮,而用手指拿出來指給你們看。那麼有人就說:我知道月亮是沒有的,但是這個手指總是有的嘛!這個叫守指望月。佛陀讓你看的是月亮,你不看,你卻僅看著他指月的手指。佛陀的目的是要讓你看這個手指嗎?不是啊,要你看月亮,所以這個叫做辜負佛恩,因爲不知道佛對你的恩德,他的目的要你明月,不是要你明這個手指啊。所以很多人說,佛陀講的才是佛法,佛陀沒有講的就不是。佛陀自己也曾經講,所說法如爪上土,未說法如大地土。如果說,佛講過的法才是真正的法,佛沒有講過的法就不是法,那我們怎樣能了解佛法?所以現在很多人就毀謗大乘,說大乘經典都不是佛陀說的――大乘非佛說,因爲佛陀沒有說過這個話,這是你們後面的人做的,誤解就來了。所以,要明白,只能說佛陀指月的手指,而不能說佛陀所指的月亮,那誤解就大了。所以,大乘佛法裏面有了義,有不了義,不了義的是佛的方便說,了義的是佛所指的那個月亮,雖然佛陀當時不是講那個月亮,但是他指的就是這個月亮,那這樣的大乘,就是佛說,不能講非佛說。如果我們沒有辦法抉擇大乘叁系的話,又如何抉擇出佛陀的真正本懷是什麼?不明白佛陀的真正本懷,講大乘,講小乘都是執著;明白了佛陀的本懷,大乘、小乘就會一貫而根本沒有障礙,有障礙是你不夠貫通而已,你不夠領會清楚而已。這點也是滿重要的,附帶提到,因爲在佛法中存在著這樣的爭論,存在這麼多的矛盾,這些都是由于沒有把佛法貫穿而已,不了解真正的佛法叁千年的的流傳演變,不清楚大乘叁系的理論內容。所以,我爲什麼一直介紹你們要從導師論著《妙雲集》去研究佛法,從無限的智慧來看,你們可以少花了幾劫,這是實話呀!所以爲什麼勸大家要用心用在這裏,是有道理的,我不是隨便請你們來看《妙雲集》,以前的法師大德不是一大堆麼,爲什麼一定要介紹導師呢?因爲有意義,有他的內容,有真實讓你受用的地方,有他的價值,就在這裏。
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所以,本經又如實開示:不應取相,如執著法相非法相,即執著我相,是不能得無我慧而解脫的。不要以爲這是大乘不共妙門!這是如來的一道解脫門,所以提醒須菩提說:還記得嗎?我在《筏喻經》中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即早已開示過了!筏是竹筏,交通不便或水淺的地方,竹筏可以作交通工具。利用竹筏,即能由此岸到彼岸。到了彼岸,竹筏當然捨去了,誰還把它帶著走!衆生在生死海中,受種種苦迫,佛爲了濟度他們,說種種法門,以法有除我執,以空相破法執,使衆生得脫生死而到達無余涅槃,。當橫渡生死苦海時,需要種種法門,但度過中流,必須不執法非法相,才能出離生死,誕登彼岸。】
什麼叫畢竟空?就是徹底的空,不只是破我執而不取相,連法相、非法相都不能取著,這個叫畢竟空。不要以爲這是大乘不共妙門,其實這是如來的一道解脫門,所以佛陀提醒須菩提說,你還記得嗎?我在《筏喻經》就說過:“法尚應捨,何況非法”。筏就是竹筏,交通不便或水淺的地方,竹筏可以作交通工具。利用竹筏,能夠由此岸到彼岸。到了彼岸,竹筏當然要捨去了,誰還要把它帶著走呢?衆生在生死海中,受到種種的苦迫,佛爲了濟度他們而說種種法門,以法有來除我執,以空來破法執,使衆生得脫生死而到達無余涅槃,。當橫渡生死苦海時,需要種種法門,但度過中流,必須不執法和非法相,才能出離生死,誕登彼岸。
就如我們現在所講的《金剛經》,它展現的是一個空義,空義也是一個法,衆生執著在實有因而落在我執裏,佛陀就以講五蘊法是緣起的來破,讓你明白,原來是五蘊和合的個體,所以,裏面沒有一個我。因爲你執著在裏面有一個實有的我,那麼,佛陀就講無我,告訴你,身心只是五蘊的和合,五蘊就是色、受、想、行、識,他們是由五種功用合起來組合成的,而你卻認爲有一個“我”,其實這裏是沒有我的。它只是因緣的和合而聚在一起,它不是單獨的,既然是因緣條件的聚合,就沒有實有的我,實有的“我”是不依靠其他因緣條件而組合的,它是獨立存在的嚒。所以,佛陀講這個法就是破除我執,講五蘊是不得已的說法。但是,有人不能理解佛陀這種講法的意義,而誤解說:佛陀講五蘊就是有,不然爲什麼說五蘊?就執著五蘊是實有的了。佛陀爲了破除這種又執著在法相上以爲實有的人,他就用空相來破,以無常去破色,指出色也不是永恒不變的,所以也是無常無我的,就連這個法執也把它破掉了,不讓我們衆生執著在這個法的實有上面。
衆生的實有感是很深的:一切法如果都沒有一個真的,怎麼會變出一個假的來?“假必依實”麼,“我”是沒有,那依法(五蘊)來聚;法沒有,應該空來聚呀,沒有這個空,它怎麼會生出有?衆生就是這樣的執著。佛陀就以善巧來破除我們的執著:對執著我的,就講法來破;對執著法的,就講無常、空來破這個;對最後執著在有一個實有的空性上的衆生,佛陀不得一層一層地剝,就象剝竹筍、巴蕉一樣剝到最後,才讓你看到一切是空無所有的,實際上確實是無我,這樣你才能離開執著。這個過程中就象過河用的一個竹筏一樣,只是在一個過程中要用的工具而已,一旦達到了彼岸,還會不會背著筏在路上走?那不是會累死!這就叫“法尚應捨”,佛陀說的法使我們到了彼岸,就都要捨掉了,因爲它也不是實有的。能看、能見的法我們都要捨,那個空性、空相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根本不是實有的東西,你怎麼能抱著實有呢?佛陀的比喻其實從頭到尾在破的就是一個自性見、我見,目的都在這裏。所以,你們注意聽哦,如果法執沒有破,我執能破嗎?再就是如果空執不破,我執能破嗎?那個空執的執著和我執的執著是不是一樣?法執的執著和我執的執著是不是一樣?都一樣啊!執著自性見都是一樣的啦!所以,如果法執沒有破,空執沒有破,等于沒有破除我執,爲什麼?還在實有見裏面呀!
《筏喻經》,出《增壹阿含》中。法與非法,有二義:一、法指合理的八正道,非法即不合理的八邪。法與非法,即善的與惡的。如來教人止惡行善,但善行也不可取著,取著即轉生戲論――法愛生,而不能悟入無生。】
這一點很重要!很多人說:我們不要作惡,要去行善,那麼就執著在善法上了,執著在善法上也是執著。講一句不客氣的話,包括佛法都不能執著,佛法還是方便的法、過河的筏。如果執著在善,執著在佛法的“法”,這個叫順道法愛生,順著真理的道路而産生了法愛,法愛還是愛,還是染著,注意聽哦!如果真正還有法愛的人,能不能真正見空性?不能啊!注意聽,這裏很重要啊!如果法愛生就不能悟入無生,無生是真正的徹底空相,要注意呀!
【約“以捨捨福”說,善法尚且不可取著,何況惡邪的非法?二、法指有爲相,在修行中即八正道等;非法指平等空性(執著在空性上也叫非法),意思說:緣起的禅慧等功德,尚且空無自性,不可執取,哪裏還可以取著非法的空相呢? 本經約後義說。從這引阿含教的非法非非法來說,可見前文也應以“不取法相,不取非法相”爲正。諸譯增入“無想無非想”二句,不足取!】
我們作一切禅修禅慧的善法功德,都還是空無自性的,這個都不能取著,那麼非法的空相怎麼能取著呢?那不是笑死人了!本經的重點就是講,一切有爲的法都不能執著,又如何能執取空性的非法相呢?這引阿含教的非法非非法來說,可見前文也應以“不取法相,不取非法相”爲正。所以,這裏應該這樣翻譯比較正確,其他的翻譯加入“無想無非想”這二句是不對的,不足取!真正的本義,應該叫“不取法相,不取非法相”,這樣的翻譯才是正確的。
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
已叁 聖賢無爲同證 庚一 舉如來爲證 辛一 正說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得阿褥多羅叁藐叁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褥多羅叁藐叁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起聖賢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
今天要講聖賢無爲同證,這個要用什麼來證明?當然要用多方面來證明。第一個就舉如來爲證作爲證明。佛爲了證明無所得無爲法,就要談他自己個人所說的法,所得的法,所謂阿褥多羅叁藐叁菩提,是真的有實法嗎?須菩提他當然講:如果我所了解佛所說的意義的話 ,我就知道其實沒有一個固定的什麼叫阿褥多羅叁藐叁菩提。所以,這個地方就是要我們了解什麼叫無實性,什麼叫無定法,就是要證明這個,包括佛陀所說的法還是無定法。
【離一切相的般若,難言難解。上已明未來有人能信能證,以下再以已經能淨信實證的聖賢,來證明此難信難解的可信可證。先舉究竟圓證的如來爲證。
佛問須菩提:今有兩個問題問你:一、如來在菩提樹下成遍正覺,實有阿褥多羅叁藐叁菩提可證得嗎?二、如來成道後,大轉*輪,確有法可說嗎?佛舉此兩問,因菩提得明心菩提,即分證無上菩提,而佛卻說:“諸相非相”;又說:“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恐有會懷疑:佛得阿褥多羅叁藐叁菩提,不是可得嗎?不又大轉*輪嗎?既可證可…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