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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之道講記 b25 滅谛 叁 解脫的重點

  “叁、解脫的重點

  解脫,從體悟真性而來。體悟,是要離妄執,離一切分別的。在修行趣證的過程中,合理的分別是必要的。但在臨近悟入的階段,善的與合理的分別,都須離卻才行。”

  我們每個人因爲有貪瞋癡煩惱造業不斷,所以才要求解脫,而真正的解脫是體悟到實性、真性,即《般若心經》講的諸法空相(實相),體悟到諸法的實相才能解脫。所以真正的體悟是離開一切的妄執及戲論分別,不再啓用世俗情染的分別意識,我們的妄念貪愛就會止息。每個修行人,不管你學的是哪個法門,也不管體悟到多深的奧義,都不在于所學理論之高,法門之殊勝,唯一重要的是自我勘驗有沒有真實的受用?有否將所學的理論真正融入你的身心,達到離一切妄執及戲論分別,止息貪瞋癡煩惱?聽到這裏,有人也許會爲難:要我們現在就離一切的戲論分別,怎麼可能?其實這是有過程的:剛開始的聞法階段是由善知識的開導,慢慢熏習了解,對法了然于胸;然後還要分別、思惟、抉擇以達消化。當你對這些法了然于胸,再透過生活中的體驗和消化後,逐漸與你的身心打成一片,妄執自然會歇而與真性相應。所以,這裏所說的不分別是體證真理實相時,一切妄執止息了,分別心也就不起,而不是一開始就什麼都不分別。有些人指責別人有分別心,其實證入法性時才是不分別的,體證後回到人間現實來,還是有分別的,只是這個分別不夾雜情感的染著及個人的貪愛習性,是與法(空、明)相應的分別——善分別諸法義,于第一義不動。

  這裏有一個重點:在臨近悟入的階段,確實連善的這一邊也要舍。即使理論多高超美妙,也要舍棄,這樣才能真正契入法性空寂的實相。經曆了聞思修的過程,水到渠成時要起分別也難,因爲習性妄執自然就會歇下來。如果沒有前面的熏習思惟抉擇及體證,不可能一下子就不分別,所謂的不執著不分別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很多修行人誤解爲要悟道一定不能分別,所以大部分重于禅定,把意識作用止息下來,四禅時脈都幾乎停止了,呼吸停止,意識不起當然不分別。但如果沒有慧解脫,這樣的不分別猶如石頭壓草,定力一消失,內在的煩惱仍舊起落。所以這裏講的進入無分別的體證,不是把意識壓抑下來,而是體會到無常無我,一切法緣起如幻,了解真相後,執著心不再起,欲望自然就歇下來,攀緣停止了。那是對事實真相了解後,狂亂染著的心就會止息。這是由于對法的一份明白,不是把意識停止下來不動。所以真正的修行是透過“聞思修”的聞法過程,厘清錯誤的觀念,建立正確的知見,正確的知見導正身心行爲,執著煩惱顛倒自然就歇了。這是消除內在錯誤動亂的條件而自然的止息,故叫水到渠成,不是用壓抑強製的,大家要明白。因此不要刻意的不分別,刻意的不分別還是屬于壓抑,是要從內在去清理錯誤觀念及思惟模式,這才是重點。

  “經上說:「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法就象渡河的船,是從此岸到達彼岸的工具,上岸後無需把船背著走了,所以,連法的工具都要舍,何況非法?明白了,就不再執著在我們學的法了。我在這裏說法也是善巧,把祖師大德或佛菩薩的心要與大家分享,藉助這樣的法來洗清我們的顛倒執著。法就像拐杖一樣,身體健康了,就無需拄著拐杖走路了。修行也是如此,因緣成熟,斷除了習性,要悟入實相前,外在的所有條件都必須舍棄。

  “佛見,法見,涅槃見,都是「順道法愛生」,對于無生的悟入是有礙的。”

  我們贊歎景仰佛陀,是由于他創覺並宣說了宇宙真理法則,我們才有因緣解脫。除此而外,我們還具足了對法的尊重及向往涅槃的幸福自在解脫的觀念。但這一切到臨近開悟的時刻都要舍棄,才能真正體悟本來的寂滅空性。當我們還有佛見、法見、涅槃見時,就叫順道法愛。盡管不是世俗染著的愛,而是與道相應的愛,但還是屬于愛。世間的金子雖然很貴重,放在眼睛裏就受不了。佛、法、涅槃尊貴得就像金子,但放在眼睛裏也會不舒服。所以最後真正要契入法性時必然連這些順道法愛都要舍,不能執著,

  “古人所以要「佛來佛斬,魔來魔斬」。又說:「欲除煩惱重增病,趣向真如亦是邪」。”

  禅宗說:“佛來佛斬 魔來魔斬”,以一般的思惟來說,魔來斬是對的(讓我們墮落、障礙善根、懈怠退墮愛染的都是魔)。然而爲何要斬佛?我們要超越負面的魔,但如果執著正面的,執著的本身就變成負面了。沒有偉大的佛、法,我們就無法解脫。但注意哦,一執著就變成了障礙。法的目的只是在破除衆生的執著而已,如果由此而産生執著,那如何解脫?“佛來佛斬”意思是善的這一邊也不能執著。明白了就善用它,千萬不能執著,只有這樣才能真正自在解脫。

  衆生的煩惱是由于無知無明的我執我見所産生的執著。明白了真相,知道煩惱非實,是由于無明無知而幻現的,也是緣生緣滅性空的,那就不再執著,當下就超越離開了,煩惱自然就歇,無需還要去除煩惱。所以並不需刻意除煩惱,跟煩惱打仗都會增一層煩惱,再起“除煩惱的煩惱”。“欲除煩惱重增病”,沒有深入體證煩惱的真相,而去跟煩惱打仗,就象加重了病一樣,怎麼除得了!想除煩惱本身就是一個執著,因爲不明白煩惱的真相而要與煩惱打仗,等于又多了一層煩惱,哪裏除得了?我曾說:修行如果沒有找到根源,不了解真相,不知道煩惱多少,住在哪裏,如何修?煩惱是真的還是虛幻的?真實的即是不變的,如何去得掉?如果是虛幻的,即生即滅,必歸于滅的,還用得著你去除嗎?

  “趣向真如亦是邪”:有煩惱才要趣向真如,煩惱非實,哪裏還有相對的真如可得?真如是與煩惱相對的,它們相依相緣,沒有煩惱就沒有真如。之所以要趣向真如是由于本身在煩惱,認爲有一個實在的真如可得,那還是邪見——從煩惱引生的邪見。真正學法及解脫的重點都在這裏,很重要很重要!

  “原來,我們所認識的一切,都只是抽象的.幻相的,不是事物的本性。爲了要表達我們的意境,故用語言文字。所寫的和所說的更只是假設的符號,並不能表示事物自身。所以,要真實體悟一切法本性,非遠離心緣相、離語言相、離文字相不可。”

   意念分別透過語言寫在紙上變成文字,其實都是我們心裏意象的一種表達,是心的心相。這裏的根本問題在于我們意念的分別很抽象,與事物本來的真相不一致。譬如“好漂亮”叁個字,一百個人說的含意都不同。叁歲小孩、二十歲成人、藝術家、宗教家體悟的境界等各自所說的,雖然都是講漂亮,但意境不一樣,因爲語言是假設的符號,是抽象的,不是事實的本質。我們所見聞覺知的一切,憑自己的意象分別都覺得好實在。如果告訴諸位,每一個人當下所看所聽的都是幻相,沒人會相信。然而事實就是如此:幻就是沒有永恒不變性,一切都在剎那剎那的變化,故非實。但是沒有見法前,我們所見聞覺知的都是那麼的實在而永恒不變。本身在幻象中而不知幻,在抽象中以爲實在,這樣的分別意識怎能體會到真相?所以要與真理實相相應,一定要超越我們原來執著的心緣相,不管是語言文字還是心緣相,都是過去虛幻非實的顛倒執著,一定要先離開這個,否則照原來的思惟模式必然見不到真相。

  “中論說:「心行既息,語言亦滅」。因此,法性不但是離名言的,離分別的,離相的,而且惟是自覺,不由他悟的。”

  心靈的分別作用止息時,一切的語言也停止了,所以語言的思惟模式與心靈作用是相依相緣的。而真正一切法的法性是離名言,離分別,離相的,這些只有自己才能體會——惟證方知。如果你的心已止息,不再戲論分別了,就能體會到法性空寂的本來面目。

  說到這裏我順便點一下:過去講的如實觀照,一直提醒的重點是——不迎、不拒、不取、不舍、不下判斷、不下結論,這六不原則目的就是要跳脫我們一般過去的思惟模式。每一個人的起心動念是根據我們過去的觀念和認知,是過去一套運作的思惟方法。用這一套知見及方法,如何能見法見實相?那是慣性的分別心,以爲一切法是實在的自性見,怎能體悟真相?所以深觀時一定要超越我們固有的思惟模式,才有機會見法,爲的是避開了舊有的慣性。這其間首先最主要的是“聞思”:上課建立的正見慢慢融于我們的心靈,錯誤的知見就會轉化,這是最好的辦法。所以修如實觀照方法的前提是必須先建立緣起的正見,吐棄過去的思惟模式。久已熏習的正見觀念在你的心中會産生作用,在如實觀照的六不原則的作用下,正見自然會相應,你會明白真相。

  “惟是自覺,不由他悟”,這句話很重要。一個學佛的人如果不自覺下功夫,不自我反省修正,只想依賴他力是無法解脫的,一定要明白!學佛要學的是宇宙的真理法則,你與法相應而不再顛倒執著,那也只是恢複本來而已。宇宙的真理法則不是誰的專利産物,它是普遍存在而必然如此的。佛發覺了這樣的真理,我們只要依據他發覺的方法同樣可以發覺。因爲真理法則的存在是盡虛空遍及一切法界的,每一法的當下都是真理法則,法就在一切時空的萬事萬物中,只是我們的無知,故法法現前而看不到真理實相。這些真理法則絕對不是個人能私相授受的,而是隨手拈來都是,只是你不了解而已。所以透過知見的熏習及自己的反省觀察,每一個人都能發覺這樣的真相,你的生命與任何一法的接觸中都是發覺真相的條件因緣。只要透過正確的觀念引導,就在各自的生命中而體證。那就不是由別人來代替你覺悟的,即使有善知識佛菩薩也只是助緣而已。他指出了方向,開導並修正我們的錯誤觀念,教我們正確的理論和方法,只要照這樣的方法去實踐,同樣可以體會真理法則。就像學校教物理的,知道公式後到實驗室去,把需要的材料配合起來,就可得到正確的答案。真理法則也是這樣,佛陀所親證的真理法則是任何時空都普遍存在的,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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