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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之道《四聖谛與緣起與大乘不共慧》”
老學員一定會發現題目與過去不太一樣了。以前題目是“解脫之道――四聖谛與緣起之開展,”現在的新講義後面爲什麼加上了“與大乘不共慧?”過去的講解是爲了要打基礎,介紹了一些基礎的東西,但這個帶子流通出去後,就有些人誤解我是在弘揚小乘。其實,佛法本來沒有大小之分,只是由于角度和深淺不同而有所分別罷了。新添的大乘不共慧,這是在根本處再加上大乘深觀的部分,是引申根本而來貫穿大小乘,以免有些人誤解我們只是在講小乘佛法。佛法的基礎那是大小乘都可以共享的,沒有什麼差別。大家看到這個大乘不共慧一定覺得奇怪,其實這就是我的用意。現在看講義:
“前言 “佛法”, 爲佛與法的結合詞。佛是梵語佛陀的略稱,其義爲覺者。法是梵語達磨的義譯,精確的定義是軌持,即不變的軌律。佛與法的綴合語,應解說爲佛的法。”
“佛陀”是梵語Buddha的音譯,意思是覺悟宇宙真理法則的人,所以叫覺者。“法”是梵語達磨的義譯,精確的定義是軌持(即不變的軌律)。某種因必然會産生某種後果,中間都有一個不變的軌律,它是必然如此的即必然理則。譬如說人和萬物産生後,一定會壞、會滅掉,這是必然的。不管過去、現在、未來,這個必然的理則是不會變的,所以叫軌持或軌則。
“本來法是“非佛作亦非余人作”的;本來如此而被稱爲“法性法爾”的 ;有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而被稱爲“法性、法住、法界”的。”
佛陀說,這個法(即宇宙的真理法則)不是佛或其他什麼人來創造的,它本來就這樣,所以稱爲“法性法爾”,“法爾”就是本來如此的意思。
宇宙的真理法則不是誰的專利,也不是誰的發明,它是本來就這樣的。佛陀就是在這個普遍的法則中發覺到了它的真相,了解到原來宇宙中有著這樣一個不變的軌則在運作。他知道這個法則本來就是這樣的,是必然如此的,而且是普遍存在的。明白了這個真理法則以後,佛陀對萬法的真相就不再疑惑了。 “法性”,即真理法則有其本然性;“法住”,即有不變的安住性;“法界”,即普遍存在于一切處。也就是說,我們現在活著的當下所面對的身心和萬法,都在遷流變化中,它普遍存在著一個必然的理則,不管是過去、現在、未來及世界的任何地區,法的運作都是一樣的,這才叫法。
“這常遍的軌律,何以要稱爲佛法?因爲這是由于印度釋迦牟尼佛的創見,而後才流行人間的;“佛爲法本,法由佛出”,所以稱之爲佛法。”
既是普遍存在的,那就不是誰的,爲什麼要說是佛的法呢?因爲這個真理法則是釋迦牟尼佛第一個明白、了解、體悟的(即創覺)。然後,由釋迦牟尼佛對弟子們引導開演,人間才開始流行。如果沒有佛陀的覺悟體會,就無法開演這樣的法。佛是第一個創覺(非創造)者,又從他的語言身行而展現、開演出來,佛陀的聖弟子們將其發揚光大流傳開來,指導後人的修行。所以佛陀是法的本教,“佛爲法本,法由佛出,”才稱爲佛法。宇宙的真理法則是普遍存在的、必然如此的。但是我們不了解真相,所以無法順應著必然的理則而已。佛陀是第一個發覺真相即悟道的人。悟到什麼?就是悟到所謂的真理法則。由此而知,佛法不離普遍存在的一切法和一切現象,只是我們沒有了解而已。
“依“佛的法”而引申其意義,又得兩個解說:
一、“諸佛常法”:法是本來如此的;佛是創覺世間實相者的尊稱,誰能創覺此常遍的軌律,誰就是佛。不論是過去的、現在的、未來的佛,始終是佛佛道同;釋迦佛的法,與一切佛的法平等平等。”
不管過去現在未來的任何時空,只要覺悟到這樣的宇宙真理的人,都稱爲佛。佛陀體證的法是普遍的軌律,所以任何一尊佛所體會的一定是同樣的真理。只要是佛所徹底覺悟的,一定是平等的,因爲法法都一樣。如果我們體會的與佛所體會的不一樣,就不能稱爲佛法。
“二、“入佛法相名爲佛法”:法是常遍的,因佛的創見而稱之爲佛法。佛弟子依佛覺證而流出的教法去修行,同樣的覺證佛所覺證的,傳布佛所傳布的,在佛法的流行中,解說、抉擇、闡發了佛的法,使佛法的甚深廣大,能充分的表達出來。這佛弟子所覺所說的,當然也就是佛法。這兩點,是佛法應有的解說。但我們所知的諸佛常法,到底是創始于釋迦牟尼佛,依釋尊的本教爲根源的。佛弟子所弘布的是否佛法,在乎他是否契合釋尊根本教法的特質。所以應嚴格的貫徹這一見地,抉擇流行中的諸佛常法與弟子的論述。”
有些人認爲釋迦牟尼佛親口說的法才叫佛法;不是佛陀親口說的就不是佛法(非佛說)。但佛陀曾說:“我所說法如爪上塵,未曾說法如大地土。”真理法則是普遍存在的,佛陀所能表達的只是整個世界的少部分而已,就像爪上的微塵,而未宣說表達出來的如大地之土。難道佛陀所說的那部分才是佛法,而其它沒有說過的就不是佛法了嗎?當你真正明白佛法所表達的宇宙真理法則的本然性時,你也許會用不同的語言和表達方式。只要內容與佛陀所覺悟的真理法則是一致的,這也是佛法,就叫入佛法相。佛陀是無師自悟的,而他的聖弟子們是聽佛陀的開示,照著他的方法去實驗體證的。覺悟體會到後,同樣可以宣講,所講之法,只要與佛陀所體會的真理法則是一致的,表達的語言也許不同,但還是佛法,所以叫入佛法相(法性)。這兩點是佛法應有的解說。
大乘佛法談到十方諸佛,而釋迦牟尼佛是曆史上能考證確實存在的人物。我們也不能隨便怎麼說都是佛法。佛法畢竟還是從釋迦牟尼佛體證後流傳出來的,現在最根本的依據還是釋尊的本教。“所以佛弟子所弘布的是否佛法,在乎他是否契合釋尊根本教法的特質。”現在佛法中有很多宗派、流派,而這些宗派的方法有很多是矛盾甚至對立的,這就使我們猶豫:如果佛法是一味的,爲什麼會有這麼多的宗派,並且每一宗派的理論都不一樣?芸芸衆生又如何抉擇?每一個人都說自己講的是究竟了義,其它人是不究竟的方便說。在我們還沒有學到法及覺證前,用什麼來批判和抉擇?尤其居士們就很辛苦了!很難認定、抉擇真正的佛法。所以導師就點出這個重點:一位法師、佛弟子在宣揚佛法時,要看其所講的法有沒有把握住釋迦牟尼佛所傳之根本教法的特質?所謂“特質”就是與世間一般法以及外道的法不一樣的,那是佛法才有而其它外道和宗教所沒有的不共法。
在上課的過程中要建立起這個觀念:了解佛陀當時到底體悟到了什麼?釋迦牟尼佛時代印度時空背景的社會思想、宗教形態的理論基礎是什麼?佛陀與外道哪裏不一樣?一定要先抉擇出這個特質,我們才有能力在佛教衆多法門中,看清楚與佛法特質相應的,而肯定其與佛法的相應性;如果與佛法的特質不相應甚至與外道一樣,那就要注意了!這就是要抉擇的地方。佛弟子所講的法並不絕對代表佛陀的法。佛法經過二、叁千年的流傳,現在難以保持原來的味道。經過那麼多善知識的抉擇,總會加進一些民俗文化的東西,再有種種其他因緣關系,佛法逐漸在變質,與原來有所不同,其真味淡了。所以我們在沒有建立起佛法正知見前,就沒有抉擇的能力,現在修學難就難在這裏!
一般來講,我們從小就被傳統的民俗信仰所熏習――拜拜,拜什麼不知道,只是跟著大人拜。小時候,臺灣每個地區一年幾個節,輪流來拜神、媽祖、菩薩。無形中已經熏習了普遍民俗信仰的一些觀念。但我們並不知真實義和內容,認爲只要虔誠拜拜就會得庇佑;心裏有恐懼,拜一拜比較安心;不平安,拜一拜可能會平安一點,就這樣建立了我們的理念。如果沒有抉擇佛法的特質與一般拜拜之間的區別,就會認爲只要做好人、不要犯罪就行,但這還只是屬于信仰。從這裏也可以看出,我們對法的抉擇很難了解。這樣就變成靠運氣:你拜的是道教,就接近了道教的思想,被道教的思想所同化;你接觸的是基督教,就被基督教同化,那就很難學到佛法。即使你很幸運地親近到佛法,但接近的法師如何也是要靠運氣的:你親近的善知識所學何宗派法門,你聽後就會先留下一個印象,這樣無形中都變成碰運氣:這個法師有沒有覺悟?德行好不好?對法深入到什麼程度?學哪一宗派的理論?這些都說不定。如果這一位師父是學淨土的,那你對淨土就比較深入;學禅宗的,你對禅就比較有興趣;學密宗的,你對密宗就有親近感。無形中是否在靠運氣呢?此外還有我們的感情:“那是我的師父,我當然聽我師父的。”師父對不對呢?師父講得夠不夠透呢?我們無法抉擇,這就産生了先入爲主的傾向。所以學法要學到真正的正見,要把佛法的法義都了解得很清楚,實在不容易!對此,我深有感慨。我發現普遍社會中,尤其是居士們的那種虔誠、護持、發心,使我非常的感動。但是能把法的知見、佛法的不共特質建立得非常清楚而真正具備擇法眼的,坦白講只有少數。學佛的人普遍都很辛苦。而且有一個現象,不管學哪一宗派的人,初學時都很發心,五年後慢慢的會發現問題;十年後慢慢會自我檢視,發現很多問題沒有解決;二十年後會覺得:糟糕了!老病死快來了,煩惱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對生死的恐懼依然,那時手忙腳亂,很多人甚至對佛法失去了信心。所以要注意,我們所學的法有沒有具足正見?有沒有把握佛法的特質?是否明白佛法與世俗、外道的不共?我們有否打牢佛法的基礎,在生活中去驗證,在身心與人事物的接觸中體會法的內涵?如果真正建立了正知見,在我們生命的每個當下,都會有開悟契入解脫的機會。我們有沒有真正把握這一點?所以導師先點出這個重點。如何把握住釋迦牟尼佛根本教法的特質,然後再來抉擇自己所學、所聽之法是否相應?等你們上完這個課程後,明白了這些基礎,往後才有擇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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