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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講義 04▪P3

  ..續本文上一頁認識的一切都是在我們心以外,它是客觀的、固定的、不變的,或者說我們覺得它好,它就是好;我們覺得不它好,它就是不好。這種看法是完全錯誤。所以,唯識見它就是要告訴我們:沒有離開我們心以外的這種客觀的、實在的、不變的這樣的一種境界。相反,我們認識的一切境界都是沒有離開我們的內心,都是我們的內心給它規定的。

  唯識大概就是要說明這樣的一種道理。

  看看你們聽得清楚不清楚?我已經給你們大概地介紹了一下諸法唯識的道理了,你看僅用了一節課,啊?二節課了。那麼,關于唯識的道理在《成唯識論》裏邊講得最詳細,《叁十論》裏邊也講了,當然《成唯識論》是解釋《叁十論》的了,所以講得蠻詳細的。所以,具體的內容我們今後要進一步學習《成唯識論》的時候(再學習)。但是,大概的內容其實基本上就是這樣的一個思路。

  那麼,這個是講的是依他起相,然後就遍計所執相。

  遍計所執相基本上就是我們凡夫的世界。我們的凡夫的世界就是遍計所執。遍,是普遍的意思;計,是分別。(遍計)是普遍地分別。這個分別是什麼分別呢?就是種顛倒分別。這個顛倒分別,這是我們凡夫的特點,我們看到什麼我們都會進行(分別),當然只要是我們感興趣的東西,我們都會分別,都會作一番虛妄分別:哦,這個好呵,這個不好呵;這個有價值呵,這個沒價值呵;這個是美呵,那個是醜呵……我們都會進行分別。分別了之後,伴隨著是什麼呢?執著。所以分別和執著它像一對兄弟一樣,有分別,往往就會有執著,爲什麼?因爲我們的心它本身就是具有粘性,因爲我們的凡夫心……當然這個不是說聖者的心理了,是說我們凡夫心它是具有粘性的,當我們只要介入分別了之後,它馬上就會粘上去,它馬上就會對這個境界産生一種粘性,就會産生一種粘的作用。這種粘的作用就是執著。所以,有分別往往伴隨就是有執著。所以,有的人幹脆說:啊,那你不執著,你就不要分別。不分別是不是就不執著?那麼這樣一來呢?就不僅僅是把顛倒妄分別給否定了,把如理的分別也給否定了,把正思惟也給否定了。那麼這在修行上來說是不可以的。但是,我們凡夫的心,當我們在作分別的時候,我們多半都會産生執著,那麼這個執著其實主要就是我執和法執。

  因爲遍計所執的關系就形成我們的凡夫的世界。本來這個世界應該是一個什麼樣的世界?應該是依他起的世界,就是一個緣起的世界。比如我們每一個念頭的産生,每一個念頭的産生它是個什麼?它是一個緣起的。比如你看到一個人,或者看到一件事,你都會産生相應的心理。那麼這種心理的活動,它純粹就是一種依他起,這是一種緣起的現象。那麼緣起的過程,緣起要揭示的是一個什麼道理呢?就是沒有我,也沒有我所。我們的每一個人心念的形成,以及我們每一種心念的活動,其實它都是一個緣起的過程。我們大家要記住:都是一個緣起的過程,它是緣生緣滅,緣聚緣散。它是“因緣所說法。我說即是空。”它是空的,也就是它是沒有特質的,它是可以改變的,同時它又具備無限的潛力。這是緣起法的特點。如果是這樣的話,它就是很真實的,很客觀的。但是,每一種心理産生活動的時候,我們面對著我們自己的心理,包括我們的各種能力,包括我們自己的情緒,我們的喜歡的情緒、討厭的情緒、愛的情緒、恨的情緒,以及我們情緒上所投射的這種影像,比如每一件事,或者某一個人,每一種情緒它都伴隨著這個影像,這個影像和這個情緒,這個影像和我們的心念,我們會去認識它。那麼這個認識就開始出問題,這個認識就開始出問題。

  所以,遍計所執有分爲幾塊,一塊叫能遍計,一塊叫所遍計。所遍計的是見分和相分,那麼能遍計的又是什麼呢?就是能夠分別的意識、心,主要指的是……在我們這個八個識裏邊,能夠遍計的,能夠産生遍計所執的這個識,主要是指第六意識和第七末那識。尤其我們能夠感覺到的主要也說是第六意識,因爲前五識它是沒有遍計的能力,它只是現量;第八識呢,也沒有。那麼,真正能夠産生遍計的就是意識和末那識,尤其是第六意識。

  那我們這個意識,當我們意識對見分和相分進行認識的時候,要出問題哦,在認識的時候就會産生我執和法執。比如認爲:這個是我的,我的想法,我的心情。比如說一種歡喜心生起,這是我的心情,我的心情很好;一種煩惱的心情生起,哎呀,我的心情糟糕透頂了。然後我們看到的很多東西,啊,這個桌子是我的,這個房子是我的;這個人跟我有關系,那個人對我好,那個人對不我不好……這就是一種我執,這就是一種我,一種我執,我,我很重要,以我爲中心。但事實上,我是個什麼東西呢?我是個什麼東西呀?其實,不論從物質和精神的角度,你去分析,你實在沒有辦法在這個有爲法的世間,找到一個固定不變的這樣的一個心理因素和物質的元素。因爲物質元素你可以分,比如我們講這個色身,你說這個身體是“我”嗎?有沒有一個不可分的東西?啊?有沒有一個不可分的東西?沒有,這在物理學上也證明了沒有不可分的東西。那麼,在佛法裏邊尤其唯識學它也破斥了這個道理,你認爲有一個不可分的東西,如果你是作爲一種物質的存在,那麼它一定還有六個方面,東、西、南、北,還有上、下,如果一定還有六個方面存在,那它一定還是可以分的。只要你是一個物質存在,它就是有方位,如果方位,它就是可以分的,不是不可以分的。那麼從我們心念的分析,就是會分析到一刹那一刹那一刹那……你找不到不可分的東西。

  所以,找不到一種我,就是我們的每一種心理活動,哪怕是世界每一種事物的産生,它都是一個緣起的,是沒有自性的,都是一種因緣的假相。但是一旦進入我們認識之後,這一切全變掉了,一切全變掉了。

  今天就講到這裏。

  

  

《《大乘百法明門論》講義 04》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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