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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诘所說經新注 弟子品第叁▪P3

  ..續本文上一頁問疾”。須菩提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四命解空第一的須菩提前往問疾,須菩提漢譯空生,又名善現或名善吉。因出生時家中珍寶忽空,故名空生;後七日珍寶忽現,故又名善現。善現雖被佛陀譽爲第一離欲阿羅漢,已得無诤叁昧,但智慧辯才、悲願神力不及菩薩,更不如我釋迦如來;又加之智慧覺照只證我空,不達法空,只求自利,不求利他,偏而不中,缺而不園,有真無俗,有智無悲,曾被維摩诘呵斥,所以答曰:“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所以者何?憶念我昔入其舍,從乞食,時維摩诘取我缽,盛滿飯,謂我言:唯,須菩提!若能于食等者,諸法亦等;諸法等者,于食亦等。如是行乞,乃可取食。

  真如法性,一切平等,在凡不減,在聖不增,隨緣不變,不變隨緣,一食之性等于一切法性,一切法性等于一食之性,舉一反叁,以一貫萬,一即一切,一切即一,通達此理者,乃可行乞取食。何以故?食從緣生,自無實性,相如夢幻,體自空寂,食是如此,其它諸法以此類推,亦複如是。諸法如是,食亦如是。所以說:“若能于食等者,諸法亦等;諸法等者,于食亦等。”

  若須菩提!不斷淫怒癡,亦不與俱;不壞一身,而隨一相;不滅癡愛,起于解脫;以五逆相而得解脫。

  淫怒癡即貪嗔癡。不斷世間煩惱而常作利益大衆的事,故曰:“亦不與俱”。菩薩有大雄無畏的精神,有時爲了正法的莊嚴,叁寶的利益,不得不據理力爭,或執己是,或斥他非,唇戰舌槍,破邪顯正,似執一身爲我,但心常安住在一相無相之實相的真如法性境中、了達無我無法,內心清淨,是名:“不壞一身,而隨一相”。“癡”謂愚癡,亦即無明,不明事理因果規律。“愛”即貪愛執著。以無明爲先,不達諸法緣生如幻,于是內執有我,外執有法,貪愛執著,起惑造業,流轉生死,是爲“癡愛”。菩薩大悲,順諸衆生不舍生死,而長期與大衆同生活,共工作,修拔苦與樂的大士行,故不滅癡愛;雖不滅彼,但以無漏智慧了達煩惱性空,內心無執無著,就在煩惱上見菩提,生死上證涅槃,而超然解脫,故曰:“不滅癡愛,起于解脫”。“五逆相”者:此由造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五重罪而感墮五無間地獄,故名“五逆相”。“五逆相”是地獄極苦之處;“解脫”是涅槃極樂之處。菩薩大智大悲,了知五逆是空,緣生如幻,以不舍五逆重罪有情進行度化,心不取相,以般若大智實證五逆平等如幻的真如法性而得解脫,故曰:“以五逆相,而得解脫”。

  亦不解不縛,不見四谛,非不見谛;非得果,非不得果;非凡夫,非離凡夫法;非聖人,非不聖人;雖成就一切法,而離諸法相,乃可取食。

  一切諸法不生不滅,本來寂靜,無有語言文字之所障蔽,亦無我法二執之所纏縛,故曰:“不解不縛”。苦、集、滅、道謂之四谛。四谛如幻,是假非實,佛陀爲了方便度生,權用語言安立,屬“有體施設假”。所謂四谛,即非四谛,故曰:“不見四谛”。菩薩以無分別智實證四谛法的無分別理,言思道斷,心行處滅,故又曰:“非不見谛”。菩薩一向隨順生死,度化衆生,不求果報,故曰:“非得果”。雖順生死,而不耽著世間,染著生死,心常安住在無礙解脫之中,遠離顛倒夢想,故又曰:“非不得果”。貪住生死,憎背涅槃,名凡夫。菩薩已破分別二執,已斷分別二障,得真見道,故“非凡夫”。雖已見道,而常化度衆生,現凡夫事,故又曰:“非離凡夫法”。菩薩大悲現于六道,故“非聖人”。大智出于叁界,故又曰:“非不聖人”。具足四無量心及六度四攝諸妙功德,名“成就一切法”。雖成就此法,而心如虛空,虛懷若谷,大智若愚,不作成就想,不作勝妙功德想,故曰:“離諸法想”。

  若須菩提!不見佛,不聞法,彼外道六師,富蘭那迦葉、末伽黎拘賒黎子、刪舍夜毗羅胝子、阿耆多翅舍欽婆羅、迦羅鸠馱迦旃延、尼犍陀若提子等,是汝之師。因其出家,彼師所墮,汝亦隨墮,乃可取食。

  “六師外道”者:一、富蘭那迦葉(斷見外道),二、末伽黎拘賒黎子(常見外道),叁、刪舍夜毗羅胝子(苦行外道),四、阿耆多翅舍欽婆羅(自然外道),五、迦羅鸠馱迦旃延(自在天外道),六、尼犍陀提子(宿因論外道)。“不見佛,不聞法”者:《金剛經》雲:“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得見如來”。因爲法身如來清淨無相,不可見聞,不可言說,遠離一切分別執著,故曰:“不見佛”。佛如是,法亦如是,不可取相執著,故曰:“不聞法”。“因其出家,彼師所墮,汝亦隨墮,乃可取食”者:菩薩大慈大悲愍衆生,大喜大舍濟含識,于一切衆生行平等度化,所以六師外道是佛得菩提的殊勝方便緣,汝應同佛以此爲師。因爲彼諸外道撥無因果,由大邪見而感墮惡趣,汝應悲愍,亦墮惡趣進行方便救濟,果能如是,則同如來,乃可取食。若舍六師外道而不悲愍,不隨墮入惡趣進行度化,不覺外道的同一空性,那就沒有菩薩不舍衆生的大悲精神。所以須菩提雖是解空第一,但求自了,不求覺人,以此道理,故被維摩诘呵。

  若須菩提!入諸邪見,不到彼岸;住于八難,不得無難;同于煩惱,離清淨法;汝得無诤叁昧,一切衆生亦得是定。

  此段總顯應以大悲度生的精神不舍世間,普度緣人。所謂“入諸邪見,不到彼岸”者:爲了度化邪惡邪見、不正的衆生,而常隨其中,不入涅槃。“八難”者:地獄、餓鬼、傍生、北俱廬洲、長壽天、佛前佛後、盲聾喑啞、世智辯聰。菩薩悲心切切,常住八難之中教化衆生,若無八難,則菩薩不隨其中,故曰:“住于八難,不得無難”。隨順衆生生死,同于煩惱,不住涅槃,也就是衆生不度盡,誓不證菩提,故曰:“同于煩惱,離清淨法”。“無诤叁昧”者:由徹底破除我執,不與人爭,內心清淨,如如不動,故名“無诤叁昧”。《華嚴經》雲:“有诤說生死,無诤說涅槃”。因一切衆生皆從緣生,本性是空,此空性空理,本自不生,本自不滅,如如不動,清淨無相,此清淨無相之相,亦可說爲無诤叁昧,故曰:“汝得無诤叁昧,一切衆生亦得是定”。

  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供養汝者,墮叁惡道。爲與衆魔共一手,作諸勞侶,汝與衆魔及諸塵勞等無有異。

  施者以智慧了達我法二空,一切如幻,雖在布施,而心不取相,叁輪體空,內心清淨,不見有真實福田可得,故曰:“其施汝者,不名福田”。又施者悲願無窮,能入惡趣化諸衆生,常有“地獄不空,誓不成佛;衆生度盡,方證菩提”的菩薩大慈大悲精神。故曰:“供養汝者,墮叁惡道”。所謂墮者,顯菩薩大慈大悲不舍叁惡道的衆生,而行度化,非實墮入叁途之中。菩薩不舍一切衆生,對于諸魔亦常時攝受進行度化,朝夕不離,如同眷屬,情如手足,令其化入正道。果能發如是大心,修如是正行者,是則名爲真實菩薩,故曰:“爲與衆魔共一手,作諸勞侶”。再者,我與衆生,衆生與我平等無二。何以故?“一切衆生性清淨,從本無生亦無滅,即此身心是幻生”,法性空理等無異。所以說:“汝與衆魔及諸塵勞等無有異”。

  于一切衆生而有怨心,謗諸佛,毀于法,不入衆數,終不得滅度,汝若如是,乃可取食。

  “于一切衆生而有怨心”者:怨恨衆生的煩惱執著,而不怨害有情,因爲煩惱執著能使有情鎮住于叁界之中,不得出離,故菩薩恨之。“謗諸佛”者:佛本無佛,如夢如幻,不可執著于真佛假佛,所以《金剛經》雲:不可以色相見,不可以音聲求,更不可從具足色身和具足諸相見,也不可從不具足色身和不具足諸相見,遠離兩邊,行于中道。因爲二乘執著色聲形相爲真佛,故教謗之。“毀于法”者:釋迦牟尼曾說:“法本法無法,無法法亦法,今付無法時,法法何曾法”。《金剛經》也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由此可見,佛說法的目的,主要是爲令衆生遠離諸著。若果執法是真實不虛,而不舍離,則與佛說“法尚應舍,何況非法”之義相違。以是義故,二乘執蘊、處、界叁科、四谛等法是究竟的教法,故曰:“毀于法”。也就是教須菩提要徹底了達佛說諸法是對機施教,無有定法,不可執著。“不入衆數,終不得滅度”者:二乘有智無悲,只求自了,不度衆生;有真無俗,舍離世間,安住涅槃。故維摩長者教導須菩提要發菩提大願,具備菩薩那種常住生死隨類化現,若不度盡衆生,終不滅度解脫的精神。

  以上各段,文澀義幽,深險難釋,尚希學人本佛“依義不依語”的教導而受持弘揚。

  時我世尊!聞此茫然,不識是何言,不知以何答,便置缽,欲出其舍。

  二乘須菩提從昔以來未曾聞此甚深最甚深的無上大法,故爾致使茫然,迷失諸方,不能加辯,所以欲舍自缽而去。

  維摩诘言:“唯,須菩提!取缽無懼。于意雲何?如來所作化人,若以是事诘,甯有懼不?”我言:“不也”!維摩诘言:“一切諸法,如幻化相,汝今不應有所懼也!所以者何?一切言說不離是相。

  法隨緣生,法隨緣滅,自無實體,如幻如化,如泡如影,有而非真;法是如此,诠說諸法的語言文字亦是如此,皆假施設,如幻化相,有而非真。但尊者須菩提不達此理,執法是實有,執語言文字亦是實有,故心生恐怖畏懼,所以維摩诘言:“須菩提!取缽無懼”。

  至于智者不著文字,故無所懼。何以故?文字性離,無有文字,是則解脫;解脫相者,則諸法也。

  有般若智慧的人能夠徹底明了語言文字亦是緣生,有而非真,自性離言,無有執著,所謂言而無言,無言而言,在文字上離文字相,在言說上離言說相。《金剛經》雲:“說法者,無法可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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