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護法論師,假朋陳那執,複轉救言:能感五識增上業種,名五色根,非作因緣生五識種。
其安慧等複破彼言:應五色根非無記故,如是便有十二過失。亦廣如彼。
然陳那等,即隨文解,更無異釋。其安慧等,釋此等文雲:種子功能名五根者,爲破離識實有色等,于識所變似眼根等,以有發生五識用故,假名種子及色功能,非謂色根即識業種;破經部等心外實色,由未建立有第八識,若不說種爲眼等根,眼等便離六識而有,故說種子爲眼等根。故今于此有二師釋,于中一一更別開義,如彼疏解。
“成唯識論第四卷中略有二說”(我們把那個文也引下來了,現在先把這裏文消了,明天再把《成唯識論》的文合起來看一下),《成唯識論》第四卷裏邊也歸納有兩個說法。
(17B)其中一個說法就是:“眼等五根即五識種”,眼等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個內根、淨色根)就是五個識種——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的種子,“無現眼等爲俱有根”,並沒有現實的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淨色根)俱有依。俱有依就是說一個識要生的時候,它同時要依靠一個東西,這個東西跟它同時存在,叫俱有依。如眼根是眼識的俱有依,眼識在看東西,眼根也存在,“俱有”,同時存在。這裏他說:並沒有眼根(淨色根)等等作它的俱有依,它們就是五個種子(眼等五根即五識種)。爲什麼這麼說?有原因的,後頭就說,種子就是根。
“唯自因緣生己種子,名爲眼等”,因爲自己的因緣,什麼因緣?眼的因緣有色、有作意、有其它的緣,耳的因緣是聲……等等,各有各的因緣,不是有客觀的物質的淨色根爲俱有依,而是由自己的因緣生自己的識種子,就叫眼等五根(等耳鼻舌身)。書上的這個“已”,大概還是“己”,大家去旁邊注一下,《大藏經》裏邊沒有改,但是根據意思,還是要改一下,但是不要直接改,因爲藏經裏沒有改,我們旁邊注一個字就行了。
“即引此頌及觀所緣,以爲誠證”,就把《觀所緣緣論》裏邊的這個頌拿來作證明。
“觀所緣說第八識上五識種子名五根故”,因爲《觀所緣緣論》裏說,阿賴耶識上面的眼耳鼻舌身五個識的種子,就是五個根,沒有說有淨色根。
“又說常與境互得爲因故”,這個根跟境,無始以來都是互相作因的:你生它、它生你,可以互相相生,互相作因。一個是種子,一個是現行,當然互相作因了。種子生現行,現行又熏種子;種子從現行熏得來,現行又從種子長出來。就像種稻子那樣,種稻的種子就是因,將來生了稻子,稻子長出來之後又作因,再去作種子,又能生稻子,互相爲因。
“其五外境,許有依他色處無诤”,外五境即色聲香味觸,“許有依他色處”,它是依他起(就是相分),這個大家沒有爭論,“無诤”,都承認有依他起。就是說,這個識變見相二分的時候,見分固然是依他起,相分也是依他起。這是護法菩薩一系的說法,其它的派系是不承認的,這個不要混淆。依護法菩薩說,五外境許有依他起的色處,這是沒有爭論的。
“其陳那等,依此唯識,于觀所緣,作如是說”,陳那菩薩一系的論師,也依了這樣子的唯識,對《觀所緣緣論》裏邊作這樣子的解釋:“有說非理”,有這麼一個說法,有的人說你這樣子講不合理,“若五色根即五識種,十八界種應成雜亂,如是便有十一過失”,假使你說五色根就是五識的種子,那麼十八界就要亂掉了。十八界即六個識、六個根、六個境,若說五色根就是五識種的話,那不成十八了,就都包在識裏邊去了。種子跟現行都是屬于識界,若眼識界,眼識種子就在眼識界裏邊,那麼眼界就沒有了,耳界也沒有了,十八界就混亂掉了。這樣子雜亂的話,就産生十一個過失。這十一個過失在《成唯識論》裏是一個一個都寫出來的,當然我們這裏就不要寫那麼多了,我們不是學《成唯識論》,“廣如彼說”,在那部論裏邊有仔細廣說,我們現在只要知道結論就行了:假使你說種子是根的話,那麼你就有過失,不但是一個過失,有十一個過失。
“然護法論師,假朋陳那執,複轉救言”,護法菩薩表面上就附和(“朋”意即附和)陳那的一個說法來救,怎麼救呢?他說:“能感五識增上業種,名五色根,非作因緣生五識種”,能夠感生五識的增上緣(不是因緣)的這個業種,造了什麼業將來能感眼識種子等等的,這個種子叫五色根,並不是前面說的因緣生的五個識的種。是業的種,不是識的種。爲了要避免前面的過失:若說是識的種,那十八界就混亂了;那麼說是業的種,十八界就可以不混亂了,因爲業的種子不能包在識界裏邊去。他這樣子來補救。
“其安慧等複破彼言”,安慧這一派又來破了:“應五色根非無記故”。業(善業、惡業)是有記的。既然是業種,業是有記的,那麼五色根成了有記,不是無記了,但是我們說五色根是無記的。如果你說是業種的話,那又多了一個過失,“如是便有十二過失”,不但有前面說的十一過失,還要增加一個過失。“亦廣如彼”,廣的在《成唯識論》有說,這個我們也不全部舉出來了。反正你這麼一救,不但是沒有救好,反而加了一個過失。這是護法菩薩故意這麼做的,並不是真的救。
“然陳那等,即隨文解,更無異釋”,然而陳那一派,他就不去管它了,你說有過失,他還是照他的說,你說你的,各了各的。“其安慧等,釋此等文雲”,安慧菩薩他們怎麼解釋呢?他說:“種子功能名五根者,爲破離識實有色等”,種子也好,功能也好,叫做五根,是爲了要破掉離開識以外還有實在的色等(等聲香味觸等);“于識所變似眼根等,以有發生五識用故,假名種子及色功能”,這個識所變的眼根等,是“似眼根等”,不是真的眼根(等取耳鼻舌身根),因爲它能夠發生五識的作用,所以稱之爲“種子”,或者稱作色聲香味觸等等的“功能”,這個“種子、功能”是假名,都是假安立的;“非謂色根,即識業種”,並不是說這個色等五根就是“識種”、或者“業種”。真正的眼根不是像經部說的那樣,有實在眼根,而是識變的似眼根;這個似眼根能産生五識的作用(從根生識),那麼就假安個名字,叫種子,實際上不是種子。
“破經部等心外實色”,爲什麼要安立種子等的名字呢?爲了破經部的執著,他們認爲心外還有實在的色聲香味觸這一類的外境。
“由未建立有第八識,若不說種爲眼等根,眼等便離六識而有”,爲什麼要說種子叫眼根?眼根是沒有的,爲什麼叫種子?因爲第八阿賴耶識這個時候還沒有建立起來,假使不說種子的話,那麼你說離開六識還有個眼根,這個眼根又是識以外的了,就形成你是承認經部的執著是對的了。爲了避免跟經部混淆,“故說種子爲眼等根”,所以要假安立“種子”的名字說爲眼等(等取耳鼻舌身)根,目的還是說明這個眼等根並不是離開識而有,故且稱眼根等等假名叫作種子,這樣就不離識了,種子當然不能離開識。
“故今于此有二師釋,于中一一更別開義,如彼疏解”,這裏舉了兩個論師的說法,至于他們中間很多的解釋、廣開地辯論,在《成唯識論》裏講得很多,這裏我們就不講了。
總的來說,講種子也好,講色等功能也好,都是說明這是佛假名安立的,並不是真正有客觀外在的這些色等十處。但是這裏還沒有講透,後邊還要講。今天就講到這裏。
《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十叁講》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