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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十三讲▪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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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护法论师,假朋陈那执,复转救言:能感五识增上业种,名五色根,非作因缘生五识种。

  其安慧等复破彼言:应五色根非无记故,如是便有十二过失。亦广如彼。

  然陈那等,即随文解,更无异释。其安慧等,释此等文云:种子功能名五根者,为破离识实有色等,于识所变似眼根等,以有发生五识用故,假名种子及色功能,非谓色根即识业种;破经部等心外实色,由未建立有第八识,若不说种为眼等根,眼等便离六识而有,故说种子为眼等根。故今于此有二师释,于中一一更别开义,如彼疏解。

  

  “成唯识论第四卷中略有二说”(我们把那个文也引下来了,现在先把这里文消了,明天再把《成唯识论》的文合起来看一下),《成唯识论》第四卷里边也归纳有两个说法。

  

  (17B)其中一个说法就是:“眼等五根即五识种”,眼等五根(眼耳鼻舌身五个内根、净色根)就是五个识种——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的种子,“无现眼等为俱有根”,并没有现实的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净色根)俱有依。俱有依就是说一个识要生的时候,它同时要依靠一个东西,这个东西跟它同时存在,叫俱有依。如眼根是眼识的俱有依,眼识在看东西,眼根也存在,“俱有”,同时存在。这里他说:并没有眼根(净色根)等等作它的俱有依,它们就是五个种子(眼等五根即五识种)。为什么这么说?有原因的,后头就说,种子就是根。

  “唯自因缘生己种子,名为眼等”,因为自己的因缘,什么因缘?眼的因缘有色、有作意、有其它的缘,耳的因缘是声……等等,各有各的因缘,不是有客观的物质的净色根为俱有依,而是由自己的因缘生自己的识种子,就叫眼等五根(等耳鼻舌身)。书上的这个“已”,大概还是“己”,大家去旁边注一下,《大藏经》里边没有改,但是根据意思,还是要改一下,但是不要直接改,因为藏经里没有改,我们旁边注一个字就行了。

  

  “即引此颂及观所缘,以为诚证”,就把《观所缘缘论》里边的这个颂拿来作证明。

  

  “观所缘说第八识上五识种子名五根故”,因为《观所缘缘论》里说,阿赖耶识上面的眼耳鼻舌身五个识的种子,就是五个根,没有说有净色根。

  

  “又说常与境互得为因故”,这个根跟境,无始以来都是互相作因的:你生它、它生你,可以互相相生,互相作因。一个是种子,一个是现行,当然互相作因了。种子生现行,现行又熏种子;种子从现行熏得来,现行又从种子长出来。就像种稻子那样,种稻的种子就是因,将来生了稻子,稻子长出来之后又作因,再去作种子,又能生稻子,互相为因。

  

  “其五外境,许有依他色处无诤”,外五境即色声香味触,“许有依他色处”,它是依他起(就是相分),这个大家没有争论,“无诤”,都承认有依他起。就是说,这个识变见相二分的时候,见分固然是依他起,相分也是依他起。这是护法菩萨一系的说法,其它的派系是不承认的,这个不要混淆。依护法菩萨说,五外境许有依他起的色处,这是没有争论的。

  

  “其陈那等,依此唯识,于观所缘,作如是说”,陈那菩萨一系的论师,也依了这样子的唯识,对《观所缘缘论》里边作这样子的解释:“有说非理”,有这么一个说法,有的人说你这样子讲不合理,“若五色根即五识种,十八界种应成杂乱,如是便有十一过失”,假使你说五色根就是五识的种子,那么十八界就要乱掉了。十八界即六个识、六个根、六个境,若说五色根就是五识种的话,那不成十八了,就都包在识里边去了。种子跟现行都是属于识界,若眼识界,眼识种子就在眼识界里边,那么眼界就没有了,耳界也没有了,十八界就混乱掉了。这样子杂乱的话,就产生十一个过失。这十一个过失在《成唯识论》里是一个一个都写出来的,当然我们这里就不要写那么多了,我们不是学《成唯识论》,“广如彼说”,在那部论里边有仔细广说,我们现在只要知道结论就行了:假使你说种子是根的话,那么你就有过失,不但是一个过失,有十一个过失。

  

  “然护法论师,假朋陈那执,复转救言”,护法菩萨表面上就附和(“朋”意即附和)陈那的一个说法来救,怎么救呢?他说:“能感五识增上业种,名五色根,非作因缘生五识种”,能够感生五识的增上缘(不是因缘)的这个业种,造了什么业将来能感眼识种子等等的,这个种子叫五色根,并不是前面说的因缘生的五个识的种。是业的种,不是识的种。为了要避免前面的过失:若说是识的种,那十八界就混乱了;那么说是业的种,十八界就可以不混乱了,因为业的种子不能包在识界里边去。他这样子来补救。

  

  “其安慧等复破彼言”,安慧这一派又来破了:“应五色根非无记故”。业(善业、恶业)是有记的。既然是业种,业是有记的,那么五色根成了有记,不是无记了,但是我们说五色根是无记的。如果你说是业种的话,那又多了一个过失,“如是便有十二过失”,不但有前面说的十一过失,还要增加一个过失。“亦广如彼”,广的在《成唯识论》有说,这个我们也不全部举出来了。反正你这么一救,不但是没有救好,反而加了一个过失。这是护法菩萨故意这么做的,并不是真的救。

  

  “然陈那等,即随文解,更无异释”,然而陈那一派,他就不去管它了,你说有过失,他还是照他的说,你说你的,各了各的。“其安慧等,释此等文云”,安慧菩萨他们怎么解释呢?他说:“种子功能名五根者,为破离识实有色等”,种子也好,功能也好,叫做五根,是为了要破掉离开识以外还有实在的色等(等声香味触等);“于识所变似眼根等,以有发生五识用故,假名种子及色功能”,这个识所变的眼根等,是“似眼根等”,不是真的眼根(等取耳鼻舌身根),因为它能够发生五识的作用,所以称之为“种子”,或者称作色声香味触等等的“功能”,这个“种子、功能”是假名,都是假安立的;“非谓色根,即识业种”,并不是说这个色等五根就是“识种”、或者“业种”。真正的眼根不是像经部说的那样,有实在眼根,而是识变的似眼根;这个似眼根能产生五识的作用(从根生识),那么就假安个名字,叫种子,实际上不是种子。

  

  “破经部等心外实色”,为什么要安立种子等的名字呢?为了破经部的执着,他们认为心外还有实在的色声香味触这一类的外境。

  

  “由未建立有第八识,若不说种为眼等根,眼等便离六识而有”,为什么要说种子叫眼根?眼根是没有的,为什么叫种子?因为第八阿赖耶识这个时候还没有建立起来,假使不说种子的话,那么你说离开六识还有个眼根,这个眼根又是识以外的了,就形成你是承认经部的执着是对的了。为了避免跟经部混淆,“故说种子为眼等根”,所以要假安立“种子”的名字说为眼等(等取耳鼻舌身)根,目的还是说明这个眼等根并不是离开识而有,故且称眼根等等假名叫作种子,这样就不离识了,种子当然不能离开识。

  

  “故今于此有二师释,于中一一更别开义,如彼疏解”,这里举了两个论师的说法,至于他们中间很多的解释、广开地辩论,在《成唯识论》里讲得很多,这里我们就不讲了。

  

  总的来说,讲种子也好,讲色等功能也好,都是说明这是佛假名安立的,并不是真正有客观外在的这些色等十处。但是这里还没有讲透,后边还要讲。今天就讲到这里。

  

《唯识二十论述记讲记 第十三讲》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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