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是诤根的因,因爲有诤的根,是一個原因。
第二生死因,一切流轉生死,凡夫就是貪享受,生死的因是受。(……)
還有五蘊裏邊,有這個次第因。一定要色、受、想、行、識,按了這個次第來的。
因爲這叁個因的緣故,所以說心所法裏邊,受心所、想心所,雖然只有一個心所,一定要把它們立爲蘊。那就是說五蘊裏邊,非要抽出這兩個,加進去,成五個蘊。這個裏邊就是說,五蘊有次第因,就是說五蘊有五個次第,這五個次第不能缺,一個挨到一個,跟鏈條一樣,一扣一扣,扣起來的,一定是五個次第。如果你說要少一個,不行,鏈條少了個扣,斷掉了。所以說五個蘊裏邊,加一個不行,少一個也不行。那麼這就是說,不能減、不能少、不能增,決定是五個。
我們說,佛的法相,就是色、受、想、行、識,還有個法數,決定是五,定的,不能動搖的。五蘊裏邊決定是五個,十二處決定是十二個,十八界決定是十八界。那麼,五蘊裏邊,五個是不是亂兜五個,不行,一定是色、受、想、行、識。十八界裏邊一定是十八這個東西,不能自己亂安。所以說,法相、法數都是決定的。是佛說的東西,都是不可動搖的。我們以前,封建的時候,皇帝說的——金口,是不能動的,這是拍馬屁,封建。而佛說的話,卻是真正的金口,因爲符合真理的,你推不動的。你說五蘊四個,不行的,一定是五個。你說五蘊,不要色、受、想、行、識,另外亂弄五個東西,也不行。你哪怕次第把它顛倒一個,也不行。所以佛說的話是決定如此,跟印一樣,印下來了之後,你一分一毫都不能動。
這裏我們說了一個,第六蘊——加一個蘊,不行,少一個蘊,也不行。這五個蘊裏邊,色、受、想、行、識次第也不能亂。我們以前講過一點,現在再要補充一個,就是次第因。再寫一句話,這個還是寫一下吧,把兩個頌都寫下36。
第一個頌就是說,這五個蘊不能少,決定要五個。受、想雖然是兩個心所法,一定要把它拆五個。那麼這五個裏邊,它的次第也不能倒,因爲它有這五個次第。所以說你減也不行,減了就是說鏈條的扣子斷掉了。假使你加的話,第六個蘊是不成立的,減,是鏈條要斷的。就是不增、不減之中,又是要次第不能亂。前面四句,我剛才講的不能減,最後兩句是說不能減的原因,因爲它有這個次第。那麼它講的次第,可以是“粗”,根據粗細的次第;根據“染”,染汙的次第;根據“器等”,這是一個比喻,“器”,還有其它東西,“等”。這是叁種原因。“界別”,第四個原因。根據粗細的次第,根據染的次第,根據器的次第,根據界別的次第,安立這個五蘊色、受、想、行、識的次第,不能動,決定是不能動搖。
這裏邊,《俱舍》講了四個次第,我們,就采取了兩個,還有這些就講《俱舍》時再講,現在不要講那麼多。次第因裏邊有四個,哪四個?我們就是說,“粗”是一個,“染”是一個,“器等”是一個,“界別”是一個。因爲四個原因,這個次第,五蘊就是色、受、想、行、識。正因爲它有次第,你少一個不行,少一個的話,這個次第就少了一塊,就鏈條少了一環,就是缺了,意義不完整了。那麼,這是雙關的,又是次第不能動,又是因爲次第不能動,少一個也不行,多一個,不行,前面說過了,少一個也不行。
那麼,這個次第是怎麼安的?我們先說粗細的次第。這個表,上次寫過,給人家擦掉了,哪些人抄了不知道,那麼你們去找他們抄好的人,借了抄一下。有一個表的,“粗細”畫了,畫好的。那麼,從粗的講起。色、受、想、行、識這五個蘊,色是有對,受、想、行、識,四個無對。所以說有對的是粗,無對的是細。所以色擺在第一。這是第一個,色蘊是第一,最粗;其它受、想、行、識,都是無對的,所以說色蘊擺在第一,最粗。
其它四個裏邊,哪一個最粗?受最麤。我們一般自己感到“我”很舒服,“我”感到這個手很痛,等等,這個就是受的作用。在其它的四個裏邊——受、想、行、識裏,受的作用最粗,最顯著,粗就是最容易感得到,你身上很舒服,很痛,等等,最容易感覺到。所以受擺第二,沒有對的裏邊,受是最粗。
想,還有叁個,叁個——想、行、識裏邊,想,是最容易知道。我們心裏邊,把外邊的男的、女的、好的、壞的,這些想象攝起來,這個容易顯示,容易冒出來,比較容易,比較粗。那麼,受後邊,是想。
行跟識兩個比,行,裏邊起貪心、瞋心這些心所法,及忿、恨心,這個容易感得到。識,是總經理,在最後的。那些營業員、會計等等辦事的,都是心所法,行——行蘊,這是容易看到,你要見總經理,不容易的。廟裏一樣的,你要見個知客師、見一個什麼,容易的,見方丈卻不是好見的。我們昭覺寺的方丈室,轉彎抹角,人要進好幾道門,進得去,這個方丈門也不開,窗口裏看一看。爲什麼?這個不是隨便好見的,他忙得很,大家去見的話,他還要不要辦事情?不好辦。總經理也好,什麼也好,最後的。這個辦事人員,在面前,容易見到。那就是說這些比較粗。發脾氣,生氣,你心裏邊的識——了別的心,感不到,而發脾氣的瞋心容易感到,看到好東西,貪心,看到人家穿了一個、買一個什麼好東西,“我”也要去買一個,沒有錢的話,我要偷一個。我們這裏,他看到我的燈好,偷一個,偷了一個燈去。這個就是貪心所,這個容易看到。最後的,了別的識,隱在後頭,但是它是最細,最難分別。阿賴耶識最細,阿賴耶識,根本它的行相都不可琢磨的,那麼,這是最細。
所以,從粗細的次第來說,決定是色第一,受第二,想第叁,行第四,識是最後。那麼這個是一個次第,粗細的次第。
又一個叁界的次第,我們來說。(上次講過的,這一次寫下來了,有個別人抄了,個別人沒有,擦掉了,不好抄了,那麼你們把抄過的人去借了抄。)
在界的差別來說,叁界,欲界最下。欲界裏邊,標志是什麼?五欲。五欲裏邊最粗的,最容易看到的,最容易感得到的,色相。我們說五欲裏邊,色、聲、香、味、觸這五個欲,色是最顯了的,最容易看到的。所以欲界裏邊的五欲——妙欲,最顯著的是色。欲界就是貪色,說老矩話,色字頭上一把刀,都是從色字上做的文章,欲界的人就是貪男、女色,這是特別顯著的,財什麼東西還是附帶的。有的人拼命爭取財、地位,爲什麼?就是要成一個他的理想的家庭,你沒有這些財,人家不要你,看你不起。那爲了要成家,拼命地要去想辦法掙錢。賺錢賺得好,發財。賺不好,人財兩空,自己要累死了,人家也不來跟你,那個就沒意思了。那麼欲界裏邊,五欲最顯著的是色。所以色蘊擺第一。
那麼欲界講過了,是色界。色界裏邊,我們說初禅、二禅、叁禅。初禅離生喜樂,二禅定生喜樂,叁禅離喜妙樂,都是受,喜樂受。那麼,這個色界裏邊,這個受的行相最顯著,所以說受擺在第二。
那麼,想,無色界。無色界,超過色界之後,修無色定的話,空無邊處,就是想整個的法界都是空,識無邊處,空的境不要它,我們能緣的識,徧整個的虛空,徧法界。那麼,這是觀想,觀想無邊的空、無邊的識,那是想,所以說無色界裏邊,想心所顯著,那麼想擺了第叁。
無色界的最高的有頂,我們講過,第一有,是叁界的頂,再高沒有了。這是最殊勝的、叁界福報最大的地方,他造這個業是什麼?思心所。那麼,這個思心所,有頂的思心所,造有頂業的思心所,在叁界裏邊是最殊勝的。這個思心所,是什麼蘊?行蘊裏邊的。所以,行蘊就擺到第四。
識蘊,這個將來我們說四識住,識是能住,它住在哪裏?住在色裏邊,住在受裏邊,住在想裏邊,住在行裏邊。前面四個是所住,所以說,識是一個主人,它可以坐凳子,也可以坐汽車,也可以住什麼東西,前面四個東西是它所住的地方。那麼識,能住的,當然擺在最後。
所以說從叁界的次第說,也是色、受、想、行、識。那麼,這個次第不能動。那次第不能動,能不能少一個?也不能少。假使我們說色、想、行、識,“受”不要,那你色界就沒有了,叁界裏有欲界、色界、無色界,你說“想”不要它,那麼無色界就沒有了。你說行不要它,那有頂就沒有了。你說是識不要它,那麼能住的識蘊就沒有了。一個也少不了。所以說這個五蘊裏邊,既不能少一個,也不能多一個,又不能顛倒一個。這個講法相,就講得最嚴密的,這個是《俱舍》,把這些問題都徹底地給你講清楚了。那麼,在五蘊裏邊的蘊,我們大概就補充到這裏。
十二處
下面是處。那麼我們要講這個,就是要把它的關系要搞清楚,蘊與處的關系。蘊、處、界都是分析宇宙的萬物的。處是包含無爲法,蘊是不包含無爲法,只是有爲法。但是色蘊包含哪些處?這個要你們討論的,自己去找。下邊我們把處講一下,先看《五蘊論 》。
複有十二處,謂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眼等五處及色聲香味處,如前已釋。言觸處者,謂四大種及前所說所觸一分。言意處者,即是識蘊。言法處者,謂受、想、行蘊,無表色等,及與無爲。
雲何無爲?謂虛空無爲、非擇滅無爲、擇滅無爲、及真如等。雲何虛空?謂若容受諸色。雲何非擇滅?謂若滅,非離系。此複雲何?謂離煩惱對治,而諸蘊畢竟不生。雲何擇滅?謂若滅,是離系。此複雲何?謂由煩惱對治故諸蘊畢竟不生。雲何真如?謂諸法法性,法無我性。
問:以何義故名爲處耶?答:諸識生長門義,是處義。
“問:以何義故名爲處耶?答:諸識生長門義,是處義”,好,這個很簡單,就一句話。
什麼叫處?“諸識生長門”,一個識它要生的地方,門就是地方、處所,也就是處的意思。識從哪裏生?從這個“處”生,處就是識生長的那個地方,門就是由此而生,門就是由此而進,由此而出。識之所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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