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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叁十講

  唯識二十論述記講記

  第叁十講

  

  

  甲二結己所造,歎深推佛(續)…………………我已隨自能,略成唯識義,

  此中一切種,難思佛所行。

  

  上一次我們把七個難都講完了,然後是唯識的理趣甚深,論主就贊歎佛,謙虛自己不能窮其究竟。

  

  有人提問,叁十頁背面第一行:“其第叁師,若佛之心,亦變影像,不親取者,應不知無,心內相分是有法故;又應不說遍計所執是凡夫境”?

  

  “其第叁師,若佛之心,亦變影像,不親取者”,就是第叁個說法,護法菩薩一系的,他們說佛的心也是有見相二分,緣境的時候,也是相分變個影相,見分去緣,不是能夠親取外境,照這樣子說的話,“應不知無”,這個“無”,就是沒有的東西,沒有體的,遍計所執之類,龜毛兔角這一類的東西,這些就不能知道了,“心內相分是有法故”,因爲你緣的時候是緣相分,相分是依它起,是有法,所以這個“無”你應該就不能知道。這裏是責難,後頭有解釋,這也能知道。他就是說,假使佛也是要變影像,不能親取外境,遍計所執境不能親取的話,所觀的影像(相分)是有法,那麼這個“無”(遍計所執一類的東西)就不能知道了,因爲你緣的是相分,相分是有法。這是一個問難。第二,“又應不說遍計所執是凡夫境”。這是雙關的:假使你說能知道無的話,那麼遍計所執,佛也能知道了,它就不僅僅是凡夫的境界,該是佛的境界了。這是兩方面的難問。

  

  這個問題,他後頭有回答,能緣無。“疏所緣中,以所執境爲其本質,增上力故,心變爲無,體實是有,相似無法,……名爲知無,非是親以無爲相分”,這個遍計所執爲增上緣,佛的相分,根據它這個無的境界,以它的增上力,在相分上,變一個無的相,緣的是相分,但是有無的影像在裏邊,所以也能緣無。

  

  第二個問題,叁十頁背面第六行:“若無影像,違親所緣”?

  

  這一段是贊歎,就是別褒,護法菩薩說的“除無分別,必有影像,其理稍勝”,除無分別之外,都有見相二分,這個道理,應當說比其它幾個論師要殊勝。爲什麼?“既說諸心同鏡照物,必有影生”,這個我們前面講過,心如鏡子一樣照物,既然是鏡照物一樣的,在鏡子裏邊決定有影子生出來了,“理無乘返”,這個道理,是沒有錯的。“若無影像,違親所緣”,假使沒有影像(就是相分裏邊不生影像),那麼你親所緣就沒有了,就是說,緣遍計執的時候——不但緣遍計執,緣一切法,他心智也好,識外的法是不能緣的,如果沒有影像的話,親所緣緣就沒有了。“心心所法,從四緣生”,一切法都有四個緣,就是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不能少一個。如果你說不同鏡子照物一樣、沒有影像的話,那親所緣緣就沒有;沒有的話,四個緣就少一個了。而心、心所法生的時候必定要具這四個緣,那就不能少這個緣,“說緣于無,無漏之心無此緣者,便違聖教及違比量”,那就是說,從四個緣的道理,也可以證明,護法菩薩說的變相分作親所緣緣是對的,這個道理是比其它幾個論師說的要殊勝、更合理。這是第二個問題。

  

  第叁個問題:凡夫遍計所執無體的假法,爲凡夫盲人說也,聖者如何緣之?

  

  這在後頭就講了。我們看後頭,叁十二頁的正面第二行,“若無漏心不能親取境,應不知無者”,這個“無”就是指的遍計執,假使無漏心不能親取境的話,那麼不能知“無”。這個也就是我們剛才說的第一個問題,這裏就把它解釋了。“此亦不然”,這個問難是不成立的,“佛知諸法,皆性離言,非無非有”,佛認識一切法,都是離言的性的,既不是說無,也不能說有,“疏所緣中,以所執境爲其本質,增上力故,心變爲無,體實是有,相似無法,知此離言法,非如凡夫假智,及言二法所取,對凡夫說,此離言法上,凡境爲無,名爲知無,非是親以無爲相分”,這就解釋清楚了,佛能夠緣遍計所執的凡夫境,但是不是親緣。

  

  (39B)佛了解一切法,都是離言性的,既然是離言,那就說有也不是,說無也不是。有、無都是言說,離言就是離開有、無。“以所執境爲其本質”,就是凡夫的遍計所執,這個境,是本質,“增上力故,心變爲無”,以這個境的增上力,佛的心裏邊變一個無,變個相分。就像鏡子一樣的,鏡子照的那個遍計所執境,在鏡子裏邊就現一個無的相。“體實是有”,這個變的相分,體是有的。鏡子是有的,鏡子裏照的像是無的;這個遍計所執的像就照在鏡子上,這個鏡子就是相分,這個相分是有體的。“相似無法”,但是現的相,鏡子裏照的那個像,跟外邊的遍計所執(就是那個“無法”,沒有體的法),是一模一樣的、“似”的。“知此離言法,非如凡夫假智,及言二法所取”,凡夫執著這個——下面不是說,佛能夠跟凡夫一樣地知道嗎?那個,也不是。佛知道這個遍計所執的法是離言性的,凡夫呢,假智(假智就是那些世俗智,不是無漏智)跟那個言說,這兩個法,自體是有言說、有執著的。所以,對凡夫說是執著的遍計執,佛雖然現遍計執的相,但是不像凡夫執著,觀它還是離言性的,“此離言法上,凡境爲無”,在這個離言的法上,這遍計所執境是無,“名爲知無”,這就叫知無了。前面你說應不知無,這裏就跟你說了,是可以知的,凡夫的遍計所執境,佛不是不知道,佛是知道的;雖然知道,但不像凡夫那麼執著,佛知道它是離言性的,“非親以無爲相分”,並不是親取這個相,是以相分現一個“無”的相,來緣那個無的相分,並不是親自以這個“無”(所執著的遍計執、沒有的境)來作相分。就是說,它的相分是有體的,但是相分現的相是無,就是鏡子照一個無的相,而緣的鏡子是有體的。所以護法菩薩主張,對于緣凡夫的遍計所執境,是能緣的;不是不能知無,是能知無的,但是知的無,不是親自以無爲相分;相分並不是無,相分是有的,但是相分上現一個無的相,這個也能知道。

  

  這些,前面說護法菩薩說的有缺點,這個地方又把護法菩薩的所謂缺點補起來了,那就是說護法菩薩的解說是沒有什麼缺點的,是最殊勝了。總的來說,玄奘法師到印度去學的時候,是依戒賢論師學的,戒賢論師是護法菩薩的嫡傳弟子,所以這個系統以護法菩薩的主張爲勝。當然藏地以安慧菩薩這一派爲主,這個有一些是不一樣。我們漢地是以護法菩薩爲主。我們接著講下去。

  

  七個難講完了,最後是第二個大文,“結己所造,歎深推佛”,總結自己所造的論,感歎唯識道理甚深,只有佛能夠徹底地了解。這一點是值得我們學習的。現在的人寫一本書,裏邊很多的錯誤,但是他自吹自擂,總說這是空前絕後,以前的人沒有著過這本書,以後的人也著不出來,他是最了不得的人。這個我們跟世親菩薩一比較的話,太慚愧了。世親菩薩是唯識專家,是唯識宗開宗的祖師之一,但是他謙虛到這樣子,說他自己只能講一點點皮毛的東西,真正甚深的道理還是不知。這也是一個老實話,後邊也有說,因爲世親菩薩,他自己示現的是在加行道的暖位。在暖位,無漏智還沒有生起來,那當然了,對唯識道理還不能親自證到,只能是從佛的教誡裏邊,用自己的智能比量而知,不能親證這個唯識的性。所以,若說真正知道呢,當然不敢說了,就是依佛的教理,這樣子來推論,基本上根據因明不會錯,這是可以的。但是他連這一點也不承認,他說自己講得很淺,“歎深推佛”,真正甚深的唯識道理,只有佛才能徹底圓滿地知道。

  

  “初略總舉,歎深推佛,後廣別顯,結造推深”,先是略,後是廣,先歎深,後推佛。

  

  “唯識理趣,無邊”,這一段我們講過了,我們再重複一遍,因爲停了兩天可能會忘掉。唯識的道理,它的趣向,旨趣無邊,“決擇品類差別,難度甚深”,既難度又深,難度是廣,甚深是深。“理者道理”,唯識的道理,唯識的旨趣,“趣者趣況,所趣處也”,就是要到的地方,我們的目、志趣。唯識的道理跟它的旨趣都是甚深是無邊。

  

  “決擇”,我們經常用“決擇”這兩個字,這裏就講得很清楚,“以覺慧決了簡擇也”,以覺慧(智能)去決了(決定)它,簡擇它,把那些壞的去掉,“決簡染疑,擇簡邪見”,決是決染疑,染汙的疑,這個不好的疑要把它去掉,就是決定,決是決定的意思。“疑”有幾種,禅宗裏邊參禅的時候,要起疑情,這個疑情,你說我不要起,那你參禅參什麼呢?你就參不成了!那個不是染疑;染的疑是對叁寶、對聖者懷疑,或者對師的懷疑,等等,這是染汙的疑,這個染汙的疑要去掉。這個要決定,不要産生懷疑。擇是簡別邪見,把邪的去掉,把正的拿起來。

  

  邪見、染疑,這兩個壞東西跟智能不一樣。智能是有決有擇,而邪見是“決而不擇”,邪見生決定,假使說這個人,見是邪的,他信外道的,他很堅決,你怎麼勸都勸不動他的,但是決而不擇,他好壞都不知道去分別,只知道自己決定了——決定如此!那再也不能轉移,就是這個邪了。邪有“決”的作用,而沒有“擇”的作用,就是真的、壞的他分不清楚,但是他抓了一個東西,就堅決不動,這是“邪”;而“疑”呢,“擇而不決”,他好的、壞的倒還有些分別,但是分別了半天,決定不了倒底哪個好、哪個壞,總是自己心裏沒有決斷心,他倒不是一向偏于邪的。

  

  這兩個都不好。邪見決而不擇,當然,不可挽救了,這樣的人就很不好;但是疑的話,擇而不決,人家給你說了,你還是懷疑,給你正面講,你反面地還要去考慮考慮,舍不得丟掉,總在裏邊模棱兩可、疑惑不決,這樣的人也是沒有用,雖然比前面那個好一點,但是也好不了多少,你正道還進不去,這並不好嘛。所以這兩個都不行的。而覺慧則是“異邪見疑所行境界”,就是有雙關的,既是“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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