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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念住講記▪P26

  ..續本文上一頁》這段文爲據,稱之爲「根」是不對的了;它雖然也有執受,但是屬非根所攝。

  若以此扶根塵爲境的話,「是名于內外身住循身觀」。因爲它不是根,所以叫做「外」;但也有執受,所以又名之爲「內」。

  

  〖戊二、住循叁觀〗

  【如是若緣依前叁色所生受、心、法爲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叁觀。】

  像這樣緣這內、外、內外叁種色所生的受心法爲境,就是住循叁觀。

  

  〖丁叁、約輕安粗重對辨二 戊一、住循身觀〗

  【複有差別,謂若緣自內定地輕安俱行色爲境,是名于內身住循身觀。】

  「複有差別」:這是第叁義。

  「若緣自內定地輕安俱行色爲境」:自己名之爲內。就是這個人得到色界定,在定裏面輕安樂、心和身同時活動,名爲俱行。若出定以後,輕安樂慢慢就消失了,消失了就不是俱行。以這樣的輕安俱行色爲所緣境的時候,「是名于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自內不定地粗重俱行色爲境,是名于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自內不定地粗重俱行色爲境」:若是這個修行人,還沒有得這麼高深的禅定。若是定地,就有輕安樂,身體是輕妙的、不粗重;不定地,是沒有得定,身體是粗重的,所以,緣不定地粗重俱行色爲境,「是名于外身住循身觀」。

  這個意思和前面就不同了;自家也就有內、外的差別,以定爲內、以不定爲外。

  得定的時候修四念住,那個力量很大,很容易就能斷惑證真、得無生法忍!未得定時修四念住觀,力量不大,但是也會有作用。

  

  【若緣他輕安俱行、粗重俱行色爲境,是名于內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他」:若緣別的人。「輕安俱行、粗重俱行色爲境」:就是另外一位有修行的禅師,因有入定、出定的不同,所以有輕安俱行、粗重俱行的差別;現在以這樣的色爲所緣境,「是名于內外身住循身觀」。得定的爲內,粗重、沒得定的就名爲外。

  

  〖戊二、住循叁觀〗

  【如是若緣依前叁色所生受、心、法爲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叁觀。】

  如是若緣依前述內、外、內外叁色所生的受、心、法爲境,隨其所應,作住循受觀、住循心觀、住循法觀,當知即是住循叁觀。

  

  〖丁四、約能造所造對辨二 戊一、住循身觀〗

  【複有差別,謂若緣內能造大種色爲境,是名于內身住循身觀。】

  這是第四義。「複有差別」:又有不同。

  「若緣內能造大種色爲境」:大種,就是堅濕暖動的地水火風;它具有組成一切色法的功能,所以叫做種,普遍一切處,所以名之爲大。若緣自身能造的四大種爲所緣境,「是名于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外能造大種色爲境,是名于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外能造大種色爲境」:若緣外邊山河大地,能造色的四大種爲所緣境,「是名于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依能造大種色所生根境所攝造色爲境,是名于內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依能造大種色所生根境」:依這地水火風能造的大種色,所創造的物質,也就是五根和五塵。「所攝造色」:根就是內,境就是外。若是依能造大種色所生出來的根、境所攝的造色,「爲」所緣「境」,「是名于內外身住循身觀」。

  

  〖戊二、住循叁觀〗

  【如是若緣依前叁色所生受、心、法爲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叁觀。】

  如是若緣依前述內、外、內外叁色所生的受、心、法爲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叁觀。

  

  〖丁五、約有識無識對辨二 戊一、住循身觀〗

  【複有差別,謂若緣有識身內色爲境,是名于內身住循身觀。】

  這第五段,還是根據前面「雲何爲身」所說的。

  「複有差別」:又有不同。「謂若緣有識身內色爲境」:指這個身體,還活活潑潑生存,它是有感覺的,叫有識身;以這樣的色爲所緣境的時候,「是名于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無識身有情數青瘀等位色爲境,是名于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無識身有情數青瘀等位色爲境」:這個人原來是有情數,但識一離開身體,就變成了死屍,有青瘀、膿爛、散壞這些各式各樣的變化;依這樣的境界爲所緣境,「是名于外身住循身觀」。差別是:生存時名爲內,死亡時名爲外。

  

  【若緣無識身色于過去時有識性、有識身色于未來時無識性,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爲境,是名于內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無識身色于過去時有識性」:若是觀察這個死屍的色,他在過去的時候,是有識的功能、體性;但現在是無識的。

  「有識身色于未來時無識性」:觀察現在這身體的色法是有識;但是未來死亡的時候,又是無識性了。

  「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爲境」:雖然有識、無識,過去、未來是有差別;但是,有識身、無識身彼此的法性是相似的、是平等的;以這個作爲所緣境,「是名于內外身住循身觀」。我現在有識,但死掉以後就無識了;這樣,等于是修無常觀了。

  

  〖戊二、住循叁觀〗

  【如是若緣依前叁色所生受、心、法爲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叁觀。】

  這樣若緣依前述內、外、內外叁色所生的受、心、法爲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叁觀。

  

  〖丁六、約中表及變不變對辨二 戊一、住循身觀〗

  【複有差別,謂若緣自中身發毛爪齒等相爲境,是名于內身住循身觀。】

  這是第六義。「複有差別」:又有不同。

  前邊「雲何爲身」,解釋叁十五種身相時所說的中身、表身。

  「謂若緣自中身發毛爪齒等相爲境」:若以自身中的發毛爪齒、心肝脾肺腎這些不淨物等相爲所緣境,「是名于內身住循身觀」。

  

  【若緣他中身發毛爪齒等相爲境,是名于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他人生命體的中身的發毛爪齒等相,爲所緣境,是名于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內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及緣外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爲境,是名于內外身住循身觀。】

  「若緣內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自己內的表身,初死的時候可能沒有變異,可是不久就有變異了,所以有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的不同。

  「及緣外表身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他人的表身,也是有變異、不變異青瘀等相。

  「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爲境」:彼此都是相似法性、平等法性的,以這樣的色作爲所緣境,「是名于內外身住循身觀」。

  

  〖戊二、住循叁觀〗

  【如是若緣依前叁色所生受、心、法爲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叁觀。】

  如是若緣依前述內、外、內外叁色所生的受、心、法爲境,隨其所應,當知即是住循叁觀。

  

  〖丙叁、總結〗

  【如是等類身受心法諸差別門,當知多種,今于此中,且顯少分諸門差別。】

  這都是根據前面「雲何爲身」那一段,而分成循身觀、循受觀、循心觀、循法觀。

  「如是等類」:就是指前面內、外、內外叁類的所緣境這六大段,「身受心法諸差別門」:門就是類的意思。身、受、心、法各式各樣的差別。

  「當知多種」:在前面「雲何爲身」那一段,舉出叁十五種身,一共合成了十四對,所以當知有多種;若從這裏類推,則有很多很多種不同的四念住的觀法。

  「今于此中,且顯少分諸門差別」:現在這裏只提出七對,並沒有全說,所以是少分的諸門差別。

  我們從佛菩薩開示的佛法上看,出家人是很忙的,但是表面上看不出來。看他在那兒靜坐,坐完了出來跑一跑,好像沒有什麼事兒似的;實在來說,沒有閑時間寫信、通電話的。

  我們現在也是很忙,當然各人有各人的理由,但是忙了一生,一無所得!如果真實在四念住用功、這樣的忙,一定會有成就!有成就了,是放大光明的境界!

  在其他的事情上忙,就是我、我所的這些境界;不是愛煩惱、就是見煩惱,就在上面,把我、我所弄大一點、多一點、美一點。若是修四念住,無我、無我所,心情快樂,沒有煩惱,會有更廣大的境界,是不同的!

  即使是沒有修四念住,光是歡喜靜坐,能得到欲界定都是很自在的,更不要說得未到地定、初禅了。欲界定就是九心住,到九心住最後的「等持」,心裏不散亂也不惛沈,明靜而住,能坐二十四個鍾頭乃至七天;雖然還沒有輕安樂,有這種境界身體也會很舒服。這也很好嘛!好過那些是是非非、煩煩惱惱的境界。

  當然,世間上的凡夫難免會遇到事情來沖擊,如果你有一個欲界定的安心法時,不管那聽來的話、看到的事!一攝心入定,就是很清淨、很自在。若是沒有這個安心之道,就會被那一陣風吹得很苦惱,小小一句話就受不了。

  我們把這筆帳算一算,還是修行好。快樂!我認爲是這樣子。

  

  〖甲二、明建立二 乙一、顯四種四 丙一、約對治顛倒義二 丁一、總標〗

  【又爲對治四顛倒故,世尊建立四種念住。】

  現在這以下的文,是第二大段,說明佛建立四念住的目的是什麼?爲什麼要說四念住?

  第一科,先說出佛開示四念住的四個原因。現在說第一個理由,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

  「又爲對治四顛倒故,世尊建立四種念住」:「又」就是對第一大段辨體相說的。前面說明四念住的體相,但是,佛爲什麼說四念住呢?就是爲了消除凡夫的四種錯誤,所以才建立的。

  

  〖丁二、別釋四 戊一、身念住二 己一、標立〗

  【謂爲對治于不淨中計淨顛倒,立身念住。】

  第一個,建立身念住的理由。

  「謂爲對治于不淨中計淨顛倒,立身念住」:是爲了消除凡夫于不淨中計淨的顛倒——在汙穢、臭皮囊的境界裏面,執著是清淨的、美好的,這是一個顛倒迷惑;因此而造了種種的罪業,流轉生死。由這樣的理由,安立身念住這個法門。

  

  〖己二、釋義〗

  【以佛世尊于循身念住中,宣說不淨相應四憺怕路;若能于此多分思惟,便于不淨斷淨顛倒。】

  前面是標出理由,這以下解釋。

  「以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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