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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P17

  ..續本文上一頁不決定的意思。我現在有了瞋心,憤怒,但是還沒想要向對方采取行動,不決定,那個是屬于煩惱。我決定要對這個人怎麼損害,這時候叫意業,就是思心所;有了決定以後,發動出來行爲,在身體上有行動,叫身業;在語言上表達出來,叫語業。加起來就是叁業──身、語、意。這就是行蘊。

  若是我們修學佛法,有出離心,有厭離心,有發無上菩提心。修學戒定慧,修學六波羅蜜,修學八正道、叁十七道品,這是向于無漏業。

  識蘊,識是了別的意思。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我剛才分別過前五識和第六意識的差別,但是意識的作用很大。識和受想行不同的地方是什麼呢?受想行就是識的作用,識是受想行的體。這個識接觸到境界的時候,會有受,有想,有行。離開了識,那會有受想行呢!

  《成唯識論》說到一個譬喻很好,說是水被風吹而有波浪。這個水就是識,波浪就是受想行,他們是不能分離的。但是識裏邊還有其它的意思,到下文再講。

  一、善識這個識,在我們欲界的人來說,一共有四種識。色界天、無色界天有叁種識。有善識、不善識、有覆無記識、無覆無記識,我們欲界的衆生有這四種識。

  善識就是我們的第六意識,他從信心所、慚、愧、無貪、無瞋、無癡,與這些善心所和合的時候,那叫做善識。善就是我們能夠做利益人的事情,這就是善識。

  二、不善識

  不善識,我們欲界的人有的時候有惡心,無慚、無愧、貪、瞋、癡這些活動,這就是不善識。

  叁、有覆無記識

  第叁種是有覆無記識。無記,就是不能分別它是善,是惡,所以叫無記。覆,是遮障、障礙的意思。佛法裏面所謂障,就是能障礙聖道,障礙你不能成爲聖人,你有這件事,你就不是聖人。能障礙聖道,能隱蔽你的清淨心,所以叫有覆。

  有覆無記識是指什麼說的呢?就是我們微細的識裏邊。識有粗顯的,有微細的。我們沒有睡覺,我們這樣子活動、說話、做事的時候,這個識是第六意識,很明利的,是粗顯的,我們自己也能感覺到。還有一種是微細的,你不容易覺知到的,就像我們睡覺的時候,也沒有作夢,什麼也不知道,但是這個時候還有識,識還存在的。

  就說滅盡定,滅盡定說是識沒有了,但是識不離身,識還沒有離開他的身體,還有識,但是很微細,很不容易覺知到,是微細的識。這個微細的識,就是細意識。這個細意識裏面,有我見、我愛、我慢、我癡,還有這麼多的煩惱。但是因爲那個識非常的微細,這個煩惱也隨著很微細、很微細的,不明顯,所以說無記。雖然說無記,但是他還是有這些障礙,所以叫有覆。

  無覆無記就是我們的前生的業力招感果報識,果報識是無記的,沒有這些煩惱。這在唯識的經論裏面講,就是阿賴耶識,阿賴耶識是無覆無記,沒有煩惱;有覆無記識就是第七識。這在唯識的經論裏面這樣分別,但是在《般若波羅蜜經》裏面,不說有第七識,也不說有第八識,就說第六識。但說有這四種識:善識、不善識、有覆無記識、無覆無記識。我們欲界衆生是這樣子。

  色界天、無色界天的衆生,他們有叁種識,就是沒有不善識。欲界的衆生惡心強,善心弱;上二界的衆生,善心強,惡心很軟弱、很軟弱,所以他們沒有不善,他們的境界很如意。他們就入禅定,禅定已經是果報得到的禅定。隨時可以入定,當然有的時候也有掉舉。他很快樂,他沒有惡心,痛苦的時候也沒有惡心。所以他們只有叁種心。

  剛才我們說受的時候,說聖人的境界,聖人的識是無漏識,是明相應識,就是無漏智慧相應的識。

  色受想行識這五蘊,在經論裏面解釋很多很多,若是完全講,要很多很多時間,我不想多講,就講這麼多。

  「照見五蘊皆空」,「照見五蘊」說完了,現在就講「皆空」,說空的意思。這個空,應該分兩部分,一個是我空,一個是法空。我們先講我空。什麼叫做我呢?我們通常說話,我們常說我,常是用這個字。我們不學哲學的人,也沒學過佛法的人,就認爲這個身體是我,很現成的就是這樣講。可是若是仔細地分析,事情就不是那麼簡單。

  現在先講「我」的定義,什麼叫做我?《阿含經》上,和《瑜伽師地論》裏面,和《大智度論》裏面說得很清楚,就是常恒住、不變異的,那叫做我。常恒住是永久的存在,它沒有終了的時候。不變異,就是不變化。其它的境界,種種的事情怎麼變化,它不受影響,它不變異。不變異,有個「自主」的意思。我這樣決定,就是這樣決定,你不能影響我的,有自主的意思,所以叫不變異。常恒住、不變異,有主宰性的,叫做我。

  我們先認識到我的定義,然後用這個定義,在色受想行識上觀察,有沒有這個我?如果沒有,這叫我空;如果有,那就叫有我,不叫我空,應該是這樣解釋。

  剛才說的色受想行識,在佛法裏面解釋,都是有爲法,都是因緣所生,都是有生有滅的。色法有變壞義,是有生有滅;受、想、行、識也都是有變壞。我們的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前五識有的時候起作用,有的時候不起作用。我們的第六意識一注意,講話的時候,雖然眼睛還在那裏,但是已經不見了。你本身一注意什麼事情的時候,耳雖然在,但是不聽聲音。不聽聲音,耳識那時候不起了,他也有生滅。第六意識也有生滅的變化,也有生滅的不同。

  剛才說細意識,這個微細的意識,實在就是意根,就是眼耳鼻舌身意那個意根。有六根,有六境,有六識。說六識,這個第六意識,就是我們現在自己能感覺到這個明了性,這是第六意識。說那個微細的意識,就是眼耳鼻舌身意的那個意根,這是兩回事,當然互相有關系。

  第六意識也很明顯是有生滅的,若是入了滅受想定,第六意識就不起了,就是滅了,但是意根還在,所以說識不離身。在唯識的經論上,你入了滅受想定,你的阿賴耶識還在。識不離身,這個識是什麼?就是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如果要離開這個身體,這個身體就壞了,地水火風,我們的眼耳鼻舌身,這裏面的生理組織就敗壞了,就不可能再活了。

  但是微細的意根繼續存在的時候,仍究是沒有死。所以佛教裏面說人的死與生的不同在那裏?不是第六意識生滅的變化,不從那裏講。就是阿賴耶識存在,這個人就

  是活人;如果阿賴耶識走了,實在也就是滅了,阿賴耶識也是有生滅的,滅了,這個身體就不是有情了,就是無情物了,就是地水火風。

  所以從這一方面說,不管是前五識也好,說第六意識也好,說第六意根也好,說阿賴耶識也好,都是有生滅的,不是常住的,沒有一個常住的我。沒有一個常住的東西,那麼你認爲有一個常住的我,就不對了!沒有我可得。

  我們執著有我,這個說法很多,主要就是兩個說法,一個是色受想行識是我;一個是離開色受想行識,另外有一個我。現成的話,就是即蘊是我,離蘊是我。這個即蘊是我,很明顯地不對,因爲色受想行識都是有生滅的,都是因緣有的,因緣離散了,這個身體就是要壞,連識都壞了,那裏有常住不壞的我呢?沒有。

  說是另外有一個我,另外有一個我,這個地方也有問題。在《中觀論》上問:「一合相而知」。你用什麼行相知道有一個離開色受想行識,另外有一個常住不壞的我呢?說是能見色,聞聲的這個,我能感覺苦樂的這個,我會走路的這個,這個就是我。其實這個不是,能見色聞聲的是,就是眼根、耳根,眼識、耳識。會走路的是身體的風道,血管這個血流通地正常,第六識他要動,就會走路,不是有一個我在那裏指揮,才會走路。

  另外一個譬喻,在這個地方,《中觀論》上不說那麼多,就說「一合相而知」。佛在世的時候,當時的外道,所說種種我的相貌,都是色受想行識的相貌,另外提不出來單獨我的相貌,所以不能建立我,不能建立離開色受想行識有一個我。

  在《顯揚聖教論》上用一個譬喻來破外道的我。如果有我,這個我在什麼地方住?說是在色受想行識裏面住。在這裏住,怎麼樣住法?說是像人在房子裏住似的。《顯揚聖教論》的作者說:「如果這樣子,主人他可以離開這個房子出去」。房子還在,主人可以出去。可以出去,這個身體的色受想行識還在,這個我可以不在這裏。不在這裏,那麼這個人的色受想行識還可以活動,那麼要我做什麼呢?要那個常住的我做什麼?那就沒有作用。說這個主人離開這個房子,到別的地方去,他也可能死掉了。在譬喻上說這個人是死掉了,這個我也是無常的,就和常住我的定義不合了,所以不能說有我。

  另外一個意思,他譬喻薪和火的意思。像火在薪,木材能燒火,火就在木材裏面。說這個我就在色受想行識裏面。這樣子,火不能離開薪,單獨地存在,它不自在,不能單獨存在,「我」不能離開心單獨存在。薪若燒光了,火也就沒有了。色受想行識如果滅了,也就沒有我了,這樣子講我,也是無常的,不符合常恒住、不變異我的定義,也沒有我。

  他又說:如燈發出光明,光明在燈上面;就像我在色受想行識裏面一樣。燈油盡了,也就沒有光明了,光明也是生滅的。這和常住的我也不對勁。所以即蘊是我,離蘊是我,都是找不到我的,所以叫做我空──我是沒有的。沒有我,我們平常說有我,說我是什麼呢?就是依色受想行識假立一個我,是假立的我名,有「我」的假名字,叫做我,並不是有一個獨立、自在、常恒住、不變異的我,所以叫做我空。

  上一次講的我空的道理,我想再簡單的說幾句。我們衆生的生命,佛簡單地說明他,是由色受想行識五蘊組織成的。我們衆生因爲有無明,不知道真實相,就自然而然的認爲五蘊是我。或者是認爲色蘊是我,或者認爲受蘊是我,或者認爲想蘊是我,或者認爲行蘊是我,或者認爲識蘊是我。我們一般的人習慣上這樣子執著,並沒有深入的研究。但是在印度,與佛同時的外道,他們有深入的觀察。他們認爲五蘊裏邊是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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