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脫羅剎鬼的災難!
有個故事,提到五百位商人遇見羅剎鬼。這五百人之中,只有一個人不相信佛教,其余四百九十九人都信佛教。大家都念觀世音菩薩,羅剎鬼就看不見這四百九十九人。而那位不相信佛教、也不念觀世音菩薩的人說:「這是迷信!羅剎鬼若要吃我們,觀世音菩薩有什麼辦法呢?」他既不相信觀世音菩薩,也不念觀世音菩薩,因此羅剎鬼能看見他,把他抓去,准備吃他。這時候,他也害怕了,于是念觀世音菩薩,羅剎鬼就不敢吃他,也看不見他了,因此「皆得解脫羅剎之難」。
另外,有一個故事說到,有個國家與羅剎鬼相鄰,而羅剎鬼常到這個國家捉人吃。老百姓有這樣的苦惱,就報告國王。國王于是想了一個辦法和羅剎鬼商議:「我們每天送一個人給你吃,你不要過來捉人!」羅剎鬼同意了。這樣一來就必需排出一個次第,先後送人給羅剎鬼吃。
有一天,排到一戶人家,他們只有一個兒子。如果將他們的兒子送去,他們就沒有兒子了,所以就向國王要求,改派別人去。「這是不可能的,一定是你的兒子要去!」國王說。
這一家人是相信佛法的,當父親把兒子送到羅剎鬼那裏時,就告訴兒子要念觀世音菩薩。果然!第二天,父親去看,他的兒還在那裏沒有事。于是,這位父親將兒子領回來,並報告國王。國王就通知全國,大家都念觀世音菩薩,羅剎鬼就不敢來了,所以,皆得解脫羅剎之難。
前面曾經說過,我們內心裏面有煩惱——有貪心、瞋心、高慢心、疑惑心、嫉妒心等種種的心。因爲內心有煩惱,所以就會做錯事、就會造罪;有了罪就會受果報,凡夫無量劫來都是如此。而觀世音菩薩慈悲,憐愍我們,當我們受果報時,菩薩盡可能地想辦法來救護,使令我們不受苦。這在全面的佛法來看,實在是不得已而爲之的。
佛菩薩的慈悲心是很深的,看見我們受苦,同情我們、救護我們。可是,以佛菩薩的心情來看,救護你這次的災難,並不保證你以後不再有災難,因爲我們還有很多很多的罪業!所以,佛菩薩就得另想辦法。那就是下文的意思——要爲我們演說佛法,使令我們修學佛法,斷除一切煩惱,不要再造罪,才能根本地解決一切的苦難。如果我們不修學佛法,不進一步的修學戒、定、慧,那麼,一個苦難接著一個苦難,沒個完的。所以,在佛菩薩這方面,一定要宣揚深一層的佛法,才能根本地救護一切衆生。
我們佛教徒相信佛法以後,也應明白這個意思:我們應該努力修學解脫生死的法門;如果不修學深一層的佛法,只是做一點散亂的功德,還是不行的,問題還是不能解決!
經文說:「是諸人等,皆得解脫羅剎之難,以是因緣,名觀世音。」前面無盡意菩薩向佛請問:菩薩以什麼原因、什麼理由名爲觀世音呢?現在,佛說到這裏作了總結:就是因爲這樣的原因,所以名之爲觀世音。
辛四、救刀杖難
若複有人,臨當被害,稱觀世音菩薩名者,彼所執刀杖,尋段段壞,而得解脫。
這是第四段,救刀杖的災難。
「若複有人,臨當被害」,若再有人臨當被殺害之際,或是自己犯了國法,爲法律所製裁;或是完全沒有罪,被冤枉地殺害;或其它原因被殺害。
「稱觀世音菩薩名者」,如果這個人能稱念觀世音菩薩名號的話。「彼所執刀杖」,被捉持、用來殺害這個人的刀或杖。「尋段段壞」,「尋」是立刻的意思;立刻地,那個刀或杖就一段一段地壞了,不能殺害這個人。「而得解脫」,這個人就解脫了,沒有被殺害的苦惱了。這種刀杖的災難,不論是被政府製裁,或被怨賊殺害,觀世音菩薩同樣都能救護!
《續高僧傳》中提到一件事:在南北朝時代的北魏天平年間,有一位孫敬德,這人相信佛法,家中供奉觀世音菩薩像,也常常地念觀世音菩薩、念〈普門品〉。有一次,他出門辦事,被土匪捉拿、捆綁起來,准備殺他。因爲他平時念〈普門品〉,也就知道要念觀世音菩薩名號,當土匪用刀殺害他時,刀就是尋段段壞;再換一把刀,還是尋段段壞。這是一件事實!
另外,在唐太宗時,當時佛教界中有一位法琳法師,非常地有學問、有辯才,對于中國的道教也特別的有研究。
在法琳法師的傳上看,唐朝開國皇帝——高祖李淵,原來也是信佛的。他初開始想打倒隋炀帝的時候,曾經向佛菩薩祈禱:希望得到叁寶的保護,使令他能成功的統一中國、做皇帝,他可以弘揚佛法。但是,做了皇帝以後,他的部屬太史令傅奕,曾經做過道士,不喜歡佛教。傅奕也很有學問,舉了若幹理由,向唐高祖建議把佛教送回天竺,要所有的出家人還俗。
這時候,法琳法師寫了一大篇文章,反駁傅奕。唐高祖看到法琳法師的文章,覺得講得也很有道理,就不提這件事了。但是,傅奕建議的事,對佛教終究還是有影響。唐高祖下令,只留一部份的出家人,其它的就逼迫他們還俗。
唐太宗做了皇帝後,又發生更嚴重的事情。就是道士之中,有人看見法琳法師的文章有謗毀老子之處,就向唐太宗告狀。唐太宗勃然大怒,下令捉拿法琳法師。法琳法師聽見消息,不勞逮捕,就自己過來了。
一開始,唐太宗派幾位大臣審問法琳法師。但是,法琳法師是特別有學問的人,那幾位大臣辯不過他。後來,唐太宗就親自審問,對他說:「你知道我是姓李的,老聃也姓李,他是我們的老祖宗,你知道嗎?」
他的意思,就是指法琳法師不可以毀謗道教,道教是我老祖宗創立的,是高過佛教的。所以,唐太宗曾下令,若是集會的時候,道教的道士要在前面,佛教的僧尼居後。
法琳法師對太宗說:「陛下能尊敬、贊歎自己的祖先,這是對的!但是,老聃姓李,和陛下這個李不同。陛下這個李是南北朝時代北魏拓跋氏的李;拓跋氏譯成漢語就是李,陛下是那個李。老聃的李,是那個李呢?請聽我介紹。《敦煌寶錄》這本書說到老聃的事。書上說,老聃的父親姓韓名虔,並不姓李。他七十多歲了還很貧苦,也沒有妻子。鄰居益壽氏,家中有一年紀老大的婢女,此婢女與韓虔野合,生下老子。而老聃爲什麼姓李呢?因爲是在李樹下生的,所以姓李。因此,陛下姓的李,不是老聃的李。」
唐太宗聞言,勃然大怒,說:「你毀辱先人,用頭發來數你的罪都數不完!你著的《辯正論‧信毀交報篇》上說,只要念觀世音菩薩,用刀來砍,刀不能傷。現在,我限你七天念觀世音菩薩。第七天後,我用刀來砍你的頭,看能不能砍斷!」
唐太宗下了這樣一道命令,然後將法琳法師放進牢獄。法琳法師在牢獄裏面,當然會念觀世音菩薩;但是,內心非常悲恸,他寫出四句話:「草命如懸露,輕生類轉蓬;所嗟明月夜,難與古人同。」
「草命如懸露」,意思是:我們老百姓的命像草似的,並不貴重!「如懸露」,又像露水懸在草葉上,太陽一出來就消失了,表示喪斷性命是很容易的。
「輕生類轉蓬」,輕,是輕微,就是小的意思;我們的生命是很渺小的。「類轉蓬」,形容這個小小的生命,和蓬草相類似。在中國北方的山野裏面,長著蓬草,樣子好像圓球。這種草到了秋天的時候,風一吹,根就斷了,圓球就隨著風四處飄滾,所以說是「轉蓬」。「類轉蓬」就是很微賤,一點也不貴重,這表示人的生命很不值錢,都是無常,生、老、病、死的,一切衆生都是如此,沒有例外的!
「所嗟明月夜」,有什麼需要特別傷心的呢?「明月夜」,明月譬喻自己的心,夜譬喻無明。法琳法師心想:我修學佛法而尚未得聖道,這一念心還與無明在一起,當此生命危急的關頭,心裏面不安哪!七天之後,皇帝即將殺死我,內心很悲恸!
「難與古人同」,我這種境界很難與古代的高僧相比。古代高僧修行成功,內心有聖道,生與死是沒有差別的,不在乎這件事的。這句話表達出他現在內心的不安,也表示了慚愧的意思。
這時候,忽然間有一個很高大的人來了!其實,那不是平常人。那人對他說:「你既能爲佛法的住世,而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來保護佛法,默默中就會有很多的護法善神保護你,請你不需要有特別的顧慮!」說完,這人就不見了。這時候,他的心情稍稍的有一點兒安慰。
到了第七天,唐太宗派人問他:「七天前,陛下告訴你念觀世音菩薩,現在已經是第七天,有什麼靈驗嗎?」
法琳法師回答:「隋代炀帝使中國擾攘,民不聊生,盜賊蜂起,百姓如在水深火熱之中,很是苦惱!陛下平定天下後,使令百姓免離這些災難,能夠安居樂業。這樣說來,陛下就是觀世音菩薩!這七天我沒有念觀世音菩薩,我念陛下!」接著又說:「我寫出來的文章,貶斥道教,贊歎佛教,都是有根據的。若是我有一個字說錯,陛下殺死我,那是我咎由自取;若是皇帝能夠講道理,那麼就如〈普門品〉所說:不能損一毛——我連一根汗毛都不會受傷。若陛下不講道理,我便有伏屍之痛!」
這個人把他的話記錄下來,報告唐太宗。唐太宗看完這幾句話,心裏很快樂!于是命令法琳法師去見他。見了面,唐太宗對他非常地禮貌、客氣。這時候,唐太宗說出了良心話。他說:「對于什麼是佛教?什麼是道教?究竟誰大誰小?我實在不懂,你再重新對我講一講!」
法琳法師于是解說了一大段,說完以後,唐太宗認爲他無罪,就把他釋放了。但是,周圍的人都認爲他對陛下沒有一點兒禮貌、說了很多毀辱的話,一定要殺掉才可以!
唐太宗說:「他說的話、他寫的文章,我都曾經好好注意讀過,都還是有根據的,不能說他不對。這樣好了,就不准他住在長安,把他移到益州去。」
這件事記載在法琳法師的傳記上,可見法琳法師爲了護持佛教能不惜生命,唐太宗下令要殺他,他念觀世音菩薩七天,果然是不損一毛!
「若複有人,臨當被害,稱觀世音菩薩名者,彼所執刀杖,尋段段壞,而得解脫。」而這位法琳法師的情形,根本就沒有殺,也就沒有刀尋段段壞的事,便得以解脫了。這可見念觀世音菩薩,的確是非常…
《妙法蓮華經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講記》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