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五欲無實,如夢所得;五欲不久,如假借須臾。世人愚惑,貪著五欲,至死不舍,爲之後世受無量苦。(《大正藏》第25卷181頁上)
又現實生活中,財、色、名、食、睡五事,能誘人迷醉,難以自拔,使人墮落,不能出離,故亦稱五欲。無論人間天上,五欲過患皆如經論所說。念佛,本來是爲了要超脫叁界生死輪回,現在此人卻留戀生死,將念佛來求福報,因果相召,非不能滿願,只是其人的識見如是之淺短,實爲令人可悲可憐也已!這就如同拿一顆無價的摩尼寶珠去貿易一粒巧克力糖吃。
論文舉第五種行爲是念佛爲“求來生,出家爲僧,一聞千悟,得大總持,宏揚法道,普利衆生”。淨土法門,念佛的目的,是在于求生西方阿彌陀佛極樂世界。今此人念佛的目的,是在于仍然滯留娑婆世界,要想來生出家爲僧。目的不一樣,所以,此人雖亦念佛,而不能謂之“有淨土”。
綜上所舉念佛人,或無信願,或雖有信願而不真切,或爲求人間天上的福報,或爲求來生爲僧等種種情形,根本原因在于沒有領會到佛度衆生的首要問題便是要了脫生死的問題。昔日,本師釋迦牟尼佛,于中印度摩揭陀國菩提伽耶大道場初成正覺,便往迦屍國波奈斯鹿野苑,爲憍陳如等五位弟子說法,度之成爲出家比丘,天下從此佛法僧叁寶具足。而其所說之法,所謂“叁轉*輪”[1],便是苦、集、滅、道四谛之法。一代時教,(依天臺宗)判爲藏通別圓。無論界內的藏通二教、界外的別圓二教,無論大乘小乘,內容雖多,而總皆依此四谛*輪爲基礎。[2]
苦集滅道四谛,亦稱四聖谛,乃是往聖先佛經曆修證實踐,證明爲顛撲不破的真理,故稱聖谛。苦集二谛爲世間流轉生死的因果關系。集,即煩惱,爲因;苦,即生死,爲果。滅道二谛爲出世間返本還原的因果關系。道,即道品,爲因;滅,即涅槃,爲果。佛教衆生,要知苦斷集,要慕滅修道。知苦,即首先要明了認識到凡夫衆生流轉叁界、輪回六道、飽受生死煎熬的痛苦,這是佛法中修行一切法門的前提,不僅是淨土法門而已。所以,古德開示雲:“真爲生死,發菩提心,是學道通途。”(《夢東禅師遺集》第22頁,香港1990年版)
由此可知,發菩提心,首先便是要了脫生死。除非已證無生法忍乘願再來的大菩薩,若自己不能出離生死苦海,侈談什麼發菩提心,度脫衆生,其主觀願望雖好,奈何實際上是辦不到的。諸大乘經論,皆如是說,自己尚且溺在生死海之中,焉能度他!按通途教道,至聲聞四果(阿羅漢),方得脫離叁界生死,對一般凡夫來說,此甚難故,釋尊以徹底悲心,垂宣彌陀淨土之特別法門。若人于此倘不在意,則仍舊迷昧,錯過長往,求出難期矣!因此,如前古德又開示雲:
“真爲生死,發菩提心,以深信願,持佛名號”十六字,爲念佛法門一大綱宗。若真爲生死之心不發,一切開示,皆爲戲論。世間一切重苦,無過生死。生死不了,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出一胞胎,入一胞胎;舍一皮袋,取一皮袋,苦已不堪!況輪回未出,難免墮落;豬胞胎、狗胞胎,何所不鑽;驢皮袋、馬皮袋,何所不取!此個人身,最爲難得,最易打失;一念之差,便入惡趣。叁途易入而難出,地獄時長而苦重。七佛已來,猶爲蟻子[3]。八萬劫後,未脫鴿身[4]。畜道時長已極,鬼獄時長尤倍。久經長劫,何了何休;萬苦交煎,無歸無救。每一言之,衣毛卓豎;時一念及,五內如焚。是故即今痛念生死,如喪考妣,如救頭燃也。
然我有生死,我求出離;而一切衆生皆在生死,皆應出離。彼等與我,本同一體;皆是多生父母,未來諸佛。若不念普度,唯求自利,則于理有所虧,心有未安。況大心(菩提道心)不發,則外不能感通諸佛,內不能契合本性,上不能圓成佛道,下不能廣利群生。無始恩愛,何以解脫?無始冤愆,何以解釋?積劫罪業,難以忏除;積劫善根,難以成熟。隨所修行,多諸障緣;縱有所成,終墮偏小(偏空小乘,皆因無此菩提道心)。故須稱性發大菩提心也。
然大心既發,應修大行。而于一切行門之中,求其最易下手,最易成就,至極穩當,至極圓頓者,則無如以深信願,持佛名號矣。
所謂深信者:釋迦如來梵音聲相,決無诳語;彌陀世尊大慈悲心,決無虛願。且以念佛求生之因,必感見佛往生之果。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響必應聲,影必隨形。因不虛棄,果無浪得。此可不待問佛而能自信者也。況吾人現前一念心性,全真成妄,全妄即真。終日隨緣,終日不變;橫遍豎窮,當體無外;彌陀淨土,總在其中。以我具佛之心,念我心具之佛;豈我心具之佛,而不應我具佛之心耶?!《往生傳》載,臨終瑞相,班班列列,豈欺我哉?!
如此信已,願樂自切。以彼土之樂,回觀娑婆之苦,厭離自深;如離廁坑,如出牢獄。以娑婆之苦,遙觀彼土之樂,欣樂自切;如歸故鄉,如奔寶所。總之,如渴思飲,如饑思食,如痛苦之思良醫,如嬰兒之思慈母,如避冤家之持刀相迫,如墮水火而急求救援。果能如此懇切,則一切境緣,莫能引轉矣。
然後,以此信願之心,執持名號。持一聲,是一九蓮種子;念一句,是一往生正因。直須心心相續,念念無差;唯專唯勤,無雜無間,愈久愈堅,轉持轉切。久之久之,自成片段,入一心不亂矣。
誠然如此,若不往生者,釋迦如來便爲诳語;彌陀世尊便爲虛願;有是理乎哉?!(《夢東禅師遺集》第叁、四頁,香港1990年版)
觀此,對于行人,何謂“有淨土”、如何“有淨土”這樣帶有根本性質的關鍵問題,定能洞然于胸而了無疑滯矣。唯願同仁依此而行,本此而修,定可保證萬無一失矣!願共勉之!
(待 續)
【注 釋】
[1]叁轉*輪:法,謂軌持法則,即客觀事物規律的真相。輪,取喻爲義。印度古時國王以金等爲輪,征服四方。此取“動轉不住、舍此趣彼、能伏怨敵”,是爲輪義。叁轉者,謂示轉、勸轉和證轉。
如佛初將四聖谛法,對五比丘一一指示說:“此是苦,是可以知道的;此是集,是可以斷除的;此是滅,是可以證得的;此是道,是可以修行的。”是爲初轉*輪的示轉。
第二番,佛對五比丘說:“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是爲二轉*輪的勸轉。
第叁番,佛以身示範作則地對五比丘說:“此是苦,我已知;此是集,我已斷;此是滅,我已證;此是道,我已修。”是爲叁轉*輪的證轉。
如是對四聖谛,各以示勸證之叁轉,是爲教之十二行。在叁轉過程中,能令行人生起眼(觀見)、智(決定)、明(照了)、覺(警悟)四種作用(功能),是爲行之十二行。如是上、中、下叁種根基的人,于叁轉中,各得悟道證果。于此可見,佛陀不愧爲是一位偉大的教育實踐家,身教重于言教。如《禮記·大學》雲:“有諸己而後求諸人,無諸己而後非諸人。”
請參見《佛說叁轉*輪經》(《大正藏》第27卷911頁)
[2]在藏教曰生滅四谛;在通教曰無生四谛;在別教曰無量四谛;在圓教曰無作四谛。(請參見《天臺四教儀》及《教觀綱宗》等)
[3] 《淨心誡觀發真鈔》中本雲:《靈感傳》雲,須達共舍利弗往圖祇園精舍。須達捉繩一頭,舍利弗捉繩一頭,共丈量之。舍利弗慘然不樂,須達問故。答曰:以天眼觀見過去毗婆屍佛時,亦于此建精舍,而此蟻子在此中生,乃至七佛以來,皆于此建精舍,而此蟻子,亦在此中。至今九十一劫,受此蟻身,不得解脫。(《卍續藏經》第59卷545頁上)
[4] 《大智度論》卷十七:郁陀羅伽仙人得五通,日日飛到國王宮中食。王大夫人如其國法捉足而禮。夫人手觸,即失神通。從王求車,乘駕而出。還其本處,入林樹間,更求五通。一心專至,垂當得時,有鳥在樹上急鳴以亂其意。舍樹至水邊求定,複聞魚鬥動水之聲。此人求禅不得,即生瞋恚:“我當盡殺魚鳥。”
此人久後思惟得定,生非有想非無想處,于彼壽(八萬劫)盡,下生作飛狸(鴿),殺諸魚鳥,作無量罪,墮叁惡道。(《大正藏》第25卷189頁上)
《《淨土決疑論》講記 十》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