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望楊廣以菩薩身份多多研習佛法,以改善政治管理。並希望他護持佛法,期望他爲以後佛教法門光大之所仰寄。大師也以“命盡之後,若有神力,誓當影護王之土境”作爲酬答。
第二條是請楊廣不忘製作南嶽大師的碑頌,以及請楊廣爲南嶽師于潭州所立的大明寺、彌天道安于荊州所立上明寺、智者所建玉泉寺等諸寺的檀越主。
第叁條是請楊廣發心協助建立天臺國清寺,爲天臺僧團建立一個修持弘法的根本道場。並要求賜給土地,乞公額一名,以保障天臺的寺院經濟。智者建寺的心願源于陳太建七年(575)秋初入天臺山時定光禅師的預言[16]。國清寺原是南朝陳宣帝太建七年(575),大師于天臺山隱居時所建,當時名修禅寺(後稱禅林寺),開皇十五年(595)智者大師重返天臺,由于戰亂等的原因,原來的修禅寺已荒廢。後來大師尋覓得“山下一處非常之好”的寺址,並在石城臨行前親描藍本以爲建寺模式,希望楊廣能護持此寺的興建,否則“不見寺成,冥目爲恨”。智者圓寂後,智越派灌頂、普明二人持遺書及《觀心論》、《淨名疏》叁十一卷送于晉王。楊廣大概強求智者出山,以致智者入滅一事心懷慚愧,對于先師遺命一一遵從,對長期充當智者侍者的灌頂、普明也親禮有加,令揚州總管府司馬王弘送二人還山,爲智者設千僧齋,並依圖造寺。于隋開皇十八年(598)開始建寺,隋仁壽元年(601)完成該梵刹的興築。寺成,初名天臺山寺。大業元年(604)楊廣稱帝,賜額“國清寺”,此寺遂成爲天臺宗祖庭。
第四條以給楊廣提一個“有米之州,當地輪送,則無此私費”的建議爲起始,述及國事國民,提到發心出家之人稀少難得,當今天下出家衆日益減少,老僧零落。智者分析了此時國家用人的情況說:“昔叁方鼎立,用武惜人,今太平一軌修文修福,正是其宜。”希望楊廣多度人出家,強調“若出家增益,僧衆熾然,則佛法得無量功德”。楊廣對此也作了一些功德,《國清百錄》記載他于大業元年(604)十一月二十九日,設千僧齋,敕度四十九人出家[17]。
第五條是說末法時代僧衆良莠不齊,請楊廣“王秉國法,兼匡佛教”。這是對他這位總持菩薩扶植佛教寄予重望。“有罪者治之,無罪者敬之”是大師將整個天臺僧團托付于他的高度信任。他深知末法時代僧衆的素質參差不齊,天臺僧團也難免存在著佛門敗類,以致危及整個僧團聲譽,禍患無窮,因此主動請楊廣“有罪者治之”,這已不是戒律中對犯戒者單純的“被擯”、“罷道”等處治方式,而是要加以王法的懲處。這一點顯然與大師內心深處的末法意識[18]有關,也是他護教方面的一個特別用心。後來楊廣做了皇帝,也注意過問天臺僧團的修習情況,並常常交待他們要如法行道,“勿損先師風望”[19]。
這幾點要求,總的目的是爲佛法、爲國土、爲衆生。大師認爲,佛法光興,則國土衆生俱蒙利益,故五點要求的主要核心是爲佛法,大師就是站在這一爲佛法的角度,希望楊廣能從外在的經濟政治護持到內部僧衆的出家管理等保護天臺僧團,爲保障佛教教團的發展營造良好條件。
智者大師的石城坐化雖是“知命在此”[20]的抉擇,也是他爲臺宗日後的更好地生存和發展的一種明智之舉。智者本欲終老于天臺,不願自己的弘法活動總是受到楊廣的監督與限製,因此在“機用將盡”之時,他奄然入滅,消除了楊廣的疑慮,換來了楊廣對天臺教團的護持。楊廣雖從智者受菩薩戒,尊之爲師,但他對這位有巨大影響力的宗教領袖一直懷有戒備之心。智者在石城病重的消息上報于晉王後,晉王忙遣醫李膺前往參病,並呈手疏曰:
總持和南。仰承出天臺,已次到石城寺,感患未歇,菩薩示疾,在疾亦愈。但于翹誠,交用悚灼,今遣醫李膺往處治,小得康損,願徐進路,遲禮觐無遠。謹和南。[21]
從他“氣疾兼笃,不能複前”[22],而晉王仍然催促智者“小得康損,願徐進路”來看,楊廣對大師還是深有疑慮的,因而急召他進江都,不容他在山高皇帝遠的天臺多留片刻。智者知其用心,深覺化緣已盡,住世無益,故而在進都路上選擇了“石城坐化”,這不失爲既尊師命(夢中定光禅師曾對他說“天臺乃寄終之地”,石城在天臺之西)終于天臺,又算應了晉王之請“大王欲使吾來,吾不負言而來也”[23]的兩全其美之舉。
叁、遺書與臨海鎮將解拔國
古往今來,高僧大德無不以衆生皆有佛性爲念,致力于放生事業。所謂“行滿業大,弘生爲最”[24],智者寫給解拔國的遺書就體現了大師舍己爲他、濟物救生的菩薩之心。此書收在《國清百錄》末條第一百四條,書中未明詳細寫作時間,但從信中他說到自己晚年辭還天臺幽谷的兩個目的,其中之一“爲案行江溪,修營福會(中略),使十千之魚,恣相忘之樂”。及信末囑托弟子普明將此遺書交給解拔國來看,應當也是智者臨終前的不久時間,但其時間可能比兩封遺書要稍早一些。原文有一千余字,主要述及天臺放生池的建立因緣,對解拔國護持放生一事的勸誡,和末後的勸書流通等。此叁部分內容釋析如下。
貧道少懷靜志,願屏囂塵。微悟苦空,得從閑曠。是以去西陝之舊裏,將領門徒,遊憩天臺,十有二載。但此山溪接江源,連亘海際,漁捕滬業,交橫塞水。殺戮既多,煮炙無算。夭傷物命,有足悲者。亦是公私去來,頻遭沒溺。以此死亡,不可稱數。貧道不惟虛薄,願言拯濟。仍率勵山僧,貨衣資什物,就土民孔玄達等,買茲滬業,永作放生之池;變此魚梁,翻成法流之水。故臨海內史計尚兒,敬法心重,仍請講說《金光明經》,至《流水品》。檀越羊公賀等,聞斯妙句,鹹舍滬業,凡五十五所。遂使水陸霑濡,人蟲荷澤。
蓋聞雨華滿室,答長者之恩;明珠照夜,報隋侯之德。斯固植妙行于前修,播芳風于末代。福不唐捐,善無虛失。仍以此事,表白前陳。敕雲:“此江若無烏賊珍味,宜依所請,永爲福池。”國子祭酒徐孝克,宿植德本,才地兼美。聞斯積善,請樹高碑。冀此洪基,與嶽同固。願茲勝業,將日月俱全。
這封書簡的第一部分,智者略述了天臺放生池的由來,國子祭酒徐孝克的樹放生碑及放生功德等,勸誡地方當局不要放任或縱容軍民毀所樹之碑,興殘害之業。
佛教尊重生命,提倡放生,《梵網經》和《雜寶藏經》等許多經論皆說到佛弟子應當慈心不殺,盡力放生,並述及放生的種種功德利益。漢地大規模放生始于天臺智者大師。
據《別傳》記載,太建七年(575)智者大師入天臺山後,當時天臺屬于臨海郡轄內,智者見天臺山麓臨海之民日以漁捕爲業,罾網相連四百余裏,江溪簄梁六十余所,“爲梁者斷溪,爲簄者渖海,秋水一漲,巨細填梁,晝夜二潮,嗷[口+岌]滿簄,顱骨成嶽,蠅蛆若雷。非但水陸可悲,亦痛舟人濫殒”[25]。大師心起憐憫,誓願拯濟群生,保全物命,乃以所得嚫施,買臨海漁滬一所作放生池。其時,臨海內史、宣猛將軍即計尚兒笃信佛法,請大師講《金光明經》。當師講到《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子品》中,佛往昔爲流水長者子救十千魚的故事時,“檀越羊公賀等,聞斯妙句,鹹舍滬業,凡五十五所”。大師還“善誘殷勤,導達因果”,感化漁民,漁民聞法後率皆改行轉業,好生從善,並獻臨海江滬溪梁六十叁所,達叁四百余裏,全部作爲放生池,這是我國有史以來最早的大規模放生,所救活的物命數以億萬計。計尚兒則下令嚴禁捕漁狩獵,放生的民衆。
此後,智者又遣弟子慧拔到金陵,上表陳宣帝,禀奏放生之事。宣帝崩,陳後主下诏嘉褒智顗功德,敕國子祭酒徐孝克撰寫《天臺山修禅寺智顗禅師放生碑文》,樹碑立石,銘文以贊其事。這也是中國有放生池及放生會記載的開始[26]。
書簡的第二部分是大師爲了鞏固放生這一成果,從世間法和佛法兩個角度進行對地方當局官員解拔國的護生放生的勸誡。
昔陳氏江東,地不過數千裏,猶若此慕善忘懷。仰惟皇帝陛下,秉金輪而禦八表,握寶鏡以臨四民。風雨順時,馬牛內向。信以道高堯舜,德邁軒羲。加複躬行十善,等赤子于群分;自運四弘,總下生而普濟。且不麑不卵,著自外書。救蟻救魚,聞之內典。豈有富天下而吝惜一江源,恩洽宇內而獨隔數百裏,改蓮華之池,興燒煮之業。使軍民恣其傷殺,水族嬰其酸楚,身首分離,骨肉糜潰。以貧道意,度皇帝之心,豈其然乎?豈其然乎?
但晉王殿下,道貫今古。允文允武,二南未足比其功;多材多藝,兩獻無以齊其德。茂績振于山西,英聲馳于江左。管淮海之地,化吳會之民。不以貧道不肖,曲垂禮接,躬膺世範。謬荷人師,具述事源。爰降符命,在所恭承,莫敢違越。假令別有嚴使,的奉敕符,毀所樹之碑,複民滬業者,貧道即振錫披衣,擔簦蹑履,遠遊京辇,詣阙上書,殒首碎身,以全物命。
況今上旨,總使江南收捕海族。而江溪山水,不出海魚。披省符文,事不相涉。特由在斯苟欲是非,毀壞放生,興殘害業。當今太平之世,路不拾遺。若恣軍民收羅采捕,則是奪人現財,公行劫盜。若以至尊欲令軍民豐沃,不許放生者。
昔貧道西遊,路經嶽州,刺史王宣武,仍結香火,禀受大乘。而彼地民不事農桑,專行殺捕之業。學士昙揵請講,遂即停留。一州五縣,鹹舍其業,凡一千余所。以事表臺,降敕開許。自是嶽州頻降祥瑞,使君宣武旌賞倍常。至尊神智高明,有感皆應,豈容爲軍民口味,奪人善業?縣尉此啓,恐成僻見。且江溪狹小,不及嶽州一基之地,又止有雜魚,本無海族。至尊以晉王殿下有文武奇才,故遍加委任。江南諸州,事無大小,皆由決判。今若不得注言,王教不聽者,則是是非由于縣,裁斷不關晉王。如此之言,豈可聞于王耳?且大王親有符旨,開許放生,何容在所,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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