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番顯見蠡測
願成
閩南佛學
《楞嚴經》一開始就闡明什麼是妄心,什麼是真心,真心,妄心各自的功能是什麼
如《楞嚴經》卷一說:
“一者、無始生死根本。則汝今者,與諸衆生,用舉緣心爲自性者。二者,無始菩提涅繁,元清淨體。則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由諸衆生,遺此本明,雖終日
行,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所謂真心就是我們每個人所具不生不滅的根性。也叫性定,是指自性天真,不動搖之定體,名爲首楞嚴,人人具足。佛在本經教育人們依常住真心之理,進而修行,消滅攀緣心,達到證常住真心之果。但是人們爲什麼不能明心見性呢
原因是從無始以來,在人們的生命中,有一個東西在作怪,這就是攀緣心,一個念頭接一個念頭,永不停息,隨境而轉,就是夢中,無時不在胡思亂想。一般人錯把這個攀緣心,認爲是自己蛇真心,這就是[迷真逐妄,對本有真心不能領悟,天然性定也無從修證。如果我們返妄歸真,不用攀緣心,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當下即是。這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即在我人六根門頭。所以阿難請示成佛之大定。佛爲破識顯根,顯根性一精元明之心體,以爲涅槃之妙門。使我們決定舍識用根,這就是修楞嚴大定的下手處。《楞嚴經》的十番顯見,釋尊于六根門頭,直指見性,讓我們從性起隆,親證如如不動之本體。現將十番顯見略述如下:
一、顯見是心,借盲者有見,而燈同眼,直指見性,是心非眼。阿難和我們一樣,都認爲拳與見是同類的。佛指出其錯誤,如果沒有手的人,就沒有拳可握,同樣盲者並不是絕對看不見。因盲人見暗時,看起來是一片黑暗,而那個見性並沒有損失。阿難又認爲有眼人與無眼人見暗是相同的。佛就以燈喻來顯示:如果說眼根壞的人看見的完全是黑暗,一下子又恢複了視覺,還是可以看見,名爲眼見,那麼眼根不壞的人,在黑暗中見到前面全是一片黑暗,等到有了燈光,仍然可以看見種種色相,那就應當叫做燈見。假定說燈光是能見的話,燈光自己能見,那就不叫做燈了。所以說燈不能見,就說明了眼不能見。
再說盲人的眼雖然失壞,但心性常住。如燈雖然顯色,非見怎麼知道
因爲眼猶是燈,所以眼不是見。這是以燈非見,進而證知見不是眼。只因見本是心,所以知道見性是心而不是眼。從而再引出譬喻就可顯示。但阿難仍然未能領悟見是心的道理,反而覺得心非在色身之內,所以又以下重重疑惑。這雖指見是心,但遮眼根而表見精,爲什麼不敢承認見性呢
《楞嚴經》明確指出;
“燈能顯色,如是見者,是眼非燈。眼能顯色,如是見性,是心非眼。”
二,顯見不動,借客不住而塵動搖,顯驗心性常住不動。首先是由長者僑陳那親口說出因悟客塵無體,從鹿野苑顯驗客塵不住而塵動搖,非主非空,遠離客塵煩惱當下就成阿羅漢果。再由世尊屆指放光,令阿難顯驗心性常住不動,即主是;空,直指心性本如來藏。于是,佛在《楞嚴經》中普告大衆說:
“若複衆生,以搖動者,名之爲塵。以不住者,名之爲客。"
以此說明客塵煩惱是流動的。因六根不斷接觸外境就隨心攀緣,所以流動的就叫做客,能安住不動的就叫做主人。以搖動之名爲塵義。既然搖動的是塵,那麼就不是你的身境。你爲什麼顛倒行事,認客塵是自己,遺失真性,棄常住妙心而取生死流轉呢
但憍陳如未悟客塵也是唯心所現,似有客塵可除,主空可證。佛的正意是明生滅、去來本如來藏,性真常中求于去來,迷悟,生死了不可得。就是要我們認識在生滅當中有一個不生滅性,在搖動中有一個不動的,就是見性不變。依下一番敘說阿難及大衆似乎巳悟,其實取境爲心,仍然是倒見。誰知阿難是用攀緣心聽佛說法,想成眼前一片光景,好象萬物自于此中生滅,與這一段光景,了無交涉。
這種依通境界,最易迷惑,不知它仍是緣塵分別影事。所以聽說心同虛空,若存虛空之量,那麼這個虛空依然與自相對立。
佛說這部經,目的就是教人守此光景,一般人以爲守于真常,而不知守冰雹爲明珠,終歸化爲烏有。阿難若能真悟,當下心精遍圓,含裏十方,怎能猶迷色身爲己,惑心性在色身,反而又問;我今身心複是何物呢
所幸阿難終不取此爲真,所以終究開示真悟。
叁、顯見不滅,借色身變而觀河之見不改,顯見性不生不滅。如《楞嚴經》卷叁說:
“佛言,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皺者爲變,不皺非變。
說明見精從緣發,精神昏昧,見亦昏昧,可有童耄之別,而見性雖盲暗也不改,所以見性決不會隨色身而斷滅。波斯匿王觀恒河之喻,借此不變之恒河水,令知見性之不變。因爲見性只能自悟,無由說示人,也無由指示人,所以舉喻而顯示。波斯匿王在未聽佛法之前,以外道的觀點認爲人死了之後,什麼都沒有了,才叫涅槃;通過佛和波斯匿王的對話,才明確身體是有生滅的,而見性不滅。如在兒童之時,見河之水與老年之時見河之水不變。
人雖發白面皺,但見性不皺。有生滅都是變化無常的,不變遷的自然沒有生滅,既然沒有生滅,就不能如外道所說的那樣,以爲身體死後,就完全斷滅。匿王雖信身後舍生趣生,暫除斷滅見,和身後不滅,實爲進德修業之所依,所以匿王與大衆踴躍歡喜,得未曾有。有人會問:既然見性是不生不滅,爲什麼又舍生趣生呢
答:正因爲不生不滅,所以有生有趣。這說明“一舍一趣是生滅,常舍常趣非生滅”的道理。有人又問:難道阿難也存斷見嗎
不然這與本經當機有什麼相幹呢
答:阿難無始遺失本心,今日方悟真妄二心,可以失此得彼,失彼得此,所以希望顯出現前身心真妄虛實,生滅與不生滅。現在闡明在妄身中,亦有不生不滅的見性,正破謬計。如《楞嚴經》所說:
“若此見聞,必不生滅,雲何世尊
名我等輩,遺失真性
"原來發問人未悟如來前責遺失真性,其實真性是似失非失,故特以他的迷惑,假說遺失。
四、顯見不失,借首尾相換而隨臂之手不失,顯見性不增不減。世間人常以垂手爲倒,豎臂爲正。雖說正說倒,臂手何曾得失
雖無得失,正倒怎麼沒有分別?
佛是隨順世間言說分別。據《楞嚴經》說:
“諸善男子,我常說言,色心諸緣,及心所使。諸所緣法,唯心所現。汝身汝心,皆是妙明真精妙心中所現物。雲何汝等,遺失本妙,圓妙明心,寶明妙性,認悟中迷。”
因爲如來已悟色身之外一切山河大地,世界宇宙萬有都是妙明真心所現,;所以說如來爲正遍知。佛與我們的身體,所謂正倒的不同,原因在哪裏呢了由于衆生最初—-念妄動而起無明,由于一念無明,就使靈明洞照的真空,而成冥頑晦暗的虛空。乃至變成物質世界、有情世界,精神世界。衆生由迷而不悟,就對外境不斷妄想分別,又不停地追求五塵境界,誤把妄想貪求心當作本有的心性。認爲這妄心是藏在色身之內。因此稱爲顛倒性衆生。如《楞嚴經》中說:
“譬如澄清,百千大海,棄之,惟認一浮混體。目爲全潮,窮盡瀛渤。”
而真精妙心寶明妙性,雖迷而不減,雖悟亦不增。我人的真常妙心本來圓具,卻棄悟認迷。所以衆生就是迷中倍迷之人就象垂手豎臂一樣,本來無所謂倒正,卻偏要說倒說正,執著以下垂爲倒,上豎爲正,這就是認悟中一點迷情的謬見。所以如來憐愍,亦說“汝爲顛倒行事,遺失真性。”阿難初見動搖身外恍有不動搖性,認爲真性實在身外,因此如來說我遺失。
次聞生滅身中指出不生滅性,認爲真性既在身中,怎麼佛又說我遺失呢
因他迷根性局于色身,執了知心實在身內,所以佛說;“此法亦緣,非得法性。抄這正爲扶破述根,但阿難還不肯放舍想相。又如《楞嚴經》說:
“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五,顯見不還,借塵象可還可擇,說明見精無擇,顯見性無還。阿難承接佛在前番說,色身空界,都是妙明真心中物,于是又想象真心在身外,所以說: “現以緣心,允所瞻仰,徒獲此心,未敢認爲本元心地。”佛知阿難仍取緣塵分別影像,起此倒執,不但不知心性,而且不知塵影。因爲他取塵影爲心性,又不知心性,塵影之別,佛以觀指爲月破之。阿難和我們一般人都是以緣心聽法,把佛法當作一種求知求解的對象,所以不能契證通達真如法性。佛以世間的幾種動相都可歸還到它原來的本位闡明見性無還。如昏暗還歸于夜黑,陽光還歸于光明,通達還歸于門窗,堵塞還歸于牆壁,差異的相狀還歸于分別心,虛空還歸于空洞,混濁還歸于塵土。
清淨還歸于晴朗。這些塵象都可以還得掉,但其有一個還不掉的東西就是我們的見性。能見的自性本體,不屬于任何現象。因此我們應當知道:明暗等現象,雖種種不同而有差別,但這個能知能見的自性本能並不隨著任何差別現象而有所改變。如《楞嚴經》說:
“諸可還者,自然非汝,不汝還者,非汝而誰
”
所以你聆聽法音而獲此心,正是你的性之客塵,這實在不是你的真心。一切現象自然可以歸還到它原來的本位,那當然不是你的自性功能,而這個能知能見的本位卻無處可還。既然沒有可還之處,那不是你的自性又是什麼呢
這就是有名的八還辨見,說明見性不去不還。目的是要我們的心不要向外攀緣,更不要把塵象作爲自己的見性。應當使自己的心向內,了知心性無所可還,才能對一切事物不去執著,對事物的好壞不起分別計度。一念不生全體現,當下即是本地風光。
六、顯見不雜,借一切現象種種差殊,顯見性與物不雜。阿難猶認見性在外,並固執地說:“雖見性無物可還,但實在我身外,從什麼地方可以知道是我的真性呢
"于是,佛就令他遍觀一切物象,種種差殊,都是物質,不是你的真性。如果你能見的精明,沒有差別之相,可同于物象,那麼這個見精本妙明心,怎麼可說同于物象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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