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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瑣談(能仁)▪P2

  ..續本文上一頁理所當然了。

  不容忽視的是,這種相互含攝的情形並非只能在唯識的典籍中才能見到,在諸部般若中也照樣是常見的。《摩诃般若波羅蜜經·佛母晶第四十八)中說:“五衆如相,諸行如相,即一切法如相。…..·佛知一切法如相,非不如相、不異相。得是如相故,佛名如來。。這裏談到的如既然在修行過程中的作用是那樣重要,那麼什麼是如呢

  《大智度論·卷第七十)明確地告訴我們說,如是無爲法,所謂“五衆是有爲法,五衆如即是無爲法。……正觀五衆、五衆如無分別故,皆是一切諸法如”。而什麼樣的法才可以叫做無爲法呢

  ÷佛陀是這樣說的,他說:“我不作十二因緣,亦非余人作。有佛無佛,諸法如、法相、法位常有——所謂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生故是事生(如無明因緣故,諸行;諸行因緣故,識;乃至老死因緣故,有憂悲苦惱);是事無故是事無,是事滅故是事滅亡如無明滅故,諸行滅;諸行滅故,識滅;乃至老死滅故,憂悲苦惱滅)——如是生滅法,有佛無佛常爾,是處說如。”這也就是說,所謂的如,所謂的無爲法,並不是象人們一貫認爲的那樣是寂然不動的一種存在實體,而是活生生的體現于萬事萬物之中的一種不以時、空和人爲的因素爲轉移的客觀規律。這樣的規律似乎同法性並沒有什麼區別,而之所以要稱之爲如、無爲,完全是因爲這種生滅法的運行規律具有曆萬世而不易的性質,離開了生滅之法,就不會有如、法性、無爲等等存在。在般若之中,不論是如、法性還是無爲,說到底,都還是一種相的存在,即所謂的如相、無爲相等等。這種特殊的相,大乘佛典也常常管它叫諸法實相。

  諸法實相乃是不共于二乘的大乘法印,而我們所要探討的實相則是叁乘般若之所共,二者有所差異是顯而易見的。至于它們之間的微妙關系,我們沒有必要馬上就予以澄清,因爲現在的首要問題是解決實相般若中實相的內涵而非其它。這樣,我們就不得不先將諸法實相擱置起來,重新回到我們的主題上來。

  從“實”和“相。的相關用法中不難發現,所謂的實相,當是指宇宙存在的真實狀態,是不經過任何具有主觀色彩渲染過的事物的原始狀態;這樣的狀態應當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一切存在的現象和這些現象所表現出來的本質性的規律。

  當然,這只是從漢語的“實相”一詞所得出的結論,佛法中的實相是否真是指的這些呢

  這自然得從實相的梵文中來尋找答案了。

  “實相”一詞的梵文是dharmata或bhuta—tathata,本來是指事物的本體、實體、本性等等,但佛教創立了之後,它的適用範圍就擴大了,常常被用來指稱一切事物的真實相狀或者不變之理體。《大智度論·卷第叁十二》中說:“諸法如有二種:一者,各各相;二者,實相。”它的意思是說,一切存在的真實狀態可以分爲兩類——一類是具體事物或具體現象的特性,即所謂的特殊規律;而另一類則是所有存在的共同規律,即大乘佛法中所謂的實相。因此,佛法當中的dharmata和漢語中的“實相”乃是同一內容在不同語言環境中的稱呼,其實質則是一樣的。由于這個緣故,實相的兩個方面也就說明了佛法的緣起和性空這兩個基本的內容。

  佛法中所說的緣起,是指一切有待于條件的成熟而産生並隨著相關條件的離散而消亡的事物或現象。具有這種性質的,既可以是有形、有相的物質性存在,也可以是無形、無蹤的精神性現象,更可以是通過自身的修行而證得的真如法性,因爲緣起的本身就涵蓋了依緣而生和依緣而起這兩層的涵義二一切有爲的物質性存在和精神性現象都是依緣而生的,而真如法性等等無爲之法則是有賴于正確的修行才能現前的依緣而起之法。

  考慮到緣起的道理非常奧妙,空洞的說理恐怕是枯燥的和無力的,因而,我們不妨舉個例子來說明。

  雲南的路南石林、浙江桐廬的瑤琳仙境都是我國著名的風景遊覽區,而它們之所以能夠爲世人所向往,只是因爲它們所擁有的與衆不同的地形、地貌——或石林聳立,或石幔叢生,或石筍滿地,或石鍾乳垂空……它們大小不一,千姿百態,頗具引人入勝之功,卻無人工斧鑿之痕。然而;這一切都絕非是上天的傑作,而是大自然長期造化的結果。

  簡單地說,它們在地理上均屬于喀斯特地貌(karst landform),在我國,人們則習慣地稱之爲岩溶地形。這種地貌形成的基礎,是必須存在有較大面積厚而純的碳酸鹽、硫酸鹽或鹵鹽類岩石地層。如果地殼在不斷地隆起,又有高溫多雨的暖濕性氣候曰侵月蝕,那麼久而久之,這種地層的表面就很容易出現陡峭挺拔的石林。在那些有地下洞穴的地方,由于從岩縫滲漏下來的流水的作用而使得洞頂滴水之處不斷地有過于飽和的鹽類沈澱物的聚積,經年累月,也就形成了石鍾乳。如果滲漏水是沿著岩壁或岩縫向下流淌,那麼在岩壁或岩縫周圍就會有石幔或石盾的産生。由洞頂滴下來的水珠落在堅硬的石地上就必然要四處飛濺,而這種水滴一般只是受到地球引力的影響,下落的方向和力度是比較穩定的,因而它濺出的水花所落到的地方也往往是固定的。這樣,水花所落之處勢必要造成水花中所溶含的鹽類沈澱物的堆積。這種堆積越來越多,也就形成了不斷向上生長的石筍。而如果向下生長的石鍾乳和向上生長的石筍長到了一起,那麼“頂天立地”的石柱也就應運而生了。

  由于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的岩溶地貌的這種産生都需要一個極其漫長的過程,決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夠完成的,因而有人才會覺得奇怪,說,構成這種地貌的岩石既然是不溶于水的,那麼爲什麼卻能夠被水所溶解、腐蝕並攜帶到別處呢

  原來,這都是溶解在水中的二氧化碳在

  在我們神州大地上,構成這種地貌的岩石多爲石灰岩,它的主要成份是不溶于水的碳酸鈣。由于大氣中含有較多的二氧化碳氣體,這種氣體可以和水結合而形成具有一定腐蝕性的碳酸;而碳酸卻能夠同碳酸鈣發生化學反應,産生可溶于水的碳酸氫鈣。碳酸氫鈣的正負離子在隨著滲漏水或地下河流動的過程中,一旦遇到了氣壓、溫度等的變化,就很容易釋放出其中的二氧化碳,從而又還原爲不溶于水的碳酸鈣而堆積下來。由于水中的二氧化碳能夠轉化爲碳酸的比例非常小,約占水中二氧化碳總量的六百分之一左右,因此,岩溶地貌的形成只能是一個緩慢而長期的過程,甚至是一個永無止境的過程。岩溶地貌一旦失去了它所賴以生成的相關要素,不只是新的岩溶地貌不會再出現,而且就連舊的岩溶地貌也會因此而停止發育。

  象岩溶地貌這樣的在一定條件下才會具有某種相對穩定性的事物,佛法中就稱之爲緣起法,簡稱緣起。世界上一切事物皆是因緣所生之法,而能夠生成諸法的因(即內在根據)與緣(即外部條件)也無一例外地都是它們自己的因緣成熟之後的産物。前因生後果,後果更爲因,再生後後果……如此因因果果,果果因因,也就構成了宇宙、人生的無邊大海,此起彼伏,流轉無間。世間所有,無非緣起,除此之外,更無別物。而人類社會長期的實踐活動也已證明,世上所有的事物都不是無條件存在的,只不過許多事物的先決條件比較複雜而沒有被人們理出個頭緒罷了。

  既然任何事物都是緣起的,既然緣起作爲事物存在的形式不但意味著一切存在的依緣而生,而且還意味著它們的依緣而滅——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八】——而緣生、緣滅即是無常,無常所無的並非是存在的本身,而是根本不曾存在過的人們所幻想出來的常住、獨存之自性,那麼現實的一切存在也就只能是空(這裏的空所要空去的只是存在于人們觀念中的自性之執,絲毫無損于諸法的緣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應化非真分第叁十二》不是要我們深觀“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嗎

  要是不能“了法空寂【九】,那麼我們也獻不可能會象“處有而不有,居無而不無,不取于有無,然亦不舍于有無“【一零】的至人那樣——“和光塵勞,周旋五趣,寂然而往,怕爾而來,恬淡無爲而無不爲”【一一】——“教化調伏一切衆生【一二】,更無法成爲古人所深深向往的至尊至上的至人。

  不可否認,自性之空和緣起之有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是不能割裂開來的——要是離開了緣起性存在,自性空就無從談起;而如果存在本身確實具有自己堅不可摧的自性,那麼它也就不可能依緣而起了一如果沒有了緣起性存在,沒有了自性的空寂,又哪裏會有我們這五彩缤紛、變幻莫測的現實世界呢

  然而,緣起和性空雖然是實相的兩個方面的內容,是同等重要的,但佛法中更爲重視的則是自性空,而與之相得益彰的緣起之有則通常只是作爲令人通達自性空的必要前提而出現的,也就是《大智度論·卷第七》所謂的“諸法皆由和合生,無有自性”的意思。這沒有什麼好奇怪的,因爲一切佛法都是解脫之法,“一切衆生不成菩提及阿羅漢,皆由客塵、煩惱所誤【一叁】。人們之所以不以爲然,是因爲人們對此一無所知的緣故,要不,爲什麼人們不但不厭生死,反而“執此生死妄想,誤爲真實”【一四】呢

  如果沒有了這根深蒂固的無知的存在,種種錯誤認識的産生會成爲可能嗎

  因此,要實現解脫,關鍵是在于能不能除去人們煩惱的根源——即常、樂、我、淨等種種迷執(因爲常、樂、我、淨的事物在有漏的人世間是根本不存在的,人們通常所謂的常、樂、我、淨都只不過是人們的錯覺在人們心目中的虛幻反映而已)——除非沒有辦法令人明白事物的真相,只要有一線的希望,只要能使人脫離愚昧,脫離對事物真實狀況的一貫無知,那麼,不淪是什麼樣的迷執,也都會不遣而自除的,不然,解脫就根本辦不到了。

  《大智度論·卷第叁十二》有雲:“實相者,子各各相中分別,求實不可得、不可破,無諸過失。……若不可得,其實皆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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