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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之我見(胡曉光)

  佛學之我見

  胡曉光

  閩南佛學

  本文從哲學維度概括了作者的佛學觀,以十個小題目陳述了佛學理論的性質,認爲佛這是以真如爲終極本體的,而本體是依因之理,不是實體主義化的本體;真如只是自在之理,依理而有智照的能力,是中道,中道就是徹底的辯證法;佛學中道辯證法是無自性之辯證法,不同于世間哲學實體主義無反顧的辯證法;中道之觀照是證體之能相,這能相就是內證心性本真之功用;心性即宇宙之本體,本體即是不可思議的是了上境界(感悟之態),就是道;道無所不在,故對于現觀之人而言,道就在現實之中;由于佛不是內證心性之學理。故其所講之理是內在因果原則,這與物性科學的外在因果不同;同在心性的取向是道德價值世界。依道德修爲則可以轉變心智而成聖智,宇宙的所以然即可知曉;原始要典佛學之理就是歸體的方法,而這方法正是人生哲學的道德實踐原則。

  佛學是博大精深的哲學,是生命最高層次的智能産物,它把宇宙萬有的本性徹底地顯明出來了。學佛就是要對宇宙萬有大和徹大悟。我參學佛法近二十年,從法相學入手,旁及各家之說,最終形成了我現在的佛學觀。今把佛學的基本特質歸納爲十義略陳如下,以求教于方家。

  一、真如是萬法的本體真者

  真實無妄之稱;如者,不變不改之謂。所謂真如者,真實無妄不變不改之性,萬法之本體是也。

  何者可言爲真如?考其體用、事理諸範疇,唯理可爲真如與萬法之關系時常用體用範疇來理解,由于體與用是內在相關性,所以中國佛教給真如一詞下了兩個方面的定義:一是不變義,二是隨緣義。不變者,體也;隨緣者,用也。體用不離,是爲二者一如也。印度佛教講真如與方法關系時常用事理是外在相關性,所以印度佛教給真如一詞下了一個定義,那就是真如凝然而不用諸法。真如只是理,不是事。中國佛學與印度佛教立論維度不同,思想差異較大。中國佛教講性覺,印度佛教講性寂;中國佛教講無爲緣起論,印度佛教講有爲緣起論。這是思想史上的事實,我們應該認真對待。體用實足沿用中國傳統哲學之理念而來的,有真常意味,故體用真如觀在邏輯上無法自圓其說。然.理事則在邏輯上是自洽的,是萬法之規律(規律有客觀性、普遍性、必然性、不變性的特點),理足事物存在的本質規定性,不是實體,因而理是真實不改的萬法之真如。真如即本體,即事物的本質體性。真如不可實體化,因爲實體不變性是建立不起來的,一切物都是緣起有,是運動性存在,無固定不變的自體,佛教的真如之理就是破實體主義哲學的。體用之範疇有實體主義傾向,因而中觀學和唯識學都反對用體用方法來闡釋真如與萬法的關系。“真如”之名與“理”之實足相符的,名實一味,名正言順,邏輯有效。我笃信唯識教理,以爲對其真如觀也應以事理方法來解爲上。

  真如本體是理體不是實體,因此,佛學的本體論是哲學認識的本體論,不是宇宙發生論的實體本體論。認識是以實證爲前提的,真如本體是諸法實相,是可證之事實,並不盡玄學的超驗始因。諸法實相就是緣起性空,大乘佛教稱其爲實相印。

  本體真如是萬法依因,不是生因,若明本體之理性;即掌握了萬有之規律。凡事都是依理造事,事待理成,明成佛之理,方能有成佛之事。萬法皆依理而有,並不是由理而有,不過事理的關系必得成佛方能全知,唯佛乃能究竟諸法實相。

  萬法之本體真如是一性(即緣起性空),萬法皆由心識變現,萬法真如本體也就是心識之本性,故唯識宗講萬法唯識。《成唯識論》日:“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是唯識實性。”唯識性就是萬法的本體性,唯識理就是萬法真如本體。

  二 中道是徹底的辯證法

  佛學以中道爲宗,中道就是對兩邊之見的超越。唯識宗講中道,以唯識爲中道,《辯中邊論》就是專講中道的唯識宗力作。中觀宗講中道,是以法性爲中道,《中觀論》就是專講法性中道的中觀宗之力作。要了知空、有二宗的中道義,必須要深谙這兩部論。 ,

  法性中道者,就是但觀一切法之性體,離諸兩邊,直顯法性本然之理,諸法緣起而有,自性真空,真空妙有,妙有真空,空不頑空,有不實有,有空不二,超越兩邊,即是中道。中觀宗只講緣起性空的理念,不言諸法由何所變現,所以中觀宗的法性中道觀是一種認識論的本體論。

  唯識中道是佛教中道理論最完整的體系,它不但把本體論之理闡釋得極爲詳盡,而且也把認識對象的産生根源給闡釋了出來。唯識中道就是以唯識爲中道。“唯”遮境有(遍計有),“識”簡心空(遍計無)。不有不空,唯識中道是也。外境認識對象不離識而有,是識變.現之有,識體是依他起性,足緣生之體。所謂相由想生,就是講對象是由識想所變之似外境,是內識之所緣緣。在唯識中道論中包含著兩大問題:一是法的性質問題,二是法的認識關系問題。

  中道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所謂一而一,就是把一真法界劃分爲二谛之理來觀照;所謂二而一,”就是把權實二智圓融于一心,入不二法門。中道是對立統一的,是圓融無礙的。

  中道是徹底的辯證法。辯證法就是不片面、不孤立、不僵化、不靜止化,是全面的、相關的、運動的、靈活的。辯證法的本性是革命

  的、批判的,辯證法認爲世界是普遍聯系和永恒發展的。由于世間哲學沒有放棄實體主義觀念,因而它們的辯證法都是有自性的辯證法,或者說,是有執的辯證法。若其理論中存有實體自性觀念,那麼其理論內容勢必要存在自相矛盾。辯證法的本性是否定實體的,如果辯證法與實體主義聯姻,那麼辯證法非但是不徹底的,而且也是無效的。唯佛教辯證法是徹底的辯證法,它把中道理念貫徹始終,于一切法都作無自性觀——正因爲有了無自性,才有了一切法;正因爲有了一切法,才有了無自性。無自性就是變,是辯證法本然,因爲有變故,實體不存。辯證法就是變的哲學,一切事皆在變中,然而變之理則不變,這個不變之理就是實相中道。

  叁 內證是唯一的超越途徑

  所謂內證,就是向內實證。內爲心,外爲物。求得生命的升華解脫,唯有向內實證,令心識轉變,方能實現。世間法的超越途徑大多是向外求,自然科學就是物性的科學,就是一種向外求法。向外求是無效的,爲什麼呢

  因爲有兩點不能成辦:一是外界無限性不可窮盡,二是一期生命的能力有局限。只有向內求才是有效的,因爲能求與所求是一體的。

  內證是轉識成智,是內在心性的超越。識是凡夫之人的心性狀態,智是聖者的心性狀態。轉識心變成智心,智心是無漏智。所謂無漏智,就是全息圓滿之智能。識心是有漏心識,于一切法生我法二執,成遍計所執自性。轉識就是破除我法二執,成智就是證我法二空。二空之理所顯,即是圓成實自性之真如。真如非是外在,而是心性本體。《成唯識論》言“真如是心真實性故”,我法二執是識心的普遍觀念。所謂二執,就是執精神實體有我性,執物質實體有我性。“我”有常一、主宰、固定不變、自在之義。于智觀一切法,實無此我性在,故佛教最高命題就是無我。轉識成智的關鍵就在于對無我的體悟,明了無我理,方能明心見性。內明則外也明,內外不二,合二爲這就是內在心性之超越。

  內證是理性與直覺相統一的工夫。理性智慧就是俗智,直覺智慧就是真智。俗智可證知緣起相,真智可證知性空相。然世間哲學則把理性與直覺分開運用,結果不能如實體證本體真如;唯佛學將理性與直覺統一了起采,認爲一切法都是對立統一的存在。所謂對立,就是緣起之義;所謂統一,就是性空之義。緣起性空是一體的兩方面,緣起是其有,性空是其無,有與無是不一不異的。不一者,因其對立(相對相關性);不異者,因其性空一如(統一同一)。理性是緣起智慧,在理性範疇中,因果必然性是其理則;直覺是性空智慧,在直覺範疇中,一切平等、超諸法相是其境界。理性的本性是直覺,而直覺也可稱爲體智,理性則可爲相智。體相(用)合一,理之必然。從修爲工夫上講,理性是文字般若,可破理障;直覺是觀照般若,可破事障。,成佛之事不染,修證之功不無,諸佛聖果皆有爲無漏功德圓滿故。理性與直覺的合一在認識論和實踐論中的意義極大——理性是慧學,直覺是定學,慧定一體,故佛學講止觀雙運。

  四 不可思議是最上境界

  一切法真如性是不可思議境界,凡夫之人的思議境界都是遍計所執自性,情有理無。凡夫之情有自私性與執實性,于一切法生四句見,而一切法的本性真如非四句可攝,它是超言離思、妙悟所證之如如法界,是心行處滅、言語道斷的。

  真如有二:一是離言真如,足實證真如法界;二是依言真如,是借用言語來指顯示真如法界之理。離言真如可由觀照般若體悟,依言真如可由文字般若貫通。真如之體離言離思,真如之用亦言亦思。無上境界,圓融無膊,相即相入,故以思議爲入門、以下思議爲證得。

  不可思議對治凡夫的我法二執。凡夫以理性爲至上,在認知中,一切以思議邏輯爲尺度,由手主體心中有執實心理,于一切法生自性見,故遮蓋了真如本性。思議沒有錯,執實思議爲至上則是錯誤。中道化的思議只是俗谛智,離言離思是真谛智。諸法之性是即邏輯又超邏輯的,若執實一邊,都是凡夫境界,只有妙契中道,方爲至上。

  五 道在現實中

  道是萬法的所以.然,是一切事物的真實之相,無古今,無處所,是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宇宙規律。

  道,就是真如,就是法界,就是心性,就是法身。修行成佛,就是證得法身之道。

  一切法以道爲體,而道則無體無相,是一切法的共相之理。道不遠人,對于主體人而言,修道是一個現實問題,道就在現實中,不過不斷我法二執則無法見道。道的妙悟契機是無處不有的,只要有心參悟,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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