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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之我见(胡晓光)

  佛学之我见

  胡晓光

  闽南佛学

  本文从哲学维度概括了作者的佛学观,以十个小题目陈述了佛学理论的性质,认为佛这是以真如为终极本体的,而本体是依因之理,不是实体主义化的本体;真如只是自在之理,依理而有智照的能力,是中道,中道就是彻底的辩证法;佛学中道辩证法是无自性之辩证法,不同于世间哲学实体主义无反顾的辩证法;中道之观照是证体之能相,这能相就是内证心性本真之功用;心性即宇宙之本体,本体即是不可思议的是了上境界(感悟之态),就是道;道无所不在,故对于现观之人而言,道就在现实之中;由于佛不是内证心性之学理。故其所讲之理是内在因果原则,这与物性科学的外在因果不同;同在心性的取向是道德价值世界。依道德修为则可以转变心智而成圣智,宇宙的所以然即可知晓;原始要典佛学之理就是归体的方法,而这方法正是人生哲学的道德实践原则。

  佛学是博大精深的哲学,是生命最高层次的智能产物,它把宇宙万有的本性彻底地显明出来了。学佛就是要对宇宙万有大和彻大悟。我参学佛法近二十年,从法相学入手,旁及各家之说,最终形成了我现在的佛学观。今把佛学的基本特质归纳为十义略陈如下,以求教于方家。

  一、真如是万法的本体真者

  真实无妄之称;如者,不变不改之谓。所谓真如者,真实无妄不变不改之性,万法之本体是也。

  何者可言为真如?考其体用、事理诸范畴,唯理可为真如与万法之关系时常用体用范畴来理解,由于体与用是内在相关性,所以中国佛教给真如一词下了两个方面的定义:一是不变义,二是随缘义。不变者,体也;随缘者,用也。体用不离,是为二者一如也。印度佛教讲真如与方法关系时常用事理是外在相关性,所以印度佛教给真如一词下了一个定义,那就是真如凝然而不用诸法。真如只是理,不是事。中国佛学与印度佛教立论维度不同,思想差异较大。中国佛教讲性觉,印度佛教讲性寂;中国佛教讲无为缘起论,印度佛教讲有为缘起论。这是思想史上的事实,我们应该认真对待。体用实足沿用中国传统哲学之理念而来的,有真常意味,故体用真如观在逻辑上无法自圆其说。然.理事则在逻辑上是自洽的,是万法之规律(规律有客观性、普遍性、必然性、不变性的特点),理足事物存在的本质规定性,不是实体,因而理是真实不改的万法之真如。真如即本体,即事物的本质体性。真如不可实体化,因为实体不变性是建立不起来的,一切物都是缘起有,是运动性存在,无固定不变的自体,佛教的真如之理就是破实体主义哲学的。体用之范畴有实体主义倾向,因而中观学和唯识学都反对用体用方法来阐释真如与万法的关系。“真如”之名与“理”之实足相符的,名实一味,名正言顺,逻辑有效。我笃信唯识教理,以为对其真如观也应以事理方法来解为上。

  真如本体是理体不是实体,因此,佛学的本体论是哲学认识的本体论,不是宇宙发生论的实体本体论。认识是以实证为前提的,真如本体是诸法实相,是可证之事实,并不尽玄学的超验始因。诸法实相就是缘起性空,大乘佛教称其为实相印。

  本体真如是万法依因,不是生因,若明本体之理性;即掌握了万有之规律。凡事都是依理造事,事待理成,明成佛之理,方能有成佛之事。万法皆依理而有,并不是由理而有,不过事理的关系必得成佛方能全知,唯佛乃能究竟诸法实相。

  万法之本体真如是一性(即缘起性空),万法皆由心识变现,万法真如本体也就是心识之本性,故唯识宗讲万法唯识。《成唯识论》日:“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是唯识实性。”唯识性就是万法的本体性,唯识理就是万法真如本体。

  二 中道是彻底的辩证法

  佛学以中道为宗,中道就是对两边之见的超越。唯识宗讲中道,以唯识为中道,《辩中边论》就是专讲中道的唯识宗力作。中观宗讲中道,是以法性为中道,《中观论》就是专讲法性中道的中观宗之力作。要了知空、有二宗的中道义,必须要深谙这两部论。 ,

  法性中道者,就是但观一切法之性体,离诸两边,直显法性本然之理,诸法缘起而有,自性真空,真空妙有,妙有真空,空不顽空,有不实有,有空不二,超越两边,即是中道。中观宗只讲缘起性空的理念,不言诸法由何所变现,所以中观宗的法性中道观是一种认识论的本体论。

  唯识中道是佛教中道理论最完整的体系,它不但把本体论之理阐释得极为详尽,而且也把认识对象的产生根源给阐释了出来。唯识中道就是以唯识为中道。“唯”遮境有(遍计有),“识”简心空(遍计无)。不有不空,唯识中道是也。外境认识对象不离识而有,是识变.现之有,识体是依他起性,足缘生之体。所谓相由想生,就是讲对象是由识想所变之似外境,是内识之所缘缘。在唯识中道论中包含着两大问题:一是法的性质问题,二是法的认识关系问题。

  中道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所谓一而一,就是把一真法界划分为二谛之理来观照;所谓二而一,”就是把权实二智圆融于一心,入不二法门。中道是对立统一的,是圆融无碍的。

  中道是彻底的辩证法。辩证法就是不片面、不孤立、不僵化、不静止化,是全面的、相关的、运动的、灵活的。辩证法的本性是革命

  的、批判的,辩证法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由于世间哲学没有放弃实体主义观念,因而它们的辩证法都是有自性的辩证法,或者说,是有执的辩证法。若其理论中存有实体自性观念,那么其理论内容势必要存在自相矛盾。辩证法的本性是否定实体的,如果辩证法与实体主义联姻,那么辩证法非但是不彻底的,而且也是无效的。唯佛教辩证法是彻底的辩证法,它把中道理念贯彻始终,于一切法都作无自性观——正因为有了无自性,才有了一切法;正因为有了一切法,才有了无自性。无自性就是变,是辩证法本然,因为有变故,实体不存。辩证法就是变的哲学,一切事皆在变中,然而变之理则不变,这个不变之理就是实相中道。

  三 内证是唯一的超越途径

  所谓内证,就是向内实证。内为心,外为物。求得生命的升华解脱,唯有向内实证,令心识转变,方能实现。世间法的超越途径大多是向外求,自然科学就是物性的科学,就是一种向外求法。向外求是无效的,为什么呢

  因为有两点不能成办:一是外界无限性不可穷尽,二是一期生命的能力有局限。只有向内求才是有效的,因为能求与所求是一体的。

  内证是转识成智,是内在心性的超越。识是凡夫之人的心性状态,智是圣者的心性状态。转识心变成智心,智心是无漏智。所谓无漏智,就是全息圆满之智能。识心是有漏心识,于一切法生我法二执,成遍计所执自性。转识就是破除我法二执,成智就是证我法二空。二空之理所显,即是圆成实自性之真如。真如非是外在,而是心性本体。《成唯识论》言“真如是心真实性故”,我法二执是识心的普遍观念。所谓二执,就是执精神实体有我性,执物质实体有我性。“我”有常一、主宰、固定不变、自在之义。于智观一切法,实无此我性在,故佛教最高命题就是无我。转识成智的关键就在于对无我的体悟,明了无我理,方能明心见性。内明则外也明,内外不二,合二为这就是内在心性之超越。

  内证是理性与直觉相统一的工夫。理性智慧就是俗智,直觉智慧就是真智。俗智可证知缘起相,真智可证知性空相。然世间哲学则把理性与直觉分开运用,结果不能如实体证本体真如;唯佛学将理性与直觉统一了起采,认为一切法都是对立统一的存在。所谓对立,就是缘起之义;所谓统一,就是性空之义。缘起性空是一体的两方面,缘起是其有,性空是其无,有与无是不一不异的。不一者,因其对立(相对相关性);不异者,因其性空一如(统一同一)。理性是缘起智慧,在理性范畴中,因果必然性是其理则;直觉是性空智慧,在直觉范畴中,一切平等、超诸法相是其境界。理性的本性是直觉,而直觉也可称为体智,理性则可为相智。体相(用)合一,理之必然。从修为工夫上讲,理性是文字般若,可破理障;直觉是观照般若,可破事障。,成佛之事不染,修证之功不无,诸佛圣果皆有为无漏功德圆满故。理性与直觉的合一在认识论和实践论中的意义极大——理性是慧学,直觉是定学,慧定一体,故佛学讲止观双运。

  四 不可思议是最上境界

  一切法真如性是不可思议境界,凡夫之人的思议境界都是遍计所执自性,情有理无。凡夫之情有自私性与执实性,于一切法生四句见,而一切法的本性真如非四句可摄,它是超言离思、妙悟所证之如如法界,是心行处灭、言语道断的。

  真如有二:一是离言真如,足实证真如法界;二是依言真如,是借用言语来指显示真如法界之理。离言真如可由观照般若体悟,依言真如可由文字般若贯通。真如之体离言离思,真如之用亦言亦思。无上境界,圆融无膊,相即相入,故以思议为入门、以下思议为证得。

  不可思议对治凡夫的我法二执。凡夫以理性为至上,在认知中,一切以思议逻辑为尺度,由手主体心中有执实心理,于一切法生自性见,故遮盖了真如本性。思议没有错,执实思议为至上则是错误。中道化的思议只是俗谛智,离言离思是真谛智。诸法之性是即逻辑又超逻辑的,若执实一边,都是凡夫境界,只有妙契中道,方为至上。

  五 道在现实中

  道是万法的所以.然,是一切事物的真实之相,无古今,无处所,是普遍性和必然性的宇宙规律。

  道,就是真如,就是法界,就是心性,就是法身。修行成佛,就是证得法身之道。

  一切法以道为体,而道则无体无相,是一切法的共相之理。道不远人,对于主体人而言,修道是一个现实问题,道就在现实中,不过不断我法二执则无法见道。道的妙悟契机是无处不有的,只要有心参悟,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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